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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功能定位及实践样态

2023-06-25胡茂波孟新杭高芳

职业技术教育 2023年6期
关键词:功能定位

胡茂波?孟新杭?高芳

摘 要 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必须明晰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功能定位及实践样态。基于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职教高考制度具有促进类型发展的工具性、促进就业导向的广泛性、兼顾利益相关主体的多元性、保障职业潜能评估的科学性等价值属性。据此,促进职业教育直面社会的需求、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立交融合、保障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生源质量、保障职业教育升学路径的公平有效是职教高考制度的功能定位。实践中,职教高考制度应呈现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多样的招考录取路径、以能获取职业能力为考核标准、考试录取过程公开透明的样态。

关键词 职教高考制度;价值属性;功能定位;实践样态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6-0008-07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逐步深入,职教高考制度建设在国家宏观层面得以提出并逐步推进。2010年5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2013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办法”。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2022年5月,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至此,职教高考制度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2023年,教育部将“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作为重点工作。目前,职教高考在各省具体的实际操作中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其职业教育类型化特征在实践政策层面如何得以体现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学者们从2019年起就对职教高考制度给予高度关注。赵志群等[1]探讨了职教高考制度建设中职业能力评价方法。徐国庆[2]探讨了职教高考制度建构的目的,职教高考成绩与普通高考成绩之间是否具有等值性,是否具有足够的教育通用价值,以及其专业课考试内容应该偏重专业理论知识还是操作技能。孙善学[3]、李鹏[4]、鄢彩玲[5]、邱懿[6]、凌磊[7]、李金波[8]探讨了职教高考制度的具体作用、实践运行的困境及其对策。朱德全等[9]探讨了职教高考制度的概念、历史逻辑与伦理向度。学者们的研究聚焦于职教高考制度作用的具象,以及解决实践操作中所面临问题的技术方案;职教高考制度的概念、历史演变的特征以及价值方向的选择等。但鲜见以职业教育类型发展需求为逻辑起点,系统分析职教高考制度具有的本质属性、特异性及实践中的必然形态。

职教高考制度实质上是从普通高考制度中逐渐分离且不断完善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要考试内容,省域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方式为辅的分类考试制度[10]。为了关照实践中职教高考制度建设存在缺乏统一认识的局面,本文尝试探讨职教高考制度在满足职业教育类型发展需求的效益关系基础上所具有的性质,其相对普通高考制度等同功能属性的政策所具有的特异性,以及实践操作层面所具有的必然存在的具象,即讨论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功能定位及实践样态。职教高考制度概念的确立是基于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定位的确立,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应基于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需求。职教高考制度的功能定位分析应基于其价值属性。职教高考制度的实践样态应是其价值属性和功能定位的实践具象。遵循上述分析框架,所得结论将有助于职教高考制度的建设,统一对职教高考制度的认知,对于推进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

职教高考制度的本质是服务职业教育类型化,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为国家建设发展考核技术技能型后备人才,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接受技术技能教育的通道。作为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实现“类型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职教高考制度有特定的价值属性,即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工具属性,促进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下的广泛性,兼顾职业教育利益相关主体的多元性,保障职业潜能评估的科学性。四个属性体现了职教高考制度服务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效用,以工具属性为基础展开和延伸。

(一)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工具性

职教高考制度的内涵属性基于职业教育类型属性确立,具备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并包含服务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功能属性。新《职教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类型属性“不只是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性质上的差异,而且要求把职业教育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立形态的体系”[11]。职教高考制度构建的目的是促进这一要求的实现。职教高考制度在理论层面“从三个维度确证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即技术知识的独立性、技术知识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知识来源的多元性”[12]。职教高考制度基于技术知识、职业道德、职业综合素养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注要素,确证技术技能型人才需具备特有的技术知识、技术能力、技术思维、技术人文素养等多維度融通的核心素养。基于技术知识形成过程的复杂性,职教高考制度确证技术技能型人才需具备的技术知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能力,行动知识的积累和职业能力提升的能力。基于技术知识来源的多元性,职教高考制度确证技术技能型人才适应社会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潜能。

职教高考制度在政策层面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属性要求的稳定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促进构建结构完整的职业教育学制,确保内部进路通畅。职教高考制度依据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关注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系统性。作为打通中高职纵向贯通,普职横向融通的关键性制度保障,职教高考畅通了人才成长渠道[13]。职教高考制度支撑“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产业与教育的整合;关注共性与个性并蓄的多维度知识的办学类型特征[14]。职教高考制度以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校企协同参与技术技能型人才考核为基本特征。职教高考制度作为职业教育类型化的重要环节,具备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同时具备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工具属性。

(二)强化促进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的广泛性

职教高考制度的设计以促进就业为使命,具备广泛性。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要求人才培养目标由单一向多元复合转变。职教高考考核内容的设计回应职业教育复合多元人才的培养需求以及受教育者就业生涯发展的多元需求[15]。职教高考制度注重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关注专业领域的基本技能与职业道德等综合职业素质,考核内容具备广泛性。职教高考制度识别具备“职业人”的潜能,关注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的积累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提升”[16]。职教高考的考核内容凸显实践导向,围绕工作情境所涵盖的显性和隐性知识展开。其中,显性知识以职业学科群建设为基础,根据不同的职业学科群设置对口的考核内容;隐性知识根据不同职业岗位标准,考核内容在具体的工作情景中开展,考试形式多样[17]。此外,职教高考制度还注重成为“职业人”所需要的合作、沟通、分析性思维、自我管理、领导力和责任感等软技能方面的知识。

职业教育以职业为逻辑起点,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以就业为最终目标。其关注职业性的能力培养,侧重教授岗位实践知识,为具体职业服务,具备促进就业的灵活性与针对性,受教育者具备广泛性。职教高考制度在招生对象上以“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为标准。其在职业教育体系内部连接中高等职业教育,在外部面向其他类型教育毕业生、社会成员等更广泛群体。同时,为不同的生源群体依据具体情况,提供形式多样的考试招生办法。职教高考制度招生对象的广泛性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有规定:“招生对象不仅面向职校学生和普高毕业生,还要进一步扩大到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职教高考制度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指挥棒”,制度设计与职业教育培养多元复合技能型人才具备的广泛性相契合,具备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下的广泛性。

(三)兼顾职业教育利益相关主体的多元性

职教高考制度体现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培养过程的诉求,其利益相关主体具有多元性。职业教育培养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主体包括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生、家长。政府作为第一个利益层次,通过颁布法规、制定政策、投资办学、拨付经费等方式指导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根据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充分考虑地方人力资源优势[18]。职教高考制度匹配各区域资源与考生,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政府部门在社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能够在宏观层面统筹调控专业目录的设置和制定考试规则,提供相关资源,界定考生选择范围、选择机会和选择权利[19]。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双元育人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导思想。职教高考制度结合行业的发展态势和人才发展需求,确立考核方向,考核内容紧跟生产实践。职教高考中技术技能试题开发与设计、职业技能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评价由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组织、指导,从而发挥行业企业优势和作用,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对接社会职业岗位,符合社会产业发展需求。

职业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场所,在培养过程中传播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政治价值,注重应用场景教学,加强学生技术技能提升。职教高考制度通过提供各院校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志愿填报、录取方式等信息,体现职业院校的培养主体作用。职业教育对接社会需求与个人利益需要,满足学生与家长对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的期望。职教高考制度通过考核内容对培养学生职业意识、指导学生职业探索、培训学生做好职业准备等发挥作用。职教高考制度建设应协调社会各方的需求,在满足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诉求的同时,以开放、灵活、包容的合作关系,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与其他教育类型及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匹配,体现了利益相关主体的多元性。职教高考制度利益相关主体的多元性体现新《职教法》中的“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表述。

(四)保障职业潜能评估的科学性

职教高考制度服务于中职及其他各类学生的升学,服务于高职专科、本科的招生与办学。考核结果与考试既定目标之间的匹配度,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的培养成效。职教高考制度的评估标准具备分层性和针对性,注重过程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职教高考制度的評估标准根据人才需求进行分层,一是凸显实践导向,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二是在考试过程中创设问题情境,强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在评估标准上关注学生自我成长能力。职教高考制度评估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导向,是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二者评估标准的综合。其“文化基础+职业能力”的考核内容,在遵循考核选拔的普遍规律基础上,从行业产业的需求出发,以职业岗位任务为导向,职业工作能力为核心,综合行业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进行设计。职教高考制度探索“分类测评+多样方法”的创新[20]。

职教高考评估标准具备信度和效度作为衡量职教高考制度科学性的重要指标[21]。职教高考在理论设计层面符合“在实践操作层面实现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高度统一”[22]。职教高考评估标准满足三个维度。一是高等职业教育的育人诉求,其是糅合社会和个人需求的总和表征。二是类型化知识体系的规训,其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载体。三是中职教育阶段的独特价值。职教高考的评估兼顾中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性作用,以科学的考试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内部人才培养的评价体系。职教高考“文化基础+职业能力”的考试内容能够测试学生独立解决和完成复杂任务的能力以及是否掌握相关的职业行动能力,考查考生将文化学科和职业学科知识运用于职业领域的能力和是否满足工作的情境性要求[23]。在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测试环节,职教高考制度关注不同专业层级考核方案的差异性。职教高考制度具备保障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潜能考核的功能需要,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发展的根本需要以及国家治理的基本需要。

三、职教高考制度的功能定位

现代职业教育将创造物质财富的产业需求与培育人文精神的教育需求整合为一体,职教高考制度的社会价值在于从单一需求走向整合的双重需求。在发展过程中,职教高考制度的功能定位以直面社会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立交融合,保障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生源质量,践行全面发展和面向人人的核心理念,关照人的生存成长,保障升学路径的公平有效。

(一)促进职业教育直面社会的需求

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是面向市场与社会需求办学[24]。马克思主义教育学提出,教育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存在于社会影响之中。基于产业经济发展对教育供给的新需求和社会观念变迁对教育模式的新要求,职教高考制度定位于促进职业教育直面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职教高考制度构建评估职业技能学习潜力的考核标准,推动“职业教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引领产业经济升级的能力不断提升,为智能制造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岗位培养和输送满足岗位素质要求的人才,不断扩大高质量、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为行业企业开展特殊人才培养”[25]。基于新《职教法》提出的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职教高考制度定位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人才考核标准,满足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需求。以社会需求为准绳,职教高考推动人才结构优化,调节人力资源的供求结构,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供给,为各行业企业输送大量优质人力资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人力和人才支撑[26]。

职业教育的类型化发展特征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认可,大众对高层次职业教育的需求逐渐加大。在满足个体提升学历层次,获得职业资格,强化自身学习和发展能力实现内在需求的同时,须关注其发展的价值、潜力和个性多方面的需求。职教高考作为一种考试制度,价值和意义在于能否从现实需求出发,解决时代变革之需、职教发展之需、大众成长之需[27]。职教高考制度扩充了升学考试的途径。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下,广大考生根据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实现自身与学校的双向选择和匹配。职教高考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的提高,服务于职业教育满足大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职教高考制度推动创造技能偏向型经济增长模式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环境,实现人力资源的社会效用最大化。

(二)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立交融合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立交融合是在“贯通、衔接、立交、融合”的基础上搭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畅通人才成长渠道,深化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职教高考制度助力中高职纵向贯通和普职横向融通。随着高职扩招和职业本科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逐渐转变为职业基础教育,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奠定基础。职教高考制度促进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使之成为职业教育的本科层次。作为衔接机制,职教高考制度打通中职应届毕业生顺利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通道,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和成才路径,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开放性的升学制度体系,形成中职—专科—本科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职教高考的反推作用,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教学内容层面明确相互界线与衔接关系[28]。促进职业教育建设专业群,衔接职业教育前后学段、专业和课程。在培养规格上,促进高职相较于中职,在技能、知识能力结构层面表现出升级的“高等性”特征。

职教高考制度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壁垒,拓宽学生流动的通道,在高中阶段引导学生进行分流。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融通关系,造就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通过参加职教高考接受职业教育。促进普通教育课程体系纳入部分职业教育课程,增强普职生源的自由流动。形成普通高考与职教高考“双轨制”格局,推动普职双轨并重、双轨并行。职教高考制度推动普通高中改革,推进设立特色综合高中。职教高考制度为综合高中的学生进入高职院校提供了保障。职教高考制度指向职业教育,牵涉国家教育体系的改革,对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起到关键性的保障作用,将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相融合,最终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立交融合。

(三)保障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生源质量

职教高考制度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重要枢纽,帮助高职院校科学选才。基于考试内容的广泛性、评估标准的综合性,保障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合格生源。基于类型发展的内涵,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聚焦于在培养过程中关注学生匹配未来职业以及适应职业岗位需求变化的能力。在此意义上,职教高考制度为了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高职院校获得稳定且高质量的生源,对中职生职业潜能的考核具有一定的选拔性。區别于普通高考制度淘汰式的精英选拔标准。职教高考制度的选拔以合格为标准,通过划分合格等级进行职业本科、专科的分层。为了给学生提供实现自身发展和自我价值的机会,职教高考制度以科学、合理、多元化的评估标准,分层分类地评估中职生的职业综合素质。职教高考制度的评估标准,在为高职院校提高生源质量的同时,也推动中职学校依据职教高考考试要求规范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职教高考制度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于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下生源的多样性,将社会性生源纳入考核范畴。职教高考制度面向有高等职业教育需求的社会性生源,采用合格评估的考核方式,保障社会性生源的质量。职教高考制度考核社会性生源的观测点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能力和基础,即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职教高考制度将切入点落在让合适的考生进入到合适的学校、选择合适的专业。只要通过职教高考考试,取得具备普通高中生的文化水平及相当于初级职业资格水平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合格证明的考生,就可以获得进入高职院校并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职教高考制度实现了高职院校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录取不同来源和专长的学生,改善生源质量,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发展。

(四)保障职业教育升学路径的公平有效

职教高考制度为中职生和社会性生源提供升学路径,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升学路径的公平性。职教高考制度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建立联系,凸显中职生的竞争优势。职教高考制度增加专业技能方面的考试比重,提高中职生的竞争力,增加中职生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造就有利于中职生升学的环境。类型教育视阈下,职教高考制度为社会性生源提供深造机会。职教高考制度将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工人等纳入考生范畴,还为行业模范人物、技能拔尖人才等提供升学机会。依据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职教高考制度满足每一位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人继续升学的需求,维护职业教育招生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职教高考制度通过多样的考核方式,激发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潜能,保障职业教育升学路径的有效性。职教高考制度依据不同类型学生考核的需求构建不同的考核方式,发现学生价值,发掘学生潜能。滿足社会发展对各种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潜能评估的需求。职教高考制度涉及范围广、规模大、适应性强。在遵循公平性原则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考虑不同类型考生的特征,充分考量中职生和社会性生源的思维发展特点以及各省份生源的基本状况。对中职生及其同等学力考生的考核以技能知识和操作为主,文化课为辅。对社会考生,允许其凭借相关政策要求的证书申请部分科目免考,允许在相关行业领域内的技能拔尖人才、模范人物、对现代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申请免试。职教高考制度不仅体现招生院校的意愿,更尊重并体现学生的意愿、行业企业等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彰显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路径选择的有效性。

四、职教高考制度的实践样态

职教高考制度的价值属性和功能定位在实践中彰显,须兼顾开放与包容、共性与个性、科学与人本、现实与未来的发展理念。实践中,职教高考制度呈现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多样的招考录取路径、以能获取职业能力为考核标准、考试录取过程公开透明的特征,这四个特征互为支撑与侧证。

(一)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

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是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管理体制。职教高考制度作为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重要支撑,其兼顾职业教育利益相关主体的价值属性决定了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学校自主的多元共治为其实践特征。实践过程中,职教高考制度的政府主导体现为中央规划和地方主责。在制定职教高考的实施方案时确保与国家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后再对国家政策进行详细补充列举,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共同解决职教高考制度制定的制约问题[29]。中央政府运用立法、政策导向、拨款、评估督导、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中央政府从总要求、总目标、总原则和实施进度作出部署,并赋予省级政府充分的统筹管理权。省级政府作为职教高考制度推进的关键角色,细化并推进中央政策,使之具备可操作性并落实。

职教高考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考核的关口,在制度建设上推进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职教高考制度赋予职业院校自主提出招生专业、自主调控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志愿填报、自主实施录取方式和录取技术等。职业院校招生的自主权建立在自身的办学优势、办学特点、办学资源,以及市场需求之上。职教高考制度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为原则,开展自主录取,结合定向录取、提前录取、委培录取等多元模式。随着校企双元育人新格局的构建,校企合作是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获得双赢的途径。行业企业参与职教高考考核方案的设计、考试内容的设置、技术技能测试场所的提供等。行业企业根据本行业发展态势,前瞻性规划行业人才发展需求,对行业未来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进行预测并参与组织、指导职业技能测试和评价。职教高考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体制的变革在注重协调教育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的环境制约的同时,更加注重多元主体的价值需求,也更加符合职业教育内在规律[30]。

(二)多样的招考录取路径

把立德树人作为职教高考招考录取路径改革的中心原则,更好地畅通职业教育学生升学通道[31]。职教高考制度基于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以及国家系列政策的方向指引,根据各地经济产业发展实际形成多样的招考录取路径。依据新《职教法》确立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各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招考录取路径。职教高考招生路径的多样性,一方面体现在依据本省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各省市选择适合的招生路径,如“春季高考招生、开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通道、‘三位一体招生方式”[32];另一方面体现在各省根据高职院校不同的招生对象按照层次进行分类,对普通高中生及同等学力者、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社会青年实行不同的招生模式,如“五年一贯制”培养、免试入学等。

针对不同的报考对象以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人制宜,职教高考制度实施多样的招考录取路径。当职业院校为需求主体时,按照专业要求,职业院校自主进行招生考试。当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其特殊职业岗位所需的人才时,由行业企业为主联合高职院校进行招生考试。路径的选择在关注学生职教高考考核状况的基础上,关注学生日常的学习与表现、综合素质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情况。保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考生都有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入学考试通道。职教高考制度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以及学生双向选择权,缓解高职院校的生源压力,提高学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通过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夯实职教高考制度建立的基础,扩大各省高职院校招收中职生的比例、职教本科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以及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三)以能获取职业能力为考核标准

职教高考考核考生职业潜能是其基础性作用。职教高考制度根据行业企业对职业资格和能力的要求,建立考核标准,对学生潜能进行考核。以促进职业能力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标准的制定,关注学生的科学素质、创新素质,注重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职业能力的获取。以能获取职业能力为考核标准区别于普通高考的淘汰式精英选拔标准,其意在提高职业教育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瞄准社会发展需求,职教高考鉴别适合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需要的素质,“以具备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考核标准与普通高考进行错位竞争”[33]。考核重在学生发展潜力、跨职业的核心能力、职业素养获取能力,评估学生应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职教高考为学生提供鉴别其知识、能力、素质等的考核标准,帮助其明确自身对技术技能知识获取的能力,促进其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与专业,以更好地促进学生自身发展、实现自身价值。职教高考考核的知识内容根据产业和职业岗位的最新需求进行调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促进学生具备在职业岗位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专业技能测试的比重,明确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掌握,考核学生获得职业岗位素质的能力。考核标准在贯彻“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理念基础上,保障技能考核内容因时而变,兼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阶段性和长远性,动态满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系统考核产业链中多个岗位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技能考核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注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更新技能、终身学习能力的获取。

(四)考试录取过程公开透明

职教高考考试过程中技能操作评价的特殊性和录取方式的多样性要求考试录取过程相对普通高考更加公开透明。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设置和考試过程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每一个环节的设计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统筹管理。实践中,需完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提高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的质量和权威性。相关部门成立监督组,督促技能操作评价过程中相关机构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和规范。行业组织提供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人才共享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行业企业通过平台发挥指导、咨询等作用。学生通过平台交流了解技能操作考试评价的标准、尺度等相关信息。高职院校改进学生录取投档模式,逐步将录取批次改为增加学生的平行志愿,增加院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最大限度的体现其个人意愿。

职教高考考核学生能否获取职业能力的考核目标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决定了职教高考考试过程的特殊性。技能操作考试涉及职业活动中的工作方法知识、工作情景知识以及实际岗位的分析和判断知识。由此,技能操作考试引入第三方组织,考试过程中相关环节的指导、监督、评价要有行业企业参与。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到现场参加面试、测试等环节,保证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科学性和专业的特殊性。职教高考录取过程具有多样性,采取分类考试录取,录取方式灵活开放。多样的分类录取过程涉及更多的专业、不同类型的考生,需要合理调配高职院校专业资源。各录取单位制定详细的录取细则,录取人数根据各省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的实际情况划定[34]。高职院校根据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将结果上报省级教育考试院,对最终确定的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整个过程允许学生检索,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开透明。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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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Attributes, Function Orientation and Practice Patter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Hu Maobo, Meng Xinhang, Gao Fang

Abstract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establish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ypes,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value attribute, function orientation and practice pattern of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Based on promoting the typ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has the following value attributes: as the tool to promote the type development, promote the universality of employment orientation, take into account the plurality of stakeholders, and guarantee the scientific of vocational potential assessment. Therefore, the orientation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is to promote vocational education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ety, promote the interchange integration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students in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ypes, and guarantee the fairness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paths to higher education. In practice,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presents a government-led pattern of multi-subject participation, diverse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and admission paths, the ability to obtain professional ability as the assessment criteria, and the examination and admission process is open and transparent.

Key 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value attributes; function localization; practice pattern

Author  Hu Maobo, professor of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Teachers College in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68); Meng Xinhang, master student of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Teachers College in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ao Fang, Wuhan Busines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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