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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

2023-08-06潘锡泉

当代经济管理 2023年8期
关键词:产业结构升级中介效应中国式现代化

潘锡泉

[摘 要]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而数字乡村建设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提供了可能的路径。文章基于收入差距视角,以浙江省山区26县域为样本,从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产业数字化、数字乡村治理和数字乡村生活数字化四个维度构建数字乡村建设指数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与实现机制(中介效应)。研究发现,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数字化治理等方式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数字化、农村产业数字化并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实践中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具有进一步强化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实践的正向赋能作用。但从贡献度来看,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度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相比较而言,数字乡村建设对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共同富裕实践的边际赋能作用更强,这为我国加快推进经济落后地区数字乡村建设步伐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撑。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数字乡村建设;共同富裕;产业结构升级;中介效应

[中图分类号]  F221;F320;F32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23)08-0039-07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体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许。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间表,后续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擘画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路线图。2021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进一步诠释了推动共同富裕的原则、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又高屋建瓴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与实现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学界则进一步围绕共同富裕内涵、统计测度和实现路径进行了广泛地探讨,但无论是从共同富裕的内涵,还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来看,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更加公平享有,助力城乡居民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相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为重要的是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以“数字赋能+乡村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数字乡村建设为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供了可能的路径。“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目标,随后的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又提出要将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数字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结合点,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则进一步将“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纳入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体系中,旨在通过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数字化带动农村居民走向共同富裕。

事实上,数字乡村建设的根本在于乡村数字化,而乡村数字化又是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体系,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并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穩定器”和“加速器”。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相比于2017年的27万亿元增长了6852%,占GDP比重达到398%。数字经济的发展不断向农村下沉,较好地提升了乡村数字化水平,带动了乡村数字化建设进度,衍生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理念并引起广泛关注。数字乡村建设也因此被誉为是促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助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事实上,关于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并助力共同富裕的观点在理论上已达成基本共识。但实践中,由于不同区域之间客观存在的数字化赋能强度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可能会导致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差距,并由此对不同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所产生的实际推动效应存在差异。因此,基于收入差距视角,以中央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省为例,从县域层面探讨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实践效应及其可能的区域差异性,对于政策当局更为客观地了解当前浙江省县域层面数字乡村建设情况,并通过有效的补短板手段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助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方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样板来说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相关文献研究及本文的边际贡献

自从数字经济概念提出以来,有关数字乡村建设的测度和数字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一直受到各方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王胜等(2021)[1]从数字乡村所依托的信息经济载体为基础,分析了数字乡村建设如何通过数字化构建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了数字化对乡村农业生产、社会治理、生活形态和文化观念等多种应用场景的赋能机制,最后提出了如何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相关建议。梅燕等(2021)[2]借鉴发达国家数字乡村建设实践,分析了美国矩阵型发展模式、日本的政策导向与信息技术支撑相互联动模式、英国的双向协同模式和法国的三元融合模式基础上,对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应该以农户为核心,政府、企业、高校、网络运营商多方协同的模式,路径机制上需要加强政府顶层设计,强化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的应用。李道亮(2021)[3]从理论上分析了数字乡村建设对推动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该研究认为,数字乡村建设借助于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农民生活的赋能,实现数字化与乡村发展之间的深度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居民生活富裕等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并从数字乡村建设需要紧紧锚定乡村振兴五大目标,攻坚克难,促进农业农村的全面振兴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赵成伟和许竹青(2021)[4]同样从数字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的影响视角进行了研究。该研究围绕“数字”和“乡村”两个概念,从市场、组织和技术三个维度阐述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机理,剖析了数字乡村建设在技术创新、数据收集、资源投入利用和乡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从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消费和农村市场发展的视角进行了研究。李宣蓉和范静(2022)[5]基于实证研究视角分析了数字乡村建设对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该研究认为,数字乡村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的扩大,但由于农村居民消费类型的差异,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相比较而言,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食品、生活和交通通信消费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当期影响,而对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类等消费升级类消费的影响存在滞后性。彭元元和徐建阳(2022)[6]研究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消费形式多元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该研究认为,数字乡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居民的消费升级,但也面临着农村居民的数字信息素养和能力不足、智慧农业产业技术缺位等现象,并从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培育农村居民信息素养的视角提出了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政策建议。此外,周小波(2022)[7]的研究还进一步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市场发展的作用机制。该研究认为,我国农村市场整体发展水平滞后,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市场集聚水平的提升,培育农村市场的消费能力,促进农村市场流通力和购买力水平的提升,最后从数字乡村建设如何培育农村市场、提升农村市场发展深度和程度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内需扩大的相关建议。最近几年,随着共同富裕概念和理念的不断深入,一些研究开始关注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增收和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影响。齐文浩等(2021)[8]采用实证研究方法考察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并进一步剖析了农民创业活跃度的调节作用。该研究认为,数字乡村建设会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普惠金融等渠道和路径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农民创业活跃度则会进一步强化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在不同样本区域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异质性。曹婕等(2021)[9]以浙江、江苏和湖南3个省域6个县域的调研数据为样本,分析了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与实践,并从技术赋能、品牌打造、政企關系等方面提出了做好数字乡村建设顶层设计,培育数字化人才促进产业融合和供应链优化助力乡村共同富裕的建议。陈桂生和史珍妮(2022)[10]从城乡统筹视角研究了数字化引领共富能力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从信息化共建“惠民红利”与智能化共享“均衡发展”协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郑瑞强等(2023)[11]基于数字技术赋能的现代性回应和数字乡村建设集成创新视角研究了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实现“城乡互利共生”的作用机制,提出了数字技术与乡村建设良性互动、数字技术赋能促进乡村数字化发展行稳致远的建议。

从当前研究来看,学界主要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消费和收入增长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就数字乡村建设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但大多数研究是基于共同富裕内涵、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等定性层面展开探讨,较少研究是基于县域层面的实证视角展开定量分析,仅有的研究如曹婕等(2021)[9]基于县域层面展开了探讨,但也缺乏针对数字乡村建设如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进行深入剖析,也缺乏相应的区域异质性分析。据此,本文的边际贡献是,以中央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省山区26县域为样本,通过构建和测度数字乡村建设指数基础上,实证考察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及其实现机制,为全国县域层面推进共同富裕实践提供客观的经验参考。

三、模型设计与变量构建说明

(一)模型设计

依据前文的分析,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实证计量模型如式(1)所示:

Comproit=α+βDigitalruralit+γ1Gapconsumeit

+γ2Townit+γ3Openit+γ4Financeit+λi+ηt+μit(1)

Comproit表示共同富裕变量,Digitalruralit表示数字乡村建设变量,Gapconsumeit表示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变量,Townit表示城镇化水平变量,Openit表示对外开放水平变量,Financeit表示金融发展水平变量,λi和ηt分别表示个体和时间固定效应变量,μit为误差修正项。

为进一步考察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中是否存在中介效应,本文建立包含产业结构升级变量的中介效应模型如式(2)和式(3)所示:

Structureit=α+θDigitalruralit+δControlit

+λi+ηt+μit(2)

Comproit=α+ωDigitalruralit+σStructureit

+γ1Gapconsumeit+γ2Townit+γ3Openit

+γ4Financeit+λi+ηt+μit(3)

Structureit表示产业结构升级变量,其他控制变量与模型(1)一致。如果模型(2)的θ和模型(3)中的σ均显著,则表明产业结构升级的中介效应存在。同时,模型(3)中的ω如果显著,则表明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实践中存在部分中介效应。

(二)变量构建及数据来源说明

共同富裕变量(Comproit):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是共同富裕的最关键指标,因此本文采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近似衡量共同富裕情况。目前文献中有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测度主要从规模方面入手,大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采用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之差衡量,另一种是采用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进行衡量。相比较而言,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更为合理。因此,本文选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近似衡量地区共同富裕现况。当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说明共同富裕程度越高,反之,则表示共同富裕程度越低。

数字乡村建设情况(Digitalruralit):数字乡村建设主要体现乡村的数字化应用情况,重点包含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产业数字化情况、数字乡村治理情况和数字乡村生活数字化情况等众多维度。本文参照目前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主流观点,从数字乡村基础设施、数字乡村产业数字化、数字乡村治理数字化和数字乡村生活数字化四个维度(一级指标)构建数字乡村建设指数。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根据表1构建的数字乡村建设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确定各维度及细分指标的权重系数,最终测算出样本县域的数字乡村建设指数。

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升级(Structureit)变量参照现有研究中普遍采用的做法,以县域城镇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近似衡量。

为避免遗漏变量问题,纳入一些其他宏观经济变量作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消费差距(Gapconsumeit,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比近似衡量)、城镇化水平(Townit,城镇人口占比衡量)、对外开放水平(Openit,进出口贸易占GDP比重近似衡量)和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it,采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研究中心的县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近似衡量)。数据来自于历年的浙江省统计年鉴,以及样本县域(山区26县域)统计局(部分数据根据各县域统计公报数据整理得到)。

四、实证研究

(一)基准模型估计

考虑到数据获取的可得性及工作量,本文选择浙江省山区26县域为样本(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而浙江省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和乡村振兴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因此,选取浙江省推进共同富裕急需提升的山区26县域作为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①,样本时间选取2014—2021年,具体研究方法根据豪斯曼检验,最终选择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得到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实证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由实证研究估计结果可知,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产生负向的抑制作用,且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可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與理论预期一致。这一点也从客观现实得到较好佐证。近几年,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并将其作为“一号工程”,取得了很多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和数字化改革成果。通过数字化赋能实现应用场景和改革成果的城乡共享,有效地打破了传统城乡之间的巨大数字鸿沟。特别是欠发达的山区26县域,原本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等客观存在的资源禀赋不足,在发展中往往面临较为不利的局面,但在数字化赋能下,以电子商务为典型代表的数字化业态及其应用场景,促进了山区农村居民创业就业,以及在乡村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跨越式发展,帮助偏远山区26县的农村居民通过电商等数字化业态将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等输送到城镇和全国各地,较好地为农村居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极大地缩小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为共同富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数字化赋能的功能性渠道来看,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等方式促进山区26县农村居民实现更好的生活数字化和产业数字化。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通过数字化基础设施的不断夯实,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产品在生产、销售和流通领域的数字化,实现降本促效的作用。譬如,农村居民通过数字化平台(电商平台等)精准快速获取农产品市场供需行情,扩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直播带货等模式售卖农产品、宣传农产品、推广农产品,帮助农村居民更好地实现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在流通领域,通过数字乡村建设,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可以推动农村流通领域的数字化,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帮助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另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可以较好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数字乡村建设通过就业渠道和人力资本提升渠道促进农村居民更好地就业实现收入稳增长。具体而言,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拓宽农村居民通过网络渠道获取就业信息的机会,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就业的概率,甚至还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譬如农村电商带动农村居民就业),同时也能够基于数字化网络让农村居民更多地接触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就业劳动培训资源等,帮助农村居民提升劳动技能,更好地助力农村居民找到更高收入的工作,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

其他影响因素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消费差距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扩大,会进一步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这表明要实现共同富裕既要缩小收入差距,也需要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消费差距,而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则需要更好地撬动农村居民消费活力,挖掘潜在的农村消费市场。这一结果也表明,收入决定消费,但反过来消费也能够对收入产生反哺作用,我们需要高度关注并形成有利于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收入,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同步缩小的良好环境。此外,城镇化水平、金融发展水平均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而对外开放水平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不存在。这一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扩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农村居民更好地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各种机会,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更有利于实现农村居民对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助力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继而提升收入水平,而进出口贸易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显然较弱,这不仅体现在样本中的山区26县农村居民收入上,同样对于这26县域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影响也微乎其微。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替换解释变量测度方法和替换被解释变量的方式对模型(1)的估计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替换解释变量的测度方法,采用专家打分法对主要解释变量数字乡村建设变量各指标进行打分确定权重系数,重新测算山区26县各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指数基础上,对模型(1)进行重新估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其次是参照韩立岩和杜春越(2012) [12]、周国富和陈菡彬(2021)[13]等采用泰尔指数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替换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重新估计模型(1)得到结果如表3。从检验结果可知,无论是替换解释变量,还是替换被解释变量,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衡量的共同富裕变量在1%和5%显著性水平仍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基准模型估计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为进一步克服模型估计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采用加入工具变量的方法对基准模型(1)进行重新估计,选取被解释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并对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识别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滞后一期变量符合工具变量选取的要求。纳入工具变量后进行重新估计得到的结果同样如表3所示。从检验结果可以发现,在消除内生性问题之后,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仍然在1%显著性水平显著,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存在且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三)中介效应检验

上述研究已然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衡量的共同富裕会产生显著影响,但对于如何影响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因此,本文基于产业结构升级渠道就产业结构升级是否存在中介效应对模型(2)和模型(3)进行进一步的机制检验,得到检验(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表4的中介效应(机制)检验结果发现,数字乡村建设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估计系数(θ)显著为正,而产业结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衡量的共同富裕变量的影响系数(σ)同样显著,表明产业结构升级的中介效应存在。同时,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衡量的共同富裕变量的影响系数(ω)依然显著,这表明产业结构升级变量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其中介效应为-0029②。中介效应(机制)检验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既存在直接效应,同时又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渠道影响共同富裕而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具体而言,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而助力共同富裕。这一点也比较容易理解,数字乡村建设凭借数字化赋能有利于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优化改善县域产业结构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农村居民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提升收入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

(四)区域异质性检验

进一步地,为考虑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可能存在区域异质性,本文根据浙江省山区26县域人均GDP排序,分成两组(人均GDP高水平组和低水平组),每组13个县域,再次进行实证模型估计(双向固定效应),得到区域异质性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的估计结果可知,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仍然为负数,且在统计上显著,与前文基准模型估计结论一致。这表明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实践的结论依然成立。但比较浙江省山区26县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两个子样本估计结果可以发现,数字乡村建设对人均GDP低水平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更强(其估计系数绝对值更大)。具体而言,对于人均GDP低水平组的13个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0153个百分点,而对于人均GDP高水平组的13个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边际贡献仅为0064%。这一点也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对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边际贡献更强,也就意味着数字乡村建设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而使得共同富裕推进的实践成效更明显。同时也进一步表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更应该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更好地助力共同富裕,这为我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一条较好的实施路径。从其他影响因素来看,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城镇化水平、金融发展水平仍然会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产生影响,而对外开放水平对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影响不存在。相对而言,城镇化水平提高对高水平组样本县域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更强,而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缩小、金融发展水平提升对低水平组样本县域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更强。

五、主要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推动共同富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议题,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发挥数字化赋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可能的路径。本文基于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现实背景下,选取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主要着力点——山区26县域为样本,从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产业数字化情况、数字乡村治理情况和数字乡村生活数字化情况四个维度构建数字乡村建设指数的基础上,以共同富裕最为关键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视角入手,实证研究了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及其区域异质性。研究得到主要结论包括:①数字乡村建设能够通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等方式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数字化、农村产业数字化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②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共同富裕实践中发挥重要的中介效应。从中介效应强度来看,產业结构升级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具有进一步强化数字乡村建设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力山区26县域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③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存在显著区域异质性,相比较而言,数字乡村建设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推动共同富裕。④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消费差距、提高城镇化水平、提升金融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助力共同富裕,但同样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具体而言,城镇化水平提高对高水平组样本县域推进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更强,而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缩小、金融发展水平提升对低水平组样本县域推进共同富裕的边际赋能贡献更强。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得到一些具有较高价值的政策启示:一是数字乡村建设对于推动共同富裕实践具有显著的赋能作用可为地方政府探索共同富裕实现路径提供有效的经验支撑,且可以帮助政策当局通过客观地评估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情况透视地区共同富裕建设成效。二是要重视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共同富裕实践中的中介传导效应。地方政府应积极通过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村居民高质量就业创业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三是数字乡村建设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县域推动共同富裕实践效应的贡献异质性可为各县域因地制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精准施策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效的支撑。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领先地区需要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稳步前行,而针对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县域,政府更应该重视并加快数字乡村建设(譬如更加积极地争取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争取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盘活乡村数字资源促进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强化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引育数字乡村建设人才等方式)来释放数字乡村建设对推动共同富裕实践的强有力赋能作用。显然,本文的研究对于我国中西部落后地区县域如何高质量推动共同富裕实践提供了有效的、可复制的样板,同时也为我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注 释]

本文实证研究所采用的样本县域(浙江省山区26县域)具体名单为:淳安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② 0769与-0038的乘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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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alization Mechanism of Common Prosperity through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Analysis of Mediating Effect Based on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Pan  Xiquan

(Yinling School of Zhejiang Financial College, Hangzhou 310018, China)

Abstract: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for all is an important feature of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The key lies in how to effectively narrow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countryside provides a possible path for narrowing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income gap, this paper takes 26 mountainous coun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samples, and constructs the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index from four dimensions of digital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digital rural industry,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and digital rural life. The study found that,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digit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digital governance, etc.,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countryside can promote the digitalization of rural residents life and rural industries and effectively narrow the income gap between the urban and the rural residents. The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has some mediating effect in the practice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helping common prosperity, which can further strengthen the empowerment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on the practice of common prosperity. Howev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tribution, there is significant regional heterogeneity in the marginal enabling contribution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to promoting common prosperity. In comparison,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has a stronger marginal enabling role in promoting common prosperity in counties with relatively lagg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ch provides strong empirical support for China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in economically backward areas so as to promote the practice of common prosperity.

Key words:Chinese modernization;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common prosperity;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mediating effect

(責任编辑:张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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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生家庭教养方式、社会支持与一般自我效能感的关系研究
邓小平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