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2023-07-24王利清曾天择
王利清 曾天择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有助于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党建引领塑造公共精神、利益协调促进合作共享、产业优化促进多元增收、乡风文明提升善治效能等方面。但是,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还存在农民主体参与意识缺位、利益共享机制有待优化、资源分配不均现象尚存、集体经济难以实现互惠共享等问题,应着力从巩固农民主体地位、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创新集体经济种类等方面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提升乡村社会整体治理效能,形成乡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 乡村治理 共同体 公共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以乡村社会资源和多种机制为支撑,以增强乡村善治为目标,通过多元主体(包括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县乡政府、村委会、乡村社会组织和村民)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的一种多元共治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促进农村增收致富的同时能够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基层党组织与致富带头人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发挥着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纽带作用,增进了乡村善治效能与公共精神的培育。
一、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现状
(一)党建引领塑造公共精神
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前提与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要抓手。在乡村社会,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带头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提高了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村民还被有效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具有乡村公共精神,是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基石。譬如,贵州省的塘约村通过党建引领发展“合股联营、村社合一”的集体经济模式,激活了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形成“支部管理全村、村民监督党员”的格局,塘约村以党建为引领建立的土地流转中心、营销信息中心、股份合作中心等机构,有利于推进村社一体化经营并加强村民对党组织的信心。通过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升了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任,调动了村民积极性,使得村民齐心协力投入集体经济的发展,塑造了村民的公共意识,有助于多元主体共同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二)利益共享促进合作共赢
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劳动务工等多种入股或者分红的形式参与集体经济,这种入股或者分红的方式是一种新型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享模式,打破了乡村现存的原子化社会结构,以利益共享模式形成了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发展的合作协同纽带。例如,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集体经济利益共享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的手段,以组织生产的方式直接帮助企业、村集体与农民实现合作目标,提高农户市场竞争力以及降低农户的市场风险和企业的违约风险,并且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与村两委的“二合一”,推动了全村作为一个整体融入西盟全县的产业体系。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享模式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纽带,以多样的合作方式灵活嵌入乡村不同产业的发展实现利益共享,通过社会联结与村内聚合共同营造乡村治理共同体。
(三)产业多样增加公共利益
农村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乡村场域的产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人员等群体在与村民共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方式衍生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比如,延伸农村产业链条丰富产业形态,能够为村民提供生产加工等岗位,拓宽就业途径,以及拓展农村农业功能发展多样化的农村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可以新增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产业多样化的发展在增进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同时,构建了以“互惠互利”为中心的坚实、稳定的“乡村发展共同体”。陕西省礼泉县袁家村以股份合作的“村集体+业户”模式发展乡村旅游业,其中党支部是村集体的核心,农户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这一模式与“以三产带二产连一产”的“三产融合”多样化发展体系形成“共建共享共富”的产业体系,构建了乡村独具特色的利益共同体网络。具有独特袁家村特色的“三产融合”多样化发展体系,通过多元产业结构与利益分配机制调节村民收入,实现利益均衡。农村集体经济以多样化的形式丰富农村产业增进乡村社会公共利益,并协调多元主体形成“乡村发展共同体”。
(四)乡风文明提升善治效能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增加了村民和村集体的收入,并且,农村集体经济的增长与合理分配还能够对涵养乡风民风、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乡村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有助于塑造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和美乡村共同体”。安徽省长丰县红桥村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文明蔚然成风,村级干部率先践行发展公益事业,村民自觉行动,形成邻里和谐、乐于奉献的新风尚。在着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红桥村以两委牵头、村组负责、村民互助的方式,关照弱势困难群体,帮助村民本村就业,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营造了和谐乡风环境,培育了村民对村集体的认同感、归属感与乡村公共精神,形成凝心聚力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二、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困境
(一)农民主体参与意识缺位
首先,村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较弱。部分村民将自己置身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之外,即使有村干部带头组织集体经济发展,也存在畏難抗拒心理,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心不足,不愿加入农村集体发展。其次,随着传统村庄价值规范日益式微,乡村社会呈现“原子化”状态,村民的价值观念与人际交往存在功利化趋势,村庄中的权威认同与组织现象弱化。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农民主体参与意识的缺位造成了乡村个体发展的原子化和分散化,打破了乡村社会共同文化传统、共同价值体系,失去了乡村社会的公共性。
(二)利益共享机制有待优化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群体化的特征,存在利益个体与利益群体,内部与外部利益主体,长期性与阶段性利益主体,因此,难以划分明确的利益主体,造成农村公共利益分配的困境。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不同利益主体间关系逐渐复杂,矛盾呈现多样化,利益分配难以协调。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利益主体的资源禀赋有强弱之分,精英群体和资本拥有者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农民因缺乏资源禀赋处于劣势地位。在农村集体经济长期合作中,优势方因存在机会主义选择为谋取更大利益而牺牲劣势方的利益,从而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同发展以及新型利益协调分配机制。
(三)集体经济难以实现互惠共享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存在失序状态。当前,村民对村干部主导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行为动机产生质疑,导致乡村干群关系疏离,村干部容易动员起来的主要是乡村熟人社会的核心成员,造成现存的村庄强势群体排斥村内弱势群体的现象,使得原有建立在传统熟人社会的公共秩序被打破,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存在脱离村庄道德约束和社会压力的状态。其次,农村集体经济资源精英俘获现象犹存。处于农村主导地位的村级治理主体在国家资源反哺的过程中可能成为谋利经营者,诱发精英俘获资源,造成村级治理的威望弱化,难以开展农村集体行动与维系公共治理规则。因此,需要公开农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供给,建立科学民主的资源配给制度,维持稳定、合理的公共治理秩序并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互惠共享。
(四)资源分配不均现象尚存
首先,集体资源管理无序。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资源存在公私边界不分以及集体资源归属和分配划定不清的现象,利益主体有时对农村集体资源抱有“及时捞一把”的心态,从而造成集体资源管理的无序状态。集体经济资源分配不公平导致村民产生逆反心理,引发村民不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不利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其次,资源配置缺乏监控。当前,农村集体资源的分配缺少完善的监控机制,处于主导地位的资本拥有者以及管理者存在将集体资源集中到特定区域的现象,此时,农民处于被边缘位置,无法公平享有集体资源,造成农民被动丧失主体性地位,无法成为乡村共同体发展的真正主体。因此,需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有序管理,营造平等有序、协同发展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三、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路径
(一)巩固农民主体地位,夯实乡村治理共同体基石
首先,引导农民作为主体“出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注重农民的利益诉求,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在决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事项时,村干部要耐心动员村民,要求村民“全体在场”。以多样化的形式灵活组织农民“到场”,提高农民主体参与性,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发挥干部引领作用。村干部主动入户走访,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形成村干部与村民之间良性互动的干群关系,让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获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村干部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领路人,积极营造农民有话可以有处说、干部说话能管用、动员就能见行动的良好氛围。村民与村干部同向同行,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
(二)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提升乡村治理共同体内生动力
首先,深化利益分配机制改革。分配公平正义是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保障,村民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与分配合理的成果,才能建设好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因此,需要落实村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构建归属清晰、产权完整、分配公平的产权制度,使收益分配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其次,激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联合发挥主导和纽带作用,以村两委的公信力担保农民利益,使农民放下戒备心,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凸显主体地位,形成共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价值取向,塑造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公共价值。
(三)完善民主監督机制,提高乡村治理共同体认同度
首先,保障农村集体成员监督权益。对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事项,召集全体村民进行讨论、表决,确保村民的决策权、管理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民主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向村民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村民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其次,优化村级干部监督制度。制定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对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的小微权力进行监督,设立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群众的村级监督网络来预防微腐败[8]。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在人事选举、政务监督等方面采取投票决定,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人的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
(四)创新集体经济种类,发展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经济基础
首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一村一策”原则,挖掘本村特有资源优势,发展体现本村地域特点和乡村风俗的集体经济。并始终紧扣地方特色做强集体经济,选准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特色龙头企业,发展符合群众实际和契合市场需求的特色集体经济,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提供创新思路。其次,用活资源壮大集体经济联合发展。树立村庄联合开发、抱团发展的思路,通过跨村联建联营,打破资源匮乏、分散的瓶颈,破解资源抢占的难题。多村联动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的空间,汇聚多个村的土地、资金、生态等资源,提升单个村庄资源规模和发展能力,依托资源整合的规模效应吸引外部资本的进入,壮大并增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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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