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礼物交换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023-06-25张惟婧
张惟婧
【摘 要】人们的生活中充斥着礼物交换活动,礼物交换文化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在不同情形下和不同对象之间的礼物交换,不仅交织出社会关系网络,还能反映出特定时期的人情伦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显性社会形态随之改变,但其背后的人情伦理及随之发生的礼物交换行为仍然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映射。因此,认识和了解礼物交换行为及其蕴含的文化底蕴, 从学术的视角剖析礼物交换这一特殊的话语系统,对进一步认识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当今社会中的社会关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礼物;礼物交换;文化符号;优秀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03
礼物及与其相关的交换文化,长期以来都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从初民社会到现代社会,从礼物到礼节和仪式,礼物与人类发展的相伴相随,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中都蕴含着礼物交换的内在逻辑。早在20世纪初期,著名的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就曾经对初民社会中的礼物交换现象做了专门研究,著有《礼物》一书。那时候,人们重视和崇尚礼物的交换,社会中的人与人、部落与部落之间赠礼、收礼和回礼形成一个强制性、义务性的循环。初民社会的礼物交换是在不同的主体之间,通过以礼物为媒介建立的社会秩序和规则,其中最主要的规则是互惠。
更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赠礼文化不仅是节日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特定时代的社会文化特质。礼物交换,作为文化符号之一,深受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关于如何理解中国社会的礼物交换现象,我国著名学者阎云翔曾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他的著作《礼物的流动》,以民族志的方法描写了1984年至1991年间黑龙江省下岬村的礼物交换文化,通过研究农村的礼物交换习俗,揭示村落中的礼物交换体系、人际关系模型,进而通过其反映出的社会文化规则和意义研究我国传统乡村社会中人情关系链的形成机制和互惠文化的建构。通过上述内容不难发现礼物交换行为在当时的社会关系中起到了稳定器作用。
一、礼物交换的内涵
所谓的礼物,是将“礼”与“物”有机结合的产物。指的是人与人在交换中形成的,承载了自然属性及社会属性的物品,可以是财产、权利、节日、仪式甚至是人本身。当其成为人与人社交的特殊符号时,它就脱离了原本单纯的物的定义,而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属性。这种具有社会属性的礼物有特定的内涵,表现形式是“物”,内涵在于“礼”。荀子曾对“礼”下过这样的定义:“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因此,礼物的社会意义是由人们自己的文化和行为赋予的。
礼物交换则指出了送礼——收礼——回礼这一具体过程,赠礼人送出礼物,经由礼物的流动,继而收到回礼,在这个礼尚往来的过程中,包含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以及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因而成为一种整体社会现象。通过礼物交换还能进一步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礼物交换的次数、时间长短和流向都会受到当时社会的文化和制度的影响。
从环节上来看,礼物交换可以分类单向和双向。传统西方人类学家都认为接受礼物必须是双向的,送礼者的地位高于受礼者,在礼物的流动中通过赠礼而获得声望和权利。但是阎云翔先生通过对下岬村的研究,得出相反的结论——礼物也可以是单向流动的,且获得声望和权利的是受礼者。收到的礼越多,代表其社会地位越高,人际关系网络越发达。礼物流动还可以从流动的方向进行分类,分为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其所蕴含的人情社交和等级秩序的内涵,通过礼物在社会中的流动而实现。
通过分析礼物交换文化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个体意图调动其资源争夺权力时,交换的机制在资源分配的竞争机制中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因而具有一定的凝结社会关系的功能。就如同莫斯在《礼物》中论述的那样,在人与人交流的过程中,由于礼物中存在着超越物质的文化属性,使得礼物成为社会关系的桥梁与载体,随着礼物的流动,人与物、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相互融合,社会的联系和阶级关系也得以实现。
二、礼物交换的社会生命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里所有的一切能力与习惯,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中呈现独有的特性,且反作用于人本身。礼物交换活动中,人们通过对不同的个体需求评估并依照交往规则践行该文化,同时,具体的行为又会反作用于这些规范人的行为和意识的文化本身。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深层次的人文伦理精神,是形成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推手。如礼物交换这一文化现象,不仅能够对个体的社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对中国城乡社会结构都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因而我们应当从结构关系入手去认知和理解礼物交换习俗的内生逻辑。
中国作为几千年的礼仪之邦,礼物交换文化中蕴含着中国独有的人情伦理,在这一体系中,“礼物”成为了礼仪的载体。礼物交换已经在中国人的思想上打下了烙印并且在维持及改造人际关系方面的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几千年前就有对于礼物及其流动的记载,如:《礼记·曲礼上》中记载了“礼尚往来”以及《诗经》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都是对中国传统中礼物交换习俗的描述。礼物交换在中国的实践历史已经达到了几千年之久,至今还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我们在前文中提到过,传统的西方人类学家认为礼物交换是双向的,阎云翔先生通过调查发现,礼物交换也可以是单向的。当礼物沿着社会阶层的层级自下而上单向流动有时候,就会形成一种不均衡的互惠。如在闫云翔先生对下岬村的研究中总结了当地的三种单向送礼形式:(1)村民将礼物送给村干部;(2)低层级的干部将礼物送给他的上级;(3)村民送礼物他城里的亲戚。在下岬村的单向送礼的文化习俗中,表现出以下四种特征:若礼物是由下至上流动,则送礼者不会期待同等的回礼,礼物往往在上层积聚;此时,收礼者仍然处于社会的上层,收礼越多的人越有声望;相邻阶层中也会出现交换价值的不对等。单向式的礼物表达会弱化传统礼物交换文化中蕴含的互惠内涵,那在这种失衡的情况下村民依然积极参与礼物交换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期待自己今后也能获得声望,以及期待可以扩张自己的关系网络。这个样本中,现有的社会等级会将受礼者从债务人的位置上解脱出来,压倒了礼物中蕴含的互惠义务。但是在乡村治理中,村民与干部之间存在相互关联的情况,比如说对干部业绩的考核,会促使干部为村民办好事,虽然这不是传统形式上以礼还礼的方式,但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对村民的回报,而且不可否认的是下级也就是村民,或多或少的能够实惠,这体现了礼物交换的互惠原则。在礼物交换过后,送礼者和收礼者双方都会对以后对方的行为存在预期。这在阎云翔先生的调查中也有相应的反映,在下岬村,人们送礼是为了以后的受礼,送礼者的行为是理性的,而非被动进行的。因此,礼物交换的过程不是单一环节就结束的,而是不斷发展的连续的动态的过程。
我们可以将礼物交换的功能和目的区分为表达性的和工具性的。表达性的功能反映初送礼者和收礼者之间借助这一文化行为而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中,人们会互惠平等的交换礼物;工具性的功能则助力于为达到某些功利目的而建立起临时关系,如送礼者希望得到收礼者的恩惠、保护或者服务等,往往成为一种单项的礼物流动。若从礼物交换的赠礼方向上来区分,还可以将其区分为横向的礼物交换及纵向的礼物交换,横向的礼物交换是指社会地位相同的个人或者集体间发生的礼物交换,如亲朋好友之间的赠礼;纵向的礼物交换则意味着礼物交换中赠礼者和收礼者存在一定社会地位的差距。在《礼物的流动》一书中,礼物交换被阎云翔先生分成四类:一类是横向的、表达性的礼物交换。这种类型中,由于行为人双方社会地位相同,送出的一份礼物往往能带来对等的回礼,因此体现出了礼物交换模式中互惠平等的基本特征,这种礼物交换中不存在权力和声望的变化。第二类是横向的、工具性的礼物交换。功利性目的的存在,导致收礼人常以各种方式回礼,此时出现了非均衡的互惠。由于收礼人能掌控获取工具性礼物的资源,因而是收礼人获得声望。第三类是纵向的、表达性的礼物交换,此时表达性的礼物交换中映射出工具性的色彩,送礼者往往期望借此行为,与收礼者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晚辈过年时向长辈的拜年。第四类是纵向的、工具性的礼物交换。此时的送礼者有着回礼的预期,因此送礼者获得了影响收礼者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还没收到回礼,这种影响就会一直存在。工具性礼物交换显得受礼者能够被利益所影响,因此这种礼物的流动常常难以实现。可以看出,人们不是为了送礼而送礼,送礼也不是为了攀比礼物本身,而是出于对社会地位和权力及声望的追求,并以礼物为桥梁实现其承载的社会关系。在中国传统礼物交换伦理中,礼物交换最深层次的诉求是实现关系网络的扩张,通过潜在的文化机制中互惠原则这一根基,反映中国传统的人情伦理。礼物的物质形式并没有蕴含超自然的力量,将赠礼双方连接起来的是人的精神和文化,是物品所传达的人情,随礼既是情感表达的工具,也是一项道德义务。不管赠礼的形式如何变化,礼物中凝结得无差别的人情伦理才是值得重视的。
以下岬村的礼物交换习俗为例,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赠礼的规则,突出了赠礼的互惠性和它在人情文化的重要程度。下岬村村民在礼物赠与中遵循着四方面的原则:依照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等级进行赠与、赠礼及回赠是互惠的、根据不同的关系赠礼以及选择回礼方式,这一过程可以使人收获“人情”。“人情”,承载了伦理体系中“面子”和“沾光”这两个概念。《礼物的流动》一书中以勒杜先生散烟、发喜糖为例,描述了“面子”这种伦理约束,村民们为了“有面子”往往会积极地加入收礼和送礼,这种伦理约束又指导和规范着双方的礼物交换行为。而“沾光”这种传统人情伦理中蕴含的文化概念,是个体为了换取现实利益而进行的情感投入,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中许多行为。在传统的人情伦理体系中,下岬村的村民们将收礼和送礼赋予了伦理色彩,超越其原有的内涵,在人情往来的互动中,礼物交换成为了特定的文化符号,映射出一定时期的文化习俗和伦理规则。礼物交换文化中所包含的理性计算、道德义务、情感联结由于个体的选择不同而折射出不同的为人处世的原则。下岬村村民的礼物交换行为中,也能体现出村民由于面子上的道德约束和情感联结,使他们降低了理性计算的需求而更多的关注于对礼的表达。
礼物交换准确地反映出国人在人情、面子、习俗上等人情伦理方面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礼物交换文化是共享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人情伦理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到礼物交换的行为,鉴于文化的共享性,礼物成为了群体内部进行传递的媒介,在传递中也进一步巩固了礼物交换系统。第二,礼物交换文化是不断变迁的。其历史源远流长,文化能不断的适应变化的自然与社会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文化也会随之进行不断调整和变迁,以期获得生存。第三,礼物交换文化具有可习得性。人们可以通过互相学习或者代际学习去明确姻亲关系缔结或生活中的大事小情等事件应当适用何种礼物交换的规则和类别,因此可以知道,礼物交换文化是后天习得的,且一定程度上能保持社会的稳定。第四,礼物交换文化能规范人们的行为。礼物交换文化在传统中华文化中刻下了深深地烙印,在下岬村,村民如果不按照文化习惯进行礼物交换,往往会被排斥在社会交往之外。
三、了解礼物交换文化的现实意义
“历经磨难而不衰的中华文明,蕴藏着丰富而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学习和了解优秀的中国传统,既有利于涵养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发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有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提高民族凝聚力。以礼物交换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符号,能起到对社会关系的整合作用、保障作用对社会关系及地方安定起到稳定器的作用。
礼物作为一种人际交往中表达情感的物质载体,可以衍生出诸如人情、社交、地位、身份、权力等一系列社会属性。了解到礼物交换行为的内涵,有助于激发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这对于加深对基本国情的认识和文化自信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传统的礼物交换文化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作为乡村振兴的切入点之一,发挥礼物交换文化在情感表达中及积极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功能,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风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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