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困境和路径选择

2023-07-11尹文渊权金亮刘艺卓

农业经济 2023年5期
关键词:服务业跨境贸易

◎尹文渊 权金亮 刘艺卓

农业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全球发展格局复杂多变,受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国际贸易、对外投资、技术交流等渠道均受到阻碍,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新发展阶段,深入研究我国农业服务贸易的发展困境和路径选择,既是我国在农业领域推进对外开放的现实需要,对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保障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实现乡村振兴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业服务贸易的定义和测算

(一)定义

农业服务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指为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提供服务的行业,包括育种、农业生产资料相关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技术咨询、农业金融保险和教育培训等。参考服务业分类的“三分法”,农业服务业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农业公共服务业。其中,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为农业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农业生活性服务业主要为消费者提供最终的服务产品;公共服务业则是为生产、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产品。

农业服务贸易是农业服务业的进出口,指一国向国外提供或者购买与农业相关的服务的贸易形式,通过农业领域技术、人员、资金、数据等要素的国际间流动促进农业服务领域的国际经济合作。农业服务贸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与农业中农林牧渔生产和经营相关的服务贸易,涵盖涉农生产、加工、研发、包装、储存、运输、营销、消费等各环节。例如,农业科技研发服务贸易、农产品包装设计服务贸易、农产品品牌营销服务贸易、农产品的跨境物流服务等。二是传统服务业中涉农部分的服务贸易,如跨境乡村文化旅游、跨境农作物种植技术培训、跨境农业会展服务等。

(二)农业服务贸易的分类

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定义的服务贸易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被各国所普遍接受。其中:

农业跨境交付(模式1):指从一国境内向任何其他国家提供农业服务,这种服务主要通过互联网、5G 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支撑实现,不存在人员和物品的流动。在这种模式下,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均不移动。例如,位于中国境内的农业技术培训机构通过在线授课的方式给国外农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农业境外消费(模式2):指在一国境内向任何其他国家的服务消费者提供农业服务。这种模式通过服务购买者的过境移动实现。例如,外国人到中国参加特色乡村旅游活动,体验观光、采摘,品尝乡村传统美食,参与乡村特色手工艺制作活动等。

农业商业存在(模式3):指一国农业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他国境内的商业实体提供服务,这也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他国境内设立机构并提供农业服务,取得收入从而形成贸易。例如,中国企业在国外开办农产品研发中心、农业信息技术咨询公司等。

农业自然人移动(模式4):指一国的农业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移动到他国境内提供服务。在这种模式下,服务提供者需要从一国境内移动到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现场支持服务。例如,外国农业领域的研究人员来中国执教;中国农业技术人员去国外农业研发基地参与当地工作等。自然人移动可以是一国公司派往在另一国设立的商业存在的员工,或直接受雇于外国控股企业的员工,也可能是从一国前往另一国的自由职业者。

(三)农业服务贸易的测算

目前涉及服务贸易的统计制度的国际标准主要有《国际收支手册》《国名账户体系》《产品总分类》《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其中,《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由联合国统计署等国际组织于2002 年联合编纂,并在2010 年进行修订更新。其清晰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所定义的四种服务贸易模式的基础上划定了服务贸易统计的三种方式,即对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贸易的统计(BOP 统计)、对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的统计(FATS 统计)、非BOP 或FATS 的自然人存在统计。

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为2018 年修订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初步建立了包括BOP 统计、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以及自然人移动调查统计相结合的统计方式,但并没有明确的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的统计数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仍然是主要基于BOP 的服务进出口统计,针对农业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并不完整。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农林牧渔业服务业比重推算出农业生产性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公式如下:

由于我国的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仍然是主要基于BOP的服务进出口统计,包括部分的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而农业生产性服务贸易主要是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服务投入(主要以模式1 为主),不包含传统服务业中涉农的部分(主要以模式2 为主),以及模式3 和模式4,因此据此测算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进出额的值大幅小于农业服务贸易实际值。根据WTO 发布的《2019 年世界贸易报告》中的测算数据,跨境交付在服务贸易四种模式中的占比约为30%,可以此作为依据推算农业服务贸易额的预估值。

表1 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贸易估算值 (单位:亿元)

表2 我国农业服务贸易估算值

二、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业服务业快速发展。但总体来看,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处于初级阶段,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规模虽不断增长但仍偏小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农业服务贸易规模不断增长,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提升。根据前文的方法测算,2021 年,我国农业服务贸易总额约为347.9 亿美元。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业服务贸易仍处于初步萌芽发展时期,与货物贸易规模相比,存在较大差距。2021 年,农业服务贸易规模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偏低,仅约为4.2%。与此同时,与世界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国地位相比,我国农业服务贸易额与货物贸易额相差甚远,2021 年仅为农业货物贸易总额的11.5%。

(二)农业服务贸易模式较为单一

从服务贸易的提供模式看,此前,我国农业服务贸易最主要的提供模式是商业存在,还有少部分通过跨境劳务即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但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反复蔓延,农业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移动和境外消费模式几近停止,数字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和在线教育培训等跨以境交付模式提供的农业服务贸易规模快速增长。

(三)环节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中低端

长期以来,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和农化服务以及农产品品牌营销等高端环节技术和贸易主要被发达国家控股的跨国农企掌握,我国在相关农业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存在供应量和话语权不足等难题。以农药领域为例,我国的原药产量占世界的70%左右,但却不具备全球农药贸易话语权。目前,全球70%的农药市场份额集中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我国仅有先正达一家出口额排名世界前列。

(四)缺乏相关统计体系和数据

一是,我国尚未建立农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二是,商业存在模式统计不足,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不全面。商业存在统计是服务贸易测算的一个难点,目前只有美国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比较全面,既包括了跨境交易和部分境外消费,也包含了对外国附属机构的销售统计和对部分自然人流动的统计。三是,外汇管理部门与行业农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缺乏共享对接机制,数据统计常有漏统的现象发生。

三、促进我国农业服务贸易的政策建议

新发展阶段,应结合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搭建农业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海外中心门户网站和农业对外合作微信公众号,为农业服务贸易提供信息对接和企业宣传服务。支持由地方政府牵头,优先选取农机和农药等服务出口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组建农业服务贸易企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建立产业引导资金,推动农业服务出口。围绕农业服务重点行业,打造一批面向国际市场、对标国际标准、特色明显的农业服务出口基地,引领带动农业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

(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吸引国外知名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与我建立联合实验室,重点开展粮食品种、病虫害防治、粮油加工关键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研究,提升我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粮等大型农业企业到日欧等农业科技发达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加入,准确把握国际农业科技前沿问题,谋划和申请国际粮食合作项目。以国家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载体,鼓励跨高校、科研院所和地区科技合作,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制度,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农业服务贸易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

(三)扩大农业服务开放合作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统筹好产业安全和发展的前提下,有序放宽跨境交付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有效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以海南自贸港南繁育种基地为依托,围绕种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国外种质资源引进,研究出台种业金融、种业技术和人才等要素领域开放政策,通过局部开放进一步倒逼种业科研创新。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协定中服务贸易领域的谈判,统筹考虑农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出要价,尤其关注农业育种、研发、培训和教育、自然人移动以及数据流动方面的规则制定,为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公平的外部环境。

(四)支持企业完善海外农业服务供应链

引导支持大型涉农跨国企业,根据各自优势,抱团到海外进行从育种、种植、加工、物流和贸易等农业全产业链投资,加速完善和布局在全球的农业服务和投资网络。借鉴全球服务贸易联盟创建经验,倡议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机构联合组建全球农业服务贸易联盟,开展政策对话、经验交流和对接合作,培育农业服务多样化合作伙伴,推动农业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放、创新、融合发展。

(五)加强农业服务贸易相关研究

由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在明确农业服务贸易概念和分类的基础上,以分行业的重点企业为统计对象,测算重点细分行业的农业服务贸易规模和市场份额以及与跨国公司存在的差距,为准确衡量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奠定客观基础。通过长期持续的数据跟踪摸清我国农业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底数,为下一步制定扶持政策提供依据。对标CPTPP 等国际高标准区域贸易优惠协定农业服务贸易相关开放条款,研究我国现行与CPTPP 农业服务开放面临的难点和需要争取的利益关注点,提前做好与货物贸易等领域的一揽子出要价预案。

猜你喜欢

服务业跨境贸易
“2021贸易周”燃爆首尔
跨境支付两大主流渠道对比谈
在跨境支付中打造银企直联
自动化正悄然无声地重塑服务业
贸易融资砥砺前行
关于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几点思考
贸易统计
服务业:从一二三到三二一
贸易统计
跨境直投再“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