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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2023-08-13吴玉平尤凤丹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13期
关键词:强村丽水市丽水

吴玉平 尤凤丹

(作者单位:1.丽水市农业农村局;2.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1]。2022年是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对标上级要求,立足丽水实际,积极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不断推动强村富民,持续夯实基层堡垒。

一、村级集体经济现状

丽水市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步晚、底子薄,2017—2019 年通过层层挖掘资源、抓物业、光伏、水电、“强村公司”等方式,艰难完成了第一轮薄弱村“清零”任务。2020 年启动的第二轮“消薄”工作,丽水共有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911 个,我们严格遵循《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发展路径[2],立足“生态是最大优势、发展是最重任务”的基本市情和最大实际,以村级运转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坚决克服疫情复杂、资金匮乏、资源分散和人力紧张等不利因素,努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连年保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其中2021 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综合考核总分位居全省第一。

截至2022 年底,村级集体总收入20 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 万元以上的村全覆盖;经营性收入和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了56.15%,目前全市911 个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已全面清零,全年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4.3 亿元,经营性总收入8.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和27.8%;年经营性收入50 万元以上和25 万元以上的村分别达到429 个和801 个,占行政村比重分别提高到22.47%和41.96%。

二、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丽水市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并作为对基层党委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丽水市委胡海峰书记深刻剖析了当前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势,并对57 个尚未摘帽的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建立帮扶团组进行部署。全面开展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清零”行动,向各县(市、区)下发工作提示,逐级签订消薄责任状;建立销号制度,做到“一村一账”“一村一策”;组建帮扶团组,由县处级领导牵头,部门单位参与,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共同参与,集体经济领域愿发展、懂发展、善发展蔚然成风。

(二)抓平台建设,增强后劲

丽水市积极探索增加发展村集体经济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创立了强村公司[3]。提高了资源整合水平、丰富了经营模式、创出了发展亮点,强村公司主要立足丽水山区实际,是推动集体经济抱团发展的重要创新,也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的一个重要载体。其核心是以“市场化运作”为操作方式,以县乡为单位注册登记公司,让各行政村成为股东,最大限度整合资源资金。考虑到集体经济的特殊性,不参与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只经营能保值增值,资产和收益都相对较稳定的项目。通过几年的发展主要形成五大发展方向[4]:一是产业融合型。跳出农业抓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通道,实现全产业链融合。例如:龙泉市龙南乡投资300 余万元,建成了占地面积超1 200 平方米的香榧深加工基地,盘活闲置校舍办主题民宿,年营收超300 万元,带动村集体增收90.7 万元、榧农增收128 万元。二是物业发展型。依托城市化发展和山海协作平台,集中资金资源,购置优质物业。例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强村公司筹资568 万元购置标准厂房,年租金27.2 万元;松阳县古市镇投资900 万元,参建寺口茶青市场,2 年内实现增值61.1%。三是旅游发展型。发展乡村旅游,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避免陷入同质化。例如:青田县贵岙乡发挥毗邻温溪镇的区位优势,建设体育休闲小镇,年增收115 万元,创造就业岗位100 余个;景宁县郑坑乡兴办研学基地,累计接待中小学生1 万人次,带动农产品销售200 万元。四是社会服务型。探索集体企业(强村公司)参与社会化服务的途径。例如:莲都区碧湖镇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集体增收结合,联合区国资公司莲碧疫木处理有限公司,预计年产值1 500 万元,支付工资近千万元。五是能源发展型。适度开发水电光伏项目。例如:松阳大东坝镇整合各村资金1 653.4 万元,与社会资本联合收购位于当地的二滩坝水电站,2019 年以来已累计实现分红269.97 万元。2020 年以来,全市新增光伏水电项目41 个,总投资0.71 亿元,争取各级财政补助0.46 亿元,新增发电能力6.15 兆瓦,相当于10 万户城市居民一年的用电需求。到2022 年底,全市共有强村公司182 家,实现县9(市 、区)和173 个乡(镇)全覆盖。资产总额达3.18 亿元,是2017年成立之初的70.8 倍;2021 年,强村公司盈利2.25 亿元、分红1.4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7%和43.5%,同步带动农民就业近2 万人。

(三)抓项目谋划,拓宽渠道

一是建立项目为王的理念。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为核心,建立完善的“县级统筹、乡镇联建、村级自建”三级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累计实施各类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 500 余个,预计年收益2.17 亿元。成功举办第三届强村公司大比拼活动,是全省唯一举办此类活动的地市,得到了省消薄办的充分认可,也吸引了安徽黄山市等国内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在新一轮山海协作中,与结对地市共同探索联建“消薄”项目“飞地经济”,先后确定龙泉与萧山、青田与平湖、云和与北仑等飞地项目14 个,总投资8.17亿元,覆盖行政村1491个,年回报约0.83亿元。大力推动“村企结对”工作,出台《“百企结百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帮助441 个村与482 家企业、商会成功结对,实施帮扶项目231个,到位资金5 337万元。2019 年以来,我市共有778 个村纳入中央和省财政扶持(每村补助50 万元),涉及项目120 余个,撬动总投资4.4 亿元。二是推销优质产品,通过市消薄办牵线搭下到结对单位设立农产品专柜等方式为村集体推销优质农产品,2023 年3 月,举办首届强村公司和共富工坊优质产品大展销活动。在两天的展销期间,据不完全统计,有2.6万人次现场逛展,销售火爆,线上线下销售额达334.27 万元,并评选出十佳优质产品,助推集体经济发展。

(四)抓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大额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注重发挥财务管理的“催化作用”,强化资金管理、提质增效。激活闲置资金潜能,开展竞争性存放,如莲都区208 个行政村共有闲置资金3.27 亿元,通过竞争性存放,年利率可由0.35%提升至2.75%左右,每年可增加收入700 万元以上。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出台《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并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存入闲置资金近20 亿元。二是开展债务化解。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组织和审计部门,开展村级债务专项清理,在组织人员查明村级债务存量(5.93 亿)的基础上。一方面指导每个县(市、区)都出台化解方案,并对负债100 万元以上的村逐个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另一方面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出台了《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村级举债,坚决杜绝盲目举债。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整治好丽水市村级债务不规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引》,明确了分类推进债务化解的目标、建立了新增债务负面清单、增加了新增债务审批管理流程。

三、发展集体过程中存在问题

结合丽水市情和调研情况看,当前丽水市“消薄”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长效发展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山区因素制约

丽水是典型的山区市,平均海拔621.8 米,500 米海拔以上的山区占全市陆域面积近60%。本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中,省定的911 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中,有812个村分散在山区,占89.1%,且大部分在高山远山地区。从面上看,丽水市常住人口(万人)与行政村(个)的比值仅为0.13,远低于全省0.32 的平均水平。村庄整合程度不高使得丽水市的“占比类”指标在全省排名中往往处于劣势。如2021 年,丽水市年经营性收入50 万元以上村仅占行政村总数的11.3%,较全省平均水平低38.1 个百分点,较倒数第二的衢州市低9 个百分点。

(二)产业带动不强

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经济大盘,丽水市GDP 的总量和后劲在全省都不占优势,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也非常严峻,这使得丽水市集体经济的预期大幅减弱。从收入构成来看,丽水市经营性收入比重还不够高,2021 年较全省平均水平低9.22 个百分点,其中,物业出租、村庄旅游和农产品销售是重要收入来源。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物业、旅游等产业受到较大冲击,茶叶、蔬菜等农业产业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明显不足,缺乏可持续的稳项目、大项目。此外,个别地方已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区域间项目同质竞争的风险提升、产业项目本土化水平不高也是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

四、发展集体经济的对策

根据省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要求,中共丽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丽水市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 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超300 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和经营性总收入再翻一番,分别突破20 亿元和10 亿元;集体经济年收入30 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 万元以上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25 万元和5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分别提高至60%和40%;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达到2 亿元。

下一步,以市委和市政府为总召集人的丽水市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将按省里对口专班要求,在整合原消薄专班的基础上组建实体化运作的强村富民专班办公室,然后稳扎稳打,按照分类施策的策略,发展一批条件相对好的强村,巩固一批收益相对较稳的村,保障一批客观条件较差的空心村,不断拉高标杆,落实好行动计划,实现丽水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5]。

(一)明确发展目标

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丽水实际,2023 年拟确定丽水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集体经济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增长11%和12%;年经营性收入25 万元和5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分别达到571 和360 个;推进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强村公司利润增长13%以上,利润超200 万元的强村公司达到50 家。

(二)推动“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

继续擦亮丽水“强村公司”金名片,发挥其集体经济发展主载体的作用。聚焦“强村公司”高质量、规模化发展,发挥强村公司在整合乡村资源方面的优势。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丽水市委组织部印发《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八条意见”》,并结合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建立“强村公司+集体经济”改革试点。

(三)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行动计划》制定新的考核办法,将省里和市委市政府定的任务以清单的方式分解到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加大考核力度。每季度通报村集体发展指数和农民收入、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重要指标,并继续会同市委组织部通报强村公司排名,压实县乡两级党委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要素和土地要素保障,并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

(四)用好发展政策

以实施“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为抓手,打造全域党建联盟生态链群,坚持党建统领红绿融合发展,接续推进新一轮红色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会同市委统战部,迭代更新《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力争少数民族村集体经济水平赶超全市平均水平,实施百个单位扶百村、百个企业结百村、百个侨团(企)帮百村“三百”帮扶专项行动,组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各界侨团采取多种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共同经营、收益分红”的股东众筹机制,让村民变股民,与村集体实现收益共享。

(五)激发资金潜力

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加强非生产性支出监管,节约集体资金支出。一是继续做好村级大额闲置资金存放工作,把闲置在村级账户上的活期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极大地发挥村级资金的活力。二是加强债务管理和化解。到2025 年底基本完成债务清零工作。对于因发展村级经济形成的生产经营性债务,在村级年度收益分配中提取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并明确债务化解时间节点。对负债100 万元以上的村,由县处级领导包村化解债务,逐村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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