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以江苏省沪深A股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
2023-08-03华秋红
华秋红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江苏 无锡 214000)
1 引言
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企业既是生态环境的使用者,又是环境责任的承担者,环境会计信息对外公开的必要性十分突出。因为其产业特征,重污染产业在其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和2017年先后出台了有关文件来对其进行监管。
医药制造业属于典型的重污染行业,江苏医药制造业产业规模占全国1/10,多项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前,在全国医药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提高江苏制药制造业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帮助信息使用者加强决策的有用性,本研究以江苏省沪深两市于2021年之前上市的16家制药制造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江苏制药制造业企业在2020-2022年度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的对比与分析,提出完善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策略。
2 江苏省沪深A股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省辖区内共有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21家,其中2021年之前上市的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16家,公司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江苏省沪深A股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基本情况(1993-2020年)
2.1 环境会计信息总体披露率有待提高,披露模式单一
通过对16家A股医药类上市公司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的查阅,得出表2,江苏省A股医药类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2020-2022年度江苏省A股医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企业数占比分别为75%、88%、94%,以社会责任报告方式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数分别占13%、23%、44%,大部分医药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但将环境信息以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形式披露的上市公司并不多。
表2 江苏省A股制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2020-2022 年)
医药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以年度财务报告为主,或散乱披露环境会计信息,通过补充报告的形式在社会责任报告的某一章节中得到体现。两种方式都不能清晰完整地展示环境会计信息,这就给不利于信息传递和沟通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传递增加了难度,体现了我国医药行业单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这是我国医药行业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体内容不一,缺少可比性和相关性
以江苏省A股医药上市公司分析认为(见表3),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随意性,没有统一规定事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差异较大,在信息可比性方面下降幅度较大。企业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排污情况、建设和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排污情况、其他项目需要增加的公开比例等,其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公开比例最高的是排污情况、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另一方面,企业公开的多是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公开少的则是一些不利的信息。文字描述和数据说明都显示出公司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而力度之大取得的成绩固然值得称道,但实际情况仍需探究。另外,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也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造成了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不同企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这就造成由于各行业间的环境会计信息之间没有可比性和关联性,导致企业在环境信息的格式、内容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表3 江苏省A股制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统计表(2020-2022 年)
2.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定性披露为主,定量披露信息较少
根据江苏省A股制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统计表(表4)分析,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更偏重于定性披露,大多选择企业制定的环保政策、取得的环保业绩、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等定性描述的方式来披露对自身发展有利的环境信息。究其根本原因,对企业而言,完全采用量化方式公开环境会计信息的难度系数更大,信息公开费用也将随之增加。2022年样本企业中单独采用定性披露方式的企业有15家,披露比例达94%,在披露过程中采用定量方式公开政府环保补贴的企业仅有4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式的企业占总数的75%。虽然企业采用定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节约了信息披露成本,但是定性披露缺乏数据支撑,空洞而缺乏说服力。
表4 江苏省A股制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统计表(2020-2022年)
2.4 环境会计信息缺少独立鉴证
提高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公信力,必不可少的手段就是在向外界提供环境会计信息之前进行鉴证。经对江苏地区A股医药上市公司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核查,未发现有专项鉴证意见表明其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有的仅是年报审计意见中的财务数据部分,而审计意见较少的是环境核算数据部分。这很可能导致公司选择性公开对环境有利的会计资料,甚至人为篡改资料,同时隐瞒不利于公司发展的会计信息。因此,由于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鉴证不足,其信息披露的资讯品质与公信力都将大大降低。
3 江苏省沪深A股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主要由于以下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江苏地区A股医药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仍有待提高。
3.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不健全
虽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由环保部、证监会、上交所3家监管机构共同制定,但在具体披露上并未形成一致性。2021年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内容不全是环境会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的主要原因之一。除在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散乱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内部没有专门独立的部门收集统计环境信息外,我国多数医药上市公司缺乏环保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文件、管理流程,信息披露制度和管理机制缺失。另外,目前我国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尚未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企业缺乏相关的指导性文件作为环境会计信息公开的参考依据,政府及各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使其公开的信息缺乏实用性。
3.2 企业环保责任意识薄弱
企业环保责任意识淡薄,没有主动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是企业作为社会环境资源的消费者所不具备的。由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公开的规范还不完善,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而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开往往要依靠企业的自愿,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环境保护意识。如果缺乏环保责任意识,企业往往会给予经济利益上的考虑,一方面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开会增加企业的会计成本,另一方面负面信息的公开会影响企业的股价,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企业综合分析会选择少量公开环境会计信息或倾向于公开对企业经营发展有利的信息。
3.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乏力
对上市公司环保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不力,企业违规成本过低也是一大制约因素。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将地方经济增长和政府绩效置于优先地位,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导致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小,导致企业违规成本较低,所以企业一般都会选择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公开有利于企业的信息。因为企业披露的是环境会计信息,没有经过第三方的审查,所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有待核实。政府部门会对企业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多数只是实地考察企业是否遵守相关规定,一般不会关注企业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影响企业环保核算信息的公开质量,也影响利益相关方决策的有效性。
4 完善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策略
4.1 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规范
深入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具有管控意义、强化环境会计信息公开质量的规范内容。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特别是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对环境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环境会计结果的可参考价值,为社会监督和企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确保重污染行业合理完善会计信息披露,避免公开信息因规范性或时效性问题受到影响,应从制度规范层面着手,确保环保核算工作正常进行。因此,对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个清晰、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导致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有很大的随意性,可比性不高。在构建强制披露机制的同时,为了提升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使各个公司之间能够进行相互比较,政府应逐步指导和完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4.2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
随着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多个角度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投资者资金流向之间的关系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了证券市场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关注度和需要程度,进而建立二者之间的正向关联关系,这必然会对处于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产生较强的外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压力。政府推动环境会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措施就是对市场投资者进行全方面的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从整体上促进社会投资者环保意识的提高,形成证券市场对环境会计信息公开的更高要求。企业将环保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责任意识,通过内部培训、文化宣传等方式,促进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环保会计信息公开。
4.3 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督力度
加强对环境会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以保证环境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客观性,减少错漏问题的发生概率。首先,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明确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确保监管职责得到妥善落实,为达到理想的监管目标,需真正做到全面监管企业,合理公开环保会计核算信息。其次,提高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可比性。企业不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公开环境会计信息,往往是出于企业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因此,企业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审计监督,在环境报告书中将公开核实结果作为附加信息,以便于公众进行相关决策,同时提高各行业间的环境会计信息之间的可比性和关联性。最后,充分利用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渠道——媒体监督的正向导向作用,能够形成对企业环保会计信息公开的有力约束,提高企业环保会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使媒体的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