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的传记文学翻译研究
2023-08-07王璐
【摘要】人物传记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作品形式,既是人物志的主体,又是地方志中的重要内容。罗伯特·佩恩·沃伦(Robert Penn Warren),作为美国第一任桂冠诗人,对20世纪的美国文学尤其是诗歌文学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本文选取英文的沃伦传记作为研究对象。作为功能翻译学派的翻译目的论,于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兴起,历经四个阶段不断完善,对国内外翻译学者的理论学习及理论应用提供了道路和方法。其中,目的论包括三个原则,首要原则即目的原则。而传记文学的翻译既要使译入语的读者能明白原著的历史文化内涵,也能领略原著的文学艺术表达。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除了准确传达原文中的某些纪实性信息,还要在保证译文流畅性的同时兼顾其文学艺术色彩。
【关键词】目的论;罗伯特·佩恩·沃伦;人物传记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6-8264(2023)23-0103-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23.032
一、前言
人物传记是通过对典型人物的生平、生活、精神等领域进行系统描述、介绍的一种文学作品形式。作品要求“真、信、活”,以达到对人物特征和深层精神的表达和反映。人物传记是人物或人物资料的有效记录形式,对历史和时代的变迁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人物传记”中的“人物”都是历史、文化等领域的名人(政治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文学家甚至艺术家等)。而截至目前,人物传记翻译在国内外的文学研究领域研究相对较少,并未引起广大学者的重视,还处于研究的相对边缘地位。本文选取于《罗伯特·佩恩·沃伦传记》的第一章,并截取其中部分翻译案例进行分析;该书从沃伦的童年时期开始描写,一直到生涯晚期,向人们展示出了他一生的各种变化,这其中就包括了家庭、工作、社会等因素对他的文学创作生涯的影响。
作者意图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在尊重原文的基础之上,试在翻译过程中还原出该人物传记的文学性,使译文忠实于原文又不失可读性,并为之后的翻译学习及研究能够提供些许的借鉴和思考。
二、传记的特点
传记,是一种常见的文学形式,一般根据书面或口述的相关材料加以选择性的编排、描写与说明编写而成。传记和历史关系密切,某些写作年代久远的传记常被人们当史料看待。记载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传记文学一般采用散文的形式和手法,有的和小说接近。
我国的传记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后来司马迁创造的纪传体,标志着我国人物传记走向成熟,达到高峰。其中,传记也有很多种分类方式。例如,按照写作人称分类可分为自传体和他转体,按照载体分类可分为传记、画传和传记片,按照传主身份分类可分为政治类、文艺类、科技类、体育类等等。
传记文学的特征有两个:其首要特征是真实,其次是生动,即真实性和文学性。真实性作为传记的本质属性,首先表现为叙述传主个人的历史,写出传主的生平。因此,真实性是此类文本的首要特征。而传记也是文学类型之一,所以不应只是对历史事实的简单堆砌,还应该包含审美因素,也就是文学性。“艺术是传记的不二法门。”所以,在翻译传记文学时,在还原历史的基础上,如何再现出原作的文学性应是译者关注的另一个核心。
三、翻译目的论介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工商業发展迅速,各国经济发展稳步提升,国际交流日益增多,使得非文学类的翻译快速发展,而文学翻译的主导地位逐渐下降。
(一)理论背景
20世纪50—60年代,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独占鳌头,“对等”仍是翻译研究领域的关键词之一,比如奈达提出的“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但是随着翻译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众多从事翻译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学者逐渐意识到:传统的、以“对等”为标准的翻译理论和翻译方法越来越不能解释翻译实践中的种种现象,不能满足翻译实践的多种需要。(卞建华,2008:15)创造一种新型的翻译理论来解决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已成为时代的呼唤,而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正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
(二)理论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学派开始在德国兴起,和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一样,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它又不同于传统的西方翻译研究,它打破了语言学和对等理论视角的束缚,认为翻译应遵守“目的决定方式”的宗旨。
凯瑟琳娜·赖斯(Katherina Reiss)于1971年在《翻译批评——可能性与局限性》一书中,试图将功能主义的方法引进到翻译实践之中。她认为理想型的翻译应是“综合交际行为”,即文本在概念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实现对等,但在实践中应优先考虑译本的功能特征。
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于1978年在《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一书中提出了翻译目的论。他认为翻译活动是人类活动的一种,任何人类活动都存在一个目的或者目标,在这个目的的引导下,最终会产生某种结果或新的事物。
贾斯塔·霍尔兹·曼塔莉(Justa Holz Manttari)在赖斯“综合交际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目的论,提出了“翻译行为”这一概念,认为翻译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动。
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在前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忠诚”,他认为译者应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目的论的框架。
(三)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主张,预期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并在翻译过程中应遵循三个总体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最为重要,其余两个原则从属于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skopos rule)是指文本或译作可以在译入语语境中发挥某种功能,换言之,翻译过程中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都是由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的。
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要求“由译者产生的信息必须能够用与目标接受者情景相连贯的方式来解释”。因此,译者应当充分考虑目标接受者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使译文最大限度地做到语义连贯,让读者所看到的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忠实原则(fidelity rule)指译文必须与原文连贯。忠实原则认为通过翻译转换,可以在原文与译文之间建立一种特定的关系,即“语际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在某种程度上与其他翻译理论中所说的“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并无区别,但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每次翻译行为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本的理解程度。
四、目的论三原则下的传记翻译研究
(一)目的原则下的《沃伦传记》翻译案例研究
译文应能在译入语的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因此在目的原则的指导下,译文采用了意译和增译两种翻译手段。
1.意译
意译(free translation)区别于直译,是指根据原文的大意来进行翻译,而非逐字逐句的翻译。利用意译可以做到文意连贯,使译文更加符合现代语言的表达习惯,流畅、通顺地传递出原作的精神。
例一:
原文:He is a great lover of poetry and occasionally writes short poems,more for recreation than fame.How much of his clerk's wages went toward this debut,only he and the publisher knew.
译文:他热爱诗歌,偶尔写些短诗,与其说是为了出名,不如说是为了消遣。他当店员赚来的工资有多少用于这本处女作上,可能只有他自己和出版商才知道吧。
这里的语境是在说尽管沃伦只是一名小小的店员,但出于热爱,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写一些诗歌,而且将自己早期大部分的工资都来投资了这份热爱。该句中的“debut”一词来源于法语débuter,本意是“桌球或弹子球游戏中的第一次击球”。在18世纪中期时,该词逐渐传入英语,并主要用来表示表演者、运动员等首次登台、露面、亮相等等。在中文中,并没有相对应的词汇能够进行对等的翻译,但近些年随着文学尤其是网络文学的发展,此处用了“处女作”一词。处女作,也指艺术创作的第一部作品。此译文并没有选择字对字的死板译法,而是考虑到了原文文本和译入语文本在意义上的对等,保持了两种语言的独特性,准确地还原出了人物传记中文学性这一特点。
2.增译
增译法(amplification)是最常用的翻译术语之一,也可译为增益法、增补益法。增译法的运用原则是:增词不增意,换言之,在翻译时增加原文字面没有出现,但实际内容在结构、语义或修辞中包含的词或短语。
例二:
原文:Emily and her friends loved her. So did her fiancé, Robert Franklin Warren.
译文 : 小埃米莉和她的朋友们都很喜欢佩恩老师,她未来的未婚夫罗伯特·富兰克林·沃伦也是在这个时候喜欢上她的。
原文此处在交代佩恩逃出了自己的原生家庭,成功地成了一名老师,而在这个新地方,孩子们也非常喜欢她,也经常在下午能看到佩恩老师背诵诗歌。但该段末尾突然说沃伦也喜欢佩恩,彼时两个还没有什么联系的人怎么会产生好意。若采用直译法,只会前言不搭后语,令读者感到困惑,而意译法可以弥补翻译过程中文化的遗漏或缺失,因此翻译绝不能过于受原文的字词表达、句式结构的束缚,译者应将重点放在译文读者的期待上,从而使译文传递给译语读者时能体会到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
(二)连贯原则下的《沃伦传记》翻译案例研究
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标准,即译文应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交际语境中产生意义,即“由译者产生的信息必须能够用与目标语受众情景相连贯的方式进行解释”(张东东等,2015:8)。因此在连贯原则的指导下,译文采取了转换法。
转换法(conversion)基于两种语言习惯的不同,在翻译过程中,根据译入语的规范,把原句中某种词类的词,转换成另一种词类的词。在翻译时通过转换词性,能够将通顺自然的译文传递给读者。
例三:
原文:Brown-eyed and auburn-haired, with a thin-faced wistful prettiness, the slim girl must have seen in the young man, six years her senior, something like a counterpart to herself.
译文:她有着棕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脸庞消瘦但让人羡慕的那种美丽气质,这个身材苗条的女孩在这个大她六岁的男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英汉两种语言在句法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如中文像“竹节”形语言,句式灵活擅长用动词,靠语义相连;而英文更像是“树枝”形语言,单个句子中只能出现一个动词,靠语法相连。如本句中佩恩第一次出现的场景,开头用形容词和介词状语来描述佩恩的外形,突出强调“看”这个动作,若直接翻译成中文则会造成修饰语的冗长;其次“counterpart”作為英语中常见的一个词,意为“对应的人/物”,而在中文中并没有这种表达,因此在翻译时为做到句式连贯、语义通顺,译者采用了转换法,将形容词短语变成了动宾短语来解决这一问题。
(三)忠实原则下的《沃伦传记》翻译案例研究
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也就是说,译文要忠实于原文,但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根据忠实原则的指导,译者在翻译时采用了直译的翻译策略。
例四:
原文:Some were respectable family men, but others comprised a violence-prone clientele who patronized the bootleggers, cockfights, and other diversions.
译文:虽有些是受人尊敬的顾家男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有暴力倾向的顾客,他们去光顾那些私酒贩子、参加斗鸡和其他娱乐活动。
此句的译文采取了忠实于原文的直译方法。“bootlegger”“cockfight”本身就带有浓厚的历史感和文学感,如“bootlegger”一词,源于20世纪初美国国会通过的禁酒令,但禁酒并未改变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于是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是私酒贩子,该词是一个西方文化负载词,而在中国并没有这样的一段文化,故此处选择了直译,既达到了忠实的原则,也实现了源语文化的输出,从而促进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之间的交流。
五、总结
译者在翻译传记文学作品时,首先应该全面、深刻地理解原著,熟悉与原作有关的背景材料,了解作者的经历、思想与写作风格,琢磨作者的潜台词,这样才能准确地组织译文。此外,译者在翻译传记文学时,不仅要遵循贯彻目的和忠实原则,客观、完整地还原出传主的生平以及某些史实,还要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达到连贯的原则,从而再现出传记中的文学性特点。
参考文献:
[1]Nord,Christian.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2]Vermeer,Hans.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 Action[M].New York: Routledg,2000:50.
[3]卞建华.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4]陈晨.功能理论视角下汉英旅游文本翻譯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
[5]范婷婷.从翻译目的论看人物传记类文本翻译——以《朝觐东方:理雅各评传》译本为例[J].英语广场,2021,(02):28-31.
[6]郭胜群.从目的论角度看《画皮》系列电影的字幕翻译[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
[7]叶子南.散谈传记翻译[J].中国翻译,2005,(5):91, 92.
[8]张东东,力维.功能翻译理论与应用笔译研究[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
王璐,男,汉族,河北沧州人,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