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人本生态美学的近代源头
2023-07-12曾永成
曾永成
[摘 要]康德的“自然辩证法”,以有机系统中部分与整体关系的原理为自然事物生成的先验根据,蕴含了深厚的生态思维内涵,与植根于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人本生态美学精神相通,可以说就是后者的思想源头。它们在自然目的论的共同基础上生发的生态思维,从根本上决定了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并且突破流行的把美学等同于审美学的观念,回归到康德美学的美生本体论的整体性格局。在康德美学对音乐感觉的论述中,还可看到与人本生态美学节律感应论的联系。
[关键词]自然目的论;自然辩证法;生态本性;美生本体论;节律感应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明确而深入地阐述的“自然辩证法”,以部分和整体的系统关系原理为自然事物生成的先验根据,具有极为深刻而重要的美学意义。从有机系统中部分与整体的辩证关系考察“现象”与“物自身”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蕴含了深厚的生态思维内涵。这个观念穿越了两个世纪的时空,与20世纪末出现的人本生态美学精神相通,互为呼应。人本生态美学是笔者通过对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进行生态哲学阐释而提出的。后来,又在对杜威和怀特海美学的解读中有所深化和丰富。迄今时隔20多年重习康德的美学,发现如果以康德的“自然辩证法”观点中阐述的有机系统中部分与整体关系的原理来理解他的美学,其人本生态的内涵竟灿然在目。也就是说,康德的近代美学思想,居然可以说就是人本生态美学的思想源头。了解这个源头与人本生态美学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更深入理解和拓展人本生态美学美学的哲学基础和学理内涵,而且有助于深入理解康德美学中隐含的生态思维及其可能根据,从而进一步认识康德美学在人类走向生态文明进程中的意义。
一、在自然目的论的共同基础上生发的生态思维
人本生态美学的直接出发点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运用系统原理阐释马克思的“自然向人生成”(后译为“自然界生成为人”)思想,到80年代末形成了以节律感应为核心范畴的系统论的生命美学。①20世纪末,笔者又从生态哲学角度阐释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生态思维内涵,并将其概括为生成本体论基础上的人本生态观,进而把《手稿》中的美学思想阐释为“人本生态美学”。这一称呼,当即在刘宏建关于当时国内生态美学的评述中正式确立下来。
这个思路,彰显了人本生态美学与康德美学的内在联系,因为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的思想就来自康德的自然目的论,即自然以人为终极目的自我生成的理论。在《手稿》中,马克思明确肯定了康德宇宙生成论;后来恩格斯不仅赞赏康德的生成论,而且更充分地阐释过自然界生成为人的过程。与康德不同的是,恩格斯特别突出了劳动在人的生成中的决定作用。以自然目的论为基本内涵的客观目的论,是康德美学的本体论哲学基础。康德哲学“自然向人生成”的内核被马克思接受,在现代生态理论的阐释中以其人本生态观的内涵成为人本生态美学的出发地。从这个本体论哲学基础可以看出,人本生态美学的思想源头实际上可以追溯到康德的美学。具体地说,可以追溯到康德关于自然事物生成的先验原理,即他提出的“自然辩证法”。
“自然向人生成的”的思想,内含了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统一的哲学视域和思维方法。马克思在《手稿》中论述对象性与主体性的关系后指出:“我们在这里看到,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①,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②在阐释自己的共产主义观念时,马克思又说人道主义就是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并把自己的哲学同时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和“实践的人道主义”。正是由于这个统一,马克思才说自己的哲学既不是唯心主义也不是唯物主义,而是“把这二者结合的真理”。“自然向人生成”说就是在这个哲学思维的总体结构中形成的。应该说,正是思维方式上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统一,才把人和自然界统一于一个共生的大系统之中,也才赋予“自然向人生成”说以深刻的生态学内涵,因而能够从中生发出人本生态美学来。
从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统一的视域反观康德的哲学,可以看出它的自然生成论也根源于相同的思维格局。《宇宙发展史概论》是康德美学的壮丽的开端,从“宇宙之美”出发一路讲到人类的美,就具有了自然向人生成观念的基因,同时也有了自然界作为环境与人互动共生的生态思维的雏形。这也告诉我们,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结合与统一的思维格局,很早就存在于康德的哲学思维之中了;甚至可以说,这就是康德哲学的真正出发点。
对于哲学家康德来说,牛顿和卢梭是影响最大也最深刻的两个人。牛顿以其科学成就和思想最早受到康德的尊崇,促成了康德对各种科学的热爱和学习,并力求用牛顿的理论去解决哲学问题,这决定了康德哲学的自然起点和基础。在此同时,康德热爱自己的同类,对人性抱有浓厚的兴趣,并因卢梭的启发而在心中树立起为人性的成长服务的信念,滋生起强烈的人文情懷。因此,自然关注和人文情怀的结合,亦即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结合。1765年左右,康德在谈到自己的伦理学课程时曾经明确表示,他是“要通过人性中之不朽的东西,通过人在宇宙中的适当位置来研究人”。①在人和自然的生成性关联中研究人的根本思路,此时就十分明确了。康德最终把人和自然统一在具有自我生成机能的自然大系统这个存在本体之中,既揭示出自然界以人为其目的的生成趋向,又把人的存在和活动深深植根于与自然的实践关系之中。这样一来,康德哲学就形成了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统一的基本思维格局。这个思维格局所具有的哲学视域和系统结构,乃是其能够内在地通向人本生态美学的最深根源。
二、“自然辩证法”是“自然目的论”的先验根基
从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出发的人本生态美学,从康德找到了自然目的论这个更远的源头。而康德的自然目的论的根基,就是康德的“自然辩证法”这个先验原理。
康德是从反思判断遭遇的二律背反提出这个“自然辩证法”的。关于这个二律背反,康德是这样表述的:“这种反思的第一个准则是如下命题:一切物质的东西及其形式的产生都必须被判定为按照单纯的机械规律才是可能的”;“第二条准则是反题:某些物质性的自然物不能被判定为按照单纯的机械规律而可能的(对它们的判定需要一种完全不同的因果性规律)”。②质言之,这个二律背反就是事物生成规律上机械论准则与有机论准则之间的矛盾。从当时科学思想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这也就是旧的力学规律和正在兴起的生物学规律之间的矛盾。
康德认为,解决这个矛盾就是寻求自然目的性生成的“根基”。当时流行的是植根于牛顿力学的机械论原理。康德指出:“人类理性在遵循这条准则,按这条路线前进时,永远不能发现一丝一毫构成自然目的的特殊性质的东西的根基,不管以这种方式可以发现多少其他有关自然规律的知识。”③因此,“必须为自然界的某些形式构想出不同于以自然的机械作用为其可能性的基础的原理的另一种原理”。④这“另一种原理”就是有机论的目的性因果作用的原理,是“自然之可能性的内在的完全充分的原理”,而“这种原理存在于超感性的东西之中”。⑤这里说的“超感性的东西”,就是作为存在本体的物自身,康德称为“自然总体”。在康德看来,这个能够从根本上揭示自然事物生成规律的原理,就存在于物自身之中;质言之,就存在于作为世界本体的“自然总体”这个无限巨大的生态系统之中。
康德的思路是要寻求“一种完全不同的原始的因果作用”。他说:“这种因果作用不可能包含在物质自然或物质自然的理智性的基础,亦即一种具有建筑技能的知性之中——作为根基?对于这些问题,在事关因果性的概念——如果这一概念应该被先验地详加说明——时,我们受到严格限制的理性是绝对不能提供任何答案的。”他又说:“对于反思判断力来说,如下说法是一条完全正确的原理:对于事物明显地按照目的原因的结合,我们必须构想出一种与机械作用不同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要设想一个按目的行事的(有理智的)世界原因”。⑥康德认为,“具有建筑技能的知性”遵循的是由部分组合成整体的建构方式,有机物的生成不可能是这样的。自然界的自我生成是目的因果关系在发挥作用,它需要一个“按目的行事的”的原因来推进整体的生成。如果把这个原因归于理智,那就有了“上帝”的观念。但在自然中这种生成的原因不是出于理智,而只是似乎有理智的“世界原因”,即世界整体所具有的目的性生成机能。
旧的目的论以建基于牛顿力学的机械论来解释事物生成的规律。在康德看来,这种原理甚至根本不能解释哪怕是自然中一根草茎的生成,更何言自然界中那些极为复杂的事物。面对这种受旧理论束缚的理性,康德展开了“批判”。他从艺术创造中获得灵感,在与自然事物生成规律的“类比”中,突破知性“建筑机能”的有限性,从反思判断力寻求自然生成规律的新思路。在这里,目的不只是规定部分的形式,而且要直接作用于部分在整体中自我生成,即整体要生成部分。于是,他的思维从机械论提升到有机论,从而提出了他的“自然辩证法”。
这个“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就是自然有机系统中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无论是康德的自然目的论,还是马克思的“自然向人生成”说,都是以这个辩证法为先验根基的。从系统观看,自然就是一个有着特定系统性秩序的巨大系統,在这个系统里,各个部分彼此关联和依存,互动共生,形成具有特定生成性功能的结构。通过这个整体性的结构,产生出系统整体的整体质,即向人生成的生命机能。这样一个自我生成的过程,显示出向人生成的趋向并最终成为现实,这就是自然的目的。所谓自然的目的性生成,其根据就是目的因果作用,即目的对生成过程的控制和引导。自然目的论就是对自然系统这种根本性的运动规律的概括性表达。对于自然的目的性生成来说,在部分与整体的系统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有机系统的整体性及其整体质。
对此,康德说:“一个用为自然目的的事物首先要求的是:各部分(按照其存在和形式)只有通过他们的总体的关系才是可能的”;“如果一个作为自然产品的事物自身及其内在的可能性中还包含着一种与目的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是作为自然目的,没有外在于事物的理性存在者的概念的因果作用就成为可能的”。①机械系统的构成就是由“外在于事物的理性存在者”即这个机械系统的设计制造者和操作者来决定其因果关系的。与此不同,有机系统的生成依据的“另外一个要求就是:事物的各部分是以如下方式结合成为总体性的统一体,即各个部分互相成为其形式的原因和结果。因为只有这样如下情形才是可能的:总体的观念反过来(交互地)又规定了一切部分的形式和结合方式”。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一个物体,如果它本身以及按照其内在的可能性都应该被判定为自然目的,那就要求这一物体的各个部分按其形式和结合来说都要互相产生,并从其固有的因果作用中产生出一个总体来,而那总体的概念反过来又……按照一种原理而成为总体的原因,因之有效原因的连接又可以被判定为由目的原因而产生的结果。”②整体作为原因作用于各个部分的形式和彼此结构,同时又是各个部分的相互结构的结果,部分与整体之间还要“互相产生”。在这里,目的不是外在赋予的,而是“它本身以及按照其内在的可能性”自我生成的。这样的目的因果作用最后成就了自然的目的性生成。
凭借对有机系统中部分与整体互动共生的原理,“自然辩证法”成了“自然目的论”的先验根基,同时也就成了自然存在以及美和审美的生态本质的先验根基。
三、“自然辩证法”决定了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
人本生态美学的核心观点是对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的认定。它认为,无论是美还是审美活动的生成和存在,都是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形式。美作为现象,是作为部分对存在整体的反映,是对存在本体的生命本质的生动表现。通过对美的感应,事物在美的激发和范导下自我生成。任何生命存在不可须臾离开其环境,而最大的环境就是作为自然整体的这个本体即物自身,因此都是生态性的存在。而美和审美正是其生态系统中极其重要的存在。物质和能量交换的生态关系固然重要,美和审美层面上的生态关系也不仅不可或缺,而且表征着生态系统的文明水平。对于生命体和人类来说,没有美的存在和美感作用的生态关系系统是不完全的。笔者一再强调,生态美学不是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就因为它本来就该是生态学和生态哲学中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
人本生态美学是从对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生态哲学阐释出发而建立起来的,并以此为由提出把美学加以生态学化的学术目标。“自然向人生成”是包括人在内的自然大系统的真实本质。在这个大系统中,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两者之间发生特殊的“对象性关系”,即需要和功能相互耦合。美和审美活动就是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形成并发挥其特殊的生态作用的。对“自然向人生成”说的哲学阐释说明,这个命题首先表达了一种生成本体论的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可以概括为“人本生态观”的生态思想。之所以称之为“人本生态观”,因为这个包括人在内的生态系统所表达的就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态关系。一方面,人作为生态存在,其生命之本就在于自然生态,离开生态就没有人;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生态之本,不仅是生态价值的主体,也是生态实践,包括维护和优化生态的实践主体,人是解决生态问题的唯一可依靠的主体力量。从这个人本生态观去改造既有的美学,将其生态学化,就有了人本生态美学。①
康德的“自然辩证法”对现象和物自身关系的阐释,在宏观上包含了对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的指认。“自然辩证法”从自然系统中部分与整体的辩证关系来看现象与物自身的关系,现象是部分,物自身是整体。审美中鉴赏判断作为反思判断力的运用,是要为特殊寻找普遍,即为作为部分的现象找到其所表征的物自身这个存在本体的整体性生命本质。这个存在整体的目的性作用于主体的意识,在审美中从这个目的性判断对象的主观合目的性,于是作出美的判断。而从客观上说,自然的客观和目的性决定着“自然的美”。贯穿于这个判断中并最后决定判断的就是作为现象的各部分与作为整体的物自身之间的目的因果关系。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正是有机体与环境的关系,因此也就是生态关系。
从这个“自然辩证法”来看美,它是以物自身这个本体存在为根基的。因此,美不是现象独自的性质,而是产生于与物自身这个终极环境的相互作用,因此美必然是生态性的存在。同样,审美活动是有机体与存在整体这个环境的关系中进行的,鉴赏判断的反思性质决定了它是关乎生命存在整体的活动,要判断和感受的是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审美鉴赏的“主观合目的性”,说到底就是现象与物自身相互关系的体现。鉴赏判断中的“无利害感”、“无概念的普遍性”和“无概念的必然性”,都是这种关系的不同侧面。因此,可以说,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作为有机体的人与自然环境及存在本体之间以美为中介的一种特殊的生态活动。
从康德的“自然辩证法”出发可以达成这样的认识:在世界自我生成的过程中,审美性与生态性是相互统一和融合的;生态性乃是美和审美的本性。这里的生态性,不只是局限于现象层面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深入到了与作为现象根基的本体这个终极性的环境的关系。
四、回归康德美学的美生本体论的整体格局
人本生态美学在其自我深化的进程中最后认为,世界和人都是向美而生的过程,美学首先是对世界的美生本质的探究,并主张在美生本体论的基础之上建构美学的理论格局,而不是只局限于对审美活动的研究。也就是说,美学首先是关于世界和人的美生之学,而不只是审美学。把美学仅仅局限于审美活动,无论从逻辑上看还是从历史来看都是不合理的。
从逻辑上看,世界上如果没有美,或者说存在本来就没有可供审美的性质,审美活动就无从建立,审美活动的特性就无从解释。按照马克思关于事物之间“对象性关系”的观点,审美关系中的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就是以美为特殊适应性的对象性关系,这就犹如人不能吃泥土和石头充饥,它的食物必须具有可吃性。不具审美性质的事物是不能成为审美对象的。马克思以音乐为例说明审美活动的对象性前提,就表达了这个意思。这就意味着,美学必须先探究和说明美在世界中生成和存在这个事实,先弄清楚美在世界存在中的特殊性质和可能的生命功能,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探究审美活动在世界美生过程中的形成和作用。从理论逻辑上说,只有先弄清美究竟是怎么回事(即通常所谓“美的本质”问题),才可能进一步说清楚什么是审美,而不至于陷入流行美学中“美”与“审美”(还有美感)循环互释的尴尬局面。
从历史来看,康德早就发现和肯定了“宇宙之美”,也即在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之前,宇宙中就存在着美了,并伴随着自然向人生成的全过程。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也曾片断地论及自然界通过“塑形”创造美(比如晶体的美)的能力。躯体形态的个体生命的出现,是世界美生进程中的巨大事件。在美的感应中生成的生命体,实际上受着美的规律的导引和规范(用康德的话说就是“为自由立法”),使生命体不断自我超越和提升,以至于最后生成了人,而人乃是自然的美的最充分的表现。人一经产生,就通过实践活动把自我超越的生命精神自觉化和自由化,把自然的美提升到“人格”道德之美。人在自然之美的作用下成长起来,把原本自发的动物性感美活动提升为自觉的审美活动。达尔文对动物美感的论述,揭示了人类审美活动的动物性前提和原生本性。达尔文特别论述了美感在动物的性选择中的积极作用,说明了美感对于生物进化的重要意义。由于生态性与审美性的统一和协调对直接自我生成目的的调节作用,世界的美生本质才决定了人的生成的可能性。這就是说,历史的事实说明,先有美之后才有人,才有人的审美活动。那种认为美是人的实践创造的观点,是与自然史的事实相悖的。从根本上说,人的实践乃是发现和运用美及其规律的自觉活动。
显然,真正的美学的全部学理应该建立在美生本体论的地基上。所谓美生本体论,实际上就是康德和马克思相继主张的“自然向人生成”的本体论。在康德那里,这个本体论在“目的论判断力批判”才最后坐实。由于知性不能掌握这个本体(即物自身),因此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只能诉诸信仰。由于实践靠意志的自由而能深入到这个本体,但也只能触及其中一部分,因此《实践理性批判》以自由概念打开把握这个本体的大门。这个理论不能认知、实践不能全知的本体,只能在《判断力批判》中交给反思判断力去处理。在鉴赏判断中,它通过主观合目的性在美感中彰显自己的存在,而在目的性判断中才敞亮了存在整体所具有的以人为生成目的的本质。
在马克思的《手稿》中,这个本体及其自由生成的本质,则是在阐释他自己的共产主义“目的”时才出现的。全面审视马克思的美学思维也可看出,他也认为在人类之前的自然界就存在着美,人类之所以审美也是因为美和“美的规律”本来就存在于对象世界之中。因此,马克思美学思想的总体格局也是在美生本体论基础上探究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的,而这就是人本生美学最终把对世界美生本质的探究放到首位的根据。①美学思维的这个总体格局,可以说在康德的美学思想中就已基本形成并确立起来了。
五、人本生态美学的本体特性探究与康德美学的联系
人本生态美学在对美和审美的本体特性的探究中,确立了“节律感应”这个核心范畴。
它认为,美和审美的本体特性是作为生命的本质特征的节律(其原初的形式即节奏)。美作为一种生命现象,以节律形式为其基本特征。有机体作为生命存在,也都具有在生命生成历程中形成的生命节律。在人身上,这种生命节律可以分为生理的、心理的和意识的三个子系统,它们以生理节律为基础,以意识节律为主导、以心理节律为中介,构成具有整体性的生命节律系统。对于生命体来说,节律活动不仅表征着生命的存在,还表征和自我体验着自身的生存状况和生命质量,甚至还在节律的活动中享受着自己的生命,也通过节律活动调节自己与环境的关系。自然(乃至宇宙)所谓生命存在,最早就生成了以节律为中介的对象性关系——感应性,那就是通过节律之间的相互感性来体认、调适和优化自身的生命节律。显然,这是物质和能量交换之外的另一种生态关系——一种极其敏感而深刻的生态关系。原初的感应是认知和体验、感受合一的混沌形态,后来随着感官的生成才有了专司认识功能的感觉器官,开始了信息交流方式上的分工。与此同时,感官经验与身体经验之间也就造成各种分隔和屏蔽。但是,节律感应这种身心整体性的生态互动依然伴随着生命体的成长,并且继续发挥着生命调节的功能。人本生态美学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审美关系就是以节律感应这种特殊的也是原初的整体的生命活动方式为本体特征的。正是这种节律感应,从根本上形成了发生生态关系的双方在需要和功能上的耦合。②这种关系,得到了现代物理学的波粒二象性理论的支撑。
人本生态美学对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的上述认识,首先得益于马克思在论述审美活动的对象性关系时以音乐欣赏为例的启示。因为一切艺术都趋近于音乐,节奏感是审美能力的基本因素,联系到中国古代美学的“气”论和“气韵”说以及“物感”说等思想资源,都为“节律感应”的观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古代的“气物二相”观念与西方现代科学的“波粒二象性”理论高度吻合。正是节律感应作为特殊的生态关系的性质,确证了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它也因此成为人本生态美学的核心范畴。
康德没有像马克思那样重视音乐,但是他注意到“感官的调子”(Ton)和感官的“敏感性”。他论述听觉和视觉的“感觉的艺术游戏”时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感官除了对于印象的敏感性之外,还需要更多的敏感性,以便借助于这些印象获得外在对象的概念,还要有能力感受到一种特殊的与之结合在一起的感觉。”他又说:“我们不能肯定地断言,一种颜色或一种声音只是一种舒适的感觉,还是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感觉的美的游戏,并因此在被审美地赏评时其形式就带有一种愉快。如果我们承认,光的振动速度,或者,在第二种情况中空气的振动速度,很可能远远地超过我们所有直接靠知觉来判断时间间隔比例的能力,我们就应该相信,我们所感觉到的只是那些振动在我们身体的彈性部分所造成的一种效果。”①
在这些论述中,有这样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康德说感官的敏感性除了对外在对象的印象之外,还“感受到一种特殊的与之结合在一起的感觉”,这就是心物感应、物我交融合一的美感经验,而这正是节律感应所达成的效果。第二,他明确提出了视听感觉中的“振动速度”,而这正是颜色和声音共有的“波”的属性,即一种具有节律性的特征,一种能够激发感应、驱动融合的形式因素。第三,他几乎是直接谈到了类似节律感应的作用。他说:由于振动的作用,“我们所感觉到的只是那些振动在我们身体的弹性部分所造成的一种效果”,这不就是振动感应造成的效果吗?不过,他还不知道,我们的身体上不只是有“弹性部分”,而是整个身体和心灵都是有节律造成的“弹性”存在。同时,他对振动由于“时间间隔”造成的节奏没有认识,因而认为“与颜色和声音结合在一起的一切都只是舒适,不是与它们的结构相联系的美”。②其实,所谓节奏或节律就是由于结构的作用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调子,具有丰富生动的意味,也就必然联系着美。
康德进一步指出:“我们对音乐中和对音乐的评判中这些振动比例所能说出来的数学关系是确定的,并可合情合理地按照与音乐的类比来评判颜色的差异。”③可见,他已经认识到音乐中的“振动比例”在审美中的作用,而且把颜色与音乐的声音类比,说明“振动比例”是颜色和声音共同具有的一种活动特性。他还提到有的人有最好的视觉却不能区分颜色,有最灵敏的听觉却不能区分音调,而那些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却能感受到色谱和音阶里不同强度的变化的质,因此,“我们就可能感到不得不承认那两种感官所提供的感觉不是单纯的感官印象,而是对多种感觉的游戏中的形式的一种判断的结果”。④节律不仅属于感官,而是整个身心的共通特性。感官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要与身心整体发生感应性的节律互动。因此,感觉所得到的不只是认识性的“感官印象”,而是“多种感觉的游戏中的形式”,即节律活动本身的结构所形成的特定活动模式,一种具有独特节律结构的生命活动形式。其中超出了“感官印象”的那些感觉,就是节律感应带来的身体经验。不仅如此,即使是“感官印象”本身,也会以其节律形式带来更丰富更生动的生命感觉。
康德虽然没有认识到生命节律在审美中的本体性作用,但他已经明确意识到“振动比例”的深刻作用,意识到审美中的感觉有比“感官印象”更多的感觉,甚至已经触及节律感应的现象。应该说,他的思路已经走到“节律感应”论的门前了。在他的这些见解中,其与人本生态美学的节律感应观念之间的联系已经依稀可见。更值得注意的是,与“振动比例”相同的节律,正是把现象与物自身这个本体共有的特性,因而成为审美中现象与本体相互感性融合的中介。
结 语
穿越整整两个世纪的时空,人本生态美学与康德美学这个近代源头相会,这个事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美学意义。这说明,人本生态美学对美学的生态学化,既是一个思维进路上的“旋升”,同时又是对康德美学这个源头的深度回归。一句话,美学的生态学化是美学自身发展深化的必然趋势。在这个意义上,人本生态美学并不是美学与生态学相交叉的交叉学科,也不是运用于生态关系系统的应用美学,而是对美学原本应有生态内涵的展开,是美学的本真形态。康德的美学以其对世界本体的美生本质的揭示而成为“第一哲学”,人本生态美学也理当如是。
从康德美学这个人本生态美学的近代源头可以看出:
第一,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统一是美学探究必有的理论视域和整体基础,只有从这个涵盖一切事物及其整体存在的视域看世界,才能避免科学思维对世界的分解、抽象和分格化,才能在自然界与人的生成性和互动共生关系中深刻认识世界的真实本质,而不至于把世界碎片化和零碎化。也只有从这个与世界存在本体相对应的视域中去考察美和审美的问题,才能深入到其奥秘之中,解开包括“美的本质”在内的一连串的美学之谜,并认识到美才是世界存在的最深的真,所谓“存在之真理”就会在审美和艺术中涌现和绽放。
第二,康德的“自然辩证法”所说的自然有机系统中部分与整体关系的先验原理,对于美学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的意义。在康德的哲学和美学中,这个辩证法揭示了现象和物自身的真实关系,指出物自身作为存在整体这个本体是现象的根基,这就从根本上开启了解决美的本质这个美学核心问题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对其他美学问题的探究也才有了可靠的依傍。值得注意的是,康德的“自然辩证法”居然被忽视和屏蔽了两百多年。直到20世界现代系统论从生物学中产生,并很快在系统工程学、系统组织学等无机领域展开其运用研究,但在哲学上也只是作为具体的思维科学方法加以论述,而远远背离了康德开辟的探究世界生成和美生规律的初衷。即使有过将其运用于美学研究的呼唤和试探,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与这个“自然辩证法”长期失之交臂的学术盲视,在把康德美学平面化和粗陋化的同时,也极大地延误了美学研究的进展。这个现象无疑值得深长思之,那种对前人建树浅尝辄止和“六经注我”的学风是不利于学术的积累和进步的。
第三,从这个“自然辩证法”认识美和审美的关系性存在,就自然而然打开了美学生态思维的大门,从确认美和审美的生态本性出发,对美学学理从整体上生态学化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这说明,生态美学绝不是给美学贴上“生态”的标签或者掺和些生态学内容,而是美和审美本来的生态内涵的展开,是向美学原本的生态精神及其思维内涵的回归,是从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生态生成关系中探究没和审美的生态本性,从而确立美学应有的生态立场和生态根基。然后在此基础上,才可谋求美学更加深入全面的生态学化,并且推动其积极适应新的生态文明的实践要求,以继续在人类的生态进步中发展自己。这个源头说明,對生态文明的认识和实践必须有“人本生态美学”的介入,才能从生成性的源头上真正弄清楚为什么人的存在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自然界整体这个终极性的生态环境和以其为根基的生态系统。可以说,康德的“自然辩证法”所说的有机系统论,就是现代人类生态系统论的先声和基础。康德在论述世界的美生本体论的“目的性判断力批判”中提出它,就说明它在哲学和美学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意义。应该认识到,这乃是开启康德美学“密码”的钥匙,舍此决不能真正理解康德美学的精髓,因而也不能深刻认识康德美学对于现代美学理论建构所具有的奠基作用。
第四,康德的“自然辩证法”所内含的生态意蕴,说明他绝不是长期以来被认定的那样,以其对人的主体性的片面张扬而堕入笛卡儿式的“人类中心主义”。康德认为人应该自我生成为“本体的人”即“道德的人”。他阐释道:“现在如果世界上的事物——按其存在来说是从属性的存在物——需要一个按目的活动的最高原因,那么人就是创造的终极目的,因为如果没有人,互相从属的目的系列就完全没有最后的落脚点了。只有在人身上,也只有在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身上,才能遇到目的方面的无条件的立法活动。因此只有这种立法活动才使人有资格成为终极目的,从目的论角度看整个自然界都要从属于这终极目的。”①作为“终极目的”的“道德的人”,就应该有对自然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和对其他生命的尊重。他把“自然的美”视为自然系统生成的产物,说“美是道德的象征”,这显然就是对各种自然生命之美的生态地位的尊重。早在《宇宙发展史概论》中,他辛辣地嘲笑一种自视为存在中心的昆虫之后就明确表示:“无限的造化是包罗万象的,它所创造的无穷无尽的财富都同样是必要的。从能思维的生物中最高的一类到最受轻视的昆虫,没有哪一个对造化是无关重要的;而且哪一个也不可缺少,否则就会损害它们相互联系的整体的美。”②这样的生态整体观和对生态整体之美的肯定,跨越两百年之后不还是很前沿吗?康德在讨论自然目的理论时,有时以旧目的论的口吻回答问题然后加以反驳,我们不能把这些旧目的论的说法当成了康德的观点。从宇宙的整体之美到自然生成为人,以至于人通过实践生成为“道德的人”,这就是康德论述的自然生态系统自我生成和超越的全过程。而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成性本质,今天还不为很多人所理解。这说明,康德美学中的生态思维实在是极为深邃的。人本生态美学能够回溯到这个源头,真是其学术命运之大幸,一定可以从中吸取无尽营养以焕发无穷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胡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