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产品从原料到终端消费亟待加强监管
2023-07-04孙燕明
孙燕明
中国蜂产品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蜂产品生产国,2020年蜂蜜产量约为48万吨,蜂王浆产量约为3000吨,蜂花粉产量为4000-5000吨,蜂胶原料产量约为600吨。目前,我国蜂产品加工企业约有2000家,取得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1000多家,蜂产品加工企业年产值约80亿元,平均年销售额为400万元左右,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不超过100家,中小型企业居多。
当前,我国蜂产业中存在采购端因储存不合理致质量下降、蜂产品掺杂使假现象严重、深加工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等问题,已严重阻碍了蜂产业的发展。
在采购端,以蜂王浆为例,由于环节过多,导致鲜蜂王浆无法及时得到冷藏保鲜。尤其是地处深山老林的蜂场,所产蜂王浆少则3-5天,多则长达10余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交到收购站。若再遇上高温天气,就会严重影响其天然活性成分的含量,导致蜂王浆质量大幅下降。
另外,有些蜂农在采收蜂花粉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小型的专用干燥设备,一般在蜂场自然露天晾晒干燥,容易造成污染变质,从而导致微生物超标。更为重要的是,蜂花粉在高温和强紫外线的照射下,营养成分会受到严重破坏。此外,有些企业在公路边或农田中铺油毡晾晒蜂花粉,也会发生被尘埃、砂土和汽车尾气等污染的情况。
在生产端,蜂产品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企业重数量而忽视质量、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导致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
蜂产品属于天然营养保健品,本应无需复杂的加工。蜂蜜一般是将从蜂群内分离出来的原蜜经过简单过滤和装瓶即可上市;蜂王浆是将其中的蜡渣和幼虫等杂质去除掉;蜂花粉主要是分拣除杂。可有些企业却违背科学和蜂产品的自然属性,把本应由蜜蜂完成的加工程序变成了工业化生产,将浓度极低的蜂蜜脱水制成所谓的“合格蜜”。还有些企业没有科学依据地滥加工,在珍贵的蜂原料中乱添加、乱配制,制成的产品毫无生命力。
比如,在蜂蜜中添加大量蔗糖、果葡糖浆等,导致“指标蜜”大行其道。所谓“指标蜜”是指按国家标准的主要指标生产假蜂蜜,一般用20%的蜂蜜加80%果葡糖浆、蔗糖勾兑而成,每公斤生产成本仅为5-10元。还有些蜂农或企业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粉,更有甚者在蜂蜜中加入增稠剂。受假蜂蜜的冲击,真蜂蜜经常遭遇滞销,形成蜂企难以扩大规模、蜂蜜行业难成品牌的困境。
蜂胶也存在掺杂使假问题,有些企业使用树胶或其它植物胶假冒蜂胶,在提纯胶中加入其它黄酮类物质。此外,有些蜂胶还存在重金属污染。
在产品端,目前蜂产品类保健食品的主要剂型包括片剂、硬胶囊、软胶囊、液剂、散剂和原料等。据统计,在蜂产品保健食品中,84.9%产品集中于免疫调节、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4项保健功能,具有延缓衰老、耐缺氧、抗氧化、美容、辅助改善记忆、抗辐射等9项保健功能的产品仅占15.1%,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2022年4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严格产品配方管理,杜绝掺假掺杂。企业生产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的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细则》还要求,明确标签标识内容,禁止虚假宣传。蜂产品名称必须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不得虚假标注;蜂蜜产品名称可根据蜜源植物命名;蜂产品制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主展示面上醒目标示“蜂产品制品”,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XX蜜”“蜂蜜膏”“蜂蜜宝”等名称;蜂产品制品配料表中应当如实标明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花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胶》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蜂产品的质量,但对品质的评价指标较少,造成了蜂产品虽然符合相关标准,但却无法分出品质优劣,从而影响了蜂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并且,目前我国蜂产品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现存相关标准多为推荐性標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执行力有限,可以指导生产,却无法较好地用于生产监管与执法。此外,我国蜂产品检测标准不少,但有些检测的技术、方法、指标存在严重缺陷,甚至难辨真伪,缺乏科学性;有些检测指标繁多,检测方法相对复杂,检测费用不菲,使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因此,亟待建立高效、准确、完善的标准体系。
总之,面对绝大多数蜂产品企业规模小、蜂产品类保健食品等同质化严重、蜂蜜掺杂使假行为突出等问题,我国亟待加强从原料到终端消费各环节的监管,让企业提升生产设备水平,加速产品创新,监管部门加强蜂产品抽检力度,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各方共同努力,一起推动我国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