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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实践:口述史视野下当代凉山彝族地区农政变革与农民生活∗

2023-07-30阮池茵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凉山彝族土地

阮池茵

历经百年探索,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这对于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亦由此,中国式现代化成为当前学术界的热点议题。既有研究主要从宏观角度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内涵特征、历史演变、目标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①参见马敏:《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历史演进及前瞻》,《历史研究》2021年第6期;王伟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哲学研究》2022年第9期;洪银兴:《论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学维度》,《管理世界》2022年第4期;李莹洁:《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学术探索》2022年第9期;等等。然而,在具体经验研究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展开。本文聚焦20世纪50—70年代中国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农政实践,试图通过口述史方法,从个人和集体记忆的视角出发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建设经验。对于这个时期的农政变革,学界著述颇丰,无论是从宏观的国家视角,还是从微观的乡村视角,均有丰富研究成果。①参见Meisner:M.Mao's China and after:A his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Simon and Schuster,1999;Hershatter,Gail:The Gender of Memory:Rural Women and China’s Collective Pas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11;李怀印:《乡村中国纪事:集体化和改革的微观历程》,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高默波:《高家村:共和国农村生活素描》,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但当前研究主要聚焦于平原地区汉族社会,对于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社会的农政变迁研究仍较为欠缺,尤其缺少政治经济视角的系统性研究。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社会在环境禀赋、作物种类、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等方面与中部平原农村地区有较大差异。本文的实证材料主要来自2013—2016 年间笔者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云南省的田野调查。通过当地老人对历史事件、个人生活经历、观点感受的讲述,同时结合历史档案材料和学术著述,本文试图呈现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农政实践的历史面貌及其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农政变迁”这一概念源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的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结构关系与制度安排的转型。②参见叶敬忠、吴存玉:《马克思主义视角的农政问题与农政变迁》,《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2期;熊春文:《农业社会学论纲:理论、框架及前景》,《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3期。

一、凉山彝区旧社会呈现严格等级差别

凉山彝族自称“诺苏”,今天主要聚居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在1956 年推行“民主改革”前夕,凉山大部分地区的土司统治力量已式微,凉山彝族社会名义上由土司管理,③土司往往亦是黑彝家支。实则由各个黑彝家支割据统治,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社会等级由血统出身规定,主要分为四个等级:黑彝(诺合)、白彝(曲诺)、安家娃子(阿加)、锅庄娃子(呷西)。后三个等级成员均对黑彝有人身依附关系,没有迁徙自由,但他们之间亦存在等级差别。白彝地位较高,相对拥有更多自主权,对黑彝是交租、纳贡、服劳役的关系,以及有“打冤家”的义务。阿加有独立住所,拥有小块“自食地”,但同时要为主人家从事无偿劳动。呷西则人身完全被占有,住在主人家,终年为主人提供无偿劳动。④参见夏康农、程贤敏、刘炎、罗运达:《四川凉山彝族地区民主改革以前的社会面貌》,《民族研究》1958年第1期;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编:《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9—130页。20 世纪50 年代的社会历史调查资料显示,凉山各地黑彝的户数占总户数4.2%—14.8%之间,人口比例还更低一些;白彝的户数和人口比例均约为40%—50%;阿加为20%—40%;呷西为10%左右。[1](p.21)

整个凉山彝区70%的土地为奴隶主占有,包括90%的黑彝和2%的富裕白彝。⑤参见伍精华:《我们是这样走过来的:凉山的变迁》,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页;秦和平:《有关凉山彝族地区民主改革的认识》,载达力扎布主编:《中国边疆民族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黑彝将一部分土地出租或分发给白彝和阿加耕种,另一部分则由呷西无偿为自己耕种。由此土地分为了自耕地、出租地、奴隶耕作地,三类土地所占比例在各地情况有所不同。租种土地一般交实物(粮食)租金,租金占土地产出的30%—50%。[2]而呷西的劳动所获则全部归主人,主人只为他们提供口粮。这种奴隶制生产方式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⑥20世纪50—60年代,学术界针对民主改革前的凉山彝族社会性质问题展开了大辩论。一部分学者主张凉山彝族社会是奴隶制,一部分学者认为是“过渡阶段”,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是封建制。具体可参见《凉山彝族奴隶制》编写组编:《凉山彝族社会性质讨论集》,1977年版。一方面,黑彝奴隶主在意识形态上视农耕劳动为下贱之事,因而自身一般不愿从事生产,亦不热心于生产技术的改良。整个地区农技水平较低,农具简陋匮乏。当地农业普遍采用“火烧法”的耕种技术,即将多年轮歇地的灌木草丛砍伐后焚烧,以草木灰来肥地,种子随手撒播,广种薄收。在生产组织方面,虽然一些黑彝家支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但未能进行有组织的规模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单位总体上以个体家庭为主体,相互之间开展简单的协作劳动。在奴隶制的强迫劳动下,农业劳动质量并不容易得到保障,时常出现奴隶怠工、破坏劳动工具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作物产出低下,主要粮食作物苦荞亩产为50—100斤,收获量仅为种子量的3—8 倍,玉米一般为50倍左右。[1](pp.2-7)

同时,黑彝家支之间的割据敌对状态也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家支之间时常通过冤家械斗的方式来解决资源压力问题,由此往往造成田地大量荒芜和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在资源利用方面,山间盆地及河谷地带的土地虽肥沃,但由于这些地带常常是家支之间的势力分界线,容易遭受冤家劫掠,出于安全考虑人们往往不愿迁居这些地区,宁愿选择居住在地力和耕种条件欠佳的二半山区和高山区。

除了生产方式和政治层面因素影响,近代凉山地区的鸦片种植更是给当地社会经济带来了灾难性影响。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背景下,鸦片种植在清末开始进入云贵川地区,于1910年前后传入凉山彝区。随着鸦片种植迅速蔓延,一方面,凉山彝区大部分耕地被用于鸦片的商业种植,严重挤压了当地粮食作物的生产空间。同时,连年鸦片种植对土地肥力的过度消耗也导致粮食减产,加剧了社会底层群体的生存困境。另一方面,鸦片种植对土地和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使家支之间为争夺土地和奴隶进行更为频繁的冤家械斗,还刺激种植者掠夺、贩卖周边地区人口,使奴隶人口数量徒增,由此进一步强化了凉山彝族社会的奴隶制生产方式。①参见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编:《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2—45、64页;潘蛟:《试述鸦片种销对近代凉山彝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鸦片种植在凉山彝区持续了30 多年,直到20 世纪50年代才彻底禁绝。

二、建立现代社会:民主改革与贫农赋权

1950 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凉山彝区,派驻工作队,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立了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为更好开展地方管理工作,新政府首先组织工作队开展社会调查。这些调查资料成为后来制定“民主改革”政策的依据。1956年1月,政府颁发《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州民主改革实施办法》,确定民主改革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进行,②得知要实行民主改革,一些黑彝家支在1956年初组织了武装叛乱,政府采取了平叛行动。提出民主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行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劳动人民的土地所有制……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合作化运动创造条件”。③参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主改革实施办法1956》,载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志》,方志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6—3000页;嘉日姆几:《民主改革的思想历程——20世纪中叶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社会改革思想研究》,《思想战线》2011年第2期。民主改革的具体实施涉及解放和安置奴隶,没收奴隶主的土地,征收其多余耕畜、农具等财产,然后进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再分配,目的是摧毁传统统治力量的物质基础,废除等级制度,建立起现代国家和社会,把个人从宗教、封建关系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显然,新政府对凉山彝族社会的改造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即改造旧有生产关系,以发展生产力、消除不平等。

民主改革运动(1956—1958 年)彻底推翻了凉山彝族社会以家支制度为基础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和血缘等级制。作为一场社会平权运动,民主改革不仅对个体命运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地方社会经济具有深远影响。以下是笔者在田野调查当中记录的当地一些老人的讲述。通过这些讲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主革命前后底层群众的生存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巨大变化,还能了解个体是如何理解这场社会变革运动的。

讲述一:A县B村老人,①本文所涉及的村名和人名均为化名。男,75岁,普米族。

彝族在山上时也跟我们有交往,打亲家(结拜兄弟)。山上只能种洋芋、荞子和燕麦,他们有时下来换苞谷和盐巴,我们有时也上山跟他们换东西。他们一些人能讲汉语,有钱家庭的小孩也上学。

我们村也遭过抢,从别的地方过来的彝族。刚才坐这的那位大爷他兄弟小时候就被抢走了,还把他们家的房子烧了。后来听别人闲聊在桃子乡有这么一个人,解放后被安置在那边一个农场村里,他们找过去就找着了,一般这种情况人都找不回来的。他家兄弟今年都70 岁了,是个哑巴,可以发出声音,却不会说话。

讲述二:H 县P 村惹布,男,1941 年出生,彝族。

以前这个坝子是L 家的。种荞子、燕麦、洋芋、鸦片,不会种苞谷。过去荞子一亩产一两百斤,新开荒的地能增收50 斤左右。那时1公斤鸦片到Y 地能换一两块布。1958 年后就没有鸦片了。我父亲以前吃鸦片的,跟现在的海洛因一样,会上瘾,有吃的时候身体好,没吃的时候就没有精神,生病。

我们家三四代之前也是汉族,慢慢就变成彝族了。我父亲给L 家放牛,就跟现在打工一样,只是过去不给工钱,只给饭吃,够维持生命。没有多余粮食,吃一顿算一顿。洋芋、圆根、野菜一起煮了吃,荞面吃不上。主人家在过年过节跟平坝的人换一点大米,稀奇得很,我们吃不上。有时活太重,或早上起不来,主人家给一点鸦片吃,吃了就有精神去干活。一年都有活干,冬天就砍柴。不听话要被打骂,很难逃跑,不认得路,到处都是L 家的亲戚,很容易被抓回来。

另一种人自由点,交几成粮食给主人就行。有些人家跟黑彝借粮食,借100 斤第二年还200斤,再隔一年就更多,再还不起的,儿子、姑娘要到主人家做娃子。有的娃子有本事的也可以买奴隶。

他们家有枪,去县城抢汉人的娃儿回来,卖到别的地方去。解放之后,L 家的土地、牛羊全都被没收了,归为集体。解放的娃子由政府安排到下面的坝子住。

我今天过来到乡政府办孤寡老人证。现在共产党好,老人没有子女了每个月政府发钱,一个月200 元。省着点够用,自己种点洋芋、荞子。

讲述三:N 县M 村,O 某,女,1935 年出生,彝族。1958 年(23 岁)开始当干部,24—25 岁入党,29 岁当上生产队长,担任过生产大队妇女主任。任职干部共30年。

我妈妈是S 地的汉人,在12 岁的时候被捆过来,卖给了B 家。父亲也是很小的时候被抢来卖给M 家。父亲过来时因为太小,才几岁,所以不记得自己家乡在哪。母亲23岁结婚,共生了2 男2 女,我是老二。我小时候父亲就死了。解放后1958 年母亲回S 地老家看过,她的父母和兄弟都还在。她没有回去跟父母过,因为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

我17 岁结婚,男人比我大十岁,是主人配的,他是杨家的娃子。解放后,男人脱离杨家改姓马,我也跟着姓马了。我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姑娘。主人家一共有五六个娃子,50—60 架牛的土地,②“一架牛”即一头耕牛一天能够耕犁的量,相当于4—5亩地。后来我男人跟着主人当土匪死了。划成分的时候,有工作队过来,住在村子里,就像你一样,到家里询问了解情况、登记。

过去我们没有地,没有房子,共产党来了解放了我们,并且给我们建了房子。1958 年我当上组长,1960—1982 年当生产队长,还当过大队妇联主任,三八红旗手,大家都举手选我。

我有一次看到C 某的父亲在地里干活偷懒(C某是讲述人过去主人家的家支亲戚)。远远听见他吆牛犁地的声音,等我走近后却看见他躺在草地上休息,牛在旁边吃草,只是他嘴上在吆喝,让其他人以为他在干活。我当时才21岁,他是长辈,但也批评了他。

这一讲述人在跟笔者的个人对谈中没有遮掩自己过去的奴隶身份,她为自己在合作化时期的工作感到光荣。民主改革前,这一群体作为奴隶主私有财产的一部分,没有人身自由,甚至没有对自己子女的亲权,很多人连名字都没有,主人常常用他们从事劳动来称呼。民主改革后,他们分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也获得了自主发展空间。在政治层面,当新政府宣告“奴隶翻身做主人”并落实相应政策措施后,这个群体不仅得以破除过去奴隶身份的耻辱感,并且在现实层面获得了平等机会和社会权利,参与到公共政治生活和生产管理工作中。然而,在20 世纪80 年代的经济改革后,随着市场化深入和地方基层组织趋于涣散,家支组织重新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种情况下,“血统论”重又抬头。一些家庭因为过去的奴隶身份背景而遭到歧视和社会排斥。①参见朱晴晴:《无根的漂泊——小凉山彝族地区农场村村民的身份认同》,学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人类学系,2006年;季涛:《地方政体的脱嵌:论凉山彝族家支制度的变迁与持存》,《开放时代》2017年第1期。为摆脱这种社会歧视的压迫,很多家庭只能搬离原来的社区。

讲述四:N 县M 村,W 某,女,75 岁,彝族。197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村里的劳动模范。

过去生活条件没现在好,现在吃的不愁了,但以前精神生活好,光荣,在队里说话有分量,在家里地位也高。以前生产队提倡男女平等,禁止买卖包办婚姻。那时村里党员总共20 多人,男女各一半。

过去社会秩序相当好,我们这些老农民自觉得很,品格好,跟现在年轻人不一样。我经常教育孩子,党员的后代要带头做好。我们家7个小孩从没有吸毒贩毒的。

根据凉山彝族社会传统,父系血缘是社会组织的基础。在这个社会中,无论是家支谱系上,还是社会公共生活中,均缺少女性角色和影响。在婚姻方面,妇女在多数情况下没有个人选择的自由,首先要考虑家支利益,充当家支之间进行交换和结盟的纽带。民主改革以及随后集体经济实践过程中提倡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观念和举措,极大提升了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社会地位。凉山彝族社会出现了一批妇女基层干部。正如O 某和W 某,从她们身上可以看到民主改革对妇女精神生活和社会地位方面的积极影响,她们甚至有能力领导和组织男性开展农业生产活动,这是以前无法想象的事情。在实行家庭承包制后,随着家支力量在社会公共领域的重新活跃,女性农村干部在我们的田野调查当中已很少能看到,这是否意味着,妇女在乡村公共生活中可能又成为失语群体。

讲述五:N县M村,男,1954年出生,彝族。1986年任村长。

我父母以前是奴隶主,不能任干部。O 某是奴隶翻身做主人,是上级任命的干部。她聪明有能力,能跟上形势,领导大家积极搞农业生产,被评上先进了。她被解放后原先安排在农场村(奴隶安置村),后来被派到我们村来监督管理我们这些家庭成分不好的人。她的成分好,我们都要听她的话,否则挨批斗。她没上过学,不认识字,但过去由会计记账,所以不需要她写字、计算。

讲述六:N县M村,男,1953年出生,彝族,初中毕业,1975—1989年当民办教师。

1955年我们这就有共产党进来了,但没有公开,到1956 年才公开。1956 年土匪叛乱。1956年D某的爸爸当上了副区长,他以前是我们当地的德古。①德古在凉山彝族传统社会生活中扮演了纠纷协调人的角色,按习惯法来处理矛盾。工作队还安排了我叔叔去大学读书。当时我们家族也有人当土匪,D 某的爸爸就去做思想工作,劝他们回来,但双方僵持不下。土匪指责他背叛祖先和家族,他想不通就自杀了。那年D某才5岁。

1958—1960 年集中生产,吃大锅饭,我们很多时候只能吃苦荞粉煮野菜。有的人吃野菜后得浮肿病,有的妇女月经不调。1962 年恢复老屋基,小队自己干生产。

过去我们彝族都住在二半山或高山上。这个坝子上大部分土地是烂泥巴,季节性水淹,没法种庄稼。集体化时期政府组织大家挖沟、排水、整地,将坝子开发成耕地了。

讲述七:N县M村,男,中年,彝族。

我爷爷以前有400 多个娃子,是国民党的乡长。我们彝族同一个家族的人都相互扶持,所以过去我们家族有钱、有文化的人太多了。现在家家都一样了。

以前毛泽东说改造思想、奴隶翻身,但当地人没有正确理解,使用武力了。我爸爸叔叔他们那时都不能读书。现在人人平等,都一样了。

这一讲述人提到的两个平等(“一样”),一是指在民主改革废除贵族先赋地位和社会特权的背景下,当地村民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均等化;二是指在20 世纪70 年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地富反坏右”的阶级身份和权利限制逐渐取消。相比同时期汉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手段相对和缓。虽然凉山彝区出现了奴隶主组织武装叛乱、抗拒解放奴隶和没收土地的现象,一些反叛者因此在武装冲突中殒命,或在后来的群众批斗中丧生,但总体上对奴隶主的处理是宽大的,不少被俘虏或投降的奴隶主被吸纳进乡、区、县、州的政治协商会议,给予政协委员的身份并按月发放工资。

讲述八:Z 县,男,1936 年出生,彝族,共产党员。1956 年参加工作。1962 年“自由恋爱”结婚,跟爱人一起工作时认识。1970年代在昭觉的凉山大学进修学习一年,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退休后回到农村老家,之后随儿子举家搬迁到坝区。儿子务农兼务工。

旧社会我们这个地方很穷,路不通,连盐巴都没有,自己纺织麻布和毛布。吃的盐巴从Y 县来,汉人商人找土司担保就可以卖进来。国民党主要通过土司、黑彝来管理彝族,不像共产党,没有地方干部和工作组。

1951年共产党进来Z县,我那时16岁。当时还没有成立县委和各局,只有政府建设部等很少的单位。我1956年参加工作,就在建设部工作,搞农村建设。等到成立各局之后,我去了畜牧局。我们引进了新疆羊、巴西牛。

1956—1957 年土地属于个人,当时开始成立互助组。1958 年开始实行集体所有制,搞大食堂,搞了2 年食堂就撤销了。1958 年开始四清运动,持续了5 年。四清运动主要是针对领导,针对他们拉帮结派,照顾自己家支的人,任用自己家支的人,不公平,贪污。1958 年大跃进,3 年时间,那时生活很困难,当时工人发30斤粮票,干部25 斤,儿童9 斤,一年才发半斤肉。有多方面原因,不是交公粮造成的,合作社期间交的公粮很少,千分之一。1962—1964年搞“三反”“五反”运动。1966 年开始“文化大革命”。

凉山从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我目睹着人们的矛盾减少许多。过去家支之间经常发生械斗,也有跟外面其他民族的械斗。现在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好了,人们都记着共产党的好。

这一讲述人是在新中国乡村建设实践中锻造出来的地方干部。他见证了民主改革前后凉山彝族社会的巨大变化,尤其是社会冲突和民族矛盾问题的显著改善。这位老干部现在虽年逾八旬,且身居乡野,却仍关切国家时局,并对当前的社会矛盾有清楚的认识和判断。

以上讲述者按照他们自身或父辈在民主改革前的社会身份等级区分包括了家奴、农奴和贵族。民主改革后,这种由血缘规定的先天等级身份被彻底废除,由此深刻改变了每个个体的命运。底层和中层群体在这过程中获得了立足社会和发展的基础条件。

三、集体农业生产实践与农民生活

我国汉族农村地区在土地改革后,很快面临新问题。一方面,分散的家户农业生产力低下;另一方面,在土地私有制下,农村重又出现了贫富分化的趋向。这种现实状况迫使中央领导人重新思考农业发展的政策路线问题,①参见陶鲁笳:《建国初关于建立农村合作社的高层争论》,http://www.reformdata.org/2009/0813/12717.shtml。提出在当前国家工业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变革生产关系来提高生产力、克服农村分化的趋向。②参见苏星:《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经济研究》1965年第7期。

集体农业经济的核心特征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和集中管理,以及集体经济成员大规模分工协作。这种经济模式在土地改良、兴修水利、技术革新、机械化和成员社会保障方面均显示了个体农业经营所不具备的优势。③参见Bramall,C.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London:Routledge,2009,pp.216;金宝瑜:《中国农业与中国农民长期可持续发展之研究》,《批判与再造》2006年第20期。除了发展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还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地方小工业,包括开展农产品加工以及制造自身所需农具、小型农机、化肥等生产资料。此外,在政府部门协调管理下,农业部门还与其他经济部门保持合作关系。如1970 年代,工业部门发展开始优先考虑扶持农业部门需要,以工农联盟的方式推进农业机械化。

在分配上,初级合作社期间实行的是两套分配制度:按资分配(土地入股数量)和按劳分配。[3](p.120)高级合作社期间则转向以高级社为核算单位,出现富裕生产队需要供养贫穷生产队的状况,这引起了部分农民对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满。1956年政府作出调整,要求所有合作社将收入的60%—70%分给社员。[4](p.69)1962年之后,人民公社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3](p.140)即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有,以生产小队(自然村)为基本核算单位。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以社员劳动力的大小和工作内容来进行劳动计量(“评工分”)。

凉山彝族地区的农业发展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已开始着手,具体工作包括“传授新农技、加强农田基础建设、植树造林、开展生产组织合作化、实施救济……等等”。[5]1956年开始试办农业合作社。1957 年春,全州成立了1397 个合作社,其中有810 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26.8%。[6](pp.269-272)到1958年,入社农户占85%。1958 年凉山州试办了46 个人民公社,1960 年停止建立人民公社,1962 年人民公社减至30 个,1971 年人民公社的建设再度继续,至1974 年,全州农村地区都公社化。[7](pp.229、234)

随着集体农业经济的推行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人们生产生活事务逐渐转由大队、公社等集体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家支治理便失去存在的物质基础,相应地,家支组织对个体的支配力量亦迅速弱化。

(一)X村的集体农业生产实践

X 村隶属Y 县。该村海拔高度2700 米左右,山高林密,耕地面积六千余亩。全村有三百余户,居民有一千余人。彝族人口占多数。其他村民的民族身份包括汉族、藏族、纳西族和蒙古族等。新坡村整体呈狭长走向,房屋沿着村子的主干道缓坡而建。村民的日常活动中心主要是在村道两旁,尤其聚集在中间地段的小卖部周围。村民常常坐在一起闲聊和打牌,或休憩张望,小孩则在附近玩耍,偶尔有车辆或摩托车驶过马路。2014—2015年期间,笔者在当地开展了长时段的驻村田野调查。下文材料主要来源于笔者的实地考察和口述访谈(包括个人访谈和集体访谈)。

X村在人民公社时期叫X大队。在民主改革前,当地的土地都归土司所有,其他各族农户均向土司租种土地,租金一般是收入的六成(佃户得四成)。当时X 村坝子的居户主要是汉族、“西族”①“西族”是当地人的说法,有的人认为是指“西番”,即现在被识别为藏族的群体,有的人认为是指纳西族。和摩梭人,彝族居住在二半山区,距离山下的坝子大概三四公里。

民主改革后,山上的彝族村民被动员搬到坝区居住,成立了一个生产小队,由其他小队匀出一部分平坝土地给他们耕种,同时他们仍保留原来山上的土地。山上的瘦地通常被用来种植苦荞、燕麦、青稞和黄豆,这些作物对土壤肥力的要求低。平坝土地肥沃,被用来种马铃薯、玉米和小麦。小麦是政府新引进作物,以高产出的特点取代了低产出的苦荞,并由此改变了当地春耕秋收的单季种植传统,转为两年三收的耕种制度(即“大小春生产”)。通常第一年种植马铃薯和玉米(两者轮作),待9 月秋收后种植小麦和花麦,并套种黄豆,第二年四五月收完小麦后种植夏播作物蚕豆。对比单季种植,两年三收的耕种不仅提高了农业全年总收入,并且多样化种植能够降低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同时,这种耕种制度兼顾了土地养分的调节和保持:马铃薯的烂根成为来年玉米的天然肥料,而种植豆科作物则可以固氮,有利于土地肥力的恢复。当时还没有化肥,玉米亩产250—300公斤,马铃薯亩产500公斤,小麦和花麦亩产150—200公斤。

除了有效利用土地,集体农业在生产组织方式上也展现了相比个体农业生产不可比拟的优势。在社员分工合作的基础上,X 大队不仅开展了多样化种植,还发展出大型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一些社员专门负责大队畜牧场的养殖、放牧工作,牲畜有400多头。在公共服务方面,X 大队特别成立了一个“专业队”,又叫“农业突击队”。队员由民兵和青年组成,男女各50 人。这个专业队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生产队的改土、修路、修堰沟等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学习、实践和传授,此外,农忙季节到各个生产小队轮流帮忙10天,重点扶持落后的生产队。当地老人回忆,“我们经常到山上去帮那个彝族小队”。同时,如果公社里别的生产大队需要人手,专业队也会过去帮忙。

“我参加了专业队3 年多,挣的工分多一点。可以挣12个工分。”一位老人自豪地说。

我们帮过下面那个大队挖渠引水。那时没有炸药,我们就用硝酸铵、锯木面、谷糠、柴油自己加工成炸药。用了3—4 年时间开出水渠,长17—18 里(9 公里)。引水成功后,那个大队开发了水田150亩。

1970年代我们公社的党委书记姓X,是盖租乡的汉族。他提出的口号是“山上戴帽子,山腰拴带子,山脚穿袜子”。“戴帽子”是指把森林保护好,让上面绿油油的;“拴带子”是指堰渠通水;“穿袜子”是指土地改造,搞条地沟。把3 个大队的沟连在一起,一直通往下面的湖。

从X村的集体农业实践可以看到,该村在土地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了综合规模农业经营,即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的协同发展,同时通过社员的分工协作,以社队自组织力量来解决乡村公共建设问题和突发事件。这种合作化的综合农业经营模式显示出以下的优势特征:首先,在经济和生态层面,它不仅突破了有限资源条件下农村发展瓶颈,通过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来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同时通过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以及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来巩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其次,在社会层面,合作模式为生产基础薄弱的成员队提供了稳定有效的支持,从而得以照顾各队均衡发展,避免社队之间产生贫富分化。最后,在民族关系层面,作为一个多民族交集地,X 村所在的Y县历史上民族矛盾盘根错节、冲突纷争不断,然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集体经济模式下,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平等分配权能够将这些来自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社员组织起来,开展有效的合作化生产。可以看到,集体经济在各个层面奠定了平等发展、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

(二)集体经济时期的农民生活

在笔者调研期间,X 村一些老人在一次聚会中追忆了人民公社时期的生活,谈论他们各自对集体经济的看法。以下是他们的讲述摘录:

解放前吃盐巴很难,要自己到盐塘镇背回来。搞合作社时盐巴就不愁了,生产队解决。

那时生产队很热闹,跳舞唱歌活动多,晚上开会点马灯。生活比旧社会好太多了。

公社化时期一起干劳动人多,好耍,但很累。

以前好耍,现在自由,自己的活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休息。

合作社时期主要吃荞麦、洋芋、苞谷,过年时才有大米吃。那时要上公粮和余粮,所以经常不够粮吃。但对比解放前,合作社的生活好很多,不焦虑了。粮食虽然不够吃,但队里仓库有粮食存着,不够吃了可以借,借了明年还。如果明年产粮高,扣除了借粮,也够吃的,反正生产队不会让哪家人没有粮吃。队里粮食不够就吃返销粮。

以前的干部有生产队长、副队长、保管、会计、组长。会计和保管两三年换一次,由公社任命。队长由工作队任命。队长没有工资,给工分,最高一天10分。

我做过保管,没那么容易拿队里的物资,都有记账的,要拿的话需要队长和会计一起签名的。

公社化时期不讲关系,公平。上班的职工跟农民的生活不会差太大。

老人们对集体经济生活有不同看法,但总体上,他们肯定了集体经济让每个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并且认为集体劳动乐趣多、文化生活丰富。

四、市场经济时期的农户生计变化

(一)资源利用和生产条件方面的变化

随着20 世纪80 年代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散,X 村的农业生产安排发生了巨大变化。曾经实践了近20 年的两年三收制度在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很快被放弃,恢复原来的单季生产。同时,种养结合的经营模式亦日益难以维系。以下是当地村民给出的理由:

公社化时期生产队土地多,好安排,所以可以种大小春。现在一家人地少、人少,没办法了,只能种一季。

种小麦需要的工时多,家里人手不够,种两季应付不来,不像生产队时人多。

生产队有人专门养牛养羊,四五百头。现在分给个人后,很多家庭就没有人工养了。

可以看到,村民将原因主要归结为“地少”“人手不够”。他们所说的过去“地多”当然并非指过去X村的土地总面积更大,而是集体经济时期在土地集中管理和统筹利用的条件下得以实现的规模效应。而在土地家庭承包后,许多家庭分得的土地离沟渠远,不方便灌溉,并且如果上面的家庭不想种小麦、不放水,下面的家庭亦没法进行灌溉。同样,村民口中的“人多”亦非指过去人口更多,而是两个时期不同的劳动组织方式产生了不同效应。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青壮年纷纷离乡务工,家庭劳动力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当地大多数家庭已无法兼顾耕种和畜牧。而放弃畜牧不仅减少了生计来源,削弱农业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并且造成当地的循环农业系统被打破。过去土地肥力的恢复主要依靠猪羊粪与苦荞秸秆、松针栎叶混合发酵形成的有机肥,现在没有了牛羊,便只能越来越多地依靠化肥投入,由此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脆弱性。综合农业经营对农业资源的配置利用是最合理的,但在今天个体化的生产条件下已难以实现。

同时,在个体化生产方式下,村里的公共建设往往只能等靠上级政府部门投入。在水利灌溉方面,合作化时期修建的由山上引到山下的水渠由于长期得不到维护,加之20世纪八九十年代私人商业砍伐、开荒等行为导致水土流失,村里的堰渠下半截已淤塞毁坏,而上半截虽仍能通水,却只能更多服务于少数大型苹果园灌溉,大多数农地由于离沟渠远而无法有效利用。

在仓储设施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后,生产队的大粮仓被拆除。大晒场的地面由于长年得不到维护逐渐毁坏,村民只能各家自行解决粮食仓储和晾晒问题。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个体家庭的空间和财力有限,仓储条件的局限往往迫使村民在收获庄稼后急于出手,由此加剧了他们在市场价格谈判中的弱势地位。而晾晒问题同样成为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比如青稞,虽然产量不高,但秸秆多,是喂牛的上佳饲料,因而公社化时期一直保持种植一部分青稞。在实行家庭承包制后不久,村民便放弃了种植青稞。其原因一方面是牛群数量的减少,另一方面是晾晒和仓储条件的限制。青稞由于秸秆长,过去的做法是运回生产队的大粮仓和大晒场进行存放和脱粒,现在没有大粮仓和大晒场,村民便只能放弃青稞的种植。

(二)农户的土地分配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X 村在1981 年实施家庭承包制。村民普遍认为土地分配的起点是公平的。

当时分地是公平的,根据中央政策办,不是哪个人说了算。乡上和村上的干部一起过来分,包括社长、生产队长等。

按家庭的人头数,肥地瘦地、远近搭配着分。

X生产大队的4个小队被分为了11个村民小组,其中彝族有6 个小组。彝族人口比例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周边山区一些农户不断以“投亲靠友”的方式往山下搬迁;另一方面,村民认为彝族家庭更愿意多生孩子。彝族农户分得的土地包括两个部分,即祖居山上的土地和搬迁下来后分得的平坝土地。山上土地平均一户有四五十亩,平坝土地则人均1.2亩(一个家庭通常有5—7亩),数量要比其他小队少一些。对于这些彝族农户来说,虽然山上土地面积大,可是路途远,来回路程需两个多小时。在集体农业时期队员之间实行分工,一部分人在山上劳动,一部分人在山下劳动,因而耕种山上的土地完全没有问题。但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后,以单个家庭的劳动力兼顾两地生产非常辛苦,并且山地种粮出产不高,种植经济作物却又缺水。在刚开始几年中,彝族农户还是会回去山上耕种,但没有坚持多久便逐渐放弃。一些家庭把土地“卖了”或“送人”,大部分土地抛荒。这种情况下,彝族农户实际能够利用的耕地面积就比坝区其他农户要少,这成了他们在经济上落后于其他世居平坝家庭的重要原因。在耕地少、务农收入低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靠打工收入。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进行,村民土地占有的不平均问题愈加突出。

本文从农民视角考察了新中国成立30 年以来凉山彝族地区的农政变迁及其社会影响。可以看到,新政府通过集体化土地产权变革摧毁了凉山彝族社会血缘等级制的物质基础,力图通过组织化的合作生产来解决奴隶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道路。这种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成就具体表现在三方面:第一,经济层面。一方面,土地改良和土地的统筹利用,以及建立在社员分工合作基础上的综合农业经营提高了集体经济效益,在生态层面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平等合作的经济基础有效抑制了农村内部贫富分化,能够凝聚起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社员,形塑了一个有机团结的乡村经济共同体。第二,政治层面。集体产权制度使维护等级秩序的传统政治力量失去物质基础。新政府通过对权力和财富的再分配,为农村底层群众和妇女群体提供了立足农村社会的物质条件,使贫困农民和妇女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和发展机会。此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政策的推行,有力推动了彝族妇女解放,促使她们进入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第三,意识形态层面。在社会主义农政变革过程中,一方面,中国式民主改革让广大底层群众获得了尊严;另一方面,村社的集体经济生活塑造了一种集体精神风貌,培育了有公心、具有主人翁意识的干部和群众。总之,社会主义农政变革所要建构的是一种新的经济逻辑,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同时,注重财富和权力的公平分配,致力于消除形成对抗性社会关系的内在因素,改造导致不同民族之间隔阂和对立的制度环境,由此形成一个建基于合作发展模式的新型乡村共同体,为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基础条件。

随着20 世纪80 年代市场化改革的推行,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由此大幅提升。然而,农村社会经济亦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散,家支组织重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①参见季涛:《地方政体的脱嵌:论凉山彝族家支制度的变迁与持存》,《开放时代》2017年第1期;周友苏:《彝族地区家支活动概况及对策思考——来自美姑县农村的调查报告》,《社会科学研究》1992年第4期。个体小农家庭重又转向从家支组织寻求生产生活支持。同时,在市场化背景下,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农村社会内部亦出现了贫富分化。在生产和生活资料高度商品化的条件下,小农家庭的务农收入远不能满足一个现代家庭的再生产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青壮年农民不得不到城市寻找务工机会,由此进一步弱化了小农家庭的农业生产力和市场自主性,②参见阮池茵:《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凉山彝族农民的贫穷——对凉山州苦荞产业发展的考察》,《开放时代》2017年第2期。加剧了他们脱离农业的趋势。

国家通过实施脱贫攻坚战略消除了绝对贫困,显著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如何在市场化环境下缩小贫富差距,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建构以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要特征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和超越西方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现代性危机,而且需要我们从中国现代化的历史实践中汲取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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