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量带货”的直播套路
2023-07-13陈开腾冷美霞
陈开腾 冷美霞
家住浙江杭州的孙濛濛是经营童装店的个体户。偶然一次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沐珂直播带货公司的广告视频,对方宣称提供的直播带货服务能保证销量。因为手上的部分积货急于出手,孙濛濛随即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投产比可高达5倍”
几天后,一名自称是沐珂直播带货公司经理的人联系孙濛濛。初步沟通后,对方邀请她带着自家产品到公司参观。
“公司可以帮你把产品做‘保量带货,就是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完成一定商品销售量,‘投产比可以做到5倍。比如,你交5万元的保证金,3个月内会给你带到25万元的销售量,佣金是20%。”经理一边带孙濛濛参观公司,一边介绍道。
闲谈中,孙濛濛将所售童装的出厂价和盘托出,经理听完拍着胸脯表示,公司合作的都是各行各业的头部主播。经理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主播名册及某主播的销售数据,称好点的主播单场就有一两百万元的销量,像孙濛濛家的童装一场直播下来卖几万件是常事,“而且我们的合作方式是‘保量带货,超出部分再交钱,做不到也可以按比例退钱”。
宽敞豪华的直播间、经理专业且自信的介绍、朋友圈“欢迎孙总到沐珂直播带货公司直播间做客”的营销手段让急于出货的孙濛濛信以为真,没多久便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个月的合同,约定“15万元保证金,保75万元销量”。
此外,双方还约定,由沐珂直播带货公司操作开通网店和某视频平台店铺,孙濛濛需为此支付服务费3000元。签订合同当天,孙濛濛便将全款15.3万元付清。随后,沐珂直播带货公司为孙濛濛建了一个直播运营群,用于工作对接。
然而,孙濛濛满心期待的直播却一推再推,不是主播突然有事,就是弄错了时间要改期,对接人员还经常“失联”。半个多月后,感觉不对劲的孙濛濛决定到公司要个说法,结果发现公司已搬走,门口贴着写了新地址的告示。孙濛濛按照上面留的联系方式,加了对方微信,但对方称合同未到期无法退款。可合同到期了,孙濛濛还是没有收到退款。
“我觉得我就是被骗了。他们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但没有带出一件货。”2021年9月,孙濛濛向公安机关报案。
像孙濛濛这样,因相信该公司带货能力,签订直播带货合同后却被爽约的商户有200余家。周先生在杭州做女装生意,2021年7月经人介绍与沐珂直播带货公司签订带货协议,合同承诺20万元销量,但实际销售才400多元钱。
“不是差很大,是差非常多,百分之一的销量都没有完成。”周老板气愤地说道。然而,当周先生联系公司业务员时,业务员的手机都已关机,经场地人员辗转联系到公司老板吉宸后,吉宸却表示,自己只是近期资金有点紧张,因为有商户违约,并没有保证给他“全网最低价”。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立案,吉宸被通知到案。经调查发现,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沐珂直播带货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提供直播服务的意愿,吉宸就是想割商家“韭菜”,“等退钱的人多了,就换个地方接着弄”。
割一波“韭菜”就走
2021年4月,吉宸成立了沐珂直播带货公司,并租下了某快手头部主播公司的场地作为办公点,“场地很大,很有气势,商户来了会觉得公司有实力,而且有主播的名气背书,可以吸引他们”。虽然该主播和吉宸公司没有关系,但吉宸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
接下来便是招人、培训、找有推广需求的商家、打广告。吉宸让业务员主要在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以“保量带货”为卖点,以此收取保证金及服务费。
根据培训学到的话术,这些业务员开始在各短视频平台推销公司,介绍公司“保量带货”的业务模式。一旦遇到有产品推广需求的商家,他们便会询问是否需要直播带货;当商家有意向合作时,便邀请他们到“公司”参观,当面沟通直播合作的事情。
面对与商户约定的直播及销量,吉宸虽然清楚,如果不请好的主播肯定无法实现带货量,但在实际寻找主播的过程中,他给每个单品的预算仅在250元至400元,这只能在直播行业找到带货效果一般的主播,他们要么是不了解产品的情况,要么是说不清楚产品的名字。
然而,吉宸对此根本不在意,仅要求“播一场、换一场,把所有商户的品播过就好,不用管销量”。他还让公司员工冒充客户在直播间下单,伪造销量以稳住商户“军心”。可即便如此,在有公司人员刷单的情况下,成交量也仅有个位数,最多的不过数十单,远远不及合同上约定的商品销售量。
待这些商家发现未能得到应有的带货成效,找上门来的时候,吉宸又会让客服以“更换主播”“合同未到期无法退款”等名义,让商家一等再等,推迟退款。
直播带货应抱有理性预期
实际上,吉宸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生意。之前,他就以类似的模式在广东广州做直播,由于带货情况很差,20多名商户提起了民事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当时吉宸无财产可执行。在明知这种模式带货效果很差的情况下,吉宸仍然到杭州从事相同业务。他想的是在杭州做短线经营,收了钱就走人。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围绕吉宸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积极引导侦查,提出对全案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对收款情况、履行情况、钱款去向进行全面梳理。
经查,吉宸等人以上述方式诱骗200多家各类商户签订合同,骗取钱款共计1600余万元。沐珂直播带货公司签约主播均为虚构,直播名录和数据也都是吉宸“改头换面”过的别家公司的资料,实际用于支付直播费用的资金相对收取的保证金极少,收取客户保证金中由于支付主播坑位费的不足4%,且公司从未对直播数据进行统计,无一客户达到约定销售额。在被害人的强烈要求下,公司仅退还部分被害人的保证金100万余元,足以认定其并无实际履行合同行为。此外,检察官和民警发现,公司经营期间还涉及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认为,吉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吉宸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5月11日,滨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吉宸因犯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8.5万元。目前,吉宸已上诉。
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新生业态蓬勃发展,许多不法分子也将目光瞄准直播市场,趁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检察官提醒,商家要注意增强反诈骗意识,借用直播带货销售产品,应抱有理性预期,在没有弄清对方公司真实情况之前,千万别急着付款,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在簽订直播带货合同时,商家要直接与主播方团队或直播公司进行合作,若涉及中间方,应审查中间方的资质并详细规定直播的时间段、直播带货的销售范围及销售金额等,实时跟进,及时对账,验收并固定直播带货结果。(文中涉案人员及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