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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卖房,独生子女是否有权利阻止?

2023-07-20腰果鸡丁

女友 2023年7期
关键词:居住权婚姻关系民法典

腰果鸡丁

Part1新规早知道!

法律新规的出台,总与我们普通人的日常需求息息相关,可谓是越早知道越少吃亏,快来一起学学吧!

1弹窗广告烦人?从此有人管啦!

修订后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它对人们最反感的弹出广告、开机广告和通过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软文广告、链接广告、竞价排名广告、推荐排名广告、直播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并新增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

2电梯“吃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要负责!

2023年5月5日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生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调,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安全承担责任,并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将受到严格惩罚。

3入伍光荣!加强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高素质兵员征集

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突出高素质兵员征集,建立综合考评择优定兵机制,明确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保证高校毕业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再次入伍,并优先安排到原部队或同类型岗位。

4动物下山“抢劫”村民?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2023年5月出台,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并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针对一些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业生产的情况,明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Part2答疑信箱

热点问题,为你解忧

我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喜欢“鸡娃”,我则认为孩子的快乐成长最重要。最近我发现,妻子花了近3万元给孩子报补习班,这笔钱属于我们的家庭财产,是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培训机构的。我认为我没有同意这笔花费,培训机构应该给我退费,请问诉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吗?

你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一般认定的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均视为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你虽然主张教育机构未经你同意就收了高额的补课费,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你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是一名大学生,在家是独生子女。最近我发现父母决定卖掉他们名下的房子享受老年生活,我觉得这套房子应该属于我,起码我应该有“居住权”,我是否有权利阻止他们卖房?

你没有权利阻止父母卖房,也没有权利要求父母设立“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一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所以,居住权通常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愿,以订立遗嘱或与居住权人签订合同的形式设立,且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房子登记在你父母名下,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他们有权决定是否为你设定居住权。你虽然仍在上学,除父母供养外无其他生活来源,但已年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你父母在法律上已经对你没有扶养义务。而且,即使父母对子女有相应的扶养义务,也不以设立《民法典》上的居住权为必要。因此,你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会被法院支持。

我和妻子三年前离婚,共同存款50万和房屋判给了她,孩子也归她,每月我付赡养费。今年我们复婚了,有关房屋和存款等,是否再次变成夫妻共有财产,我是否有份额呢?

你们在三年前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判决也已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们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你不用再付赡养费;其次,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所以判给你妻子的财产,已经成为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是之前婚姻关系的终止,复婚并不是之前婚姻关系的延续,相当于新的一次婚姻,與一般结婚并没有实质区别。对个人婚前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另行达成协议,否则复婚后依然为个人婚前财产,复婚后再离婚时,也不能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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