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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23-07-24师广卫

支部建设 2023年1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劳动法治

□ 师广卫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理论素养,不断增进了对党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认识更加清晰、理解更加全面、领会更加深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新征程中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晴雨表”、社会和谐稳定的“风向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更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职工权益保障水平,培育和谐企业文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繁荣兴盛、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对劳动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人社部门,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法治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本途径和手段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更加注重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总目标、工作布局和重要环节。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完善《宪法》及其相关法,制定出台《民法典》;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效能彰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冲突提供了有利条件。只有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依靠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月3日,省人社厅深入阳泉市巡考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专题调研人事考试工作。(省人社厅宣传中心供图)

我国一直把劳动关系法治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应运而生,我国通过立法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1992 年《工会法》修订,1994 年《劳动法》出台,随后《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也相继颁布,劳动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在立法层面全面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公平公正,为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增效,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若干意见》《全省人社领域矛盾风险隐患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结合山西发展实际,以法治方式推动我省劳动关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在新时代的背景要求下,必须坚持依法构建高质量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三、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出决策、推动发展、开展工作。我们要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责,对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实施全方位法制审核,保证制定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健全制度保障,特别是要做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以开展重大课题调研为抓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立足当前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特点扎实开展调研,多措并举着力破解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让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落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系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的制度机制及人员队伍,增进劳动关系协调服务的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做到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是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石和关键。

要发挥调解仲裁队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防线的作用,提高调解仲裁队伍的素质和办案能力,深化诉源治理,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完善调处社会矛盾综合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尤其是要持续做好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要以法治方式突出治理重点,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确保治理欠薪问题的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怀落到实处。要开展好劳动用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净化我省劳动用工环境,锲而不舍地解决好全省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五、加强法治宣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厚植土壤

法治观念是法治体系运行必可不少的组成部分,与制度规范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让法治观念在人们心中牢固树立起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基础,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样离不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思维的养成,我们要在科学认识当前全民法治观念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塑造法治信仰、强化制度支持、繁荣法治文化等举措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大普法格局,搭建多元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送法活动。积极回应新时代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多元化需求,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进社区、入校园、到企业,面向群众、直达基层,持续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治素养,提高职工群众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丰厚的法治土壤和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新征程上,我们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等多项工作中,真正让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山西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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