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研究
2023-08-10牟琳琳
牟琳琳
摘 要:近年来,教育部各项文件明确指出虚拟教研室是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探索。本文重点探讨了高校虚拟教研室在新形态教材建设方面的意义与特点,分析了现阶段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充分利用高校虚拟教研室,做好新形态教材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虚拟教研室 新形态教材 优质课程 共建共享
2021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拉开了高校基于互联网大规模建设基层教学组织的序幕。教材(特别是新形态教材)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虚拟教研室未来的探索与发展中大有可为。充分认识虚拟教研室与新形态教材编写、出版的紧密关系,探索虚拟教研室助力新形态教材出版的具体形式,实现从“相加”走向“相融”,是目前需要面对和回答的实际问题。
一、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的意义与特点
1.虚拟教研室助力新形态教材建设意义重大
(1)强化教材编写工作核心地位。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可进一步强化新形态教材建设在专业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促进专业教师更加重视教材工作;教材是教书育人的现实载体,也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一环。充分利用虚拟教研室推进教材建设,有助于教师明确工作目标,重视教材建设成果的产出。
(2)推进教研成果向教材转化。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可不断推进专业教学研究成果向新形态教材建设聚焦,保证教材的形式与内容始终反映专业发展、教学所需;传统意义上,教研活动产生的工作成果之间(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方法等)相对独立,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依托虚拟教研室开展新形态教材建设,能够以新形态教材这一具象成果为引领,在教研活动中统筹考虑各项内容建设,使其有机融入教材,保证专业、行业的前沿成果转化为教材内容。
(3)优化教材“编、用、修”流程。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可优化新形态教材“编、用、修”反馈机制,通过广泛参与、普遍选用与动态反馈,赋能新形态教材的持续建设。虚拟教研室可以吸纳全国各地的教师共同参与,有助于通过研讨优化教材编写思路、推广最新教材建设成果、收集各院校应用教材的实践反馈以指导新形态教材修订。在“编、用、修”环节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更加精准、有力地支持新形态教材建设。
2.虚拟教研室助力新形态教材建设特点鲜明
(1)打破时空限制,促进广泛参与。虚拟教研室通过较为成熟的线上会议平台,汇集同一(或相关)专业的各大院校教师,不定期组织专题研讨、经验(成果)分享等活动,共同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建设等专业问题,这是对传统教研室工作的有益补充,也极大地促进了院校间的专业交流,助力了教学研究工作。在教材建设方面,可以集思广益、相互借鉴,保证教材内容的适用性,进一步助力教材编写工作。
(2)线上工作模式,助力教研工作。线上工作模式是虚拟教研室最为显著的特点,这一特点意味着互联网技术等先进成果可以助力虚拟教研室工作。例如,线上工作模式可以提供全程录像等视频资料,便于未能第一时间参加教研工作的教师即时学习、分享教研成果。视频回放功能还能保证教师对感兴趣的重点内容反复研究,提高教研效果。同时,多人在线编辑、文件即时传送等功能,也能大幅提升工作效率。未来,随着线上平台的不断发展,用于编辑出版的智能编校排系统也有可能与虚拟教研室形成有效挂接,作者可利用该系统线上编写教材,提高教材成稿质量。
(3)适应数字转型,创新教材形态。党的二十大为我国各行各业提出了数字化转型升级要求。教育和出版行业也应以“互联网+”教学模式和新形态教材为目标,积极面对数字化转型升级。虚拟教研室为数字转型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的平台,各成员可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具有鲜明数字化特点的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上述资源亦可应用于新形态教材(电子教材、云教材等)当中,促进教材数字化转型。
二、依托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教师、出版单位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广大院校、教师对于虚拟教研室的认知还处在探索阶段,虚拟教研室的工作目标也普遍集中在专业建设研讨、经验分享等,很少将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纳入其中。因上述工作内容有时与教材出版无直接的相关性,故出版单位在现阶段也未能充分参与到虚拟教研室的建设和相关活动中,导致虚拟教研室的工作内容未能涵盖教材编写与出版,其工作成果自然也没能充分转化为教材。
2.教材参与者多,协调组织难度大
虚拟教研室是一个开放的学术研讨平台,其广泛吸纳全国各地教师参与工作的同时,也会导致教材编写人员数量增加。同时,因参与者所在院校的专业建设水平、教学特色等原因,也会带来教材内容编写、资源建设思路难以统一等难题。这不但会给教材确定编写大纲、分配任务、最终统稿等工作带来困难,也会使出版单位面临出版周期加长等挑战。
3.著作权等方面的潜在问题
新形态教材有着更加鲜明的数字出版特征。从出版的角度看,新的出版形式也带來著作权界定、版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例如,部分精品在线课程、精品在线资源,虽然课程(资源)负责人是作者本人,但在制作和应用过程中可能使用了院校的专项资金或有重要的合作建设方,这种情况下作者是否有充分权利处置相关资源特别是应用于公开出版物中?类似问题需要出版单位高度重视并与教材编写团队共同解决。
三、充分利用高校虚拟教研室做好新形态教材的建议
1.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专业教学领域的全国性专家组织,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面具有权威性。目前,高校各专业虚拟教研室也基本涵盖各专业教指委的专家委员。利用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应充分发挥教指委的专家组织作用,统筹规划,以专业视角的前瞻性洞悉新形态教材的发展前景,确定教材建设思路,把握各知识点及资源建设方向,组织协调并分配教材编写任务,同时积极布局,将新形态教材列入教指委规划推荐教材。
例如,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十四五”期间,发挥全国性专家组织的重要作用,对于本专业教材提出了前瞻性规划指导,筛选各课程领域权威专家作为教材主编,组织国内多所院校规划编写了智能建造系列教材,对于学科交叉内容、配套资源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统一规划。
由教指委规划建设的新形态教材,具有权威性和指向性,也将带动更多院校积极参与建设并使用。收集、分析广大院校对新形态教材的使用反馈也可纳入虚拟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形成“规划→出版→应用→反馈→修订”的工作链,不断提升新形态教材的品质。
2.以课程建设为中心
2019年,教育部启动本科院校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即“金课”建设计划),计划建设10000门左右的国家级一流课程和10000门左右的省级一流课程。其中包括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高的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等课程。可见,国家对于形式丰富的新形态精品课程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
以《工程税务管理》课程为例,课程负责人带领教学团队打造了在线精品课程。同时,课程负责人也作为主编,编写了《工程税务管理》课程教材。教材的编写大纲构成了在线课程的课程设计主题,在线课程的作业、习题等内容反向作为数字资源融入了教材建设中。
新形态教材与新形态精品课程有着极高的相关性。人才培养方案决定课程体系,专业课程决定专业教材。应牢牢把握助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初衷,通过虚拟教研室的新形态精品课程建设带动新形态教材建设,使二者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
3.突出共建共享原则
虚拟教研室的主要目的是优质课程、优质专业共建共享,对于新形态教材也应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通过线上研讨,不但可以发现并吸收合适的作者加入编写团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校合编;也能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博采众长,不断优化编写思路,对阶段性成果及时吸纳,对过时内容及时修订,使新形态教材始终能够满足最新的教学和人才培养需要。
例如,高校工程管理专业虚拟教研室于2022年10月邀请同济大学丁士昭教授举办“好教材如何修订——以《工程项目管理(第三版)》为例”专题讲座。此次讲座吸引了全国50余所院校1800多位教师参加,多所院校教师积极建言,反馈该经典教材在使用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并提出了基于本校教学实践所积累的教材修订意见。通过此次专题活动,编写团队在分享教材修订思路的同时,也即时听取了大量的教材应用院校的反馈意见,更好地指导了教材的后续修订工作。
虚拟教研室共建共享原则也可以使教材的“编”与“用”形成良性循环,相互促进,此举不但可以通过大范围研讨拓展编写思路、优化教材结构,还能将教材建设成果推广到更多院校。
4.出版单位积极参与
出版单位积极参与虚拟教研室日常工作,不但可以促进新形态教材建设,还能够利用专业平台扩大虚拟教研室的影响力。
例如,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作为高校工程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虚拟教研室的共建单位积极开展新形态教材的研发工作,以“建工书院”平台为例,教材编写团队可将虚拟教研室打造的案例库、习题库、思政资源库等内容统一上传平台,以拓展知识点等形式附加在教材中,相关习题也可以线上答题方式提出,通过后台信息汇总,还可供教师分析研究使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升阅读的交互性,还能通过后台收集学习数据和学习习惯,为未来的教材修订提供参考和依据。
教材的体量和篇幅是有限的,通过出版单位数字平台对教材的赋能与拓展,新形态教材会成为海量资源的“入口”和学习反馈数据的“中枢”。虚拟教研室的成果也能够动态体现于教材之中,保证教材知识内容的时效性。
5.厘清责权利,化解潜在风险
针对依托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形态教材带来的著作权、资源使用权限等潜在风险,出版单位应对其高度重视,不能仅在资源建设后直接融入教材使用,要做更加细致的前期工作。在教材资源建设准备阶段,提前与作者沟通,由出版单位法务部门与编辑一起,向各作者详细了解资源建设的资金提供方、合作方、建设方案、应用权限等详细情况,必要时要得到相关方授权。例如,出版单位可以以“委托创作”形式建设数字资源,提出资源建设目标与要求,委托相应作者按需建设或改造已有数字资源。
对于可用的资源,要在教材出版合同中增加数字资源特别约定或签订数字资源建设专项合同,对著作权、署名权及稿酬分配等责权利做出详细约定,以避免教材出版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紛风险。
四、结语
近年来,以融媒体教材、云教材为代表的新形态教材不断涌现,立体化、多元化呈现知识内容,增加读者与教材内容的交互性,提升阅读体验。与此同时,虚拟教研室作为一个全新的交流、研讨平台,有着诸多优势和巨大的发展空间,经过充分研究和合理的顶层设计,能够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新形态教材建设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我们应牢牢把握虚拟教研室蓬勃发展的有利契机,充分认识虚拟教研室自身特点及与专业教材出版的紧密关系,重视工作内容与成果向教材转化,厘清著作权等权益约定等实际问题,让虚拟教研室产生实际教材建设成果。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会有更多优秀的新编、修订的新形态教材从各专业的虚拟教研室走出,为培养优秀专业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系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