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研究
2023-07-27袁安海唐家璇魏宏静
袁安海 唐家璇 魏宏静
摘要:自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在污水治理过程中已经取得显著的成就,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治理理念薄弱、资金投入不足、污水处理技术实用性较差以及缺少长效治理机制等方面,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因受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地域差异的影响,污水治理困难重重。鉴于此,文章以贵州省为例,通过网络调查法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该省农村污水的治理模式、管理手段、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四方面的治理措施:加强环保意识,调动村民自身积极性;引进技术人才,建立专业化的治理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治理工作长效运转;深化科技创新,加快智能化建设进程等适合该省农村污水,以期为我国农村污水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污水治理;环境;治理措施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2-0015-03 中国图书分类号:X799.3 文章标识码:A
作者简介:袁安海(2001-),男,汉族 ,贵州习水人,在读本科,研究方向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唐家璇(2002-),男,汉族, 贵州习水人,在读本科,研究方向为应用统计学。
通信作者:魏宏静(1987-),女,汉族 ,黑龙江肇东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机电一体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打赢这场环境治理攻坚战,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诸多鼓励和支持政策。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1]。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贵州省部分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困难重重。由于其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完善的处理设施,导致村庄中污水的任意排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成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绊脚石”。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文章在网络调查和实地调研结果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的现状及成因,同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旨在有效改善农村污水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而实现乡村振兴。
1 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成效
自2009年起,贵州省不断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实现城市及农村环境优化的目标。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贵州省坚持“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治理模式,污水治理初显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该省完成520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4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6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结合全省乡村振兴划分标准,36个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30个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控制、20个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但农村污水治理率只有13%[3-4]。可见,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如何选择适合当地的治理措施和技术手段至关重要。
2 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现存的问题
笔者通过网络调查法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造成贵州省农村污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概括,主要包括:居民环保意识薄弱、污水治理机制尚未健全、资金短缺、处理工艺和人才缺失等。
2.1 居民环保意识薄弱
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贵州省农村居民主人翁意识不强,更没有意识到肆意排放生活污水将会对自身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其农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并未进行规范处理。政府相关部门也并未全面地开展有关污水治理的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的深入宣传。根据实地调研发现,贵州省内农村地区的许多居民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被随意排放到自家旁边的小沟暗渠里或者随意泼洒在空旷的地面上。加之农村投放的垃圾箱数量有限,垃圾未得到及时清理,这使得许多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到小沟暗渠里,等到下雨天,雨水便汇集在沟渠里,将以往堆积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冲到水塘和河流里,导致水塘和河流被严重污染,冲散的废弃物和垃圾成了长期的污染源。
2.2 污水治理机制尚未完善
一是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起步較晚,治理经验不足,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可借鉴的经验甚少。二贵州省是大部分农村并未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的污水处理管理部门,也无足够的工作人员去跟进监督污水治理工作。三是相关部门尚未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律条文和惩治条例,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部分政府“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时常发生。例如,2021年年底,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贵州省督察情况,发现毕节市大方县、七星关区、纳雍县等地污水处理建设工程长期拖延,大量生活污水长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河域中,更严重的是部分污水被排入附近溶洞,对贵州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破坏[5]。
2.3 污水治理工作资金匮乏
农村污水治理的关键在于污水管网规范化的铺建,而分布式管网建设工程耗资巨大,任务繁重,导致分布式污水管网的铺设困难重重。自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发展迅速,但总体经济实力仍然不强,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从前期项目的启动到后期设备的运行、维护却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支撑,农村污水治理的预算经费有限,资金来源单一,农村数量多、分布广、情况复杂,直接影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加之,贵州省部分地区在规划过程中也未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前期盲目建设导致后期资金供给不足,出现“有钱建,没钱用”的情况。另外,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拨付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地区存在对污水治理工作部署不力、资金规划不明确和滥用资金等问题。例如,部分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不力,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处理大量清水,无效处理情况突出,导致用于污水处理的财政资金“打水漂”,并未对有限的资金落到实处。
2.4 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和有关技术人才缺失
贵州省运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生物处理、间歇活性污泥法、氧化沟等,但由于该省农村地区人口结构分散、污水量大、随机性强等特征,诸多工程基建存在投资难度大、运行费用高、施工操作难度大、不适用等问题,这都导致适用于贵州省农村小型废水处理的设备及设施极为匮乏,整体治理体系并不完善。同时,受农村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对职业的发展期望,污水治理技术人才不愿意来到农村开展工作,这也导致了农村污水治理的工作效率低、治理效果差。
3 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环保意识,调动村民自身积极性
针对村民环保意识薄弱的问题,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指导力度,强化保护环境主体责任。第一,强化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原则上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贵州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民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治理准则,同时要结合贵州省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于贵州省生活污水治理的措施,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阻碍污水治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和劝诫,情节严重者采取强制惩戒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二,运用网络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信息化时代,网络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我们了解时事新闻、学习知识、休闲娱乐等提供便利,相关部门可利用这一特点,在网络上普及有关环保知识,让更多人意识到污水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危及自身的健康。第三,从村民自身利益出发,调动其积极性。村民对污水治理并不重视,主要原因是其认为生活污水治理并不能给村民带来直接利益。因此,要让村民充分认识到水污染的危害和污水治理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水环境和土壤质量的益处,调动其积极性。
3.2 加强污水治理部门管理,建立专业化的治理体系
为解决贵州省大部分村镇未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的污水处理管理部门的问题,可以针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专门设立一个部门,以此实现“专事专治”,这对后期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将会更加迅速、有效。同时,要提升农村污水治理部门管理人员的价值观念和能力,培养污水治理工作人员敢于“啃硬骨头”的工作精神,并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相关工作得到切实执行。此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应当不定期组织成立农村污水治理督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污水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慢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发生,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治理效能,并根据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面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律条文和惩治条例不健全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法律法规,配合当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工作的法律保障。同时,制定明确的惩罚制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和肆意阻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人员,要予以严厉惩处,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3.3 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治理工作长效运转
为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一是要多渠道籌集资金。农村污水治理的有效改善,仅靠政府拨款很难维持,需要鼓励实体经济、社会组织和乡镇企业的力量,多渠道的增加资金来源,保障治理工作能长久有效地运转。二是要统筹调配项目资金。国家财政部门应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宏观调配,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做好局部调整,对各村镇实地考察,做好污水治理资金规划,专款精用,明确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保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转,杜绝“一边倒”“填窟窿”“晒太阳”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向分散式污水处理市场多元化方向发展。在环保政策、融资政策和技术政策的驱动下,分散式污水处理市场潜力巨大,可以通过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公司企业加入到农村污水治理中,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建议有条件的村镇与相关企业机构合作,形成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为基础的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但PPP模式项目启动周期长,资金消耗量大,仅适用于贵州省部分农村地区,其余不适于采用PPP模式的村镇则可以从符合我国国情的BOT、TOT、DBOT等模式进行尝试,以实现资金稳定投入,促进形成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3.4 研究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技术人才引进,加快智能化建设进程
科技的飞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改善生态环境带来新契机、新机遇。根据调查研究显示,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已达100余种,处理技术种类多、应用广,但技术鱼龙混杂,规范和标准化程度较低[6],这大大增加了污水治理工作的难度。在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研发方面,应当加大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根据贵州省农村地区污水量大、随机性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地区规模、常住人口、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运营成本等因素,加快研制出适用于贵州省农村地区污水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技术的运用也能极大地降低污水防治的运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针对污水治理技术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开展工作、业务水平难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绩效考勤制度,扶持偏远地区人才补贴政策,提升在农村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技术人才投身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为有效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4 结束语
农村污水治理问题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面临的棘手问题。贵州省是一个多山区域,整体发展落后,各地区在其地形地貌、气候特征、自然环境、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经济条件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情况错综复杂,这也使得该省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难以保障,处理工艺技术亟需完善,因此,如何因地制宜地解决农村污水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文章分别从环保意识、管理方法、资金及技术层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旨在为贵州省农村污水治理提供新思路,加快形成“快直准”的工作局面,多管齐下、相互配合,期望能走出一条符合贵州省农村实际情况的绿色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EB/OL].(2021-06-11)[2021-06-1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2235408395116231&wfr=spider&for=pc .
[2]中国人大网.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为美丽中国贡献代表力量[EB/OL].(2022-12-14)[2022-12-14].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212/05a0645d5232424ebdd78ba48e5ab005.shtml.
[3]人民咨询.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EB/OL].(2022-01-14)[2022-01-14].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19172-23023230295&wfr=spider&for=pc.
[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EB/OL].(2021-11-19)[2021-11-19].http://www.guizhou.gov.cn/ztzl/jyta/blfw/sjzdjyta/2021n/202111/t20211119_71738416.html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贵州省毕节市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EB/OL].(2021-12-16)[2021-12-16].https://www.mee.gov.cn/ywgz/zysthjbhdc/dcjl/202112/t20211216_964305.shtml.
[6]周莉,王倩,李烨.美国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的经验及启示[J].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2023,40(02):32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