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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120万元租船的真实目的

2023-08-02刘亚章洁王与力

方圆 2023年13期
关键词:龙港越国大船

刘亚 章洁 王与力

“你们租船用来做什么?”

“偷渡。招揽了上百人到柬埔寨务工。”

“租船的120万元哪来的?”

“这是境外电信诈骗集团转给我的活动经费。”

这是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周孝松在该市看守所提审“红通人员”朱大炜时的一段对话。

朱大炜,天津人,52岁,曾先后犯非法经营罪、运输毒品罪,共被判处17年刑罚。2018年3月刑满释放后,已过知天命年龄的他一直想干出一番大事业,却苦于没有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加入境外电信诈骗集团,为他们偷渡人员。

走,去柬埔寨“淘金”

19岁的刘军军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刚高中毕业的他,因学历原因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四处求职无果之时,无意间点开一招聘网站的广告后,发现有一份海外金融话务员的工作很适合自己,要求不高,月薪却有2万元至3万元。

于是,刘军军联系上招聘人员。对方告诉刘军军,他们是在柬埔寨做电子商务的,如愿意过来,承诺包吃包住包路费,一个月还能赚几万元。

“走,去柬埔寨‘淘金!”对方的这番说辞让刘军军心动不已。匆忙收拾好行囊后,刘军军准备踏上赴柬埔寨的“淘金之旅”。但“钱景”真如对方所说的“一片光明”吗?

刘军军被对方收走了手机,才辗转登上了一艘轮船。对方表示,先要坐船偷渡至外海或公海,再搭乘大船去柬埔寨,偷渡费用大概是1万美金,但是这些钱目前不用刘军军来出,是由柬埔寨那边接头的人先垫付,以后刘军军给柬埔寨用人单位做事赚到钱慢慢偿还。

对方还叮嘱他:一是少带行李,只背一个小双肩包,并戴太阳帽,看着才像旅游;二是让刘军军和其他人组成小队并任命领队,分批上船;三是宣布了上大船后的纪律,如不能打架、要听指挥、不能在偷渡途中发定位信息;四是如果路上遇到警察或执法人员盘查,大家要统一口径称“和几个朋友出海兜风”。

不过上了船的刘军军发现,像他这样被人描绘的“钱景”轻易蛊惑而被骗出境的人并不少,他们窝在这样的“黑船”上,奔赴所谓的“暴富梦”,但最终他们断送的不只是“钱景”,更是“前景”……

这场美梦断送在2021年5月23日凌晨,一个特大跨国偷渡团伙在广州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包括刘军军在内的几十个尚未逃离的偷渡人员亦在现场被阻拦。原来,以朱大炜为首的这些人是一个特大跨国偷渡团伙。

花120万元租了一艘船

2021年5月初,为运作好境外诈骗集团交予他的偷渡任务,朱大炜指使自己的狱友王江等人辗转福建宁德和浙江温州、台州等地物色运输偷渡人员出境到柬埔寨的大船。

“船要大而且能跨洋才行,但前两次看的船不是太小动力不足,就是船主开价太高没谈拢,直到第三次看船,双方才达成一致,花了120万元租到了一艘大船。”根据以往经验,朱大炜在柬埔寨通过“黑中介”得到一些船舶信息后,马上让王江等人去联系看船。

2021 年5 月23 日凌晨,一个跨国偷渡团伙在广东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来源:资料图片)

在一切准备好后,朱大炜便指挥这艘船南下,开始他的“偷渡事业”。偷渡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意识极强。首要分子朱大炜狡猾异常,藏身海外,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国内作为偷渡经费,并通过电话或微信遥控指挥他人,组织策划偷渡路线、物色偷渡用船、招募偷渡人员、组织偷渡人员登船等事宜,并以27万元高价招募船员,企图经海上将偷渡人员偷渡至柬埔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一切准备好后,偷渡团伙根据事先选定的偷渡地点,驾船赴指定海域等候接应偷渡人员登船。

在此期间,为避免引人注意,朱大炜发布偷渡指令,将各地分散的偷渡人员以组为单位集中到指定地点后,再“化整为零”,等候指令出发。同时,为逃避侦查,朱大炜等人经协商策划,将偷渡船只停在公海海域,并趁夜安排专人在偏僻码头驾驶多艘小艇分批运送偷渡人员至公海登船。

为防海警关闭设备

郑达等人专门负责驾驶小艇运送偷渡人员。晚上6点半左右,等候的郑达注意到岸上开始陆续出现人影,大都是20岁左右的小伙子,都是四五个人一伙的外地人,看這些人的形象,郑达就确定了他们应该是偷渡客。

岸上有专人引导偷渡客到郑达的快艇上。一艘快艇可以上10个人左右。按照朱大炜提供的经度纬度等坐标,郑达驾驶小艇往外海开,大概开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就看到了一艘大船。

这条大船大概2000吨左右,船上的人打出绿色的激光灯指引郑达过去。郑达便把快艇停在大船旁边,大船放下绳梯,快艇上面的人就开始往上面爬。大船的人就在上面接应,把这些人拉上来。

等快艇上的人登上大船,郑达再根据指令直接往另一处码头开,准备运第二批偷渡客。为了防止被海警发现,郑达等人还把快艇上面的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关掉了,因为如果把AIS设备打开,海警就能获取有人夜里开船送人去外海的动态。而且,这些快艇夜里是不能航行的,如果夜里航行的话,需要适航证书上面有允许夜航的证明。

这起偷越国(边)境案涉及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和众多偷渡人员。(来源:资料图片)

对于偷渡的事,郑达等人心知肚明。当时朱大炜虽然没有明着说,但是价格、时间、地点、人数听上去都有问题,但运一趟每个人能拿走 6.5 万元,价格比平时高出这么多,郑达就没多问了。特别是运送的时候看到一群年轻人的样子,郑达就更确定他们是偷渡客,但具体去哪里并不清楚。

船上有船老大和水手

在大船上,有专门的船老大和水手共6人。这些人明知是走私或偷渡的活儿,但还是因为朱大炜许诺的工资高而同意了。这是个团队,6人决意一起接生意,出了事大家一起负责,赚到钱也是一起分的。谁如果出了事情、生病了之类的,其他人就要顶上去做。

船老大负责开船,其他水手则负责修理船上机器、轮船抛锚、停靠等事务。如果轮机忙不过来需要帮忙,大家也要一起去帮忙。从码头到柬埔寨大概需要 8到10 天,船上的事务都是这 6 个人负责,顺利的话,跑一趟活儿每个人能拿到 6000 元左右的报酬。

这次,为了运送偷渡客,6人提前住到了码头附近的旅馆。因为知道这次是要带人从海上偷渡,他们采购了一大批矿泉水、泡面、包装鸡腿、包装卤蛋等物品。

开船当晚,有人告诉他们,船是要运人去柬埔寨,但是不用到柬埔寨海域,到了公海上柬埔寨那边就有船来接。到了晚上,陆续有快艇运送偷渡的年轻人过来,船上的水手们就放下软梯,拉他们一把,把他们引导进船舱里,还会在船头用手电筒帮偷渡客照亮,好让他们爬下船舱楼梯的时候看得清楚点。

整个运送过程中,还有固定人员对码头周边环境进行“盯梢”望风,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平稳。

检察机关主动引导侦查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浙江省龙港市,有一伙外地人声称要去旅游,竟花费120万元的高价向当地渔民租赁了一艘船。120万元都可以买艘新船了,对方为何却要高价租赁?这件奇事被当地群众发现并举报。公安机关经过研判,在广东湛江码头布下“天罗地网”,只等朱大炜自投罗网。

偷渡团伙的活动轨迹最终被发现,2021年5月23日凌晨,团伙主要成员王田江、王文镇、王若义等7人在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尚未逃离的偷渡人员47余人亦在现场被阻拦。

案发后,朱大炜收到望风报信,立即指挥船老大等人驾船仓皇逃离。几天后,朱大炜卷土重来,安排其他7人准备前往广东汕头附近海域再次组织几十名人员偷渡时,被守候在浙江舟山码头的公安干警一网打尽。

2021年9月初,朱大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线索再次被发现,最终其他15名共犯(均另案处理)及76名偷渡人员被现场抓获。

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大炜跨国偷渡团伙的两个分支一一被打掉,但整个犯罪链条并没有被真正切断,幕后老板朱大炜仍在继续招募、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021年6月,国际刑警组织对朱大炜发出红色通缉令。2022年7月,朱大炜从老挝乘机入境泰国时,因其“红通”身份被泰国警方扣留并于7月25日被押解回国。同年9月20日,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因涉案人员众多,偷渡人员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大,龙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周孝松在侦查阶段主动跟进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

“我们提取银行转账记录与偷渡团伙转账租船、运输等费用进行相互印证,全面恢复、固定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用客观证据证实资金来源的非法性及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为案件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周孝松对《方圆》记者介绍说。

“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主观认知程度和实施的客观行为,分别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更为恰当。”周孝松结合司法办案经验,详细分析了这个跨境偷渡团伙的作案手段和特点以及定罪依据。

特大偷渡团伙覆灭

“2021年5月和9月,被告人朱大炜伙同他人在柬埔寨先后两次策划、组织数百名偷渡人员乘船偷渡前往柬埔寨,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偷渡成功。” 據周孝松介绍,朱大炜结伙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引诱他人偷渡出境,并为偷渡人员策划偷渡路线、购买偷渡用船、招募船员、收取偷渡费用、安排偷渡人员登船,使各地分散的偷渡人员聚集后集中偷渡,该犯罪团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特征明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朱大炜系组织、策划者,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朱大炜还是累犯,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两次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组织的人员到柬埔寨,为其免费提供食宿,根据相关偷渡人员的证言证实系去柬埔寨从事与电信网络诈骗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主观恶性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朱大炜系组织偷越国境的组织、策划者,应按其组织策划的全部犯罪处罚。其虽系未遂,但量刑从轻幅度不宜过宽。”周孝松表示。

经龙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龙港市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朱大炜等7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船老大等11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至此,以朱大炜为首的特大跨国偷渡团伙共计33人均获有罪判决。(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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