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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移民”到“公民”:朝鲜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

2023-07-14朴今海李响

民族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朝鲜族移民

朴今海 李响

[摘要]作为一个跨境移民族群,朝鲜族先民与兄弟民族携手并进,在共同开疆拓土、共同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共同促进祖国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中,由“自在”的自然共同体向“自觉”的命运共同体转变,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加速了这一历史进程的转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朝鲜族人民摆脱狭隘的民族主义,自觉肩负“双重使命”,投入中国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在同舟共济、生死与共的斗争洗礼中,更加彰显出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日帝投降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土地改革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以及解放战争,朝鲜族真正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完成了从一个边缘的跨国移民身份转变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历史演进。

[关键词]朝鲜族;移民;公民;中华民族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C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23)02-0001-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中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少数民族视域研究”(17ZDA15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朴今海,女,朝鲜族,吉林龙井人,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文化;李响,女,汉族,延边大学民族学专业2022级博士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化。吉林 延吉 1330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命题,将其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和“纲”,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开创了新局面。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自古以来各民族不断交融汇聚,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的有机统一体。梳理边疆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历程及阶段性特征,深入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渊源,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当下与未来,不仅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多元维度,而且也能进一步正确把握新时代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发展逻辑。

朝鲜族先民移入中国东北始于19世纪末,迫于生计的朝鲜北部边民的跨境迁移与流动络绎不绝。尤其是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以后,成千上万的破产农民及立志推翻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的民族之士跨越图们江、鸭绿江,流入到中国境内,同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共拓东北之疆土、共同捍卫国家之主权、共荣祖国之经济发展、共兴中华之灿烂文化。这一过程中,他们在重新认知、利用和改造自身所固有的传统文化与资源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吸收和借鉴了“异域”文化与资源,打破边界,积极融入新的社会环境与斗争实践。不仅如此,在诸多错综复杂的民族生存岔路口,广大朝鲜族人民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满腔的革命热情投入中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经过血与火的洗礼,一个跨境而来的民族逐渐融入中华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目前,涉及朝鲜族历史的研究成果相对丰厚。其中,专著有《朝鲜族简史》[1]《朝鲜族革命斗争史》[2]《中国朝鲜族历史研究》[3]《中国朝鲜族移民史》[4]《中国朝鲜族通史》[5]等,另外,于海君(1998)[6]、朴今海(2000)[7]、孙春日(2006)[8]、刘智文(2013)[9]、赵刚(2018)[10]等也做了相关研究,这些研究主要聚焦于移民史、斗争史及民族关系等方面,未系统梳理朝鲜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鉴于此,本文拟以朝鲜族移民定居并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探讨东北边疆地区各民族“一体化”的多维时空环境及其阶段性特征,以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相关研究提供典型案例。

一、走入“异域”:清末民初朝鲜族国家认同意识的萌生

(一)开拓东北边疆,建设新家园

19世纪后半叶,朝鲜国内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加之朝鲜朝政腐败,“三政紊乱”蔓延,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走投无路的朝鲜北部边民冒犯禁令,偷渡鸭绿江和图们江,涌向沉睡的东北沃野。为躲避官府严查,他们越境偷渡到图们江、鸭绿江以北的山涧沟壑寻求生计,以挖参、狩猎等流动性劳作为主,后逐渐转为寻找山间僻地,烧荒开垦耕地。久而久之,他们从凌晨越江垦种、日暮返家的“朝耕暮归”,逐渐发展成为“春来秋归”乃至携眷越江、聚落定居。这样,鸭绿江上游的临江、辑安、长白等地,以及图们江北岸的延邊地区(亦称间岛地区)逐渐成为朝鲜边民越境潜耕的区域。

别国他乡为异客。朝鲜族先民开始尽管身居中国东北境内,但他们对朝鲜故土和故国,始终有一种无法隔断的牵扯,有一种客居心态。然而,他乡久居亦故乡。移居之初,朝鲜族先民披荆斩棘,用辛勤的汗水把因长年“封禁”而人迹罕至的边疆不毛之地开发成良田连片、村落棋布的新家园,为建设东北边疆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不仅如此,他们不畏艰辛,克服东北恶劣的自然和气候条件,开垦沼泽地、涝洼地,积极试种水稻,使辽阔的东北大地稻花飘香,成为我国稻谷的最大主产区,为我国水稻农业发展历史写下浓重的一笔,推进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大一统”。这片“异域”流有他们的汗水、泪水和血水,刻记着他们的家国情怀,在与当地各民族携手开疆拓土共建东北家园的历程中,尤其是在同仇敌忾、一致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政治斗争中,他们开始逐渐对中国这一新的居住地产生了依恋之情,其身份认定也开始有了多维变化,在潜意识中朦胧地表露出对新家园的挚爱以及作为中国“国民”的情结。这种难以言传的心境概括来讲就是把东北地区视作新的家园,开拓东北疆域,守护祖国边疆。

(二)反日亲中,归化入籍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朝鲜命运的日趋衰落以及“日韩合并”,成千上万不甘为日寇奴役的仁人志士移居东北。由于中朝两国山水相连,加之历史上的宗藩关系及文化渊源,朝鲜人普遍对中国有“大中华”情结。为了躲避日本宪警的监视与追捕,获得中国当局的政治庇护,在中国境内继续开展反日民族独立运动,避免因身份归属不明确带来的各种不利,一些移到东北的朝鲜人接受归化入籍,加入中国国籍,中国地方当局也积极提倡外来“垦民”加入中国国籍。地方当局以《大清国籍条例》为依据,于1910年制定了有关朝鲜人的“入籍细则”“限制细则”和“取缔细则”等规定,使朝鲜人归化入籍更加有章可循。至民国时期,入籍者渐趋增加。

这一时期,各种亲中团体也相继酝酿成立,并积极倡导“归化入籍”,呼吁中韩联合的必要性。1910年由李同春等亲中派成立的“垦民教育会”在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秘密条约”中明文规定:“清国若有事之时,则韩民亦有义务予以奔走运动……若本会扩大之时,应尽力劝告间岛一般韩民加入中国籍” ①;1913年由归化入籍的朝鲜人组成的“垦民会”公开标榜“本会为谋杂居垦民联络感情,研究中国法律,同一语言风尚起见临时组织之” ②,并在延边各地积极开展“归化入籍”运动;同年,延边儒林人士郑安立等起草的《东边民族亲协筹备宣言书》则主张“韩邦沦灭,侨民输诚中国,尽室偕来,居留吉、奉两省,远者已越三十余年,近更襁负前来,甘心归化”③,明确表明朝鲜移民“向化中邦”“甘心归化”的热诚及中韩联合的重要性。

(三)捍卫中国主权,保卫家园

迁入初期,无论入籍与否,大多数朝鲜人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国联系在一起,并以生命保卫自己的新家园不遭受侵害。日俄战争后,日帝对东北的侵略野心日益膨胀,1907年8月,日帝以“保护间岛朝鲜人”为借口,派宪兵警察窜入延边地区,悍然在龙井村设立“统监府间岛派出所”。日本军警得寸进尺,藐视中国主权,非法调查延边地区朝鲜族人口,在朝鲜族聚居的图们江北岸强行设立其地方行政机构“都社长制”,并设14个宪兵分遣所,强化对朝鲜族人民的控制。面对日帝的侵略与挑衅,当时占延边人口76.6%的朝鲜族人民,坚决站在吉林边务公署一边,自觉抵制日本的“都社长制”,拒绝向日方纳税,处决亲日走狗,坚决反对日本势力入侵延边,并为摆脱日本所谓的“保护”而掀起加入中国国籍的热潮,以维护中国主权,保卫家园。1909年,日本与清朝政府签订“间岛协约”,攫取各种特权,并把“领事裁判权”强加于延边地区的朝鲜人,企图利用“朝鲜人问题”加大对延边地区的侵略。对此,朝鲜族人民又奋起抵制“间岛协约”,局子街(今延吉)朝鲜族反日人士自发组织诉写联名书递呈吉林边务公署,严正申明:“今垦岛之地乃中华之地,垦岛之民乃中华之民之立场”④,纷纷组建反日团体,以不同形式声讨日军侵略罪行。

《满蒙条约》签订以后,日本不仅扩大日本人在南满地区的各种特权,而且不顾中国政府的抗议,也不论朝鲜族是否入籍,一律视中国境内朝鲜族为日本帝国“臣民”,对其行使治外法权,还把原限于南满地区的“土地商租权”“治外法权”等特权扩大到南满以外的间岛(延边)等地区,企图借助东北各地朝鲜人扩大其势力范围。各地朝鲜族对日帝侵略行径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和谴责,延吉道垦民郑安立等联名致函中国外交部,大声疾呼:“吞并前韩人之已归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 五十年纳租服法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 有土地房屋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 生老歌哭于中国者,何以谓即日人乎?中国抚之、恤之、卵之、育之之民,谓即日人可乎? 与日人不惧生、不共戴之民,谓即日人可乎? 归民即堂堂中华民国国民也”,并呼吁民国政府对日“严重交涉,拒绝其无理要求,以重主权而保归民事。”[11]

第—次直奉战争后,日帝乘機得到退守东北的张作霖政府的同意,以“中日合资”的名义修筑天图铁路时,朝鲜族人民同各族人民一道,集众数千人进行示威运动,掀起一场空前的反日护路保权运动;1928年日帝要修筑敦老、吉敦铁路时,延边各族人民又举行集会和示威游行,为反对日帝的侵略和封建军阀政府的卖国行径奔走呼号,使日帝修筑铁路的诡计迟迟未能得逞。

(四)开展民族自救运动,增强民族凝聚力

面对日帝的侵略暴行,与其苟且偷安,不如积极开展民族自救运动。朝鲜移民一方面积极创办学校,致力于民众的启蒙教育;另一方面组织“垦民教育会”“垦民会”等各种反日团体,积极开展归化入籍运动,与日本侵略者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经过长期的酝酿和准备,朝鲜族人民于1919年3月13日掀起了一场以龙井“三一三”运动为旗帜的大振幅反日示威浪潮。运动遭到血腥镇压以后,朝鲜族人民的反日斗争开始走上武装斗争之路,1920年的“枫梧洞战斗”和“青山里战斗”,把朝鲜族民族主义反日运动推向了高潮,沉重打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粉碎了日本侵略军对朝鲜族反日武装“聚而歼之”的阴谋。进入20世纪20年代,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朝鲜早期共产主义者以东北朝鲜族地区为中心,积极传播马列主义,成立马列主义团体,开展反帝运动,为日后的东北地区反帝反封建斗争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然而,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不管当时的朝鲜族民族主义反日运动,还是早期朝鲜共产主义者的反日运动,其反日运动囿于狭隘民族主义,只追求本民族的自救和朝鲜的独立,未能与广大的中国工农群众联合起来,致使运动陷于孤立无援、凄然无助的境地。

二、从“自在”到“自觉”:担负“双重使命”

20世纪20年代末,历经迁入初期的民族生存斗争和反日民族解放运动的洗礼,以及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不仅朝鲜族人民的阶级意识和民族意识不断得到升华,奠定了从“自在”共同体走向“自觉”共同体的坚实基础,而且朝鲜族人民的身份认同也上升到一体民族国家的认知和认同,开始自觉地投入中国革命,担负起“双重使命”。

(一)“意识自为”:自觉将本民族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出现的。”[12]朝鲜族中华民族意识觉醒也是在同各民族一道,共同抵抗外国侵略者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在血与火的磨砺中,朝鲜族人民清楚地认识到自我的存在、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归属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认识到狭隘的民族主义反日民族运动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广大朝鲜族人民被欺负、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朝鲜族人民要翻身得解放,不仅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势力,还要与相同命运的中国工农劳苦群众联合起来,参加中国土地革命,共同反对中国国民党反动派及豪绅地主阶级。在这种共识下,朝鲜族人民自觉摒弃狭隘民族主义,坚定追随中国共产党的脚步,积极投入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朝鲜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爱国主义情结从中得到升华。

此时,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对朝鲜族阶级意识的觉醒以及“双重使命”的认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1928年6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明确表明朝鲜族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之一,对革命有重大的意义。[13]1930年,《中共中央给满洲省委指示信》明确指出:“韩国民族解放运动,假如建筑在狭隘的民族主义上是极大的错误,韩国的民族解放与中国的民族解放是不可分离的任务。”[14]中共满洲临时省委也反复申明朝鲜人投入中国革命的必要性,主张满洲的韩国劳苦群众,必须参加目前中国革斗争。满洲的韩国同志为一国一党的原则和解放在满洲韩国劳农群众,更应加入中国党。[15]

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大朝鲜族人民便有了革命斗争的方向。在生死考验面前他们义无反顾,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东北地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的发展壮大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并用血肉之躯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正如周保中同志所说:“‘九一八以前中共东北党在群众中有组织基础的很多地方是朝鲜农民,各地方组织本身的建立和发展,十有六七都是朝鲜干部在那里工作着。特别是东满和北满各地方党的领导和下级组织,几乎完全以朝鲜同志为核心。……‘九一八事变日寇占领满洲以后,朝鲜同志和朝鲜居民更加紧张积极起来了。朝鲜群众在反映着,两重亡国奴决死不可当。在有朝鲜人的农村中,成年人、青年、妇女、儿童都参加抗日救国会,有时候组织各种劳动阶层团体和武装自卫队,他们带有若干先锋主义色彩去激励和推动了中国人起来抗日救国。”[16] 345

(二)“行动自为”:自觉投入中国革命

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朝鲜族共产主义者摆正朝鲜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不再为狭隘的民族主义所左右,以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来投入中国革命斗争。

土地革命时期,朝鲜族人民在共产国际的“一国一党制”原则和中共满洲省委的指示下,不仅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而且积极开展反封建的减租减息斗争。在延边地区,1930年5月朝鲜族人民发起了“红五月斗争”“五卅”为号角的反帝反封建暴动,同年8月又掀起“八一吉敦”起义。斗争锋芒直指封建地主、反动军阀和日本军警,斗争中还成立了我国东北地区第一个苏维埃政府——药水洞苏维埃政府。这些斗争严重打击了日本侵略势力和地方军阀统治,进一步扩大了党在朝鲜族居住区的影响,使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农村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据统计,1929年至1930年5月止,延边四县、磐石、柳河、清原、海龙、阿城、宁安、珠河、汤原、饶河等地先后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其党员90%以上为朝鲜族,东北各中心县委及区委的领导人也基本都是朝鲜族。[17]

抗日战争期间,朝鲜族人民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同仇敌忾,同疯狂入侵的日本侵略者进行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延边、南满、北南等各地朝鲜族人民纷纷组建反日游击队,开辟游击根据地,为东北抗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后方保障。这些游击队看似分散薄弱,但随着后期的发展壮大,成为东北人民革命军及东北抗日联军的主力军。对此,东北抗日联军主要领导周保中同志曾称赞道:“1932年所建立的坚强的东满游击队和1933年所建立的强大的磐石游击队、珠河游击队、密山游击队、汤原游击队、饶河游击队都是由革命的朝鲜同志所创建的,后来它们发展成为抗日联军第一、二、三、四、六、七军。第五军里也有不少优秀的朝鲜同志。”⑤在战火纷飞、硝烟弥漫、荡气回肠的漫漫14年烽火岁月里,朝鲜族人民舍生忘死,越是艰险越向前,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大地,用他们的身軀构筑起中华民族独立与解放的铜墙铁壁,表现出的爱国主义情感浓烈且刚强。据相关数据统计,抗日战争时期,在延边地区的革命烈士共有2726名,其中2560名为朝鲜族;在吉林省牺牲的革命女烈士有398名,其中397名为朝鲜族女烈士。[18]

抗日战争结束以后,东北地区的朝鲜族人民面临两种抉择:一是是否回到朝鲜半岛;二是站在国民党一边还是站在共产党一边。在长期的开拓东北边疆、保卫东北边疆的斗争中已经与中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广大朝鲜族人民不但选择留下来,而且毅然紧跟共产党,在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和巩固的东满、南满根据地的同时,投身热火朝天的土地改革运动中。面对蒋介石发动的全面内战,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得解放的朝鲜族人民主动请缨,成为当地参军参战的主要兵源和支援前线的主体。据统计,解放战争期间,延吉、和龙、汪清、珲春、安图等五县参军人数高达5.2万人,平均每百人中就有6人参军;当时朝鲜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70~80%,而朝鲜族战士占参军人数的95%以上。[19]62此外,有10余万朝鲜族青壮年又参加了地方公安部队、武装民兵队伍等⑥。朝鲜族指战员与兄弟民族战友并肩携手,从东北一直打到海南岛,为新中国的成立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在解放东北和解放全中国的战场上牺牲的延边儿女就有3350人,其中朝鲜族有3041人,占90.8%。[19]64

三、真正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一)从“侨民”到“公民”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国境内朝鲜族的身份地位问题,中国共产党的立场和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始终认为中国境内的朝鲜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然而,由于朝鲜族是跨境而来的民族,其国籍问题一直困扰着朝鲜族的法律地位问题。清末民初,地方政府强制实行“剃发易服,归化入籍”政策,那些既未能归化入籍也没有地权的广大朝鲜移民只能作为地主的“佃农”,遭受地主与地方政府的各种压榨与奴役;奉系军阀时期,东北军阀政府把朝鲜人看作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的“先驱”和“赤化的祸根”,采取禁止朝鲜人的土地房屋借贷、强制归化、强制驱逐等政策;伪满时期,日帝制造所谓的“双重国籍”,主张朝鲜人既为“帝国臣民”,又为“满洲国构成分子”,以双重国籍来统制和利用朝鲜族。

尽管中国共产党早在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规定“满洲的高丽人”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之一,但“八一五”光复以后,在东北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土地改革实践中,关于“朝鲜族人究竟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还是外国的侨民?”的争论被再次掀起,朝鲜族的国籍问题及其法律地位问题不可避免地被提到日程上来。对此,中共中央东北局深刻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对朝鲜族身份定位明确规定:“除参加华北抗战的朝鲜义勇军,在东北的朝鲜居民一般的是视同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20]3271948年12月,延边地委副书记刘俊秀在《关于民族政策中的几个问题》报告中再次申明:“中国境内之朝鲜少数民族,是中华民主共和国的一部分。民主政府按民族平等的原则,给予朝鲜人民地权人权财权,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之安全。”[20]至于“公民”与“侨民”之别,东北局亦作如此规定:“凡过去居住在延边地区并在土改中已向当地民主政府正式加入户籍者为中国公民,而那些未正式加入户籍者或新由朝鲜临时来居者为朝鲜侨民,公民与侨民在权利义务上加以区别”[20]392。至此,可以说横跨几十年的关于朝鲜族人民政治身份和法律地位的相关争议有了定论,即这一跨境而来的族群实现了从“侨民”到“公民”的身份认同。

(二)耕者有其田

从根本上摧毁旧的封建土地制度是朝鲜族迈向真正共同体的坚实的经济保障。“九一八”以前,东北朝鲜族90%以上是经营农业,而农民绝大多数是小佃农和赤贫佃农,拥有自己土地的地主少之又少。伪满时期日帝推行了“安全农村”“自耕农创定”等政策,但在“创定”过程中,能够真正成为“自耕农”的寥寥无几,广大的朝鲜农民只是从原来的中国地主佃农转落成为日本殖民会社的佃农而已。以“八一五”光复之前的和龙县西城区为例,其居民构成及阶级构成大致如下:全区共3790户中,朝鲜户占85%,中国户占15%;而阶级状况为,占全区居民1%的地主阶层中,朝鲜户占0.4%;2%的富农层中朝鲜人占1.2%;25%的中农层中,朝鲜人占22%;52%的贫农层中,朝鲜人占47%;4.6%雇农层中,朝鲜人占2.5%。其他(工人小商人等)层14%中,朝鲜人占11%。可见,朝鲜人阶层中,贫农(包括佃贫农在内)占绝大多数,土地问题的解决一直是朝鲜人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

在土改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确实认识到“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是农村土地关系问题”,为充分体现民族平等政策,分给朝鲜族农民土地,承认朝鲜族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的具体分配过程中,坚持“以人口为标准,不分民族、性别年龄,按人口平均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的原则,保证少数民族与汉族享有同等权利,同等分地。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推翻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广大朝鲜族农民彻底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桎梏,获得了平等自由、翻身作主的权利,大大增强了东北广大朝鲜族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感与向心力,为他们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人民翻身,当家作主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作为10名少数民族正式代表之一,时任中共延边地委书记兼延边专员公署专员的朱德海同志参加了会议。返延后,朱德海同志积极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指出,我们朝鲜族人民为了获得彻底的解放,同反动的封建军阀、日本侵略者及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长期的英勇不屈的斗争,终于迎来了今天的胜利。我们朝鲜族不再是任人欺侮和奴役的民族了,我们同其他民族一样,已经成为新中国堂堂正正的主人。我们之所以能有今天,应当感谢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感谢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21]

为了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制定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其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区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自治机关。”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1952年8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延边专区,成立延边自治区。在8月29日召开的延边各族各界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朱德海(朝鲜族)同志被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董玉昆(汉族)、崔采(朝鲜族)同志为被选为副主席,田仁永(汉族)等32名同志被选为政府委员。9月3日,亦即自治区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最后一天,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大会在延吉市隆重举行。朱德海同志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并宣布将每年的9月3日确定为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纪念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成立以后,吉林省境内又一朝鲜族聚居区长白县也在筹备建立朝鲜族自治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于1958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即长白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上,县委书记董建德作了《关于撤销长白县建制,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报告》,宣布自治县正式成立。朝鲜族干部元相奎被选为自治县第一任县长。在选举产生的15名政府委员中,朝鲜族占53.3%。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朝鲜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積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平等政治权利。朝鲜族人民与各族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沿着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道路,成就了波澜壮阔的历史传奇。

四、结语

作为一个跨境而来的移民族群,朝鲜族先民在与兄弟民族共同开疆拓土、共同捍卫国家独立和尊严、共同促进祖国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了由“自在”的自然共同体向“自觉”的命运共同体转变,抗日战争加速了这一历史进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朝鲜族人民摆脱狭隘的民族主义,自觉肩负“双重使命”,投入中国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在同舟共济、生死与共的斗争洗礼中,更加彰显出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日帝投降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土地改革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以及解放战争,朝鲜族真正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完成了从一个边缘的跨国移民身份转变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历史演进。尤为重要的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成立,一方面切实保障了朝鲜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其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精神文明、物质文明财富的创造者和享受者;另一方面增强了广大朝鲜族人民对祖国的认同,使之能够与其他各兄弟民族在共建共享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开辟出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新纪元。

注释:

①在间岛吉田宪兵大尉所报,局子街垦民教育会?关??件,明治四十四年二月十三日(1911),[日]JACAR:B03030257700.

②朝鮮人墾民會?関??件報告,大正2年6月5日,[韩]国史编纂委员会 HOI :NIKH.DB-ha_m_002_0590.

③韩国独立运动史研究所,龙渊金鼎奎日记:1913年11月4日.

④韩国独立运动史研究所,龙渊金鼎奎日记:1909年10月11日.

⑤周保中,吉林省委群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46年12月.

⑥东北朝鲜族各种统计表,1950年,延边地委主要文件汇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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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2-11-12 责任编辑:王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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