2020—2021年中医药人才评价研究进展
2023-08-13江丽杰张立平李玉波林明欣
江丽杰 张立平 李玉波 林明欣
创新发展,人才先行。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中医药人才评价是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职业倾向、发展潜力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的活动,如各类人才的职称评审及人才计划的评选等[1-2]。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布关于人才评价改革的政策文件。随着国家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推进,各省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中医药人才评价方面开展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在分层评审、中医药特色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本文重点介绍2020—2021年中医药人才评价研究相关进展情况,并探讨中医药人才评价的重要环节和努力方向。
1 中医药人才队伍日益发展壮大
1.1 中医药机构及人才队伍概览
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4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医药院校有133所,中医药科研院所72所,从事科技活动者12948名。2010—2019年,中医卫生技术人员从404372名增长至767239名,增长了89.74%。2019年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量超过8.72亿人次,占总量的18.46%。中医卫生技术人员占7.60%,完成了18.46%的诊疗服务量[3-4]。总体来说,中医药人才的结构和质量不断得到优化和提升。
1.2 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概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每批建设周期3年,延续至今32年,已遴选了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5144名和继承人9572名,逐步形成了长效培养机制,成效显著。通过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培养了一批批中医药高端骨干人才,推进了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据统计,前6批继承人中已有24名被评为全国名中医、22名成长为岐黄学者、219名成长为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20余名入选青年岐黄学者和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等青年拔尖人才项目[5]。
目前,中医药行业已形成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不同层级相互衔接的中医药人才褒奖机制。从2009年至今,已经进行了4届国医大师的评选,每届评选国医大师30名,共评选出国医大师120名。2017年,在评选第三届国医大师的同时,也首次评选了100名全国名中医。2018年,《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工作步入正轨。2021年延续惯例,同时评选出30名第四届国医大师和102名第二届全国名中医。
针对“中医药领军人才”,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了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开展 “岐黄学者”和“中医药首席科学家”评选工作。其中,“岐黄学者”主要采用“经典研修、临床研究、学科交叉、战略思维”4个模块开展培养,已培养岐黄学者149名、青年岐黄学者100名[6]。
围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任务,200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至今已有19年,共开展了5批,前4批已培养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1334名(通过结业考核);2021年,400名列入第5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目前,第1~4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中,已有24名入选岐黄学者、124名成为国家级师承指导老师,约80%担任了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其平均日门诊量较研修前增加30%以上,中医临床水平、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均有显著提高。
总之,中医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了高层次人才队伍,涌现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对健康中国建设做出卓越贡献。
2 中医药人才评价政策逐步完善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陆续出台,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
2.1 破除“五唯”
为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2020年2月,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相关措施及意见文件,要求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对创新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重点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水平、在学科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的原创性及成果转化效益以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7-8],提出“三类高质量论文”范围,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重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而不是追求数量。
2.2 完善评价机制
2019年全国中医药大会以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在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实施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和评价的模式。中国工程院率先支持在院士评选中单独设组,2019年以来中医药领域新增两院院士6名,取得重大突破。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9]。
2.3 改革职称制度,评价自主权逐步落实
2021年8月,《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10]印发出台,提出“完善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标准”,分级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和指标,实行典型案例等成果代表作制度,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各省市地区积极落实该指导意见,如河南泌阳县对在临床上中医药应用较好的医务人员优先进行职称评定[11]。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是近年来职称改革的重大转变。湖北、四川、广东等22个省市出台了中医药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权力下放政策,在少数单位及地方实行自主评审。浙江省将评审权限全面下放,云南、山西等省将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权力下放至地市卫生主管部门[12-14]。
2.4 制定和调整各类人才项目方案
在高层次人才评价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局重点学科(专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传承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项目等评选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15-16]。
在中低层次的人才评价方面,如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医士、医师、药(技)士、药(技)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等评价文件多以中西医合并规定的形式出现。
3 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根据不同岗位类别,设置不同的人才评价标准和指标,探索实行分类分层评价。
3.1 中医药人才分类
根据工作岗位不同,中医药人才可初步划分为理论型、教学型、科研型、临床型、技术型、管理型、国际型等不同类别[2]。理论型人才以中医古籍、文献、中医基础理论等为主要研究内容;教学型人才以培养本专科生、研究生为主要工作;科研型人才以解决科学问题为主要目的;技术型人才以基础实验、测试化验为主要工作;临床型人才以临床试验或疾病诊疗为主要工作;管理型人才以行政职能为主要工作;国际型人才以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工作。中医药工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一类评价体系。基于不同的分类,对基础指标、临床指标、科研指标、人才培养4大类指标的比重进行调整,从而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评价体系。
3.2 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
目前,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已经进行了改革,对于医务人员的评价注重医德医风考核,重点评价临床医生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破除“四唯”,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10]。宋丽娟[17]提出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包含品德、才能、贡献、声望等基本要素。品德体系由中医药文化自信、医者仁心、优良作风等因素构成。才能体系由中医药知识、经验、理论、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国际交流能力构成。贡献体系由学术理论贡献、人才培养贡献、医疗服务贡献等构成。声望体系由患者满意度、同行评价、组织评价等因素构成。
3.3 中医药人才评价指标
现阶段,中医药人才评价指标设计的形式多以基本素质、职业能力、人才层级、业务领域等[18]为核心,增加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指标。
(1)临床人才。“会看病、看好病”应作为临床医生的主要评价内容,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李美坤等[19]从临床知识、技能、工作业绩、诊治水平4个维度评价医生的临床能力,评价指标可按照人才类别的不同进行组合应用。第4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将医德医风、社会评价、理论学习、临床实践、跟师情况以及科研能力和医疗水平提升情况等作为结业考核的主要内容[20]。
(2)科研人才。论文、课题、成果、专利、学会任职和学术会议6项指标可用于评价医学人才的科研能力,这也是目前各医院评价卫生人才科研能力最常用的指标[21]。除此之外,研究生培养、著作书籍、参与学科建设、导师资格、平台(学科、重点实验室)任职、成果应用、人才称号等也是常用指标。黄雪飞等[22]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职科研人员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形成包含“基本素质”“成果价值”“潜力价值”在内的3个一级指标,意识形态及学术道德、职业素质、引进后创新质量与贡献、执行能力、教学能力、个人情况、自我完善能力、学术活跃度、协作能力等9个二级指标。对于卫生研究人才,广东省以医学研究成果、临床研究业绩、决策服务成果等作为评价载体[23]。
(3)理论人才。对从事中医文献、中医基础理论学科研究的人才,原始创新难度较大。目前,中医理论人才的评价多采用科研人才的通用评价指标,如论文、课题、成果、专利等。以中国中医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为例,强调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科研系列对论文、课题、获奖有相应级别、数量的要求。如论文要求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SCI源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科信所版)、《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T2级期刊名单》。中国中医科学院对从事基础理论、医史文献、信息情报研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晋升指标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量化评分范围包括政治思想、学术学风、工作表现、学历及承担其他工作、科研积分5个方面。其中,政治思想、学术学风、工作表现任现职期间若有1项存在问题,该项分数为0。援藏援疆、挂职、扶贫和其他公益类工作,按上级通知文件执行。科研积分不封顶,纳入项目包括研究类课题(含横向课题)、期刊论文、学术专著、学术奖励、专利和著作权、国内外学术会议报告、承担课题结题验收情况,将以上7个方面所有项目的得分相加即为科研积分。
(4)教学人才。教学人才的评价应侧重于教学能力水平和培养人才效果两方面。浙江中医药大学[13]、成都中医药大学[24]的教师职称实行分类评审,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等,将道德品质、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和业务能力作为教师的共性评价标准,同时将团队合作和沟通交往等能力也作为评价指标。
(5)国际人才。朱文轶等[25]认为,中医药国际化人才的评价主要围绕综合素质、知识结构、职业能力3个方面开展。具体评价指标设计还包括品德、心身、个性、中医基础知识、相关科学文化知识、临床治疗能力、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等内容。
4 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未来展望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关键。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的制定需增强质量意识、问题意识、过程意识、制度意识[17]。未来中医药人才评价工作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深入开展。
4.1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分类分层评价
当前,卫生人才的评价问题在于没有做好分层分类评价[26]。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才都使用学历、资历、课题和论文等指标进行评价,不能有效反映行业、人才层级特点。首先,合理设置不同类别人才的评价周期十分重要。如对原始创新难度较大的中医基础理论等学科,人才成长周期较长,可适当延长评价周期[1]。中医理论人才的评价指标可从理论创新、传承文化、学科建设等维度考虑,合理设置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教学人才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及所处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类、分层次设置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此外, 落实“向用人主体放权”要求,建议加强临床人才的分区评价。分区评价是指在科学评估各地各级地区发展水平、卫生技术力量强弱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平衡等原则,以大型医疗机构或县(区)域为单位,确定职称审评单元,推行分区审评,自评直聘。既有利于均衡评价水平的基线,增强可比性,又容易获取相关评价数据,同时减弱基层人员评价的劣势。
4.2 进一步健全丰富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
中医药人才评价要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回归到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双核心评价[27-30]。如考察中医经典理论的水平,运用中医诊疗技术的能力等。目前,评价形式由定性评价逐渐向定量评价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转变[31]。因此,利用政策工具法、德尔菲法等方法构建中医药类评价指标已被研究人员广泛应用于体现中医药理论特点和临床思维模式的定量研究中,客观评价其中医药知识、经验、理论和技能等方面的能力[32-34]。
4.3 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
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学系统的人才评价机制[35]。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诚信体系,要探索建立人才学术失信惩罚制度,防范学术不端和学术投机行为[1];健全评价专家监督制度,规范评价程序和评审规则,确保程序公正性。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落实,人才评价工作逐步推进,中医药领域的人才评价相关政策也日益丰富发展,自主权逐步下放,人才评价标准和指标研究逐渐深入细化。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分类分层评价,制定中医药特色人才评价指标,是促进中医药人才战略计划实施的重要举措。同时,完善中医药人才选拔、聘用、培养、激励、发展与评价的联动机制,根据不同人才分类和特点,灵活选择评价指标和与之相匹配的评价方法、评价方式、评价工具,可能是未来中医药人才评价研究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