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机制研究
2023-08-05肖东栩河南大学
文/肖东栩 (河南大学)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相对贫困比例已达19%,其中的相对贫困人数已超过1.1亿。特别是当前许多国家的经济陷入停滞,导致了相对贫困的加剧。但是,这场危机也蕴含着机会:网上金融、非接触式银行以及大众的电子信用都在加速增长,而对普惠金融进行数字化则是一个新的潮流。在《我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2020》的基础上,我国社科院发布了一份新的数据:2018 年较上年同期增长36%,2019 年较上年同期增长35%,数字普惠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走在了前列。实际上,普惠金融是实现脱贫的重要途径,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而世行的《全球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更是清楚地表明,“普惠金融对降低赤贫具有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巩固和拓展减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一致性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金融服务与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联系”。我国央行在其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减贫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我国特色产业的贷款、保险等支持力度”。因此,在目前的背景下,如何把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与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缓解相对贫困的功能,建立有效的化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此,在当前我国“相对贫困”的背景下,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众多学者已开始研究“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效果,并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在减贫中的作用。
一、相关概念
(一)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强调的是人的根本物质需要,而“物质层次”的贫困只能被认为是“物质缺乏”。但是,相对贫困只是一个主观评价,贫困是指相对差距水平。相对贫困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它的根本特点是相对的稀缺性和相对的排他性。由此,可以将相对贫困界定为: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下,依靠个人或家庭的工作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尽管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但是却不能满足当地情况下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其他生活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相对贫困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怎样才能有效地克服相对贫困是目前的重中之重。由于一县一地都有相对贫困的人,以一个市为例,有相对贫困的县;从一省的角度来看,有相对贫困的市;从全国范围来看,也有相对贫困的省份,这就造成了从不同的视角来考虑,无论是制定相对贫困标准还是制定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方案,都要进行具体问题的分析,这就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各个地方都要齐头并进、齐心协力[1]。但不改变的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望,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当作出发点和归脚点,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循序渐进地把各阶段的工作做好。在此过程中,人民需要的各个层面都体现在了相对贫困的衡量中,所以单靠收入来衡量并不足够,应当是一种多维要素的度量方法。在查阅和整理已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应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融合、收入等五个维度来评价我国的相对贫困程度。在此基础上,运用多种统计手段 (例如变异性系数等),对各维度的指标进行权重,从而更加精确地度量出相对贫困程度。当前,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测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居民的收入水平,选取居民的中等收入或人均收入的40-60%,或者按居民的某一百分比计算。如广东省就是这样一种方式。二是将基尼系数选为衡量相对贫困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此方法有其不足之处,它的初衷是利用基尼系数测算出居民的收入差异,然后再进行比较,这样的测算本身就有很大问题,而且,以收入测算的方式也过于简单。三是建立多维的贫困指数,常用的是A-F 法,它建立在相对贫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贫困程度,选择不同的贫困程度,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贫困程度低于当地的贫困程度,就会被认为该指标被剥夺,然后根据各种贫困程度的不同,综合各种贫困指标的权重,就会得到多维的相对贫困指数。
(二)数字普惠金融
“数字普惠金融”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个含义是“金融”,它是与“供给”“需求”“市场”等经济学词汇相对应的一种经济行为;也可以将金融业与建筑、教育等产业并列,成为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的出发点。第二个含义就是“普惠”.“普惠+金融”的社会含义在于,从社会公正的视角出发,为诸如农民、老年人、学生、小微企业等在金融领域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通过金融服务来提高自身的经济水平,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2]。从这一角度来看,“普惠金融”的对象是弱势群体,其核心目的是“帮助他们获取资金、实现脱贫”。第三个含义是“数字”,是指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普惠金融与数字化的融合,则成为普惠金融与时代特点相融合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国内外学者在构建“数字普惠”指标时,主要以北大“数字普惠”为研究对象,依据“综合、均衡、可比性、连续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从“覆盖范围”“应用深度”和“数字支撑”三个方面,建立“数字普惠”的评价指标体系。三个维度共包括9 个次要维度、24 个具体指标,能够全面、全面地测度数字普惠金融,并能真实地反映其发展状态。
(三)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关系
就定义层面而言,GPFI 称数字化普惠金融是所有利用数字化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行为。也就是说,数字化普惠金融的根本还是普惠金融。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利用数字化技术来改善普惠性的金融融合状况。从实际发展而言中,数字化的普惠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普惠金融的缺陷,突破了传统普惠金融发展的瓶颈,丰富了普惠金融的内容和形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对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实证分析表明,数字化普惠金融使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与深度得到拓展,普惠金融实现了进一步式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与地方传统金融的发展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同时,也有一些研究认为,数字普惠金融会在竞争机制中“挤出”传统普惠金融,从而对其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二、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理论分析
(一)数字化普惠金融在相对贫困方面的直接效应
传统金融业普遍存在“嫌贫爱富”的现象,在这一现象中,高质量的商品与服务更多地倾向于高质量的消费者,而那些资金规模小、价格高、或完全不受欢迎的“长尾人群”,却常常被市场所忽略[3]。而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它通过对银行存款和信贷服务流程进行创新,并通过对金融机构存款和信贷服务流程进行优化,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融合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了金融机构贷款成本高、贷款速度慢、覆盖面小等问题,使长尾贫困人群能够更多的获得银行贷款,并通过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为长尾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总体而言,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降低金融交易费用,让长尾人群、弱势群体能够更容易地获取金融服务,让他们享受到更多的数字红利,进而实现对相对贫困的有效缓解。
(二)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间接作用
数字化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增加居民的创业和就业能力来减轻相对贫困。数字普惠金融为穷人提供了便利,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也为他们的创业提供了资本,同时,科技进步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多新的机遇,让他们在新的行业中,甚至是在传统行业中,都能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另外,移动支付覆盖范围广,使得商家、用户与用户、用户与零售企业等进行交易更为方便,同时,大量的信息也得到了充分的分享,使得企业能够迅速占领市场。贫困居民在获得资金、信息和技术的同时,他们的创业成功率也会更高,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减轻了相对贫困。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人们要通过担保、抵押或者高信誉才能得到贷款,这是由于在传统的金融机构中,很难获得个人的信用记录,获取资料的费用很高,所以,在向一般的公众借款时,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因此,人们的借款成本也比较高。然而,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将过去交易中积累起来的大量数据进行存储和处理,进而生成用户的个人信用数据,这将极大地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成本,并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金融机构对居民获得贷款所需要的抵押担保品进行了放宽,使得居民向传统金融机构的借款需求不再被抵押品的价值和担保方式所限制,从而可以有效地缓解信用约束,增加居民的收入,进而降低了相对贫困。另外一个增加相对贫困差异的可能是人们由于事故或者疾病而变得贫困[4]。在以前,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很欠缺,而现在,“数字普惠金融”为人们在网络上买到了保险,并且将市场上可以买到的所有保险产品都集中到了一起,让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到社会保障之外的保险,从而增强了人们在面对意外和疾病时抵抗力。而数字化金融能够提升高品质的保险产品的承保率,提升了居民在遭遇意外、大病等情况下的风险承受力,进而降低了资产损失困与相对贫困。
三、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机制的分析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异在数字化普惠金融中的趋同机理
从“降门槛”的角度来看,数字化技术的引入从三个层面上降低了金融服务的费用,进而降低了相对贫困人群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提高了其可获取性。
一是数字化的普惠金融无须实体银行,只需网络即可实现,从而减少了银行的经营费用。二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使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从而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三是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可以精确地刻画出金融消费者的特征,从而减少了搜索的费用。在减轻金融排斥影响方面,首先,以受到金融排斥的贫困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信贷支持,促进他们就业和创业,从而提高他们的增收和创收能力。其次,在普惠金融中,基于经济可承受的经济成本,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资金,从而更好地支撑他们的长期消费与投资,这对于改善金融资源的分配,促进贫困人口的增收,减少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城乡之间的消费差异在数字化普惠金融中的趋同机理
首先,在向农民提供低门槛、高效便捷的投资和理财服务的同时,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投资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时,对农村工业进行贷款,提高农民的工资和经营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其次,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途径上,一方面,数字化技术能够使银行向那些本来就处在金融服务边缘地带的贫困农民提供消费信用,提高其消费水平。而网上商业保险,则打破了传统的有形销售网络的限制,农民可以利用软件来购买商业保险,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抗风险能力,这对稳定消费预期、增加消费需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最后,在消费支付方式方面,电子支付的应用与推广,使得边远地区的农户能够摆脱距离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制约,从而节约了支付的时间与费用。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农民能够通过手机支付等方式进行网上购物,降低了区域内对消费支付的制约,促进了农民的消费需求[5]。
(三)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医疗差距的趋同机理
一方面,通过对乡村行业的扶持,数字普惠金融可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从而有效改善乡村卫生的状况与质量。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增长将会导致财政收入的提高,因此,政府可以利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来提高在民生领域的支出,让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服务的建设速度加快,从而提高农村贫困人群的社会福利,让农村地区的医疗贫困得到缓解,进而减少城乡之间的医疗水平差异。
四、结束语
总之,数字普惠金融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可以有效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消极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这为发展数字化普惠金融提供了新机遇。
鉴于传统普惠和数字普惠的协同发展具有明显的减贫效应,而数字普惠的协同发展又具有明显的减贫效应,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机制的构建,应以提高普惠金融的服务水平为前提,促进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结合当地实际,推进“普惠”的数字化发展,并在当地推行“地区化”的发展策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扩大银行网点数量,提高金融服务的地域渗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