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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学需要区分技术与生产力

2023-07-04姜奇平

互联网周刊 2023年11期
关键词:斯蒂格生产力经济学

承不承认技术具有历史发展带来根本性变化,是数字经济学要先解决的问题。《数字经济学:制度经济卷》的根本方法是历史方法。以数字化、东方化为有别于现有学说的方法论特质。

数字经济需要以经过新综合后的经济学新框架来加以解释,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出现了新的生产力这一新解释对象。信息生产力具有与工业生产力不同的经济特征,比如它可以使差异化、多样化从不经济变得经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新变量;它具有使用上的复用性,使服务模式如云模式比产品模式更具经济性;等等。这些变化可能带来范式转变,如全要素生产率、服务业生产率之谜,改变经济学的议题设置。

有没有历史观点,是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大区别。古典经济学受历史学派(李斯特)影响,把经济理解为历史发展过程,其中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生产力不同,经济也就不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有某种程度的历史观点,前者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观点,后者有技术专用性决定资产专用性的观点(威廉姆森)。反观新古典经济学,就比较缺乏历史观点,具体表现在自始至终没有生产力这样的概念,对农业生产力、工业生产力与信息生产力只进行量的区分,不进行质的区分。

在生产力变革不活跃的时期,忽略生产力的缺陷暴露不明显,但在技术革命时期,就具有混淆不同生产方式经济特点的巨大缺陷。例如,会把信息技术带来的流程再造用于大规模生产,而非个性化定制,因此无法适应生态化的变化。数字经济是在技术革命背景下发生的,用新古典方法的技术外生方法解释它,就显得力不从心。例如,作为反垄断政策主要经济学依据的芝加哥学派观点,在新布兰代斯学派的冲击下,就显现出根基的动摇。这种情况决定了在进行数字经济学研究时,需要将古典经济学的历史方法融入新古典分析,实现方法上的新综合。

现有同类数字经济学研究,多从自然科学角度概括信息技术特征,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角度,概括出的特征从自然科学角度看,无疑是正确的;但对于经济学基础理论来说,归纳的往往是表面现象,因为没有涉及经济学的要点,与经济学术语中的技术没有量化可比性,导致数字经济学研究与经济学研究之间在概念上的对话障碍。

将历史方法引入技术研究,首先要摆脱全要素生产率中技术研究的非历史性。这种非历史性表现在,不对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进行区分与区分计量,而是混为一谈。对数字经济中的技术,首先要明晰界定技术的历史内涵。要区分工业时代的技术与信息时代的技术之间的区别,并找到区别计量的方法。如果不做这一步工作,研究的默认选择只能是新古典背景下的将不同性质技术混为一谈的通用方法。

数字经济是一个技术经济概念,其中的“数字”在内涵上是指这种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其中的“经济”则体现经济学的均衡体系特征。

但数字是指什么,因为它的经验含义包括政策含义过于通俗明白,反而令专业经济学家难以理解。最浅层次的理解,数字是指信息技术、数据。但信息技术(IT)这个概念,包括信息通信技术ICT、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R、VR、人工智能等概念,是从自然科学角度归纳的,并不是严格的技术经济学概念,更不是经济学概念。

信息生产力亦称数据生产力,则是一个包含技术经济内涵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是理論上的一个重要突破。但这个定义目前并不完善,主要是它还是偏技术,包括技术政策,而与经济学上的生产率概念缺乏对接。当前研究中存在着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学者普遍没有从理论上说清楚信息技术提高的效率是什么性质的效率,只是含混地认为信息技术可以提高效率,这就潜在地存在“信息技术提高的效率与工业技术提高的效率是同一种效率”这样的认识误区。

技术与生产力概念不同,前者是自然科学概念,后者则是社会科学概念。技术经济语义中的技术是指后者。显然,在数字经济的定义上,用工程师术语定义技术,不如用经济学术语定义技术更符合要求。

然而,要让信息生产力真正成为一个通用经济学概念,必须要从理论上做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辨析出信息生产力与政治经济学包括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是什么关系。与经济学社会关系分析的术语体系对接上。例如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通用技术”概念(威廉姆森使用的GPT)辨析清关系。

二是辨析出信息生产力(或称数据生产力)与全要素生产率中的技术是什么关系。与经济学技术关系分析的术语体系对接上。这是指要把信息技术往多样化这个效率与生产率的概念上靠。

一、信息生产力与通用目的技术的关系

信息技术与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家与传统经济学家不同。传统经济学家们想的是技术作为一种投入,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上具有什么特征,而不是信息技术与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家们说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自然科学特征。

将自然科学的技术概念转化为经济学的技术概念,要经过以下两步定义上的处理:

第一步,将自然科学概念转化为社会科学概念,将技术概念转化为价值概念。将技术与目的联系在一起定义,就是在把合目的性(技术的工具性)与目的性(由这种工具体现的主体价值)联系在一起,将定义重心从客体(自然科学)对象变成主体(社会科学)对象。

第二步,将社会科学概念转化为经济学概念。在经济学中,将价值进一步区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自然价值与社会价值)。将技术转换为价值概念后,要进一步将其归类在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

这方面最适合、最权威的表述是“通用目的技术”这个概念(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简称GPT)。这本来就是一个制度经济学概念。威廉姆森讨论资本主义制度的整个体系,都建立在这个概念基础之上。实际宜翻译为通用技术,意义是“非专用”技术。威廉姆森所说的技术,并不是工程师意义上的自然科学技术,而是投入,即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性投入,目的在于说明资本通用性、资本专用性。

威廉姆森把概念的重心放在“用”上,而不在“目的”上。虽然general本身并没有中文“用”的意思,但观察威廉姆森每每把GPT与SPT(special purpose technology,简称SPT)作为一对相反概念使用时的语境,这里的general与special是对应的概念,正是经济学意义上的通用与专用。在英文中表述专用,special use与for a special purpose是一个意思。例如专用性资本special capital,用的就是这个special。它既是指special use又是指for a special purpose,因此这里的通用,应理解为“非专用”。而general purpose与special purpose中的purpose,只不过是用途而已。

这样解释可以明显从经济学角度看出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的经济内涵的对比之点。工业经济学建立在专用这类技术的基础之上,数字经济学建立在非专用这类技术基础上。二者之间的“革命”关系,表现在general与special是一对反义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逻辑链条是:专用技术(如资本专用性)决定专有制度(如专有——私有或公有——制度)。

GPT可解释为非“自然占有与控制”的技术体系。工业经济学的产权体系因专用(自然占有与控制)而专有(法律占有与控制),是关于专有规律的经济体系,而数字经济学改变了这一基础,成为非专有规律(如共享发展理念)的经济体系。

威廉姆森把“通用—专用”框架置于新制度经济学背景下进行讨论,说的正是资本的技术性质实质上是使用价值的性质。在这一点上,他与奥地利学派批判凯恩斯的立场是一致的。按照凯恩斯理论,资本的交换是无摩擦的,这只有把资本定义为货币资本才有可能。这时不存在交易费用,是因为资本与资本之间并无区别,无论是钞票还是代指币值的数字,都没有区别。但是按照奥地利学派的观点,资本的交易还涉及使用价值的交换,这时资本使用价值如果通用则摩擦力较小,而不通用则摩擦力较大。例如,100元的农具与100元的渔具在货币价值上相等,但对渔夫来说价值却不相等,因为拿捕鸟的网子来捞鱼需要改装,这需要成本,而成本大小,要看网子的通用性大小,决定改装到适用时的成本是大是小。这是相对于等货币价值的使用价值进行使用场景切换时摩擦力的大小而言的。这个代表摩擦力的差值是交易费用。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从数字经济学角度看,假设的是与信息技术相反的工业技术为经济学的生产力前提。在这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存在一点小小的问题,有时混淆了通用转换中的技术问题与社会问题。按制度分析的主导倾向,专用资产转化为通用,主要分析的应是人际关系造成的摩擦力,而不是技术关系上的成本,如渔网改装为鸟网的技术成本。

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威廉姆森所说的通用与我国提出的通用性资产的通用,在技术含义上不同。通用性资产所说的通用是复用,即在任一时间用于不同地点,有不同主体和不同用途,即使用上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而威廉姆森所说的通用,虽然也可以从一种用途转用于另一用途,从一个主体转用于另一主体,但不能同时使用,因此可能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与竞争性。

威廉姆森对GPT的解释,也可以同斯密式的术语体系对接,亦即属于对于多样化效率目的的实现具有通用性的基礎技术,或按威廉姆森本义所说,能够被多样化地应用(variety of applications)或通用于多样化的用途上的技术。这隐含两层意思:一是所有多样化效率技术共同具有范围经济特征的基础技术的基础,作为它们可合并的同类项(可均摊的固定成本)起作用;二是这些技术虽然拥有相同的基础技术作为交集,但相互差异巨大,运用通用目的技术是为了实现具体的多样化目标,提高的是多样化效率。二者关系相当于固定资本(平台)与可变资本(APP)的关系。通用目的技术也可以被用于规模经济,加强专业化效率的效果,但这是其次要的方面。

数字经济的这一生产力内涵对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将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对货币政策失灵下的流动性政策产生颠覆性影响,涉及上百万亿“量化宽松”投向的取舍。

以上是第一个角度,即制度经济学角度。

二、信息生产力与全要素生产率中技术的关系

经济学语义中的技术与工程师语义的技术不同,是从效率角度定义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成本约束。工程师的技术定义没有内生价格,没有关于技术经济不经济的判断。

举例来说,同样是复杂性这个概念,经济学专业出身的经济学家与物理学背景出身的经济学家如阿瑟,思路可能完全不同。阿瑟包括桑塔菲学派的学者,多是自然科学出身,都具有工程师特有的逻辑。他们认为信息技术的优势在于复杂性,处理复杂性水平越高,这种技术就越有价值,因此就越值得投入;认为由于存在正反馈(报酬递增),均衡就根本不存在了。但经济学家却认为,均衡无非供求相等,复杂性当高则高、当低则低,全看投入产出比是否合适,因为他们不认为信息技术好,就值得无限制投入,还要看成本、需求的约束。而且他们会对“正反馈(报酬递增)导致均衡不存在”这类说法深感怪异(经济学常识中的报酬递增只改变均衡点位置,不是消除均衡,让供大于求)。双方现在在这个问题上的误解越来越大。实际上,阿瑟现在处在典型的“第一代现象(第一代特指反对斯密的经济学派的第一代代表人物及学说)”中。所有反对新古典的大家,在第一代时都声称均衡不存在,如凯恩斯、熊彼特。但他们的第二代(第二代特指第二代代表人物或学说,如新凯恩斯主义、新熊彼特主义)一律会修正为,不是均衡不存在,不是供给与需求不互相制约,而是新古典均衡不存在,存在的是另一种均衡,如张伯伦均衡。

我们换成经济学术语来讨论这个问题。多样化(或“范围”)是斯密本人直接使用的术语。杨小凯认为,“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是分工发展的两个方面”(杨小凯,1998)[1]。斯密认为,专业化导致市场规模的扩大,多样化导致市场范围的增加,后人分别称为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从经济学角度定义工业经济的生产力,表现为工业技术主要提高的是专业化效率;数字经济的生产力,表现为信息技术主要提高的是多样化效率。

举例来说,同样是差异化,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效率是相反的。对于相反在哪里,工程师往往判断不出来,而经济学家则是看“差异化经济还是差异化不经济”这一点。工业经济由于多样化效率低,差异化往往不经济(越差异化,平均成本越高),其差异化战略(波特)表现为高成本差异化(越创新,要求研发投入的成本越高),表现为规模经济但范围不经济;但数字经济由于多样化效率高,其差异化往往是经济的(越差异化,平均成本越低),其差异化战略表现为低成本差异化,呈现为规模经济且范围经济,甚至规模不经济但范围经济,俗称个性化定制。实践中,海尔早期的差异化战略(品牌)是工业化战略,后来的差异化战略(大规模定制战略)转型为信息化战略。

信息技术的“革命”性,表现为以多样化效率尺度衡量,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多样化效率变化率的切线斜率正负号相反,一个成本递增,一个成本递减。

工程师以及信息技术产业背景的研究者,定义的信息生产力的自然科学类型特征,如拓扑化、碎片化、去中心化、扁平化、连通性、协同性、超链接等,大多可以概括在斯密所说的多样性名下,都只是多样性的细枝末节的表象。多样化效率的经验特征在于智慧、灵活及经济上的高附加值等现象。由多样性效率提高而获得的制度性经济收益,构成斯科特·佩奇所说的“多样性红利”,有可能导向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复活,前提是劳动与知识在个人水平结合。

对于多样化效率,美国主流经济学界的研究开始于1949年“成本病”的提出,成形于1966年鲍莫尔 与鲍恩在其所著的《表演艺术:经济学困境》提出的“表演艺术成本病”[2],后来发展为著名的服务业生产率之谜。鲍莫尔称其中与专业化效率相反的多样化效率问题为“音乐四重奏的效率”问题。对多样性效率的重视,在中国始于杨小凯,成形于曾鸣、姜奇平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特别是阿里巴巴发展的范围经济解释。

发现多样化效率的存在,有效解释了索洛悖论、服务业生产率之谜等一系列对工业经济学产生悖论性影响的生产力相关难题。原来,服务业在GDP中占比提高,并非如标准经济学(工业经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较低的效率与较高的价格反常组合的结果。服务业所谓较低的效率,其实低的只是专业化效率,但它的多样化效率“音乐四重奏的效率”远高于制造業。上述悖论产生,盖因忽视了信息生产力,并且没有辨别出其背后的多样性效率及量化方法所致。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定义数字经济时,一定要把多样性效率或称多样化效率,作为全要素生产率中技术的新内涵定义进去。信息技术确实改变了全要素生产率中的技术,把技术由数量(Q)测度的专业化效率的技术(工业技术),拓展到由品种(N)测度的多样化效率的技术(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学进而指出,多样性效率的产出为AC-MC,也就是说,专门“负责”在均衡水平将零利润提高到高附加值。这就是GDP不直接显示的质量之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息生产力无论怎么定义,关键是不要漏了通用、多样化这两个要点。

以李嘉图价值论与全要素生产率为双重框架定义狭义的数字经济,只从技术和生产力角度定义:数字经济是以通用技术和多样性效率提高为基本特征的、信息生产力为主要技术要素驱动的经济占比达到一定水平形成的经济。这里的技术要素,平行作用于资本与劳动,形成异质资本与异质劳动如“企业家精神”,共同构成生产要素中的创新驱动力。

这个定义针对(与之相反的)范式是工业经济的生产力定义:以专用技术和专业化效率提高为基本特征的、工业生产力为主要技术要素驱动的经济占比达到一定程度形成的经济。这里的技术要素,平行作用于资本与劳动,形成同质资本(物质资本)与同质劳动(劳动力),共同构成生产要素中的物质投入驱动力。

需指出,在真实世界中,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处于混合状态,因此,两种经济规律(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共同发挥作用,其结果是依新旧动能投入比例的不同,以及产业化与服务化产出比例的不同,形成两者之间的融合比例。

三、从制度角度定义的技术

制度即人,从制度角度看问题,就是从人的角度看问题。同样是看待技术,从制度理论角度区分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在本质上的不同,是看它们分别相对于人的关系有什么不同。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信息技术理解为面向意义(目的)的技术。而工业技术相反,是面向意义的中间物(手段)的技术。显然,信息是用来表意的。具体信息可以表达各种具体的意思,但信息作为一个制度集合,表达的总意义就是“人是目的”本身;工业技术相对而言,是一种面向手段如货币的技术,这种手段本来是用来实现目的的,但过于关注手段,会把手段变成目的,而把目的变成手段,这也称为异化,人们称这种现象为拜物教。

信息技术的专业性,导致最先认识其特点的人,往往是工程师而非哲学家。工程师认识技术的角度,擅长从人与自然关系这个角度概括,而不擅长从制度即人与人关系的角度概括。在真正的制度学者认识信息技术本质之前,我们只好先求助于认识到问题所在的技术哲学家。他们会从人的目的与人的手段之间关系的角度,对技术进行分类。将这种分类用于区分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本质的不同,是数字经济学制度分析的需要。

普罗米修斯与爱比米修斯作为两类技术的代表,是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在其代表作《技术与时间》(三卷)中提出的。全书贯穿着一个关于普罗米修斯与爱比米修斯兄弟俩的隐喻。在古希腊神话中,爱比米修斯给各种动物分派技术,唯独遗忘了给人赋予特长。普罗米修斯为了弥补这个过失,通过盗火,给人带来使用工具的独特技能。宙斯不仅惩罚了普罗米修斯,而且还让爱比米修斯迷上潘朵拉,打开了灾难之盒,带给人类。斯蒂格勒用普罗米修斯与爱比米修斯兄弟俩的相反行为,比喻存在两种性质相反的技术。

这为我们理解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相反”在哪里(因而构成技术“革命”这种特殊关系),提供了思想史中几乎唯一的线索。数字经济学可以把技术与效率分为两类,技术有两种:工业技术(普罗米修斯技术)与信息技术(爱比米修斯技术);效率也有两种:专业化效率(普罗米修斯技术的效率)与多样化效率(爱比米修斯技术的效率)。

1. 两种相反技术:普罗米修斯与爱比米修斯

在斯蒂格勒之前,人们把技术与人的本质对立起来,当作技术与非技术的外在区别。例如,勒鲁瓦—古兰的区分是技术的(“干”的、理性的)和非技术的(“湿”的、人本的)。“勒鲁瓦—古兰区分两种对立的智能:技术的和非技术的”。技术的对应理性的(“干”的);非技术的对应人本的(“湿”的)。而斯蒂格勒不认为这种冲突发生在技术与人之间,而认为是技术内部代表两种人的本质在冲突,因此是人的内在冲突。

斯蒂格勒将异质性与同质性当作构成人类本质的第一对矛盾:“人类是双重过失——遗忘和盗窃的产物。” “首先是爱比米修斯的遗忘造成的第一个过失;接着就是普罗米修斯偷盗火种:第二个过失。”

斯蒂格勒将物化的意识称为关于“什么”的问题意识(对应心物二元中的物);将对应心的意识称为关于“谁”(对应心物二元中的心)的问题意识。物对应的是同质性,心对应的是异质性。

遗忘指代的是异质性,盗窃指代的是同质性。由前者形成的技术是“湿”的(人性化的)技术,后者形成的技术是“干”的(机械化、自动化的)技术(以火代表)。所谓过失,是相对于人的目的与手段这一对矛盾而言,遗忘指代人为了目的而忘记手段,在故事中以爱比米修斯忘记为人类配备工具、手段“导致缺陷”代表;盗窃指代人为了手段而忘记目的,在故事中以普罗米修斯盗窃工具、手段,以火种隐喻,导致技术对人的异化这种“暴力”代表。

斯蒂格勒从人的这对基本矛盾出发,划分出技术的相互对立的两种原则,“古希腊的技术神话给欧洲语言留下两个得自神的共同概念:普罗米修斯原则和爱比米修斯原则。”其中,“死亡就是普罗米修斯的原则”,死亡喻指心物二元对立中“物”的原则(理性原则);而遗忘则是爱比米修斯的原则,“爱比米修斯原则即是指通过对过去失误的反思获得的经验积累”,遗忘喻指心物二元对立中“心”(“谁”)的原则(人本原则)。

爱比米修斯原则中的遗忘,代表了“谁”(“心”,指人性化)的原则。这一原则“即构成与‘什么关系的遗忘”(“物”对应“什么”,指机械化),“并由此构成在对经验的一遍遍重新记忆中沉思其‘过失'和遗忘的‘谁”。意思是,按照心所代表的异质性的原则(意义原则),要遗忘工具理性代表的“物”(“什么”),不为物役,并由对异化的反省中,从物回到心,从工具理性回到人本身,觉悟到人是技术的主人,不能反被物化的技术所支配。

遗忘与“丧失记忆”相反。丧失记忆相当于“忘本”,是指“人们对最初原型记忆这个一切毋庸置疑的推理和意义的基石的丧失。”如斯蒂格勒所说“技术化就是丧失记忆。”遗忘则是指忘掉工具理性的技术,回到本源。这个遗忘是得鱼忘筌中的“忘”。所以这是双重忘记(斯蒂格勒称为“双重过失”),是忘记忘本这种“忘记”,如中国古代所说的“坐忘”。

苏轼在《临江仙·夜归临皋》中写道:“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这里的“忘却营营”,是工具理性层面的事情,“营营”指的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地钻营。人有时要把“现实紧迫”问题给忘了,专注于超越性的人生目的。工具理性型的技术经常会令人产生“长恨此身非我有”的异化感,觉得自己不再是技术的主人,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一样。

爱比米修斯技术是一种遗忘类型的技术。信息技术与生命技术由于专长于意义的表征(编码,对应技术上的调制)与理解(解码,对应技术上的解调)。人是目的中的目的,不是死的文本,而是像基因一样,随时随地发生新陈代谢的流动性变化。这种流动性变化用人文概念描述是延异。延异是德里达的核心概念,是指差异之流。斯蒂格勒用延异的思想,将海德格尔的此在(差异化存在),发展为“已经此在”(时间之流中的差异性)。信息技术就是一种征服延异的技术,或以处理延异为所长的技术。延异对应大数据就是variety(非结构化数据),对应经济就是variety(显示质量、创新差异度的品种)。信息技术革命的本质,就是电子和商务这两种variety的“人枪一体”化。

延异型的技术强调当下与此在的异质性,同时时空这些点又是绵延不绝的。数字信号与基因信号的录制与播放,只不过是生生不息这一过程的实现形式。信息传播与基因遗传,无非意义运动的方式。更根本之处在于,信息技术与生命技术都是专注意义本身的,得意义之鱼而忘信息或基因之筌。

在海德格爾之前,西方人对技术的看法是外在的,看到的只是技术的中介性质,即所谓代具性。认为技术异化反对人本身的原因,在于技术外在于人的本质。这种观念的代表是卢梭,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与技术对立的自然性,因此从根子上就与人本身不相容。而斯蒂格勒反对这种说辞,他认为技术也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一个方面。换成卢梭的话语,就相当于认为人有技术(反自然)与自然双重本质,技术异化不是技术从人的外部反对人的本质,而是人的本质自身就存在技术性与自然性这一对矛盾,技术异化是人自身的矛盾,是人自身内部反自然的那一面在反对自然的那一面。

2. 以同质性与异质性区分的技术本质

斯蒂格勒将同质性、异质性的含义区分引入对技术本质的分析,说明技术代表人类本质中本身具有的两种相反性质。他用时间性来刻画人类本质,“时间性的意义不仅仅取决于死亡,而且取决于来自性的差异的繁殖”。死亡隐喻的是基于同质性的理性,而繁殖隐喻的是基于异质性(如“性的差异”)的人性。

普罗米修斯原则是理性(物)的原则,用男人隐喻,隐喻的是专业化这种技术(以同质性为本的技术)。斯蒂格勒解释说:“所谓理性,是因为技术的运用遵循因果关系这一理性原则,它既改造现实又属于现实。”爱比米修斯原则是人性(心)的原则,可以用女人隐喻,隐喻的是多样化这种“技术”(以异质性为本的技术),代表的是多样化、异质性、不确定性、非决定性(自由意志)、情感等。

人类技术还有相反的一面,即遗忘的一面。表面上,爱比米修斯遗忘给人类分派专门化的技能,只是一种个人行为,但经过斯蒂格勒的重新阐释,变成一种人类的选择。遗忘的对象是工具理性,人类一旦遗忘理性与物化的好处,就会回归人性状态。

爱比米修斯就代表人类本质与技术的另一面,如差异、多样化、異质性、不确定性、非决定性(自由意志)、情感等。顺着逻辑得出的一个推论是,从爱比米修斯这一面中可以导出另一种技术,即以信息技术与生命技术为代表的异质性技术,或提高多样化效率的技术。

斯蒂格勒首先以女人比喻爱比米修斯技术的多样性这种特征。“至于爱比米修斯,他的过失在于接收了宙斯的礼品——女人,这个美丽的恶。宙斯的第二次报复就是造成性的差异。”斯蒂格勒甚至用潘朵拉来比喻这种多样性,认为她带来的瓮罐代表女人之腹,代表对多样性可能的孕育。性的本质就在于差异,如果说男人比喻无差异和死,女人代表的则是差异和生。感性的性差异被对应繁殖与对应理性的死亡相对起来。“时间性的意义不仅仅取决于死亡,而且取决于来自性的差异的繁殖。”

差异又被直接对应于不确定性,与理性的确定性相对起来。爱比米修斯“就是在这个不确定性的问题上出现的”。不确定性对应的是与时间相关的可能性,过去是确定的,普罗米修斯技术对应的理性,代表确定性、决定性;而爱比米修斯技术对应的多样性,代表不确定性、非决定性。未来是不确定的,一切皆有可能。

斯蒂格勒指出,“作为爱比米修斯的标记的盲目和积极的遗忘,这就是技术性中的相关差异、重复(延迟的相关差异)”。在这里,斯蒂格勒超出了把技术与专业化技术画等号的主流见解,认为“所谓技术性,必须从广义上来理解,就是一种相关差异的必然”,它与代表为了目的忘记手段的“缺陷”联系在一起。例如艺术家、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者,都有可能有这种“缺陷”——不专注于异化的技术,而忘情于人的“美好生活”做事情。

从这个角度看技术本身,图灵问题的实质就是把活的效率(人性的效率、爱比米修斯的效率)与死的效率(物的效率、普罗米修斯的效率)合而为一。CPS就是把有灵的系统(信息系统),与没有灵的系统(物理系统)合成为一个系统,从而实现心物一元。用段永朝的话来讲,这就是万物有灵论的某种复活。儒学称之为一体之仁。这个仁也指不麻木,如物联网有感知。

尽管哲学家,其中尤以法国哲学为甚,表述问题时所用的术语体系经常给人以怪异的感觉,但由于制度理论的认识深度达不到要求,因此必要的借鉴是不可缺少的。

需要指出,存在与工业技术相反的信息技术,不等于说这种技术会直接消除人的异化或劳动异化,而要看这种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时,与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相结合。如果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传统的工业生产关系结合,信息技术也可能像工业技术那样继续造成甚至扩大异化现象。

参考文献:

[1]杨小凯.经济学原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237.

[2]Baumol WJ,Bowen WG.Performing Arts:the Economic Dilemma[M].New York:Twentieth Century Fund,1966: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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