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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转型到结构新转型
——对哈贝马斯数字时代公共领域理论的反思

2023-08-08

关键词:哈贝马斯公众领域

杜 丹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23)

六十年前,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StrukturwandelderÖffentlichkeit)一书中,以其独到的理论视角对公共领域的社会历史、概念历史及政治功能作了梳理和分析。其中,他把公共领域在确保民主社会存在方面发挥的功能作为出发点的研究理路,既为更广泛的社会历史研究提供了新的动力,同时也因其独创性招致了诸多误解与批评。但必须承认,正如哈贝马斯自己所言,《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仍是他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作品。“结构转型”也一直都是哈贝马斯社会历史研究工作的基本架构与关注重点,但当他注意到数字化通信技术进步给传统公共领域带来的诸多变化,或者说公共媒体的数字化这一趋势对民主政治进程的影响时,哈贝马斯又开始思考公共领域的结构新转型问题。2022年,他的最新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新转型和协商政治》(EinneuerStrukturwandelderÖffentlichkeitunddiedeliberativePolitik)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集中分析。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以及全面地评判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从“结构转型”到“结构新转型”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先回到“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一、结构转型: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和基本特征

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思想史和社会史背景,哈贝马斯主要从词源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探索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古希腊时期出现了“公”与“私”的明确说法。在古希腊的城邦中,形成了公共领域(koine)和私人领域(idia)之间的区分。这一时期公共领域中的政治生活不仅借由对谈完成,而且通过共同实践活动(战争或者竞技活动)实现。在这种公共领域内部,公民可以通过个性化表达来实现对自由王国和永恒世界的追求。到了中世纪,“公”与“私”这对范畴被纳入罗马法之中,这时公共领域被称作“res publica”而普遍流传。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哈贝马斯指出作为制度范畴的公共领域是建立在“代表型公共领域”基础之上的。这种“代表型公共领域”,是以君主印玺等为代表的公共性的地位彰显,并且它内含着人文主义色彩的资产阶级文化。所以它能够在封建王朝的宫廷里面持续几个世纪,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宫廷礼节。进入到18世纪末,“代表型公共领域所依赖的封建势力、教会、诸侯领地和贵族阶层发生了分化,形成对立的两极;它们最终分裂成为公私截然对立的因素”[1]11。也就是说,在封建制度上层社会中逐渐分化出代表性公共领域,由此公共权力结构发生了新的改变。而当劳动阶层转变为城市企业阶层和某些乡村阶层时,西方便开始出现了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的苗头。

诚如马克思所言,中世纪的精神是“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2]。只是到了近代,政治国家才逐渐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市民社会的等级才完全变成了私人等级,由此,独立的个体成为现代市民社会的基础,同时自由的个人也作为国家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构成了现代社会的根本特征。也正是从这时起,国家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国家,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公共领域才出现。“公共领域作为一个介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领域,公众在其中作为公众意见的承担者组织起来,符合公共领域的原则,也就是说,那个曾经不得不与君主国的神秘政策作斗争的公共信息原则,从那时起,它使国家活动的民主控制成为可能。”[3]可见,公共领域作为一种公共意见的汇集之地,反映了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中间发挥着公共政治权力批判的功能。

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之所以能够被称之为公共领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而且这个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今天,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4]由此可知,公共领域不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4],同时还是一定的交流媒介,或者说交流媒介的媒介。进一步说,公共领域之所以是公共领域,重要的并不在于其是一种社会场所,而是其承载的舆论与意见形成的功效。因此,哈贝马斯格外重视交流媒介的作用,在他看来,“媒体系统对于政治公共领域在产生符合协商政治标准的竞争性公众意见方面的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5]38,选民的意见和意志对于协商政治的建构作用,是以贡献的对话质量来衡量的,而不是以最终达成共识来衡量的。为了提升对话质量,就要求将所有平等参与政治决策的个体都纳入政治意愿的形成过程中,通过媒体系统,在分散的公民受众中产生出多元的公共意见。

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公共领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合理性的特征。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中公众维护理性的场域,处于公共领域中的公众是理性的主体。譬如文学公共领域,在其中,阅读公众主要是由学者群以及有教养的居民所构成。无论是书籍、杂志和报纸等公共交流媒介,还是出版社、书店和阅览室等公共空间,它们共同具有一种进步意义的思想启蒙氛围,而这种思想氛围在一定程度上也主要是由具备理性的有素养的公众所建构与维系的。在此基础上,他们开展政治交往,并为大多数民众发声,有效地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挥着政治批判功能,而那些不具备理性素养的公众往往被排斥在外。“理性体现在有教养的人共同使用知性合理交往过程当中,由于任何一种统治关系都对它构成威胁,因此它本身也需要保护,以防表面化。”[1]40只有理性在被维护的条件之下,其政治的批判效应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有教养的人共同使用理性知性,合理交往过程才能真正得到展开。

第二,平等的特征。在公共领域,通过公众的理性批判来展开的政治活动主要建立在公众间平等交往的基础上。换言之,处于社会交往活动中的公众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平等并非是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的势均力敌,而是脱离开贫富差距和身份差距的仅仅作为自然“人”的平等。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所谓平等,在当时人们的自我理解中即是指‘单纯作为人’的平等,唯有在此基础上,论证权威才能要求和最终做到压倒社会等级制度的权威。”[1]41那么,公众如何才能获得平等的机会?哈贝马斯认为,基于一定的财产和教育,公众才能够有资格进入到公共领域。具体说来,只有经济条件满足并且是有教养的人才会获得交往理性,进而在公共领域尤其是政治公共领域里面进行有效的民主协商。所以,在经济和社会条件都满足的前提下,公共领域的平等性特质才得以彰显和保障。

第三,开放的特征。在哈贝马斯看来,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延伸出来的,并且它以公众舆论作为中介来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进行调节。在这种文学公共领域之内的文化是一种可供探讨的文化,它使得公共领域不可能与世隔绝,而是呈现一种开放状态。之所以把咖啡馆和沙龙等作为公共领域的外显空间,是因为在这些场所能够形成一种开放讨论的氛围,并且体现出一种共同的社会交往的范畴。“报刊文章不仅被咖啡馆成员当作讨论的对象,而且还被看作是他们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的讨论在其他媒介当中继续进行……阅读和讨论这一类作品的公众本身就是其中的主题。”[1]47可以看出,公众是在阅读和讨论的过程中进行思想上的交流,而这种讨论的媒介就是通过公共空间来实现的。由此,作为社会生活领域的公共领域,公众可以在其中进行自由、平等和理性的探讨,而不会遭受上层权力和世俗观念的制约。这也正是公共领域的开放特质之所在,显然有助于公众舆论的形成。

二、结构新转型:数字时代的公共领域

数字媒体对于公共领域结构转型,具有两个方面的显著影响。一方面,它创造了媒体用户自我赋权的效果,数字自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超脱了传统媒体形态所充当的信息交流的中介角色。诸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态,主要建立在信息发出者与接受者之间的线性或单向关系基础上。具言之,一端是处于信息中心源的生产者、编辑者与传播者,与之相对的另一端则是处于被动接受状态的读者、听众或观众。显然,这两端绝不是对等关系,而是一种由中心向四周散播的等级或层级关系。数字自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扭转了这种不平等的信息交流模式,因为数字平台在本质上是一个扁平化的数字空间,这就意味着,在其中没有绝对主导的信息中心源,每个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都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换言之,数字平台把用户从被动接受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在原则上赋予每个用户以信息平等权,使之在自发意见的互动中进行着无政府式的交流。“这些媒体将为所有公民提供他们自己的可公开感知的声音,甚至赋予这种声音以动员能力。”[5]45-46公众可以在由平台所打造的数字公共空间里面公开发声,他们被数字媒体赋予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他们从以往的被动接受者的角色,转变为在自由交流中的主动发布者的角色。由此可见,数字平台所建构的是一种块茎状的信息交流关系,基于数字网络的开放性与信息交流的对等性建立的新型关系,使用户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生产者。“他们在就自发选择的主题进行的交流中,作为基本平等和自我负责的参与者彼此相遇。”[5]45总之,与传统媒体的不对称关系相比,数字自媒体所塑造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互惠的关系。正是这种去中心化的信息交流模式或者说数字新媒体的交往模式,使哈贝马斯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对所有公民实施的平等主义与普遍主义的主张最终以新媒体的形式得到了实现。

另一方面,数字媒体离散了公众达成一致判断的潜力。由于数字平台所具有的包容性,使得传统媒体所具有的守门人模式或者说审核权限受到侵蚀,这就意味着用户关注的信息内容便不再聚焦,他们可以按照娱乐化、情感化、个人化倾向进行交流。换言之,交流的内容主要锚定在主体间的亲缘性,而非民主政治的协商性。哈贝马斯将之称为“自我支持的回音室”[5]62。在他看来,回音室表示着一种信息的 “半公开的、零散的和自我循环的传播形式”[5]11-12,这种传播形式加强了公众交流与交往的非政治化趋势,改变了过去由报纸、广播和电视所建立起来的以民族国家为主的公众传播的整合力量,使公众无法就某一或某些政治话题形成协商政治。由此可见,数字平台只是一种停留在“眼睛层面”或者说好恶层面的半公共领域,它使公众的注意力仅仅集中于自身感兴趣的内容,进而“拒绝不和谐的声音,并将那些和谐的声音融入至维护公众身份的、但未经专业‘知识’过滤的领域之中”[5]62-63。而在哈贝马斯看来,只有在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和理性高度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的政治意见和意志,进而形成真正的协商政治。

但是互联网尤其是数字社交媒介的引入使这种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和理性高度的基础越发难以实现,这是因为它们对公众的意见和意志的形成产生了抑制效应。首先是互联网的引入导致公众对政治新闻的关注度和处理能力呈下降趋势。在哈贝马斯看来,以平台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自媒体,是以纸媒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数字时代的进一步延伸。由于数字自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政治公共领域中功能的一致性,因此尽管数字自媒体在整个社交媒体中所占份额增大,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纸媒等传统媒体的发行。然而数字自媒体比重的增加却导致了一个更为严重的后果,那就是随着纸媒所占比重的下降,其守门人角色在传统公共领域中的影响范围缩小了。与此相对应的是,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发散性特征便被放大,这意味着公众对娱乐性新闻的关注增多,而对政治性新闻的关注变少。所以哈贝马斯强调:“与占主动地位的视听媒体相比,印刷媒体的重要性急剧下降,这似乎表明其提供的服务水平在下降,也就是说,公民的接受能力和对政治相关新闻和问题的智力处理也趋于下降。”[5]52

其次则是由于假新闻对于政治公众的日益渗透。哈贝马斯认为,假新闻增加了欧洲民众对于媒体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在后真相民主时代尤为突出。欧洲民调显示,41%的人不相信国家媒体的报道能够不受政治和经济压力的影响,并且多达79%的人表明他们已经遇到了假新闻。哈贝马斯强调当下最主要的政治媒体是全国性报纸和杂志,同时包括电视在内的其他媒体继续在内容方面提供着具有权威性和反思性意见的话题。然而“尽管官方的媒体继续提供一系列可靠的新闻和政治节目,但普通民众对这些节目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完整性越来越不信任”[5]52。可以看出,虽然传统媒体依旧提供权威性的政治话语,但是假新闻的出现不仅促使民众开始怀疑这些媒体中新闻和政治节目的质量,而且导致政治公共领域逐渐变形。由于这种半公共领域的交流本身是非政治化的,从而使得形成交流或协商的主体力量也是非政治化的。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进一步指出,由于数字网络的商业利用与平台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全球化的市场监管异常艰难,进而导致政治公共领域的功能丧失。数字平台更多地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更多地依靠对个人客户数据的掠夺以及广告的植入来获取收益,因此平台为了攫取更多的流量经济,不仅不会对传播的新闻进行严格审查和错误纠正,甚至会为了博得更多的注意力而任由具有吸引力的虚假新闻广泛传播。总而言之,公共领域的平台化和公共意识的商业化,不仅无法有效识别假新闻,更无法形成具有协商性质的公众意见和意愿。

上述两个趋势表明,虽然媒体供应方的多样性与需求方观点的多元化,为形成批判性意见提供了重要先决条件,但也造成了多重声音的不和谐性以及挑战性话题和意见内容的复杂性,这就使得媒体消费者越来越走向数字空间,因为“数字平台自发生产了众多主体间相互认同的自我世界,而且似乎还赋予了这些交流孤岛以顽固性,进而形成一种竞争性的公众认识论等级”[5]53。也就是说,由于数字空间具有一种因个人好恶而聚集的趋向,这就造成公众较多地沉浸在自发形成的自我世界中,而不愿应对和处理与自身不同的声音或意见。但是哈贝马斯强调,如果凭借数字媒体对公共领域进行政治判断,那么公众对公共领域的认识将出现偏差。所以,政治公共领域具有针对性的公共性意见和意志,也因为公众的自我世界的建构而难以达成。与此同时,这也造成公众固执于自我主观认识,从而怀疑公共媒体的可信度,由此使得假新闻更加难以辨识。

三、自由抑或控制:关于数字公共领域的反思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计算机科学与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个建基于传统公共领域之上的数字公共领域开始出现,使公众利用一种新式媒介进行对话协商成为可能。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社交媒体创造了可自由进入的公共空间,邀请所有用户自发地、不受任何一方制约地进行干预……他们可以在这些自由进入的媒体空间中向匿名公众讲话,并征求其同意。在这些空间中似乎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匿名的亲密感。”[5]61-62当然,哈贝马斯并没有简单止步于对数字空间的肯定。他认为,虽然数字空间的无制约性一方面为用户逃离编辑审查提供了避风港,使他们能够更加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政治意见和意志,但另一方面这种无审查也导致公众仅关注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声音,而自动屏蔽包含其他不同意见的声音。

尽管面对数字自媒体的出现对于公共领域结构的改变,即传统媒介的守门人模式的丧失致使公众难以就特定政治议题形成协商政治,在某种程度上,哈贝马斯还是对数字自媒体对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影响作了乐观预估。然而,哈贝马斯没有注意到:即使是公众自以为的、符合自我身份认同的声音也可能是数字他者塑造的结果。实际上,数字自媒体的出现带来了一个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即算法治理。具体来讲,以Tik Tok和YouTube等平台为典型特征的数字政治公共领域在报道政治热点的时候,为了使数字自媒体用户被流量所吸引,只关注及时性和短暂性的新闻。当新的政治热点被大数据分析根据个人喜好精准推送出来的时候,用户们又会被吸引过去,从而忘记之前的政治热点问题。这是一种数字时代的健忘症,它使得公众对于政治热点的讨论始终处于一个热点紧接着另一个热点的恶性循环之中,无法就某一话题形成一种持续性的讨论并产生最终结果。需要看到的是,这种短时间的社会热点制造,使得娱乐性新闻掩盖了政治性新闻。虽然观看短视频是用户们在手机或者平板等屏幕上滑动手指的一种无意识行为,但正是这种无意识使得用户在无形之中受到了数字政治公共领域内有意制造出来的新的话题和噱头的操控。显然,哈贝马斯并没有看到这一点,由于不了解数字自媒体的深层运行机制,他对网络空间的发言和决议抱有很大的善意,简单地认为网络媒体不过是纸媒在互联网上的延伸,殊不知这种广泛的交流看似自由其实并非真正的自由,因为随着平台经济和注意力经济的出现,数字自媒体正在不断地使得人们丧失真正的自主性。

在哈贝马斯看来,民主宪法的规范性存在于公民的意识即公民的隐性信念之中,具体体现为:公民们要相信在民主选举中,他们的选票是平等的,在立法和判例中,在政府和行政行动中,都是规范化的体现。因此,这种宪政国家必须既要使公民有意识地参与到民主合法的统治的行使中,又要建立保障公民实践可行性的社会制度条件。民主理论的任务就是根据法律及其相应的直觉期望和公民的合法性概念来重构公正秩序的原则。而这一原则需要协商政治理念的对话理论才能进行公正评价。政治公共领域不会做个人决定,而是通过大众传媒,在分散的公民受众中产生多元的公共意见,这些公共意见对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决策具有启蒙性的贡献与作用。以选举为例,公民通过大众媒体所过滤的多重意见,在公共领域形成自己的意见,并且基于自己的判断,尽可能理性地进行投票。[5]24但是事实是如此吗?哈贝马斯忽略了政治公共领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即公民的政治意见和决策被包括算法等在内的数字技术所操控。大型数字平台公司根据用户在数字空间内留下的数字痕迹,通过算法能够推论出公众的政治倾向,然后再借助大数据进行精准推送,在这种有意识的信息推送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改变公众的政治立场,从而达到操控选举的目的。这种操纵模式的典型案例是2016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帮助特朗普团队的剑桥分析公司通过脸书上的点赞信息和推送,就足以判断一个用户的政治倾向,并知道通过什么信息就可以影响那些还在摇摆之中的用户,让他们做出选择。[6]未来的发展趋势是选举投票点直接设立在互联网上,在开展选票活动的同时植入商业广告,使得政治公共领域带有浓郁的政治营销色彩。而且选民的意图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窥视,其中一些消极和负面的意见可以通过一些商业手段来抹去。正如韩炳哲所说:“在这样的世界里,我们不再是积极的行动者,不是公民,而是被动的消费者。”[7]韩炳哲看到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选举活动的消费主义本质,其目的是为了通过流量而获取更多的资本。

进入到数字化时代,人们几乎每时每刻都生活在一个由大数据架构的新的景观之中,一切消费动机和目的都受到大数据的推荐和支配。在这种数字技术无意识的支配之下,人们的各种消费行为似乎显得理所当然,但这种形式化的行为已然遭受到无形操控,不再是一种自主选择,而是如德波所说的“分离”。当技术的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人们作为活劳动在进入到剩余价值生产的时候就会产生重要的转变,无论是人们在网络上的点击行为,还是在手机上使用各种以供消遣的APP,他们无意间的娱乐过程成为了劳动过程,这就在无形之中把他们的休闲时间转化为劳动时间。问题的关键在于,休闲时间不知不觉成为其他资本家攫取剩余价值的劳动时间,人们却对此不自知。人们的自由时间在某种意义上通过资本家以吸引眼球的方式给抹杀了,因为这个休闲时间被捆绑到商业范畴之上,也就是一个消费的过程,即把人们剩余的时间用来消费,为其他产品的生产或者商业的扩大提供服务。这就是以数字自媒体为代表的更深层次的控制,所有平台上的操作背后都有利益集团的操作。表面上的自由其背后透露出的是完全的不自由,因为这是数字权力和数字霸权操纵的后果。正如斯尔尼塞克所说:“到了21世纪,在数字技术变革的基础上,数据越来越成为企业及其与员工、客户和其他资本家关系的核心。平台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能够提取和控制大量数据。随着这一转变发生,我们看到了大型垄断企业的兴起。”[8]在互联网时代,或者网页时代,人们通过输入网址就可以搜索到自身所需求的事物。进入到平台时代,人们的行为主要是在各种APP里运行,而这些APP所构成的就是平台。平台将用户使用APP产生的数据进行收集,并借助算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再次向用户进行精准推送,最终平台成为了各种巨型网络公司收割数据并控制用户的场所。平台构成了垄断,由此平台是一种数据垄断化的空间。不仅如此,平台已经在全球形成了一种垄断,谁掌握了核心平台谁就拥有了对抗一切的力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韩炳哲说:“如果有足够的数据,意识形态就会显得多余。”[9]大数据、智能算法与数字技术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政治的十分有效的工具,它们不仅把资本主义社会变成“透明社会”,而且还把资本主义政治变成“智能政治”,今天数字时代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议民主制,已完全经沦为了各种数字寡头力量博弈的数据政治。[10]

在这样的情况下,哈贝马斯尽管发现了数字新媒介尤其是数字平台对于公共领域的结构的新影响,但他并未看到在公共领域新结构转型过程中隐藏在数字平台背后的深层控制和霸权本质,这也导致他错失了对公共领域的批判性功能弱化甚至异化这一趋势的分析。当然,面对上述困境,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仍具有现实意义,但是协商政治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又将走向何方,则是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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