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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宴席

2023-07-28刘浪

长江文艺 2023年7期
关键词:宴席新郎新娘

刘浪

在我三十年的生涯中,参加过的大大小小的婚礼,算起来有上百场了,要是再加上旁观的、道听途说的,就更加难以计数。这些婚礼有的喜庆热闹,有的鸡飞狗跳,有的百转千回,有的无疾而终。然而,像昨天在凤求凰酒店举行的婚礼那般离奇的,却是绝无仅有。作为这场婚礼的亲历者,我认为有必要趁着现在头脑清楚、记忆鲜明且在情感上余震未息的时机,把我的所闻所见记录下来。

此刻,我正坐在从武汉到北京的飞机上,时间是上午十点二十分。昨天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我从北京出发的飞机刚刚落地武汉。这是我疫情三年以来第一次出远门,心情之激动可想而知,何况此行是来参加我最要好的小学同学的婚礼(为了保护隐私起见,我还是不提他的名字了),他一直嚷嚷着要单身,绝不受女人的蛊惑,最终还是拜倒在新娘的石榴裙下,这让我无法不好奇这位新娘的真容。可是,當我满怀期待地走下舷梯,恨不得立刻赶到婚礼现场时,看到的却是武汉阴云密布的天空,狂风刮得机翼上下抖动,雨点像眼泪一样倾洒下来。我将此视为一种不祥的征兆,两个小时后果然应验了。

出租车在市区里蜗行了近一个小时,才把我送到凤求凰酒店的门口。这家酒店的外观是什么样的,我想不起来了。我当时心急如焚,车还没停稳就窜了出去,冒雨冲进酒店,都没来得及四处张望。按照惯例,新郎新娘应该站在酒店门口迎宾,可我一个人也没看到,冷冷清清的大堂里只有一个前台接待员。在她的指引下,我快步走到一号宴会厅。宾客果然都到齐了,满满当当坐了十几桌,聊得热火朝天。舞台也已经布置好了,工作人员在对灯光、音响、摄影做最后的调试。看到这个场面,我才松了口气,庆幸没有误了吉时。一个支客模样的人走过来,问了我的信息,把我安排在靠近大厅入口的一张桌子上。这桌坐的是新郎的同学和朋友,扫视一圈,全是生面孔,估计我是新郎唯一一个小学同学。我跟他们打过招呼,简单聊了几句,发现他们彼此也不怎么熟悉,都埋着头看手机,气氛相当沉闷。

坐了一会儿,我看到工作人员已经就位,司仪走上舞台,清清嗓子,提醒宾客婚礼仪式马上开始。大厅里安静了下来。一段激昂的开场白后,音乐响起,舞台喷雾,灯光打下来,新郎手捧鲜花出场了。我的同学是个性格内向的人,最怕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他面带一种与其说是微笑不如说是视死如归的表情,朝鼓掌的宾客挥手,走到司仪身边站定,长吐一口气,仿佛刚刚走完二万五千里长征。然后,笑容就肉眼可见地在他脸上凝固了。在和司仪互动期间,他一直没往台下看,而是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直到新娘挽着父亲出现在舞台对面的花亭里,他的目光也没有从吊灯上移开。

“在这喜结良缘的日子,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想问新郎一个问题,”司仪说,“咱们酒店的吊灯是由多少个灯泡组成的?”

“八个。”新郎脱口而出。

台下哄堂大笑。新郎臊红了脸,也讪讪地笑。

“灯泡数清楚了,咱就把目光转向前方,看看美丽端庄的新娘,她在等待您走过去,把手中的鲜花和浓浓的爱意献给她。”

新郎垂下眼皮,快速地看了一眼新娘,接着又翻上去看吊灯,迈开步子向花亭走去。这次换上了低沉缓慢的音乐,所有人的脸上都变得庄严肃穆。也许是受了现场氛围的感染,看着这个和我有二十多年交情的同学,一步步走向他的婚姻殿堂,我的心中忽然涌起一阵近似于老父亲一般的情感,既欣喜又悲伤。再看新娘,她比我想象的更淑女,脸上泛着红晕,披着婚纱的曼妙身体散发出崇高的圣洁之光。在她的衬托下,新郎就像一个战战兢兢去领取圣餐的孩子。

然而,当新郎走到花亭,向新娘献花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他单膝跪地,哆哆嗦嗦地说出在台下排练过无数次的告白誓词,新娘非但没有感动,反而有点替他着急,以至于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接过了他手里的鲜花。而她旁边的父亲似乎更着急,还没等新郎站起身来,就把女儿的手匆匆交付到他的手里。紧张就像一场瘟疫,在他们中间传播着,把婚礼的节奏都打乱了。台下爆发出一阵阵笑声。我也跟着忍俊不禁。那时谁也没有想到,这种给大家带来欢乐的紧张,会将婚礼推向不可收拾的深渊。

接下来的证婚人讲话、交换戒指等环节,紧张继续发挥着作用,闹出一个个让人捧腹的笑料,我就不一一尽述了。似乎魔鬼在作恶之前,都喜欢给人一点甜头。到了父母致辞的环节,现场气氛达到了高潮。人人都希望他们舌头打结,出点洋相,好让大伙儿高兴高兴。因此,轮到新娘父亲致辞的时候,他甚至还没开口,台下就笑得前仰后合了。大家对这个没等新郎求完婚就把女儿托付出去的父亲记忆犹新,都期待他有更加亮眼的表现。在潮水般的笑声中,他颤颤巍巍地掏出稿子,在手里抖了抖,刚要念出第一句,就向后一仰,昏迷过去了。台下有人发出了惊呼,但更多人还在笑。新娘和母亲眼疾手快撑住了他,司仪和新郎一家人也都围了上去,台上顿时乱作一团。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人们呆若木鸡,不知该作何反应。司仪也手足无措,看到新娘父亲被七手八脚地架到台下,他擦了把汗,草草宣布仪式结束,婚宴开始。服务员端着托盘来上菜了。宾客们议论纷纷,没人动筷子。主家派人来安抚大家,说老人只是血压升高,休息片刻就好了,请我们安心用餐。大家虚惊一场,这才拿起筷子,互相招呼着吃了起来,还饶有兴致地谈论起婚礼上的各种趣事。我听见旁边桌上有人说,他是不是拿出稿子一看,发现是一张白纸,血压噌一下就上去了。全桌人哈哈大笑。

就在我们以为婚宴会在杯觥交错中圆满落幕时,忽然有几个护士跑了进来,把新娘父亲抬上担架,又风一样跑了出去。新郎一家人和新娘母女急匆匆地跟在后面。由于坐在大厅入口,新娘跑动时飞起来的婚纱从我脸上滑过,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袭上我的心头。

大厅里一片死寂。主家的近亲不断打电话询问情况。酒店经理也赶来协商交涉。过了不久,便有消息传来,人在路上没了,救护车改道去了殡仪馆。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胸口像挨了一记重拳似的,哑口无言。在过去三十年中,我从未碰到这种从天而降的灾祸,它近在咫尺,却极不真实,像一个玩笑,一场恶作剧。即便在此之前,我已经有所预感,但当它真的发生时,还是令人难以接受。

婚宴变成了丧宴,满桌的美馔佳肴瞬间变得索然无味,所有人都吃不下去了,纷纷撂下筷子,唉声叹气,后来干脆起身告辞了。主家的近亲也都动身去殡仪馆帮忙。半小时前还热闹欢腾的大厅,现在人走茶凉,只剩遍地的彩带、十几桌的酒食和萦绕不散的烟雾。我不禁问自己: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吗?

宾客走得差不多了,我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也该走了。一场婚礼就这样惨淡收场,想起来心里真不是滋味。我收拾好物品,正要离开,忽然看见桌子对面有个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捏着酒杯,嘴里满满地吃什么东西。他鼓起腮帮子,脸憋得通红,额头和脖子青筋毕露,似乎在拿命吃这口东西。吃着吃着,喉结一缩,刚吞下去了一点,又立马夹一筷子菜填进嘴里,噎得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赶紧捏起酒杯,送了一口酒,细细地嚼着,脑门淌下汗来。

这副吃相把我看呆了。

桌上的人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可他几乎察觉不到我的存在,只顾狼吞虎咽那些没人吃的残羹冷炙,仿佛在这个大厅里,甚至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无关。他是谁,什么时候坐在那儿的,我一概不知。我仔细打量此人,他约摸五十岁年纪,头戴一顶解放帽,面孔瘦削,牙齿焦黄,颏下有一道蜈蚣疤,被胡茬盖住了,不太明显,身上穿一件棕色夹克,洇湿了一大片,毛领上还沾着水珠,可见他是淋了好一阵雨才赶到这里的。

我遏制不住好奇,朝他走了过去。

“你好。”

他瞥了我一眼,继续吃着,但放慢了速度。

“你是XX的亲戚吗?”我说出了我同学的名字。

“不是。”他摇摇头,“我是代表我儿子来的,他有事来不了。”

“你儿子是他什么人?”

“唔,小学同学。”

“小学同学!”我喊了出来,把他吓了一跳。我承认我有些失态,但整场婚礼,我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而刚刚发生的意外又让我郁闷难解,急需跟人一吐为快,没想到这个人就在我的面前。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他警觉地看了看我,从怀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往里面夹菜。

“我也是他的小学同学,我跟你儿子肯定认识。”

“你叫什么?”

我说出了我的名字。

“哦,我儿子……他叫大头。”

“大头?”我快速在脑子里搜索着,“他真名叫什么?”

“就叫大头。”他夹菜的速度越来越快,“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我跟XX小学六年都是同学,不记得班里有叫大头的。”

“那你再想想。”他端起一个个盘子,甜的酸的辣的,也不管串不串味儿,都连汤带水倒进塑料袋里。

我见他动作慌乱,便起了疑心。

“你到底是谁?”

他不说话了,拎起塑料袋就要走。我抓住了他。

现在想想,我有什么理由抓住他呢?一个陌生人,谎称自己儿子是新郎的小学同学,代表他来参加婚礼,这是什么了不起的罪过?就算是罪过,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可当时我什么都没想,也来不及想,就伸手抓住了他。也许是他的谎言激起了我追根究底的欲望,也许是他在死了人的婚宴上还能大快朵颐让我难以理解,也许都不是。在遭受那场意外的打击之后,我只是单纯地想抓住一个人,来填补那种打击所造成的空缺,哪怕他是个陌生人,是个骗子。

他甩着胳膊,试图挣脱我,但他低估了一个绝望之人的力量。我的手完全焊在了他的胳膊上,怎么也甩不掉。

“你再动我就喊人了。”

其实大厅里没有几个人了,但我这句警告还是对他起了作用。

“同志,别喊。”他压低嗓音,“有话好好说。”

我们又坐回到桌子上。他身上有股长期没有洗澡的馊味儿。

“说吧。”

“可以松手吗?”

“我信不过你。再说,我抓着你也不影响你说话。”

“你既然信不过我,为什么要听我说话?”

我愣了一下,把手松开了。

他幽暗的眼睛里放出了一点光彩。接着,光彩消失了,他用那种直抵人心的幽暗深深地凝视我,似乎在确认什么。

“能喝点吗?”他指着桌上的酒,“这个。”

“可以。”

碰杯的声音一响,我感觉他已经确认完毕。

“同志,实话跟你说吧,我不认识这个新郎。我有個儿子倒是真的,但他不叫大头,也跟新郎没啥关系。我就是个过路人,看到这儿在办婚礼,就进来看看,凑个热闹。”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刚才婚礼上发生的事你都看到了?”

“看到了。”

他平静的语气让我吃了一惊。

“你难道……难道没有一点想法?”

“唔,想法嘛也是有的,只不过……你真的要听吗?”

“说来听听。”

他望着舞台,脸上浮起一丝微笑。

“我挺羡慕那个新娘的父亲。”

“你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知道,一个父亲死在女儿的婚礼上,这很不幸,但我还是羡慕他……”他顿了顿,“同志,如果你有耐心的话,就听我讲讲我的经历。也许等你听完后,就理解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他眼神恳切地看着我,嘴唇在轻轻地发抖,那是有太多想说的话所致。我忽然明白了,不是我抓住了他而是他抓住了我,很可能他早就想抓个人当他的听众,来滔滔不绝地讲述他的经历了。

我点点头,安静地听着。

“我是麻城人,麻城知道吧?造石材的。我年轻时就干那个,天天拿着钢钎和铁锤,上山去挖石头。那是一种花岗岩,白白的,跟骨头一样。石头就是山的骨头。我们把骨头挖出来,山就瘫了,表面看着好好的,一下雨就哗哗地往下塌,这个就叫‘走山’,好像山往前走了一步一样,它得找到新的骨头才能再站起来。我父亲就是被‘走山’害死的。他去菜园里挖蚯蚓,半座山走过来,把他埋了。我们挖了一个月也没挖出他来。他就这样成了那座山的一根新骨头。”

“后来我就没干那个了,跟着村里人去了广东。那是九六年,我儿子两岁,还在地上爬来爬去。我母亲腿脚不好,只能做点简单的家务。我老婆种了几亩菜,每天走七八里山路,拉到县城去卖。全家就靠这几亩菜活着。当然,我也往家里寄钱。头两年在五金厂打工,每个月都寄,后来跟着一个走鬼卖盗版光碟,就寄得少了,一方面这个收入不稳定,另一方面,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她是我的客户,经常从我这里拿货,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大城市的女人很不一样,会打扮,有情调,思想也开放,我很快就被她迷住了。我们泡酒吧,逛商场,唱卡拉OK,跳迪斯科,有什么玩什么。开销越来越大,我不仅没往家里寄钱,还跟她们要钱,把母亲的棺材本都要来了,说是拿去做生意,其实都给那个女人买衣服,买首饰,买化妆品,哄她开心了。”

“都是年轻时的荒唐事,不多说了。有一次在歌舞厅,一个烂仔趁我不注意,揩了一把那个女人的油,我就跟他打起来了。我们又是拳头揍,又是啤酒瓶敲,又是椅子砸。本来照这个打法,也出不了啥事,最多破点皮见点血,几天就好了,可那个烂仔见打不过我,突然掏出了刀子,一顿瞎比划。瞧这儿。”

他抓掉帽子,露出骇人的头顶,那上面毛发稀疏,纵横爬着几条蜈蚣疤,使整颗脑袋看上去像是一个缝起来的棒球。

“还有这儿。”

他摊开左手,我这才发现这只手上只有三根手指,无名指和小指被齐根削掉了。

“身上也有,就不给你看了。”他戴上帽子,“我是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不然他哪有那么容易得逞?不过我也不吃亏,干掉了他一只眼睛。我们被带去局子问话的时候,他还捂着那只眼睛呜呜地哭呢。”

“结果怎么样了?”

“判了我们五年。”他伸出那只完好的手,轻描淡写地说,“头一年,那个女人来看过我几次,之后就再也没来了。大城市的女人啊,我算是认识了。出来后,我还傻头傻脑地找过她一阵,屁也没找着。这时,我才念起我老婆的好来,想回去好好过日子了,可我都成什么样了啊,浑身上下一个子儿没有,还带了一身伤,赔了两根手指,脸也瘦脱相了,就跟那瘫了的山一样,我得找找我的骨头,混出点人样来啊。我开始找活干了。工厂,工地,码头,商场,哪儿都去过,可人家一瞧我这副模样,就直摇头,把我像苍蝇一样赶了出来。卖盗版光碟也不行,那东西要本钱,也要冒风险,我可不想再进去了。还能干什么呢?发传单,扫垃圾,擦皮鞋,干点别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钱是挣不了几个,但能混口饭吃,不让自己饿死。”

“我这么饱一顿饥一顿地打了两年散工,心态就变了,还要个什么人样,能有口吃的就不错啦。人穷志短,我那会儿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吃。饿了想着吃顿饱的,饱了想着吃顿好的。什么时候能天天吃好的,那就是神仙日子了。所以,我经常去饭馆、酒店这些地方碰运气,希望能谋个差事。老天有眼,还真被我碰上了几回,有端盘子的,也有洗碗的,但都没干多久,就把我辞退了,原因是我偷吃客人的菜。没办法啊,我以为进了饭馆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哪知道那些都是给客人吃的,我们下人只能吃糠咽菜。以前看不着还好,现在看得着吃不着,比挨饿还受罪。尽管每次我都很小心地把吃过的菜恢复原状,但还是有眼尖的客人看出猫腻来了。他们大呼小叫地招来老板,掰开我的嘴让老板闻。没有一个老板在闻过我的嘴之后脸不绿的。我就这样一次次地卷铺盖滚蛋了。”

“有一次,距离我上次卷铺盖过去半年了吧,我走进一家酒店,问前台招不招人。前台很忙,叫我在一边等着。那天他们接了笔大生意,给一个富商办开业宴,赶来贺喜的人一波接着一波,把大堂都挤爆了。我在一边等啊等,看见客人来了又走,流水席撤了又上,简直螃蟹吐沫,没完没了。等到后来,我实在饿得不行了,就把心一横,随便挤到一张桌子上吃了起来。起先我还提心吊胆,不敢放开肚子吃,吃了一会儿就好了。那些客人之间本来就不熟,对我这个外人也没怎么过问。服务员就更不用说了,只要坐在桌上的都是客人,都得恭恭敬敬伺候着。那是我第一次吃客人的菜不用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而是和其他客人一样,光明正大地坐下来,慢慢欣赏,细细品味,不用担心有人掰我的嘴,也没有老板凑过来闻。说实话,那天吃的什么我全忘了,只记得服务员恭敬的眼神,同桌人平等的目光,只记得我终于像个人一样坐在人的餐桌上吃人的饭!”

他手指發颤地捏起酒杯,一饮而尽,仿佛再不这么做,或者晚一秒这么做,就有一股翻江倒海的力量从他的身体里喷薄而出。

“同志,我不知道你有没有那种遭人白眼、受尽冷落、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经历,如果有,你就能体会我当时的感受了。比起那桌酒菜,我更贪婪地享用那些眼神,那些目光。桌上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我还是屁股粘在椅子上,舍不得走。我知道,只要离开这把椅子,走出这扇门,我就会现回原形,什么也不是了。这场宴席要是能一直吃下去,永远不要散,那该多好啊。可随着客人越来越少,盘子越来越空,我明白这是痴心妄想。天下没有不散的晏席,这话说得一点没错。从酒店里出来的时候,我没有酒足饭饱的感觉,反而像被掏空了一样,比进去时还要饿。也许吃过了好的,还能回去吃赖的,可一旦尝到了做人的甜头,就再也回不去了。同志,做人是会上瘾的。我就是从那天开始,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这个决定让我的生活突然变道,拐到一条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的路上去了。”

“什么决定?”

“吃宴席。”他盯着我,一字字地说。

“谁的宴席你都吃吗?”

“是的。”

“难道没有人发现?”

“当然有,”他做了个制止的手势,“听我慢慢跟你说。那天吃完宴席之后,我就开窍了,既然这样也能混口饭吃,而且吃得更丰盛,更体面,我干吗还要低三下四去给人干活?没错,天下没有不散的晏席,可天下也没有不开的晏席。这场晏席吃完了,还有下一场;下一场吃完了,还有下下一场。这世上的晏席什么时候停止过?”

“但是想归想,真干起来可不容易。像第一次那么顺利的情况,少之又少,多数时候我都像开水里的饺子,再煮一会儿就露馅了。为了端牢这碗饭,我只有总结经验,提升技巧,把自己练得皮实一点。听起来很可笑,是吧?这蹭吃蹭喝还蹭出门道来了,但事实就是这样。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没有哪一行是好混的,都得花心思,下苦功。我就来讲讲我是怎么在这一行里混到今天的。”

他停下来四处看看。看到周围没人,他才接着往下说。

“就像你刚才说的,干这一行最要紧的就是不能被人发现。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得去人多的宴席。排面越大,人越多,你就越安全。什么道理?第一,人多说明主家有钱,宴请四方,来者都是客,不在乎多你一双筷子。第二,人多好藏身,隐藏一粒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放进米缸里。在我总结的所有经验中,这一条最管用。每次我违背它,去了人少的宴席,被发现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至于被发现了怎么办,我后面再说。其次,要掌握好赴宴的时机。去得太早不行,客人还没到你就到了,跟主家撞个正脸,这不是送肉上砧板吗?去得太晚也不行,大家都坐下来吃饭了,你才光秃秃地闯进去,太扎眼。要在客人到得差不多、但还没有开宴的时候,跟着混进去,这时场面最乱,人手最杂,主家招呼不过来,就马虎大意了。再有,要找合适的座位。这就得观察了,重要的客人坐哪儿,一般的客人坐哪儿,要做到心中有数。比如这个大厅,主桌在最前面,靠近舞台,末位就是这儿,靠近门口。坐在末位的都是一些散客,来得晚,走得早,摆在门口正合适。最好坐末位,一来他们互相不熟,对你不感兴趣,二来位置好,可以看到全场,一有情况,溜起来也方便。还有个好处,主家敬酒都是从主桌敬起的,拉拉扯扯敬到末位,宴席也快完了,你有充足的时间吃饱肚子,抹嘴走人。最后,就是应付客人了。这是最考验功夫的。你永远不知道跟你同桌的是什么人,会说什么话,只能见机行事。有时你要少说话,泥人经不起雨淋,说多错多;有时你又要多说话,比主家还要热情,这样就没人怀疑你了。不管怎样,你都得有底气,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客人。”

“说了这么多,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我这不就栽你手上了么?身份是最容易穿帮的,桌上那么多人,有一个跟你撞了身份,就解释不清了。所以,我都是把身份往远了说,什么遠房亲戚啦,小学同学啦,外地朋友啦,越远越好。参加年轻人的宴席,我就说是同学的家长,要是问同学叫什么,就说叫大头或者胖子。不是每个班里都有一个叫大头或者胖子的吗?”

“我们班就没有。”

“要不说我会栽你手上呢。”他嘿嘿一笑,“但是被发现了,我也有应急方法。最常用的就是假装惊讶地问:这不是那个谁的宴席吗?对方会纠正说:这是谁的宴席。我再一拍脑袋说:哎呀,我还以为是那个谁的宴席呢,不好意思搞错了,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一步。”

“那你刚才怎么没用这招?”

“刚才就你一个人,主家也走了,我没想到你会拦着我不放啊。”

“我也没想到。”我补充说,“主要是发生那么大的事,别人都没胃口了,你却吃得津津有味。”

“我的胃口都是吃宴席吃出来的。怎么说呢,我还是接着刚才说吧,这样才能说得清楚。”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我靠着那套方法吃宴席,基本很少出错。这些年来,我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广东吃到江浙,吃到北京,吃到黑龙江的佳木斯,再绕回来吃到内蒙,吃到山西,吃到甘肃的嘉峪关,再往下吃到四川,吃到贵州,吃到海南的三亚,把五湖四海都吃遍了。从五星级酒店吃到农村猪圈,从蒙古包吃到船舱,从窑洞吃到吊脚楼。我吃过满月宴、生日宴、升学宴、婚宴、乔迁宴、开业宴、寿宴、丧宴。什么四冷盘、四热炒、两大件、八大碗,什么鲁菜、川菜、粤菜、淮扬菜,什么蒸、煮、煎、炸、爆、炒、烩、熘,什么北京烤鸭、德州扒鸡、西湖醋鱼、峨眉鳝丝、扬州狮子头、潮汕牛肉丸,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叫得上名、排得上号、摆得上桌的,我一分钱没花,全都吃过。”

我看着他唾沫飞溅的嘴巴,有点皴裂,有点乌青,和街头流浪汉的嘴巴没什么区别,可就是这只嘴巴,张开还没有碗大,却品尝过人间美味,吐纳过山川湖海,吃过天下宴席!

“也许你会笑我,一个吃白食的还吃出自豪感来了。但我老实告诉你,还真有一点。我知道干这一行跟做贼差不多,被人逮着也不大光彩,说轻了是好吃懒做,说重了就是社会寄生虫。刚开始我也这么认为,吃宴席的时候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但吃的时间一长,我就习惯了,甚至面对一大桌子菜,我还感到责任重大,必须打起精神来,多吃一点才行。为什么?就拿这桌菜来说吧,如果我不吃,它们就会被倒进垃圾桶,要么扔掉,要么喂猪。这还只是一桌菜。一场宴席有多少桌菜?一年有多少场宴席?这要是统计出来,肯定是个天文数字。我不知道全国还有多少人吃不饱饭,就算有一千万人,那些剩菜也够养活他们了。不要觉得剩菜就是不好的。以前农村宴席没有吃完的菜,不管荤的素的,都放一个锅里炖了吃掉。这在北京叫‘折箩’,在福建叫‘碗底汁’,在信阳叫‘残八剩’,还是一道美味呢。所以说,我吃宴席也是在减少浪费。比起那些浪费的菜,我吃进去的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一提,可还有人不让我吃。有一次,我吃宴席被发现了,被服务员赶了出来。我寻思等客人吃完了,我再进去吃吧,结果那个服务员认出我来了,非要把剩菜倒掉。我说:倒了也是喂猪,不如给我吃了。他说:喂猪也比喂你有用。我还能说什么呢,也许他说得对吧。”

“扯远了。其实说起宴席,我最大的感受还不是吃。前面说到,我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各种各样的宴席。这些宴席看上去五花八门,总结起来就两种:喜宴和丧宴。现在你要是问我,哪次吃的是喜宴,哪次吃的是丧宴,我早就一锅粥了。但最初我还是分得清的。因为要在宴席上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客人,我必须在短时间内和主家建立感情。怎么建立?我的诀窍是观察主家的长相、衣着和言谈举止,越仔细越好。哪怕我对他们的身份来历一无所知,只要有脸上的那颗痣、衣服上的那道花纹、走路的那个姿势,我和他们之间就有了细微的联系,他们的喜怒哀乐就会通过那根藕丝一样细的线,传到我的身上。所以很多时候,无论喜事还是丧事,我比那些真正的客人还要动情。他们没有发出来的笑声,我发出来了;他们没有流出来的眼泪,我流出来了。每一对拜天地的新人都像是我的儿女,每一个过世的老人都像是我的爹娘。我还参加过一个死者名字跟我一样的葬礼。我吃着宴席,像在参加自己的葬礼,那个躺在棺材里的人在替我死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当你看到别人高兴或者痛苦,即使是个陌生人,你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兔子死了,狐狸还会哭呢。可是,死一只兔子你会哭,死十只兔子你会哭,死一百只、一千只兔子,你还会哭吗?你就麻木了。东家道喜,西家报丧,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我经常吃完丧宴,眼泪还没干呢,就去吃喜宴,或者吃丧宴的时候,口袋里还装着喜宴上发的喜糖。我就这样在大喜大悲之间跳来跳去,久而久之,就分不清什么是喜,什么是悲了。喜事的鞭炮听起来和丧事的一样响。丧事的喇叭吹得跟喜事一个调儿。同样的泪水,出现在新人的眼睛里,也出现在孝子的眼睛里。我越来越糊涂了,不知道眼前的场面是喜还是悲,看见死者躺在铺满鲜花的灵床上,就像躺在婚床上;看见新娘怀孕的肚子,就像鼓起来的坟包。有一次参加婚礼,看到新人拜完天地,要入洞房的时候,我竟然在心里想:这下该入坟墓了吧。还有一次参加满月宴,我打量那个婴儿的眉眼,和前两天刚死的隔壁老王,很有几分相像呢。总之都乱了套。到后来,我发现我只能用一种不喜不悲的态度来看待这些事了,反正再喜也会有人离世,再悲也会有人出生。给人的感觉我是死水一潭,其实是大风大浪之后的平静,你明白吧?”

“你说我的胃口比你们好,原因就在这儿。不管什么宴席,在我眼里就是一盘一盘的菜,吃到嘴里都一样香。从宴席上你吃不出那种叫喜悦或者悲伤的东西,只有味道和营养。再说,刚才发生的事你们觉得稀奇,我觉得没什么,我还见过更稀奇的。”

“什么?”

他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阴婚,你听说过吗?”

“死人结婚?”

“是的,跟活人一样,也要媒人牵线,要算命先生合八字、选吉日,男方要下彩礼,女方要陪嫁妆,只不过那些车啊房啊都是纸糊的。也要迎亲送亲,吹吹打打,办宴席,发喜糖,都跟正常婚礼一样,就是看不到人。”

我打了个寒噤。

“还有一次葬礼,尸体在家停了两天,到第三天,我们正吃着宴席,突然听见棺材里有动静。老爷子火气大啊,又是敲又是喊: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大家手忙脚乱地打开棺材,把他扶了出来。这时候有意思了,他的一群儿女,刚才还在灵前比谁的哭声大,现在除了有一两个高兴的,其他人都一脸茫然,好像他们财产也分了,宴席也办了,哭也哭了,突然白忙活一场,我甚至在他们脸上看到了失望。”

他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口酒。

“长话短说。我是九六年去的广东,两千年进去,零五年出来,零七年开始吃宴席,吃到今天已经整整十五年了。你肯定觉得,我什么地方都去过了,什么美食都吃过了,应该没什么遗憾了吧。不是。我从离开老家之后,就没有回去过了,有时吃宴席吃到湖北,我也是绕着麻城走的,怕碰到熟人。我说不清楚这是什么心理,当一个人太久没有回家,他对家的感觉就不是想念而是害怕了。这些年,我当然想我的家人,我那腿脚不好的母亲,起早贪黑的老婆,两岁之后就没看过一眼的儿子。可我要是这样回去,只会给他们带来惊吓和怨恨。不如让他们忘了我,当我是不孝子也好,是负心汉也好,是死了也好,只要他们适应了没有我的生活,那么我不出现就是对他们最好的补偿。”

“可世上的事都是怕什么来什么。两年前,我在河南信阳的一个农村宴席上碰到了一个老乡,他跟我坐一桌,一下认出我来了。尽管我一再否认,不是他认识的那个人,可他抓着我的手说: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的确,我们从小一块长大,一块上山挖石头,我父亲出事时,他还帮我挖过我父亲呢。后来我去广东了,他接着挖石头,我们就断了联系,没想到在这儿碰到。我再也装不下去,只好承认了。原来他找了个河南老婆,在信阳做茶叶生意,那天是来参加一个茶农儿子的升学宴的。他问我怎么也来了,又问我这些年都去哪儿了,我敷衍了几句,然后他就告诉我,他们以为我死在外面了。我母亲在零九年摔了一跤,瘫痪一年多走了。他还去吃过宴席。我老婆给我母亲送完终后,才带着我儿子改嫁了。男的是城里人,做蔬菜批发生意,家境还行。我儿子考上了大学,在武汉工作。前几天他听村里人说,我儿子要结婚了,婚礼是下个月初六,在麻城大酒店举行。”

“我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完这些,只是点了点头。他很惊讶,问我去不去参加我儿子的婚礼。我说不去。他就没说什么了。吃完宴席,我跟他说:别对任何人说你见过我,就当我已经死了,世上没我这个人了。他瞪着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我就走了。”

“我还跟以前一样,到处吃宴席,饭量反而更大了,一个人能吃两三个人的饭,还经常吃不饱。同志,你能理解吗?我吃了那么多宴席,参与了那么多人的生老病死,却唯独错过了我母亲的最后一宴。也就是说,不管我吃多少顿饭,有一顿饭是我永远吃不到的。那顿我没有吃到的饭,会永远让我感到饿,吃多少大鱼大肉也弥补不了。”

说到这里,他閉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后面的事想必你也猜到了。我已经错过了我母亲的丧宴,不能再错过我儿子的喜宴。初六那天,我去麻城大酒店参加了他的婚礼。这几年因为疫情,宴席变少了,我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总盼着疫情早点过去。但那一次,我却发自内心地感谢疫情,让我可以用口罩挡着自己的脸。我混在人群里,看见我的儿子,我的老婆,还有本应该是我的另一个男人,登上了舞台。我的儿子很像我年轻的时候,浓眉大眼,身板笔直。我的老婆胖了,眼泡浮肿,嘴角也有了皱纹。她和我日思夜想的样子相差很大,我认为一点不比我的变化小。难道生活能在一个人的脸上留下比刀划、坐牢和日晒雨淋更深的伤害?那个男人,她现在的老公,我儿子现在的父亲,我现在的我,看上去笑呵呵的,像泡在蜜罐里。他夺走了本来属于我的一切,不,是我把我的一切拱手让给他了。人不能随便从自己的位置上离开,因为那个位置不会长久地空在那里,而会迅速被别人占领。现在他们是一家人了。看着他们其乐融融的样子,我不知道是嫉妒、欣慰还是悔恨。如果能让我在那个舞台上站几秒钟,哪怕立刻去死,我也愿意。”

“这下你该明白我为什么羡慕那个新娘的父亲了吧?至少他可以作为一个父亲名正言顺地死去,而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不瞒你说,那天在婚礼现场,我甚至想冲上舞台,用一瞬间抢回我失去的二十多年。但很快我就意识到这是危险的,也是不可能的。有些情感只能藏在心里,一旦放出来,就会像炸弹一样,把每个人都毁掉。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抱着炸弹,走得远远的,让它只炸我一个人,或者让时间慢慢浸湿它的火药,腐蚀它的引线,把它变成一堆破铜烂铁。后来婚礼还没有结束,我就走了。那场宴席我一口也没吃。”

“你没有再见过他们了?”

“没有。”

“然后呢?”我不甘心一切就此结束。

“我离开了麻城,继续吃我的宴席,吃到哪儿算哪儿。这两年我越吃越饿,一天比一天瘦。那些吃进我肚子里的饭菜,不仅没有给我长肉,还带走了我的重量。你说这是什么道理?我也想不通。我怀疑我吃下去的那些猪啊牛啊鸡啊羊啊鱼啊虾啊,都在吃我。它们张大嘴巴,吃遍我的五脏六腑。我吃下去的食物总有一天会把我吃掉。”

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大厅里的宾客都走光了,桌子被服务员清理一空。我们这桌因为还坐着两个人,他们没有过来清理。墙上的钟指向三点,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然而,在这短短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几乎经历了他的整整一生。

“好了,同志。”他如释重负地说,“该说的我都说了,感谢你耐心听完。我们干一杯,就此别过吧。”

他跟我碰了一杯,仰起脖子咕咚一声,杯子就空了。随后,他站起身来,拎起那袋七荤八素,往外套里一掖,匆匆走了。我还陷在椅子里,像做了场大梦一样虚脱。不知道为什么,望着空荡荡的大厅,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说的是真的吗?这会不会也是他被发现后的应急方法之一,用一个漫长的故事骗取我的信任,然后顺利脱身?想到这里,我从椅子里跳了起来,箭一样冲出酒店。雨已经停了,阳光扎破云层,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哪里还有那个人的影子?他就像一粒米,消失在了米缸里。

责任编辑  张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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