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养后,还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吗
2023-07-23桂芳芳王净原
桂芳芳 王净原
亲生父母找到十几年前送人的女儿,想要恢复关系,女儿的一番话让人意想不到。
招弟是秦晏以前的名字,她一直用到19岁。
秦晏出生时,父母看到她第一眼,就想好了“招弟”这个名字,也想好了要抛下她,用她去“招”那个不知在何处的弟弟。所以,秦晏甚至没在亲生父母身边待到足月,就被送给了离婚独居、无儿无女的小姨。
把她送走后不久,母亲再次怀孕,生下了一个男孩。从此一家人天天围着弟弟转,再也没想起过她这个女儿。
收养秦晏后,小姨没有再婚,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女儿来疼。秦晏懂事又努力,以县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了一流大学。
大一的某个寻常傍晚,秦晏走到宿舍楼下,看见一群人聚在门口议论着什么。再走近一些,秦晏赫然看见一对男女带着个男孩,拿着从县高考状元喜报上剪下来的自己的照片在四处张望。
那是秦晏十几年来第一次与亲生父母相见。母亲一看见她,就拉着她的手边哭边说,当年家里实在太穷,不得已才把她送走,但他们尽心尽力为秦晏挑了个好人家,她能有现在的生活和成绩,多少也有他们的功劳。现在家里条件好些了,他们想把秦晏接回去。秦晏是家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高才生,将来一定有出息,况且,现在弟弟刚上高中,秦晏正好可以给他辅导作业。
母亲每多说一句话,秦晏心中因亲情而燃起的温暖便凉了一分。那天以后,亲生父母便开始时不时地给秦晏打电话,一会儿是弟弟考试成绩不好,要秦晏多上点儿心;一会儿是他们身体不好,让秦晏回家照顾几天。几次三番后,秦晏终于心灰意冷。在父母又一次来电说家里急需用钱,让她贴补一些后,秦晏跟父母大吵了一架,明确表示,父母从小就抛弃了她,自己不会回到那个所谓的“家”,也不会给他们尽孝送终,希望他们不要再来打扰自己的生活。
父母警告秦晏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还时常明里暗里辱骂小姨,说小姨阻止他们亲子相认。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秦晏和小姨的正常生活。万般无奈的秦晏咨询了律师,想知道像她这种情况,也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吗?
律师告诉秦晏,如果按照正规手续收养,成立了合法的收养法律关系,亲生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失了。也就是说,被合法收养的子女,只需要赡养养父母即可。但如果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即使亲生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也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虽说秦晏的亲生父母并不满足“因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一送养的条件,但因为秦晏和小姨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所以在收养秦晏时,小姨和秦晏的亲生父母是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的。因此,秦晏与亲生父母间、与亲生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因合法收养关系的存在而消失,在法律上,秦晏无需赡养亲生父母,更不需要对弟弟负法律责任。即使秦晏与小姨间不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因为秦晏的亲生父母具有劳动能力,有工资收入,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无权要求秦晏支付赡养费。
一切尘埃落定后,秦晏改掉了“招弟”这个名字,跟过去道别。
【律师说】
子女被抛弃后,还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吗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成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养子女就无需再赡养亲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开始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孩子就不需再赡养亲生父母,但需要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没有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即使亲生父母没有履行好抚养义务,子女也只有在亲生父母存在具有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这几个极其特殊的情况时,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因为在我们国家,家庭仍是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主力,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特殊的身份关系,也不能简单地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一般民法理念加以衡量。因而,无论是从伦理道德还是从现实需要来看,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都应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不能轻易免除,也不能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是否放弃。但是,从赡养责任的承担上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也只有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存在困难的父母,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如何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首先,被送养的孩子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次,收养孩子的人需要同时具备: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且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几个条件。另外,如果收养人没有子女的话,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则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已经结婚的人想要收养孩子,需要夫妻共同收养。没有结婚的人想要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和被收养人有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
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进行评估。合法的收养关系是从登记之日起成立的。对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会在登记前进行公告,收养和送养双方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也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后,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告成立,之后便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了。
送养孩子和拐卖儿童有何区别
送养孩子和拐卖儿童的界限,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获利的目的。例如,虽然养父母给了亲生父母一些营养费等补偿以示友好,但补偿金额较少,没有交易的性质,也没有以此获利的目的,就不足以构成拐卖儿童罪。只有把生育当成获利手段,为收取明显不符合“营养费”“感谢费”数额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才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
生父母能否任意送养孩子
在实践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一般指生父母重病、重残、被刑事处罚尚在服刑中,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其无力抚养等情况。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这类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
因而,若生父母未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私自送養孩子,在存在非法获利目的的情况下,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使不存在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生父母明知收养人不具备收养能力而草率送养,或者送养后得知收养人没有收养能力而放任损害结果发生,或受重男轻女等思想的影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都可能构成遗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桂芳芳 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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