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道宗朝“贫民”问题探析
2018-07-09李世浩
李世浩
摘 要:辽道宗咸雍二年到寿隆末年的“贫民”问题十分突出,颇多见载于史书。究其原因,自然灾害是其产生的重要原因,同时,道宗朝的政治统治所造成的弊害也难辞其咎。道宗朝解决“贫民”问题的措施不仅方式被动,且有很大的随意性,未能使贫民摆脱困境,辽朝社会也由富强转为贫弱。
关键词:辽道宗;贫民;赈济
中图分类号:K2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8-0009-04
“贫民”问题存在于历朝历代,辽代的贫民问题亦较为明显。目前,学术界关于辽代贫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产生的自然原因,比如,张国庆《辽代的自然灾害及其赈恤措施》[1](《内蒙古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孟古托力《辽道宗中后期自然灾害述论》[2](《北方文物》,2001年第4期),蒋金玲《辽代救灾与抗灾措施研究》[3](《东北史地》,2006年第3期)和《辽代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与基本规律》[4](《东北师大学报》2012年第三期),刘玮玮《辽金时期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与政府的防灾救灾措施研究》[5](2014年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辜永碧《试论自然灾害对辽朝中后期政局的影响》[6](《赤峰學院学报》2015年第8期)。笔者通过对文献的搜集和梳理,发现辽道宗朝的“贫民”问题有人为的原因。目前少见专论有关“贫民”问题的文章,本文试对其作尝试探究。
一、史料所反映的辽道宗朝“贫民”、“饥民”问题
《辽史》记载道宗朝大事,“贫民”“饥民”的字眼频繁出现,如,咸雍八年(1072)二月:“岁饥,免武安州租税,振恩、蔚、顺、惠等州民。”[7]大安四年(1088)夏四月:“振苏、吉、复、渌、铁五州贫民、并免其租税。”[8]“振庆州贫民”[9]等。现将《辽史》所记“贫民”出现的时间以及分布的地区列表如表1:
据表1,在辽道宗朝,从清宁四年(1058)开始到寿隆六年(1100)一直为“贫民”、“饥民”问题所困扰。从时间上看,辽道宗朝初期仅出现一次,但进入咸雍年间后“贫民”出现的就比较频繁了,几乎年年都有。从空间上来看,出现较多的地区是上京道:上京出现四次,饶州出现两次,祖州、庆州、义州、惠州、渭州、春州都曾出现一次;中京道:中京出现四次,锦州出现两次,武安州、恩州、惠州、成州、来州均为一次;东京道部分地区,如乾州、显州、成州、懿州、祥州、辽州、东京、龙州黄龙府、苏州、复州、吉州、铁州、渌州、辽东各一次;南京道和西京道南部地区:西北路记载的有四次,乌古迪烈路也提及两次。还可以看到,“贫民”需要救助的不仅是在一般州、县,在头下军州民、斡鲁朵隶宫户(如:延昌宫、兴圣宫和积庆宫等)和一些附属于契丹的部族也有一部分人处于贫困状态,由此可推断,贫民困乏不仅在农区出现,而且在牧区也有出现。贫民问题不具有民族性,在辽道宗朝时较为普遍。由于《辽史》记载的较为简略,有关“贫民”主要集中在政府赈济方面的记载,不排除未被记载的其他地区也为“贫民”问题困扰。《辽史·道宗纪》中在概括辽道宗的一生时就提到了“求直言,访治道,劝农兴学,救灾恤患”[10],其中“救灾恤患”也说明了这一点。
《辽史·道宗纪》有关“贫民”的记载共41条,都是在关涉政府赈济时出现的,如咸雍二年(1066)夏七月:“以岁旱,遣使振山后贫民。”[11]大康元年(1075)秋七月:“振南京贫民。”[12]大康五年(1079)冬十月:“振平州贫民。”[13]大安三年(1087)三月:“免锦州贫民租一年。”[14]“免上京贫民租如锦州。”[15]寿隆元年(1095)春正月:“振奉圣州贫民。”[16]二月:“赐左右二皮室贫民钱。”[17]三月:“赐东北路贫民绢。”[18]辽道宗中晚期出现了频繁的自然灾害,然而道宗朝对于灾民也并不是全面施救,只是对一些重要的地方进行赈济。如咸雍三年(1067):“是岁,南京旱、蝗。”[19]但是当年和第二年并没有对南京地区进行赈济的记载。咸雍四年(1068):“秋七月壬申,置乌古敌烈部都统军司。丙子,猎黑岭。是月,南京霖雨,地震。”[20]南京地区仍旧受灾,但在咸雍四年、五年、六年都没有对南京地区进行赈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道宗朝的“贫民”远远不是只有《辽史》中所记载的那些地区,如大安二年(1086)的《贾师训墓志》中有这样的记述:“是岁谷稼不登,四方交请赈复流亡穷饿之民。朝议以上心忧恻,不□□□□□,□力言之,事多见纳,故民被其赐者众。”[21]
二、关于道宗朝“贫民”问题的几点认识
(一)导致“贫民”问题的原因
1.自然灾害。辽道宗朝中晚期出现了长达35年的自然灾害[22],包括旱灾、火灾、风灾、雪灾、霜灾等,除此之外还有有蝗灾和瘟疫。这些都给各族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就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民众在这些灾害面前是无能为力的,灾难发生后,一般人都很难维持生存,急需政府的赈济。《辽史》记载也可见,政府救济大多都是指向自然灾害发生地,虽然在史书中很多并未明确说明赈济贫民、饥民的原因就是由于该地区出现了自然灾害,但结合赈济的时间和有关自然灾害的记录可以作此推测。咸雍二年(1066)夏七月:“以岁旱,遣使振山后贫民。”[23]这条记载显示,由于山后这一地区出现了旱灾,才予以赈济。咸雍八年(1072)十一月:“大雪,许民樵采禁地……赐延昌宫贫户钱。”[24]表明是雪灾赈济。大康元年(1075年)正月:“振云州饥。”[25]四月:“振平州饥。”[26]闰四月:“振平、滦二州饥。”[27]综合刘玮玮《辽金时期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与政府的防灾救灾措施研究》[28]中对辽道宗朝所作的自然灾害统计,及本文所作的上表可以看出,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是道宗朝“贫民”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2.人为原因。道宗朝政日趋腐败,道宗由于用人不当,贪官污吏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辽史》所记载的道宗朝时期的贪官就有张孝杰、耶律乙辛、耶律阿思、萧革、萧图古辞等。他们位居高职,在当政期间任意搜刮百姓,剥夺百姓财产。比如辽道宗时期的逆臣萧革“改同知北院枢密事”[29]、大奸臣萧图古辞“为北院枢密使”[30],张孝杰任职时身为国家重臣却“私贩广济湖盐”[31]。道宗朝后期为解决财政困难在大安四年(1088)颁布“入粟补官法”,这在很大程度上使道宗朝局更加腐败。另外,官吏们也横征暴敛,正如《辽史》所言:“贵主例为假贷。”[32]王公贵族们的私人借贷无疑使民众生活更加困苦,“贫民”问题也愈加严重。再加上官员对人民农业生产的破坏,本就脆弱的农民生活愈加贫困。正如《:“时有隶鹰坊者,以罗毕为名,扰害田里。岁久,民不堪。”[33]
(二)解决“贫民”问题的措施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归纳出,辽道宗时期赈济“贫民”方式主要有赐钱、免租、出粟、赐帛、给耕牛、复其租賦以及迁移到别处等。咸雍八年(1072)十一月:“赐延昌宫贫户钱。”[34]大康元年(1075)九月:“以南京饥,免租税一年,仍出钱粟振之。”[35]大安二年(1086)秋七月:“赐兴圣、积庆二宫贫民钱。”[36]“出粟振辽州贫民。”[37]九月:“发粟振上京、中京贫民。”[38]十一月:“出粟振乾、显、成、懿四州贫民。”[39]大安三年(1087)春正月:“出钱粟振南京贫民。”[40]大安七年(1091)春正月:“诏给渭州贫民耕牛、布绢。”[41]寿隆四年(1098)春正月:“徙阻卜等贫民于山前。”[42]辽道宗哀册中记载:“累开赦宥,数赈贫穷。人心自乐,地利常丰。”[43]可以说这些赈济措施对于“贫民”来说是极为需要的,对解决“贫民”问题无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在多次赈济之后,“贫民”问题似乎没有得到解决。上京地区三年进行了四次赈济,大安二年(1086)九月:“发粟振上京、中京贫民。”[44]大安三年(1087)三月:“免上京贫民租如锦州。”[45]大安四年(1088)春正月:“以上京、南京饥,许良人自鬻。”[46]三月:“振上京及平、锦、来三州饥。”[47]南京、饶州、锦州等地区也都有此类情况,这说明当时的赈济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效果不明显。还有一个特点是,道宗赈济贫民有很大的被动性和随意性。被动性体现在某一地区发生饥荒后才去予以赈济,并未做好充分的预防措施。例如,大康二年九月:“南京路饥,免租税一年。”[48]随意性主要跟道宗个人意愿有很大的关联,道宗在位后期多嗜猎,对于处在饥荒当中的贫民并没有进行及时的赈济。如大康三年二月:“已丑,如鱼儿泺。辛卯,中京饥,罢巡幸。”[49]从这则史料当中就可以看出当时道宗在长春州鱼儿泺捺钵时得知中京地区出现了大批饥民,他的反应是中断去中京的巡幸,同时从后文中也不没见道宗进行及时赈济。可见道宗对于中京“贫民”问题并没有正确的认识,也可能源自道宗朝并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扶贫体系。
(三)有关对道宗朝的认识
大多数学者对道宗朝的评价都是持否定态度的,事实确实如此。从“贫民”问题的角度来看道宗朝,这正是道宗朝中后期辽朝走向衰落起点,从此国家由富庶走向贫穷,辽道宗为首的官僚集团对此难辞其咎。《辽史·食货志上》记载:“道宗初年,西北雨谷三十里,春州斗粟六钱。时西蕃多叛,上欲为守御计,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唐古率众田胪朐河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每斗不过数钱。以马人望前为南京度支判官,公私兼裕,检括户口,用法平恕,乃迁中京度支使。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擢左散骑常侍。辽之农谷至是为盛。而东京如咸、信、苏、复、辰、海、同、银、乌、遂、春、泰等五十余城内,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依祖宗法,出陈易新,许民自愿假贷,收息二分。所在无虑二三十万硕,虽累兵兴,未尝用乏。”[50]从这段史料中可以看出,在道宗初年粮食还很充足,“公私兼裕”[51],并且还能保证军需。耶律唐古、马人望等地方良吏管理有方。而根据上文列表,东京道内多座州城如苏、复、春等州在道宗朝中后期先后陷入贫困,而朝廷仅采取了一些赈济措施,显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再结合《辽史·道宗纪》看,道宗朝救济贫民的次数虽然比较多,但多是对灾区贫民的赈济。同时也应注意到道宗崇佛过度,“增建大量寺院,吸收更多的人削发为僧尼,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52]。不可否认,在道宗朝一些良吏已看到“贫民”问题的存在并对贫民进行赈济,如耶律俨:“大安初,为景州刺史。绳胥徒,禁豪猾,抚老恤贫,未数月,善政流播,郡人刻石颂德。”[53]王棠:“大康二年,辽东饥,民多死,请赈恤,从之。”[54]但这对于道宗朝的“贫民”问题的解决来说力量远远不够。
综上所述,辽道宗朝中后期,辽朝由富强转为衰弱,“贫民”问题的愈演愈烈既与天灾有关,也是统治措施不得力的反映。辽道宗朝“贫民”问题始终未得到很好地解决,以至于“贫民”问题一直延续到天祚帝时期。正如史料所记载:“天祚天庆六年,命秦晋王淳募辽东饥民,得二万余人,谓之怨军。及淳僭位,改号常胜军。”[55]由此可看到辽东贫民问题,是造成辽末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由“贫民”问题引发的诸如民叛、流民问题、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吏治的腐败等,加速了辽政权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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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