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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施行“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可行性研究

2023-06-25徐雅琪梁军浩赵玉真章培军

山西青年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专家库成果专家

徐雅琪 梁军浩 赵玉真 章培军

1.西京学院计算机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3;2.西安工程大学材料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8;3.西京学院科研处,陕西 西安 710123

一、代表作评价制度研究的内涵

如何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是国内外学术界始终探讨并研究的课题。国家相关部门近年来连续印发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1-2]等关于学术评价的政策文件,强调要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明确提出在学术评价时要聚焦作品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作品本身的学术价值,探索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教师潜心教学研究、发挥大学社会服务使命的评价制度[3]。“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实施成为学术评价发展的重点。

本文研究的“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不以成果的数量作为评价核心,重点探讨其成果代表的研究水平,聚焦作品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作品本身的学术价值,通过同行专家在不同高校间进行横向比较,形成一套学术价值研判标准。

二、代表作评价制度的制约因素

(一)“定量”评价难以在短期向“定性”评价扭转

学术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长期“量化”评价标准影响,评价主体通过成果发表层次(影响因子、期刊层级等)进行成果评价,确实更加客观,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学科差异和评审专家主观因素的影响[4]。而缺点则是造成唯论文、唯奖项的科研氛围,让科学研究脱离本质。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要求“定量”评价向“定性”评价扭转,以期改善带来的负面影响。价值主导下的代表作制度,以知识产生的创新价值、贡献度和学术影响力出发,有助于回归学术评价的本质,但还需要经过较长周期的探索和实践,难以在短期内完全扭转,需要兼顾“定量”反映的产出水平和绩效以及“定性”所体现的价值水平的平衡。

(二)缺乏统一规范高共识的评价标准

施行代表作制度意味着高校拥有更充分的自主权设定成果的形式,评价成果的选取范围、评价形式、评价指标是否合理,是否能在职称评审中让学科组进行公平的横向比较是必须思考的问题[5-6]。而同行评价也有其局限性,对于有些很“专”的研究成果,“小同行”专家往往有更深入精准的评价,但是存在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有学缘关系,需要回避等问题。“大同行”专家基于本身知识范围,对创新性事物判断会有一定偏差,可能会导致评价意见出现较大差异。这些问题缺乏统一且规范的高共识评价标准来解决。

三、代表作评审程序设计

基于以上制约因素,学科自身能够克服困境,形成良性的发展生态,从而潜心研究。目前,不能单一坚持某种评价制度而有所偏废,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与实践探索过程中,对评价指标不断优化,实施评价反馈机制,完善专家库,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与之配套的评审程序作为保障,保证成果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

(一)评价范围界定

代表作目前在部分高校已实践,主要适用于高校职称评审。职称评审除了师德考核,重点是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学术质量是支撑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但职称评审人数多,实施难度及成本较大,且每年大部分是申报初级和中级职称的教师,对这部分教师着重强调其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积累还不现实,因此应加以区分。

另外,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自然科学领域,学科融合、学科划分、学科交叉也在快速发展,成果评价不再是单一的“现实实现评价”,相关成果需要时间的检验,创新也需要长期积累。以上领域都适用于代表作评价制度[7]。

(二)评价对象原则

代表作在评价数量上应该有所精简,用部分成果代表整体水平,合理设置代表性数量,减少准入门槛的某些数量限制是实现代表作评价初衷的关键。5 篇核心期刊与2 篇具有国际影响力或业内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在学术研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研究成果的实际水平是有区别的,不单是“量”的区别,更是“质”的体现。此外,在成果作品数量设置时,也要充分考虑评价效率和资源成本,以及对专家的评价负担,毕竟评审专家的选取,评审过程的实际操作还有一定难度。

(三)申报流程管理

代表作申报认定应包含申请、初审、送审、过程监督、申诉等流程。代表作申报由申请人主动提出,上交成果资料。成果资料除代表作以外,还需对评审指标中重点关注的成果创新性、贡献与价值、科学性等方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果数量、期刊类型、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量化因素,便于直观评价,代表作成果考核更加复杂,需要让专家在评审中能够有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参考。

在送审前,需经过二级学院的学术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对代表作品的真实性和学术性进行初审,防止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问题的产生。通过初步审查的代表作应由学科评议组根据申报人专业研究领域及成果形式划分学科类别,将分类后的代表作送至对应学科专家库的校外同行专家手中进行评议。同行专家评审学术代表作,给出评审结果。学科评议组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申报人其他职称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四)结果申诉反馈

代表作品评审完毕后,学校人事处将专家评审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参评者并进行公示。同行专家的鉴定结果是代表作评审制度的重要参考,但从前文分析的影响因素可以看出,鉴定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对于有不公平或者恶意的评价,参评者可以进行申诉,由二级学院受理,逐级反馈至校学术评定委员会,委员会依据申诉制度对申诉进行处理。

四、代表作评价指标与制度保障

(一)专家库的建设

代表作制度实施的关键在于同行专家作用的发挥,所以评审专家的遴选制度及专家库的建设一定要科学合理。首先要有专家遴选标准,评审专家必须具有相当的理论素养与学术道德、较高科学研究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声望,具备本学科领域的知识理论,了解本领域科学研究前沿及研究动态,且与申报人之间没有亲缘和学缘关系等[8]。

二级学院应坚持专业性、保密性和集体协商原则,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建立与相关学科研究方向相匹配的“小同行”专家库。在公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分类评价原则上,基于传统计量指标、社会评价指标及动态管理指标,通过走访同类型高校以及咨询专家,不断完善专家库建设。

(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指标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指示标度。从评价的角度看,科研成果由三部分组成,即形式、内容和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要科学合理地选择评价指标,本文涉及创新性、科学性、学术价值等一些通用的指标,详见表1 和表2。

表1 高级职称评审中的代表作设置要求

表2 同行专家评价表中的代表作评价通用指标

但学科性质不同,评价指标应有所不同。各具体学科还应该按照学科属性,制定适用于本学科的标准和指标的权重,避免用统一的评价方法“一刀切”地做科研管理工作[9]。

(三)制度保障体系

作为一种新的学术评审模式,保障措施的完善是代表作制度能否推行并取得成效的关键。代表作评价制度要在我国高校职称评审中实际发挥作用,需要不断加强同行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配合代表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等保障条件,还需完善资格审查、评审程序、申诉制度等各个环节相关制度的建立,保证参评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代表作评价制度的公平性。

五、结语

“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以“质”为本,注重教师成果的实际价值,通过减少非必要的限制性门槛,以期对“真正优秀”的学术人才进行公正的学术评价。从目前国内外部分高校学者的研究中,以及国家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到,“学术代表作”评价虽然不是解决学术评价问题的万全之策,但其研究势在必行,相关高等学校还需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为提出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真正可行的学术评价机制拓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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