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标专业户”现形记
2023-08-02陈思寒
陈思寒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须严厉打击“陪标专业户”
明面上没有中标,却屡屡成为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江苏省常州市两级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串通投标案,揭开了招投标领域的种种黑幕……
疑云重重:频频逆袭的“陪标专业户”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形式。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就是通过招标采购,让众多投标人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确保招标单位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较优工程或服务,确保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的投标人中标。
因此,一般而言,自身实力不强的企业往往会在招投标中名落孙山。江苏省常州市一家企业自2020年底以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屡屡在投标中败北,成了名副其实的“陪标专业户”。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个在明面上败北的“陪标专业户”,在几次重要的投标落榜后,竟无一例外地逆袭成了相关项目的实施方。
这个频频逆袭的“陪标专业户”便是常州市某科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该公司于1998年成立,主营计算机配件及耗材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及维护等业务。虽然自身实力一般,科创公司却凭着他们“脑子活络”的老总屡屡完成逆袭。这名老总叫晏波,对招投标的相关法律和政策颇有研究。他通过事先与其他投标企业的沟通协调,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后上演了串标、围标的把戏,最终令科创公司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案卷显示,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间,科创公司参与常州地区六个中标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无一中标、铩羽而归。但奇怪的是,最终该公司通过从中标企业分包的方式起死回生,悉数获得了上述六个工程的实际施工权,累计中标价为7255万余元(其中中标价最高的一个项目便达到了4106万余元)。
科创公司为何甘当“陪标专业户”,中标企业又为何在中标后无一例外地把工程分包给作为竞争对手的科创公司呢?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相关串通投标犯罪的内幕和犯罪细节被一一揭开。据查,在一起中标价为616万余元的招投标中,晏波竟一口气组织了20余家企业配合投标(通过统一设置陪标公司投标价进行串通投标),并在其意向中标单位中标后,顺利通过分包拿到了项目。
机关算尽:串通投标的伎俩
晏波参与策划的串通投标都是有预谋的:既有在投标前事先与竞争对手商定由己方运作串通事宜确保对方中标,而后由科创公司分包施工的;也有通过说服有实力的竞争对手退出,并承诺与该对手共享施工利益的。
2021年9月,常州市天宁区紫荆大厦某装修项目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紫荆智能工程”)公开招标,科创公司为承接该项目,由晏波联系陆黄等四人帮助联系其他公司配合投标,约定相关公司中标后由科创公司缴纳管理费并承接工程施工。后晏波联系江苏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科技公司”)宋义奎等配合进行投标,又通过他人联系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配合投标,通过统一设置陪标公司投标价进行串通投标,最终信息科技公司中标,中标价为616.49万余元。信息科技公司中标后,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将紫荆智能工程分包给科创公司施工。
除了事前商定与意向中标企业利益共享的方式串标、围标外,晏波还采取劝退对手并与对手分享“蛋糕”的方式串通投标。
2021年10月,某馆新馆建设工程机房设备采购及集成工程(以下简称“新馆采购集成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科创公司为承接该项目,由晏波与赵华如商量进行合作。两人经与某广电常州分公司周生根商量,由某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线数据公司”)共同参与投标,后又劝退某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信息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当然,移动信息公司的退出不是无偿的,晏波向该公司承诺,其意向中标企业中标后,会将60%的工程分给移动信息公司施工。随后,晏波与赵华如组织有线数据公司等三家公司与科创公司配合,共同进行投标,并通过统一设置投标价、控制技术分进行串通投标,最终有线数据公司顺利中标新馆采购集成工程,中标价为980.59万余元。
有线数据公司中标后,即按照先前的约定,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通过内部招标将项目工程分包给移动信息公司及赵华如名下的某系统集成公司。移动信息公司再将其负责的工程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交给科创公司等单位进行施工。这样,科创公司虽然未能中标,却以支付管理费为代价,获得了工程施工权。
罪有应得:判刑罚金
2022年5月5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接常州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交办的串通投标线索:北京某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等58家公司在常州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项目智能化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儿童医院工程”)投标中存在严重围标串标、人为抬高中标价格现象。警方经深入侦查和外围取证,确定晏波等13名嫌疑人存在串通投标嫌疑。
2022年6月,晏波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被拘留,因疫情防控未予羁押并于当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被监视居住;8月4日被拘留;9月9日被逮捕。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天宁检察院”)就晏波涉嫌犯串通投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天宁检察院又追加指控被告单位科创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天宁法院于2022年12月5日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天宁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晏波为由其经营的科创公司承接工程项目,采取与相关投标单位合作或支付配合费用、统一设置投标报价等方式,在儿童医院工程、紫荆智能工程、新馆采购集成工程等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先后六次组织、参与相关投标人进行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7255.52万元。
天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科创公司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属共同犯罪,依法应判处罚金;被告人晏波系被告单位科创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让其经营的被告单位科创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属共同犯罪。
2023年2月28日,天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科创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对被告单位科创公司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天宁检察院提出抗诉、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原判对晏波判处有期徒刑未依法并处罚金,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请求依法改判。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和定罪正确,但未对原审被告人晏波并处罚金刑,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纠正。
2023年4月19日,常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对原审被告单位科创公司的定罪量刑、对原审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的定罪部分及第二项,即被告单位科创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对被告单位科创公司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对原审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的刑罚部分,即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最终裁定:原审被告人晏波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文中除晏波外,其余人名均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