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当先 仁爱为民 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
2023-07-08罗慕赫
罗慕赫
中国古代在地方上普遍设有义仓、社仓,作为备荒的公益粮仓。图为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朝邑镇的丰图义仓,清光绪八年(1882 年),由朝邑籍在京任职的官员阎敬铭主持建造。丰图义仓规模庞大,俨然是一座城池,除了有储粮的功能外,还有防御的功能。
积贮乃天下之大命,公益粮仓广惠百姓
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有官府举办的也有民间举办的。有意思的是,古代慈善设施,许多都以“义”字当先,如义仓、义庄、义学等。“义”突出了这些机构的公益性,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乃是为了苍生之福祉而存续。
古代中国以农业为本,庄稼收成的好与坏,与气候有密切关系,若是遇到水灾旱情,粮食歉收,便有饥荒之忧患。救荒是古代官员的重要职责,由此产生了一整套应对方法,是为“荒政”。明清两代诞生了大量荒政书,涉及灾荒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的各个环节。
救荒的关键,在于尽快收集到粮食赈济灾民,如果平日储备了粮食,这时就派上了用场,为此古人设立了包括义仓在内的多种名目的粮仓。
从汉代开始,官府创办了“常平仓”。顾名思义,常平仓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使粮价常保持在一个平均水平。因为粮价低了,农民受损;粮价高了,依赖市场获得粮食的百姓就要受损。古人很早就懂得通过调节市场供应来稳定粮价的道理,市场上的粮食多了,粮价就要下跌,这时官府收购粮食,储存到常平仓中;而市场上的粮食少了,粮价就要上涨,这时官府就把常平仓中的粮食拿出,供应给市场。
发生饥荒时,粮价自然要上涨,官府就可以用常平仓中的粮食赈济。但导致粮价涨跌的原因很多,也就造成常平仓并不只有赈济的功能。隋唐时期兴盛的义仓,较之常平仓而言,有更浓厚的慈善色彩,且与本地社区的关系也更亲近。
据《隋书·食货志》记载,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年),工部尚书长孙平从上年赈济关中的做法中得到灵感,朝廷从山东运粮到关中充实常平仓,与此同时,一些有余粮的人家也竞相出粮赈济,如果能将捐出余粮的做法制度化,那么就在常平仓之外新增了一种赈济途径。
朝廷接受了这一建议,“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由此可知,义仓最初设在乡里,义仓中的粮食来源于百姓的自愿捐输,但发展到后世,义仓多分布在城镇中,广大的乡村反而缺乏相关的设施,而义仓征集粮食的办法,也变成了随正税必须缴纳的“义租”。
义仓虽被规定“唯充赈济,不得他用”,但能享受到义仓赈济的大多是城镇居民,朱熹看到了乡村其实更需要有粮仓赈济的现实,遂倡导设立“社仓”,并在自己的家乡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开耀乡五夫里建起了第一座社仓,历经千年,这座社仓的遗迹竟保留至今。为使社仓真正起到作用,朱熹制定了相当严密的《社仓事目》,后来这一办法经朝廷颁布,在全国得到推广。
五夫社仓的第一笔粮食是从常平仓借贷的六百石粮食。不论年景好坏,百姓都可以从社仓中以借贷的方式获得粮食,因为即便是丰年,也有人家在粮食未收获前存在缺粮的情况。借粮一般在夏季,冬季还时每石收取息米二斗,如果遇到歉收,可以减息或者免息。由于收取息米,朱熹向官府报告,经过十四年的发展,社仓不仅还清了从常平仓借贷的粮食,而且社仓的三个仓库现在共储粮三千多石,遇到凶年再也不担心没有粮食了。
常平仓、义仓、社仓虽然名目不同,在管理上也有差异,但明清时代,在地方上普遍设有这三类粮仓,从而构成了地方粮仓体系,如果管理得当,百姓在凶年得到赈济是不难的。
置义田、立义庄,范仲淹苦心养济族人
宋代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关键时期,元人编修的《宋史》称“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不仅官府十分重视慈善事业,而且士大夫也热心参与到慈善事业的讨论与实践中。
范仲淹早年身世颇为坎坷,两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在苏州为官的朱文翰,范仲淹也改名更姓为朱说。为了求学,范仲淹不得不与母亲分离,母亲思儿心切,终日以泪洗面。所幸,范仲淹学有所成,二十七岁时考中进士,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将母亲接到身边奉养。范仲淹这时已萌发认祖归宗、改回范姓的愿望,但归宗的具体时间在学界仍有争论。
或许正是由于范仲淹的这段经历,促使他对宗族的感情比其他人更深,而这种深厚的感情,在其晚年时又转化成了创办义庄的实践。义庄是主要面向本宗本族的成员开办的慈善机构,能够开办与维持义庄的宗族,多半对所在社区事务有重要的发言权,因此义庄有时也会接济非本族人。
义庄的开设与维持,一般有义田作为稳定的经济来源。范仲淹早有相关打算,但未能筹措到足够的资金,直到其五十多岁先后出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和参知政事时,因为俸禄与赏赐都比以前多,才在苏州城郊买下“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
范仲淹虽官居要职、俸禄不少,但大部分俸禄应该都用来置办义田了,所以平日用度十分节省,也没有给子孙后代留下钱财。义田一般不租赁给族人耕种,也不能接受族人典卖的田地,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田产纠纷而伤了族人之间的和气。
有了义田的支持,义庄就可向族人按时提供一定的口粮、衣料,办婚丧嫁娶等事也可获得一笔资金,如范仲淹在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 年)为义庄制定了十三条规矩,其中提到族人“嫁女支钱三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尊长有丧,先支一十贯,至葬事又支一十五贯;次长五贯,葬事支十贯”,由于有了明确的数额限制,办理这些仪式就不能太铺张浪费。
在范仲淹逝世后,其后代持续举办义庄,从续订的义庄规矩来看,义庄鼓励族人参加科举考试,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诸位子弟得贡赴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若考取好的名次,还有奖励。范氏义庄还开设了义学,供族人读书应举。宋代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远比唐代多,社会上的读书风气很浓,造就了钱穆所言的“科举社会”,科举与家族的荣耀紧密联系在一起,义学的设立也相当常见。
福田院、安济坊,使鳏寡孤独废疾者有所养
在古代,举办慈善事业离不开社会力量。
据一些学者的意见,唐代诞生的悲田养病坊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备的专门矜孤恤贫、敬老养疾的慈善机构”,悲田养病坊设在寺院中,日常事务由僧人打理,官府派人进行监督。当时长安很多寺庙都设悲田养病坊,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 年)还下令长安乞丐均入悲田养病坊收管,“官以本钱收利给之”,可见官府提供了一部分资金,而寺庙香火钱应当也是资金来源。长安之外,各州也设有悲田养病坊。
在唐武宗会昌年间(841—846 年),李德裕建议悲田养病坊去掉悲田二字,淡化宗教色彩,“其两京及诸州,各于子录事耆年中,拣一人有名行谨信为乡闾所称者,专令勾当。其两京望给寺田十顷,大州镇望给田七顷,其他诸州,望委观察使量贫病多少,给田五顷三二顷,以充粥饭,如州镇有羡余官钱,量与置本收利,最为稳便”,即从人事和资金上都转为地方官府主持。
宋代开封设立的“福田院”,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与唐代悲田养病坊的密切关系,因为悲田乃是福田的一种。宋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年),开封设立了东、西两所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宋英宗时(1063—1067 年)又增设了南、北两所福田院。据记载,每所福田院可收养三百人,总共可收养一千二百人,在严寒的冬季,也可在定额之外收养老病无依之人,直到春天稍微暖和为止。但当时开封已经是人口达百万的大都市,福田院的收养能力实在太小,于是在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 年),朝廷下诏在开封增设居养院以“居养鳏寡孤独”,扩大收养能力,“以户绝财产给养”。开封之外,各州也都开设了居养院,像苏州的居养院规模还很大。
宋徽宗时还在全国推广了“安济坊”,这项慈善设施来自苏轼在杭州的实践。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 年),鉴于杭州水旱灾害频发,因疫病而死者较其他地方更多,苏轼在杭州开设了“病坊”免费收治病人,名曰“安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苏轼除向社会募集资金外,也自掏腰包,用筹得的资金来置田,由田租来支持病坊的运营。
苏轼在杭三年,病坊治愈病人千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居养院、安济坊和其他慈善设施相互配合,“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岁以为常”。
《论语》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天,孔子家的马厩着火了,孔子因在朝堂议政不知此事,退朝回到家后,家仆告知马厩失火,孔子问伤到人没有,却不问马有没有伤到。孔子问人不问马,因为在他的心中,人的生命与幸福是最重要的。孔子的学说,要在一个“仁”字。“仁者,爱人”,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便是这种仁爱观念的温暖实践。
当然,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难免有种种不足,很多时候好的做法难以长久维持,但“义字当头、仁爱为民、守望相助”的精神弥足珍贵。今天,慈善在中国被赋予了助力共同富裕的使命,这是超迈古今的设想,也将开启一段更温暖人心的旅程。(中纪委国家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