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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现状、挑战与进路

2023-08-07

闽台关系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共通台胞资格证书

苏 斌

(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人力资源管理处,福建 福州 3504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指出:“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1]行业标准共通包含了两岸职业资格共通,“通”是为了“融”,台胞在大陆无差别就业是两岸融合的一项重要标志。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两岸人力资源交流不断加强,越来越多台湾同胞,特别是拥有一定职业能力的台胞选择来大陆就业创业。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台胞赴大陆就业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资格证书认可障碍。台湾的职业证书在大陆无法得到认可,反映了两岸职业资格的差异。2018年起,大陆全面探索两岸职业资格比对,通过发放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解决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无法在大陆使用的问题,得到台湾民众的热烈响应。当前,台湾当局限缩两岸交流合作,妄图与大陆“经济脱钩”和“文化断链”。面对复杂严峻的两岸关系,立足台胞“登陆”就业全过程,推动更多台胞到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有益探索。基于此,本文梳理了大陆和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体系及其差异,结合实践深入分析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深化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具体对策,以探索新时期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一、两岸职业资格体系及其差异

(一)大陆职业资格体系

大陆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指出,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职业资格证书。[2]职业资格对科学规范评价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职业资格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求职、任职、创新创业和企事业单位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同年,《劳动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总体设想》明确提出,要建立职业分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大陆已经逐步形成以职业分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资格体系。

1.职业分类。1999年,第一部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颁布,对社会职业进行了系统划分和归类,基本建立了符合大陆市场需求的职业分类体系。[3-4]2015年,大典修订印发,8个职业大类得到确认保留,即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军人,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5-6]2022年,大典再次迎来修订,在保持8大类职业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净增了158个新的职业,职业数达到1 639个。

2.职业资格。2017年大陆发布职业资格目录(以下部分简称“目录”),正式将职业资格明确为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并规定职业资格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职业资格。[7]2021年,大陆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将职业资格精简至72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仅准入类13项)。与2017年版目录相比,2021年版职业资格总数减少了68项,削减49%;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8-11]

3.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技能等级是对劳动者技能水平科学规范、公正客观评价的结果。1990年,原劳动部印发《工人考核条例》,确立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的技术工作评价考核体系。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和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的客观需要,2017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印发,要求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明确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二)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体系

在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广泛推行,社会民众对职业资格的认可程度较高。台湾地区的劳动工种包括含公务员在内的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劳动技术士等,并形成相应的职业资格体系。其中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的定义体现于“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二条,是指“具备经由现代教育或训练之培养过程获得特殊学识或技能,且其所从事之业务,与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心健康、财产等权利有密切关系,并依‘法律’应经考试及格领有证书之人员;其考试种类,由‘考选部’报请‘考试院’定之”[12]。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由台湾地区“考试院考选部”举办[13]。劳动技术士的技能鉴定则由台湾地区“行政院劳动部”举办。以上两类考试鉴定是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方面最权威的考试。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约543种,按照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机关可列为6个层级。一是通过台湾地区“考试院考选部”组织考核鉴定并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共106种,具体包括: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按学历分一至三级)、普通考试、初等考试5种,如公务员;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至五等)和升等升资考试(现职人员)26种,如法官、警察、社会福利工作人员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61种,如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医师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14种,如记帐(1)此处直接采用台湾地区的表述方式,大陆写作“记账”。士、消防设备士、地政士、导游人员、领队人员、财产保险经纪人等。二是通过台湾地区“行政院劳动部”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并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级或单一级,共71种,如锅炉操作技术士、就业服务技术士、中餐烹调技术士、装潢木工技术士等。三是通过台湾地区“行政院”下设各“部会”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共180项,如台湾地区“教育部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核发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证书、“内政部移民署”核发的移民专业人员资格证明书、“交通部公路总局各区监理所”核发的汽车修护技工执照、“经济部水利署”核发的自来水管承装技工考验合格证书等。四是“行政院”所辖机构依“法规”委托公私立机构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共11种,如“国家芯片系统设计中心”核发的IC布局设计能力鉴定证书,农业科技研究院核发的屠宰卫生检查训练结业证书等。五是“行政院”所辖机构依“法规”认证或认可之机关或公私立机构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共24种,如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核发的证券投资分析人员及格证书、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核发的期货商业务员及格证书等。六是通过台湾地区民间机构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并核发的职业能力鉴定证书,约有151种,如汽车鉴价师证书、自行车领队证书等。

(三)两岸职业资格体系的主要差异

近代以来,大陆与台湾地区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进程与轨迹,走上了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建立了不同的社会政治体制。[14]两岸也因此形成了迥异的职业资格体系。

第一,在职业资格定义上,受多种外来文化影响,台湾地区对部分职业的定义和适用情形表现出明显的“西式”风格,有的职业甚至不设定相应的从业资格认定规则,直接参照国际标准或国外证书执照要求。例如,对于贵金属、首饰、宝石检验员,大陆制定了明确的宝玉石检验员评价标准,并设置为五个等级;台湾地区不直接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而是以国外文凭或执照为参照,主要有美国宝石学院颁发的钻石毕业文凭(Graduate Diamonds Diploma)、有色宝石毕业文凭(Graduate Colored Stones Diploma),或英国宝石学会颁发的宝石鉴定师执照(FGA/DGA)。对于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大陆对其的定义侧重于酿酒师、品酒师、评茶员三种职业,而台湾地区对其的定义则是调酒师、饮料调制师,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台湾地区部分职业定义的“西式”风格。

第二,在职业资格对应上,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职业资格之间呈现“多对一”“一对多”的情况。[15]例如:大陆对地质调查员的职业定义,涵盖了台湾地区大地工程技师、应用地质技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台湾地区地籍测量技术士的职业定义,则涵盖了大陆地籍测绘员、地图制图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又如,台湾地区“记帐士法”第十三条将记帐士的职业定义为“一、受委任办理营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及其他登记事项。二、受委任办理各项税捐稽征案件之申报及申请事项。三、受理税务咨询事项。四、受委任办理商业会计事务。五、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可办理与记帐及报税事务有关之事项”,显然涵盖了大陆税务师、会计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三,在职业资格应用上,大陆与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在不同行业发挥的作用存在区别。例如:在大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以独立作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而在台湾地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审核工作则由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以集体审议的方式完成。又如,对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方面也有所差别。在大陆,为了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大部分职业资格准入限制被取消,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现出较高价值,证书持有者能够凭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而在台湾地区,“人人有证书”的观念深入人心,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于个人发展和企业运营具有重要作用,如对于台湾地区75项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证书和71项技术士证书,要求“从业人员执行职务所必须具备”或“该行业应置一定比率(人数)人员”的有141项,占比为96.5%。

二、两岸职业资格共通及其意义

(一)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现状

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能否在大陆使用?在哪些范围使用?等级如何对应?是否具备和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效力?这些问题都是台胞“登陆”就业的现实关切。为此,2018年以来,部分省市在试行采信台湾地区建筑、规划、医疗等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开展大陆与台湾地区同类(或类似)职业资格比对工作。其范围涵盖大陆2017年版职业资格目录中,除注册消防工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注册测绘师、航空人员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等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的134项(含268小项)职业资格,以及543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对于两岸职业资格内容(含申报条件、考核方式、考试内容、等级设置、证书使用范围等)基本一致的,予以发放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以下部分简称“采信证书”),持证台胞可以在大陆凭借采信证书对从事职业的等级、范围进行确认说明,并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如早在2019年,福建就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使用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为台胞在福建发展创造更多便利与机会。在大陆累计完成比对的811项两岸职业资格中,经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高校或机构论证,认为两岸职业资格内容基本一致并可直接采信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共有95小项;两岸职业资格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台胞“登陆”就业前参加相关考试的职业资格共有42小项;台湾地区无对应标准或职业定义完全不同的职业资格共有131小项。2020年,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类职业资格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受到台湾基层民众的广泛认同和热烈欢迎,有效增强了台胞对大陆的认同感和融合感。

一是“就高从严”,推动对台职业资格采信。两岸职业资格比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陆按“边实施、边研究、边采信、边规范”的思路,采用部门牵头、专家论证、赴台核验等方式,全面比对两岸职业资格的名称、制度依据、申报条件、考核方式、考试内容、等级设置、使用范围等内容。同时,为了顺利通过大陆行业监管部门的审核,大陆以“台湾地区标准略高于大陆标准”为原则进行职业资格比对,形成《比对意见表》并汇编成册。对于可以直接采信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大陆制作统一规范的采信证书,台胞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查询职业名称、等级、有效期等信息,并且不断简化领证程序、压缩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如在公证程序上,大陆建立了跨境公证机制,由台湾地区基层法院直接核实公证台胞申报材料,大大降低台胞往来两岸公证的成本。

二是“单向执行”,破解区际制度冲突难题。两岸之间制度不同,如在职业监管方面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区际制度冲突。为了便利台胞“登陆”就业,对台职业资格采信主要通过比对两岸职业资格内容来进行认定。囿于台湾当局阻挠,两岸职业资格采信工作还未能直接适用台湾地区,现阶段只能由大陆出台相关政策,单向执行采信结果,以解决在陆台胞在职业资格采信方面的问题。[16]

三是“待遇同等”,实现采信结果综合应用。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不仅是台胞在大陆执业和从业的依据,还是台胞参与大陆社会评价、发展职业生涯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身份认同方面,目前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在部分地区已经可以作为人才引进及待遇标准的认定依据。在水平认定方面,取得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并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台胞,单位可直接聘任其相应职务,兑现工资待遇,并允许参加更高一级的职业资格评价。如全国首本对台规划类中级工程师采信证书获得者章容甄女士,于2020年12月通过评审获得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在行业认可方面,建筑业、旅游、规划、交通、农业等8个行业的企业可凭借员工的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申报相应的资质。

(二)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大陆不断创新完善两岸职业资格采信,一系列惠台举措得到台胞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好评。截至2021年10月,仅福建省便有1 437名台胞取得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17]这种“主动作为、单向融合、同等待遇”的做法,充分打开了台胞赴大陆就业的便捷通道,进一步深化了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第一,两岸职业资格共通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提供了新的实践。台湾地区具有较为完备的职业资格体系。在开展大陆和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对的基础上,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取求同存异、分类采信的做法,本身就是尊重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表现,更是尊重台湾地区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表现。

第二,两岸职业资格共通为增进台胞利益福祉提供了新的空间。对台胞而言,大陆意味着广阔的舞台、希望的热土,持有有效的职业依据,台胞可以在大陆直接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并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这有利于夯实民意基础、促进民心相通、增进台胞国家认同,实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2018年6月,在两岸共同家园论坛上来自台湾桃园的胡乃文获颁全国首张“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采信证明”(育婴员三级)。胡乃文表示,先前在台湾已经拿到家政行业证书,但实际上来到大陆后无法直接使用,这次发放的采信证书,让她有了在大陆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也省去了再次参加大陆职业资格考试的麻烦。

第三,两岸职业资格共通为破解当前两岸交流困境开辟了新的路径。两岸关系发展的根基在民间,动力在人民。[18]当前,台湾当局妄图与大陆“脱钩”,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趋势不会随着其政治操弄而发生逆转,两岸基层交流合作更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台湾地区幼儿教育产业起步较早,其师资管理、经营模式相对成熟。相较而言,大陆在幼儿教育领域专业人员缺口较大,如能将台胞同等纳入大陆幼儿教育行业管理服务体系,不仅是对大陆幼儿教育行业发展的极大补充,也为两岸基层交流合作开拓了新的渠道。2019年11月,来自台湾台中的何佩珊在大陆获得幼师资格证,并迅速在平潭创办了初幼格安保教园。她说:“在少子化冲击下,台湾堆积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幼教人才,他们都很愿意来大陆工作。”

三、两岸职业资格共通面临的挑战

近年,通过大陆全力推进两岸职业资格共通,参与职业资格采信的台胞规模不断扩大,涉及行业领域越发多元。两岸职业资格共通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一个新亮点,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以下挑战。

第一,台湾地区重点产业的主要职业资格比对还不够精准。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台湾地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名列所谓“亚洲四小龙”之一,餐饮、视听音乐唱片等八大传统产业吸纳了大部分就业人口。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半导体、电子制造、通讯等十大支柱产业成为主流。从台湾地区“主计总处”公布的劳动力数据来看,截至2021年7月台湾地区就业人数为1 136.5万人,其中工业就业人数为404.5万人、服务业就业人数为677.8万人。从细分行业来看,工业中制造业、营建工程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比较高,分别为83.8%和14.0%;服务业中批发及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比较高,依次为36.1%、10.1%、9.7%。但就对台职业资格采信情况来看,申请美容美发、中西面点及烹调等职业资格采信的台胞比例达90%,其余行业申请人数较少或无人申请,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行对台职业资格比对与共通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第二,两岸职业资格共通政策的推广与落地不到位。在政策宣传方面,两岸职业资格共通政策的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相关政策主要通过互联网传播和台胞之间口口相传,加之台湾当局对大陆网络信息传播的限制,两岸职业资格共通政策信息传播效率不高。在政策落地方面,虽然大陆已全面推广对台职业资格采信,但各地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和材料要求各不相同,并且不同类别职业资格采信的受理部门也不同。比如,各地对于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存在“采信”“换证”“采认”等不同提法,使台胞在办理时感觉茫然。又如,台湾地区计量技术士换取大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采信,营建防水技术士换取大陆防水工职业资格则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采信,在陆台胞业务办理的便利度有待提高。

第三,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相关服务矩阵尚未形成。除了标准比对、职业资格采信之外,技能培训、资格考试等也是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重要组成。在培训和考证方面,由于两岸文字表达、教学方式、职业文化等存在客观差异,原本持有或暂未取得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的台胞对“登陆”后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提出了不同需求。但目前大陆不同类别的优质职业培训和考证机构较为分散,在陆台胞有时需要参加多家机构或多地培训才能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证,信息获取困难、培训考证不便。在就业方面,目前台胞换证与就业的关联还不够密切,缺少综合性、全过程的服务供给,对台湾人才来说“登陆”就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隐形墙壁”。比如,大陆人力资源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网上招聘信息真假难辨、个别地方还存在黑心中介等问题仍对部分“登陆”就业的台胞造成不良体验。

四、深化两岸职业资格共通的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19]大陆应继续着力于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在深化两岸职业资格共通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力求推出更多吸引台胞来大陆就业创业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增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一)推动两岸职业资格比对精准化

两岸职业资格比对进一步精准化,有利于拓宽台胞在大陆就业创业的便捷通道,扩大职业资格采信覆盖人群范围。首先,确保两岸职业资格比对相关研究资料的准确性。对于大陆职业资格,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查找最新修订的职业资格相关文件;对于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则要特别关注原有规定的有效期和修订与废止情况。其次,根据台胞意见和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比对工作。针对之前无法直接采信的173小项职业资格,应分门别类进行二轮筛选。特别是对名称描述不同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的职业资格,要结合大陆职业发展实际和台胞反馈建议,补充对台职业资格采信项目,以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针对可直接采信的95小项职业资格,应定期开展适应性审查,即对持有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的台胞进行就业情况和适应情况调查,以提升职业资格比对精度。再次,对于台湾地区就业相对集中的领域,有计划地完善相关职业资格比对工作。大陆应着重开展台湾地区工业门类中的制造业职业资格,以及服务业门类中的批发及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等职业资格的比对工作,持续拓展政策覆盖行业领域,推动更多相关行业的台胞赴大陆就业创业。

(二)推动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服务标准化

系统梳理台胞职业资格服务场所、申报流程、办理时限、审查督察等流程,加强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服务标准化,能够有效破解“一部门一窗口”“一步一咨询”等问题,提升台胞“登陆”就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首先,建设覆盖省市县的全方位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省级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服务中心和线上受理平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形式规范,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并与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台胞技能培训、资格考试、采信换证等具体事项按照“赋权、下沉、增效”的原则,依托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设立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服务分中心,实现台胞就近办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省市县多级联动的全方位服务平台,标准化管理各级窗口和在线服务,使对台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全省通办”。其次,制定以采信、考证、培训、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链条标准化办事指南。对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事项目录实施清单管理,办事指南根据清单对事项办理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作出明确规范,为台胞考试认证提供明确清晰的办事指引。同时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深入调研台胞办理情况,持续完善和优化办事指南。再次,建设以“从‘登陆’到就业”为目标的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模式。对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事项的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提供全流程标准化服务,形成“端到端、环扣环、上下衔接”的全流程业务闭环服务模式。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将“省-市-县(区)”管理模式逐步调整为“执行-监督-优化”运行模式,即由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执行事宜,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对中心日常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适时优化服务管理机制。

(三)推动两岸职业资格共通工作链条化

两岸职业资格共通,不单单体现在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等方面,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服务链条,为台胞更好地融入大陆职业资格体系做好基础性工作。首先,抓紧培育符合台胞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充分挖掘台湾地区学前教育、育婴、互联网营销、美容美发等职业资源,结合在陆台胞职业资格换证较多的行业,依托职业院校、国企、台资企业等加强特色化职业培训。其次,提高台胞职业资格考试便利化程度。对于参加操作技能类职业资格评价的台胞,可采用组团式集中报名,并且整合区域职业资格评价优质资源,尽可能就近安排考场;对于参加知识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台胞,可采用两岸异地线上考试形式,在台湾地区设立线下考场,在大陆设立线上服务点(监考点),为台胞参与考试提供方便。对于通过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台胞,考虑到交通、住宿等实际情况,可按适当高于大陆标准给予补贴,激发台胞考取大陆职业资格证书的热情。再次,为台胞“登陆”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建设台胞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信息库,推动在陆台胞主要居住省份共享台胞职业资格和岗位信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等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在陆台胞职业指导、专场招聘、岗前培训、适应性就业等职业资格综合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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