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的柯桥实践
2023-07-16王国根
□ 王国根
规范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是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长期以来,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缺少相关的制度管理和平台建设,物资采购因信息不对称、区域空间影响、权力寻租等产生的采购难、采购成本高、采购腐败等问题一直存在。2018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以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建立柯桥区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系统,率先探索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柯桥区以数字化为手段,平台为基础,实行一体化运行、网络化交易、数字化监管,使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规范、便捷、高效。截至2022年底,32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成交4547宗,成交金额23423.5万元,为村集体节约支出2340万元。
搭建平台 建立一网四体运行体系
柯桥区在原有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搭建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系统,系统向全社会开放。村集体、供应商、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区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在系统中分别为采购、供货、管理、监督四方主体,为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奠定了基础。
1.监督主体。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区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的业务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系统日常维护。
2.管理主体。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信息审核和发布、采购交易管理、纠纷投诉调处。
3.采购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大宗物资采购主体,每个村落实专人负责大宗物资采购日常业务工作,一般由村文书或指定村干部担任,主要工作是采购信息提交、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
4.供货主体。系统引入供应商,供应商实行注册审核制,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系统注册申请,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便可成为系统供应商。设立供应商产品展示区,包括物资类型(系统为便于管理设立的分类)、名称、规格、性能、库存数量、参考价格等文字和图片信息,为村集体采购提供选择和参考。截至目前,系统共有供应商1023家,远的在省外,近的在本村,既有大中型企业,更有中小微企业,有国有企业,也有私营企业,有有限公司,更有个体工商户。
健全制度 实施全程网上采购交易
柯桥区出台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办法,对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作出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明确物资采购方便高效、规范有序的目标,坚持依法、自愿、诚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免收交易服务费。
1.明确交易范围。村集体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的同种(类)货物纳入大宗物资公开采购范围。为防止村集体规避大宗物资采购,同一项目或两个月内采购的同种(类)物资金额合并计算。鼓励未达到规定额度的物资进系统采购。根据村集体物资采购特点,把物资分为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办公家具、绿化苗木、其他等五类,按此对供应商、采购方及采购交易进行管理。
2.明确交易方式。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分为竞价、招投标、协议三种。竞价,即反向拍卖,以发布的采购物资为标的,以发布价为起点,供应商在系统进行报价竞标,最低价中标。为防止串标,竞价时不公开竞价供应商,只公开当前报价。为确保有序竞价,系统设置竞价时间延后功能,即在竞价截止时点前5分钟内报出竞价,可再延后5分钟进行竞价,如此延续,直至产生中标单位。90%以上的物资采用竞价方式采购。招投标,即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在截止时点开标,以最符合中标要求的为中标供应商。协议采购,是指应急物资、二次流标、具有单一性及其他特殊情况物资采购,经镇(街道)审批后可以线下采购。
3.明确交易流程。一是网上提交。村集体提交采购信息,包括物资类型、物资名称、规格、参数、数量、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送货地点、付款方式等情况,可以上传图片。发布的信息不得有指向供应商的定向性及歧视性、显失公平公正的条款。二是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对村提交的采购信息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村集体修改完善。三是信息发布。经镇(街道)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上发布采购信息,并向所有涉及此类物资的供应商发送短信提示。四是公开交易。供应商根据发布的采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公开交易,不得串标、恶意竞争、违规交易。中标后,经镇(街道)审核无误,向中标供应商和村集体发送成交短信提示,生成成交确认书,盖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电子签,推送给中标供应商,并在系统上发布成交公告。五是线下交货。中标供应商凭成交确认书与村集体签订合同,进行交货。村集体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不得收取质保金或其他押金。六是完成交易。完成交易后,供应商在系统中上传合同、验收单,镇(街道)确认无误后,交易完成。系统对整个流程实行闭环式管理,即从村集体提出采购申请到交易完成,是一个完整的闭环,对未完成闭环采购交易的,如中止交易、流标及中标后未完成交易等,都要说明情况。
数字监管 推进采购交易规范有序
加强监督管理是保障大宗物资采购交易规范有序的必要措施。
1.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对供应商实施采购诚信指数管理,若供应商违反交易规则,经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扣减相应诚信指数分。每个供应商初始采购诚信指数赋100分,当扣至80分及以下时,实行拉黑处理,终止供应商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直接拉黑。系统设置投诉通道,村集体通过投诉通道进行投诉,经镇(街道)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置意见,经区审核后实施处罚。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在系统中公开发布。
2.加强对村集体、镇(街道)的监督管理。把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列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系统公布各镇(街道)联系电话,供应商通过电话向镇(街道)反映投诉,或直接向区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投诉。对涉及镇(街道)的问题,由区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调处,涉及村集体的问题,原则上由镇(街道)调处。为减少投诉纠纷,区、镇分别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系统上发布相关制度和操作手册,供交易各方学习掌握、自觉遵守。此外,区农业农村局还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等途径加强事后监督。
3.通过后台加强监督管理。系统后台设置“统计分析”和“搜索功能”模块,对各镇(街道)、村集体交易情况进行搜索、统计分析,通过比对分析,加强对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的监督管理。随着大数据分析功能的不断开发,通过后台管理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将会进一步完善,采购交易更顺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