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文明意蕴
2023-06-23王晗
王晗
作者简介:
王 晗(1985-),女,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建设与孔繁森精神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博士,山东聊城 252000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基本规律与实践路径研究”(批准号17BDJ030)和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横向课题“市级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深度推进,全面深刻展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独特意蕴。政治民主化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价值和进步方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构件。全过程人民民主表达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标识性特征和本质要求。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创造,实现了对“亨廷顿悖论”的理论超越和实践破解。保持现代化进程中民主与效能之间的动态平衡,实现政治秩序化,展示中国政治文明的独特价值与制度优势。人的现代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归宿和终极诉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物”和“人”的丰富与发展提供根本路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政治文明意蕴;政治秩序;民主效能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3)03-0016-09
在纷繁芜杂的政治思潮中,民主无疑是最有生命力的热门话题之一。自从有了古典民主和现代民主之分,民主便被纳入现代化的观察视野和思考框架,成为各类现代化理论大厦建构的基础质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二十大的主题,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昭示着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诞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P37)。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民主本质、政治秩序、政治效能、人的现代化等方面,表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逻辑,立体化展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政治范式与价值意蕴。
一、政治民主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核心构件
18世纪70年代以来,“现代化”作为一个替代性的语词和范畴,成为描述人类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跃进变迁历程的核心话语,正式进入人类文明叙事。存在着千差万别的民族国家纷纷融入现代化的世界潮流之中,呈现理念多元、模式多种、路径多样的现代化景观,开辟出现代化与工业化、现代化与民主化、现代化与城镇化、现代化与中产化、现代化与人文化、现代化与生态化等不同的描述和阐释视角,形成众多现代化理论流派,既内蕴着国家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又充盈着不同民族国家实现现代化的独特气息。
现代化表征着人类观念、生产和生活的全方位重构,本质上体现为社会形态的切换变迁,是一种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要素的新型文明形态的建构与创造。从以欧洲为中心的国家现代化历程路径来看,先后出现在思想领域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扮演了社会形态切换“第一推手”的角色,核心主题是以人的主体性彰显为前提,以理性之光驱散中世纪神性控制之下的愚昧黑暗,呼吁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思想观念,为欧洲资产阶级战胜神权和王权的双重桎梏,建構一种超越专制主义的政治文明新形态作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现代性”作为现代化理论中的一个核心范畴,既承载着现代化的各种成果,又凝结着对现代化价值理念和行动方案的思考,以及对现代化所带来的社会状态和发展情境的憧憬。从马克斯·韦伯、哈贝马斯到福柯,以人的价值为本位的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等观念,始终是现代化理论大师理解现代性的核心要义。民主是区分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鲜明标识,是现代政治文明得以确立的深厚基础。政治民主化融汇于国家现代化进程之中,为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政体设计、政治参与、社会动员、资源配置等要素提供强大动力,促进现代性要素不断生长,体现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有机统一。
民主化内蕴着现代化进程中人类政治文明的核心价值和进步方向。然而,正如20世纪以来出现的“后现代性”或含有贬抑意味的“后现代情境”一样,现代化并不意味着“好东西”一起到来,民主化的美好愿景不会是轻松“抵达丹麦”的童话世界。亨廷顿曾对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发出感叹:“民主制度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急速成长,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壮观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变迁。”[2](P3)政治民主化是国家现代化的核心构件,同时,成为“后现代情境”中反思现代化模式建构和路径展开的重要领域。实践表明,现代化进程中民主发展的未来,并未真正应验亨廷顿所作出的武断预言:“第三波的一个成就就是使西方文明中的民主获得了普遍性,并促进了民主在其他文明中的传播。如果第三波有一个未来,这个未来就在于民主在非西方社会的扩展。”[2](P5)民主标识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但并不意味着民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沦为一种以西方式民主为样本的模式化发展,也绝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和民族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和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西方式民主的洗礼。对于自诩为现代化范本国家,创造所谓“民主神话”的美国,早在19世纪,托克维尔就提出“民主的专制”的批判性观点。在他看来,尽管平等与民主是对专制与特权的直接否定,但由于条件平等的民主社会状态塑造的个人主义本能也会带来专制风险。“像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情况,会为建立专制提供非常便利的条件”,“如果我们今天的民主国家出现了专制,它将具有另一种性质:它的范围将会很大,但它的方法将会很温和;它只使人消沉,而不直接折磨人”[3](P867-868)。如果说古典民主时代曾上演过“多数人暴政”的悲剧,那么,“民主的专制”则属于现代性的典型悖论,意指运用一种温和的奴役方式,消解人的主体性和民主的真正价值,揭示出现代民主政治形态的内在紧张和深刻矛盾,实质上暴露的是西方民主政治的“现代化之殇”。对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中国及走在现代化之路上的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民主同样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4],必须警惕和防范西方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政治危机,坚持走自己的路,选择适合本国实际的现代化道路,实现现代化与民主化的良性融动,建构能够适应和满足现代性价值诉求的政治文明形态。“现代政治文明得以健康发展的关键,不应该寄托于源于西方的民主发展的第四波、第五波,而应该寄托于非西方模式的民主实践。民主生成方式、组织方式及运行方式的多样性,是现代政治文明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根本所在”[5](P6)。从这样的视角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模式创造与发展中的中国式民主,以其“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特质,丰富和完善了人类的现代政治文明版图,打破了西方的民主话语垄断和“元叙事”体系。
争取民主、实现民主贯穿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体现着政治制度和国家现代化的内在特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战略设想。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郑重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6](P168)的重要论断。人民民主表征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性质定位和目标取向。新时代,习近平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范畴,是对中国式民主的凝练提升和经典表达。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出概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1](P23-24)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与其他内容相依相存、互联互动,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叙事空间和实践指向,表达着这种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政治“范型”。其一,中国式民主的历史逻辑。民主不会是横空出世的“飞来峰”,而是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文化渊源。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政治生活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民主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域”。近代中国是在国家主权不完整的背景下告别传统,迈入现代化门槛的。完成国家建构,实现主权意义上的民主,是政治民主化的首要使命。“中国一开始就不是从民主的终极价值和典型模式出发,而是从维系國家的内在统一及整体转型出发,具体来说,就是从如何将千年的古国在保持内在统一的前提下整体转向现代,建构民主的现代国家体系,发展现代化”[5](P57)。这与西方民主发展的历史背景迥然不同,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的历史依据。其二,中国式民主的标志性特征。不同形态的民主在破解不同“问题域”的过程中形成不同的民主“要素丛”。政治权威是中国政治民主发展中的一个关键要素。民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民主化,既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而保持活力,亦不能缺失强大政党权威的主导以保证有序与稳定。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民主的标志性特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素和根本原则。其三,中国式民主的本质诉求。中国式民主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指导,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终极诉求,体现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在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范式中,真正摆脱了财产、性别、种族、肤色等“民主枷锁”的束缚,超越了被资本力量所控制、市场逐利逻辑所主导的抽象民主、低效民主、虚假民主,在人类民主发展的漫长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民主主体的彻底性平等。从民主的终极意义来讲,摆脱人的异化状态,实现自身解放的依靠力量不再寄托于各类虚幻的救世主,而是回到人自身。“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式民主的本质诉求,也标识实现自身解放的科学途径。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蕴中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从民主主体、民主领域、民主运行方面,深化了对民主本质的认识,使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文明形态更加立体丰盈。
二、政治秩序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超越与典范意义
政治文明产生于人类对稳定政治生活秩序长期不懈的探索过程,政治秩序是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之后第一位的价值诉求。
亨廷顿经过对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实践的长期观察和评估,提出著名的“亨廷顿悖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7](P31)。在他看来,现代化进程所必须实现的经济发展必然要求更广泛、更深度的社会动员,一旦现有制度所能满足民众政治参与需求的限度落后于社会动员的速度和力度,就可能引发政治秩序的崩解,现代化进程就会中断甚至倒退。如何破解“亨廷顿悖论”,某种意义上成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1](P15-16)
“发展奇迹”和“稳定奇迹”蕴含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逻辑和文明“密钥”。前者源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下的经济市场化,后者源自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本范式的政治民主化。
第一,现代化进程中的秩序难题及“西方式现代化之殇”。人类政治文明实践表明,民主制度是发展有效政治秩序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与平衡,实现可持续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政治民主与政治秩序之间的关联性,折射出一个重要的思考维度——政治系统中民主与权威的对立联动。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的昙花一现,透射政治秩序视野中权威的关键作用。罗素在《权威与个人》中写道:“在伟大的希腊时代,始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无政府状态”,“希腊人在个人成就上的伟大是和他们在政治上的无能紧密相连的,因为个人激情的力量既是个人成就的根源,也是希腊无法保证团结的根源”[8](P29-30)。20世纪70年代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对西方民主制度的简单模仿引发了政治裂度的急剧加大。由于这些国家大多没有在民主化之前完成合理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深入的政治参与训练,在民主权利意识高涨、政治参与扩大的激进状态下,民主选举和政党竞争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冲突和频繁的社会动荡,甚至导致脆弱民主政权的垮台,成为“亨廷顿悖论”的典型案例。
时至当代,“亨廷顿悖论”同样是西方国家绕不开的困境。一些西方国家由于政党权威不足,无法应对民众的无序政治参与,实现社会的有效整合,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预期因素持续增加。在自诩为现代化模板的欧美国家,西方式民主制度运行所引发的以民主失序、民粹主义泛滥为表征的政治衰败现象,已经成为其无法言说的“民主阵痛”,根源于民主制度运行中的政治权威羸弱。“在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对程序的崇拜高过对实质的崇拜”,制度“得以持续,一部分原因是有用……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它的一成不变反倒成了累赘”[9](P494)。民众不再相信既定的制度参与途径,持续产生民主的民粹化倾向和“极化”现象。西方式现代化引发的政治危机,揭示了又一个重要的“民主悖论”现象:愈是追求技术上精致成熟的民主,往往在理论上越是苍白无力,偏离民主的原初价值和本质诉求。
第二,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政治逻辑,从理论层面深度回应了秩序难题。政党的权威主导有利于民主政治发展中的政治稳定与秩序构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基石,是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秩序稳定的关键支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新颖和超越之处在于,摆脱西方政治发展范式中“国家—社会”的二元分析结构,形成“政党—国家—社会”的三元分析框架。这一框架既契合中国“先进政党领导—新型国家创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又彰显政治民主和政治秩序联动关系中政治权威的价值,即以中国共产党凝聚政治权威,以其特有的思想引领力、组织凝聚力、道德感召力、行为示范力实现有效社会动员和有序民主参与,形成现代化所必需的稳定政治秩序。
党的政治权威根源于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广泛认同。这就意味着党必须顺应国家现代化和政治文明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内在规律,不断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水平,巩固执政基础,切实增强领导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动员力、组织力、引领力和凝聚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执政资源拓展与扩充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主体性,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表达,也是政治发展视野中“谁来统治”这一民主真谛的根本体现,实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一致,奠定了社会共识凝聚和价值观念整合的坚固基础。在党的领导下,以广泛的民主协商确保维护好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全局性利益、整体性利益与社会不同群体利益、阶层利益的有机统一;以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最大限度地综合众意、凝聚共识;以完善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政治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效度,实现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与情感认同,有效拓展和聚合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的政治资源。同时,执政有效性是党的政治权威的核心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奇迹和稳定奇迹是相辅相成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进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拓展民主的广度,丰富民主的实践路径,坚持民生建设与民主建设相结合,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确证民主语境中的满意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党的领导权威和执政权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科学应答了现代化进程中的秩序难题。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内含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优势,从实践层面有效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失序困境。民主是制度化的政治形态。制度化程度不足、制度资源匮乏往往成为民主失序,诱发政治危机的关键因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内含着现代化进程中克服民主失序困境的战略优势。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10](P250-251)。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具有层次性和系统性。从制度的层次性来看,形成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多层面制度体系。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奠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石,统摄整个民主制度体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为人民权利提供了坚实的利益保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架设起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载体;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协商制度,建构起人民权利行使的制度通道,展宽了民主的应用场景和实践领域;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相互贯通的闭环式运行机制,契合现代公共事务决策的过程逻辑,体现人民“时刻在场”的民主真谛。从制度安排的系统性来说,在政党系统、人民代表大会系统、政府系统、人民政协系统中,不同机构进行科学的职能分工,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民众的广泛有序参与贯穿政策规划、制定、执行、监督、反馈的整个流程,有效连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个环节,使多种民主实践形式在既定轨道上运行,有效避免各种无序政治参与。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具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不仅让人民在选举时享有民主权利,还在各个领域和层次的公共事务治理中开辟了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的新途径、新形式,将抽象的权利转化为具体的民主参与实践。这种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有机结合。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元典”民主形态的生动呈现,使民主走出西方学者的“理论殿堂”,成为生活中的民主,群众身边的民主。我国实践中创造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调研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立法听证会制度、专家咨询评估制度等,以及恳谈会、议事会、评议会、民情通报会、民情直通车、乡村论坛等灵活形式,既保障人民群众通过以“代表制”为轴心间接行使民主权利,又保障人民群众在关系切身利益的基层事务管理中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发挥聚合人民群众需求,激发民主参与热情的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有序参与和有效参与的有机结合,“重在建构有序的社会结构和动态的民主过程,有机地将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平衡起来,构建了以发展、稳定、权益为主轴的民主建设画卷”[11],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秩序基础。
三、政治效能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选择和独特优势
现代化是一场综合性、整体性的历史变迁运动。政治系统自身结构的有序性与功能的有效运转体现为政治效能,政治系统对环境系统的适应水平在一定程度反映了民主发育的成熟度。民主作为反映“类本质”的国家制度范畴,多样性展示着政治文明的内在魅力;政治效能则映射具体民主形态的适应性和真实性,是民主价值实现程度的外在体现。可以说,政治效能是观察民主运行质量的重要视点。民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效能的必然提升,“民主最管用”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既有经验表明,民主化与经济增长、政府效率、社会秩序、意识形态整合等要素并不具有持续的正相关性。很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始终无法摆脱民主与效能之间的悖论。“不管政策是多么明智和必要,当选领导人总是不愿意去追求不受欢迎的政策”[12](P124)。西方国家政党为迎合选民、赢得选举,在以有“主”无“民”为特征的民主制度下,人民参与决策的空间极为有限,被贬称“民主的空洞化”。这种“有缺陷的民主”导致政府空转和无效治理,无法带来真正的社会正义。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形态的核心要素。良善的治理亦是人类政治生活的基本目标。只有当民主政治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正时,才会被视为有价值的存在。“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3](P335),这就需要将民主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一于对良善治理的追诉之中,在制度安排中充分尊重民主化的基本逻辑,凸显民主制度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绩效;同时注意提升民主制度的回应和调适能力,实现发展意义上政治民主与政治效能之间的动态平衡。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解读框架中,既需要遵循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超越西方民主形态中的选举主义,将民主化的一般逻辑与西方经验进行区分,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效能性塑造,更加立体多元地展示民主的魅力和光芒。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国式民主是一种高效能的民主、“最管用的民主”,最能展示民主运行效能的优越性。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赶超跨越式现代化,体现着强烈的效率诉求,民主的功能发挥首先要围绕这种效率诉求展开。全过程人民民主克服了西方自由民主中重程序轻效果的缺陷,注重结果导向和效能评价,适应国家现代化的赶超战略,将人民民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在民主运行过程中切实体现了民主的效率诉求。另一方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民主的价值内核,也是民主效能的直接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西方民主运行刻意追求技术的精致成熟而遮蔽民主价值真谛的误区,关注民主政治的元典价值和本源意蕴,通过相应的程序机制,实现人民利益的争取和维护,创造更富有公平正义价值的政治和社会生活样态。
第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前提。只有依靠法治的保障,民主的发展才会是良性、持久和有效的。脱离法治规约的民主,要么沦为乌托邦式的政治浪漫主义,要么深陷民粹主义的泥潭不能自拔。其一,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各个环节体现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导向,“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10](P301)。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部署与高效展开,从法治性质、法治价值、法典供给等方面,铺垫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成为其效能释放的内生动力。其二,全面依法治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民主权利和民主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组织保障、职权保障及程序保障”,“激发出更好的民主绩效、更高的民主兑现率和获得感”[14]。在实践中,通过完善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律体系,做到民主运行有法可依;通过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将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转,提供民主监督的程序保障;以善治为导向,强化人民民主制度实施过程中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协调性、一贯性,真正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行得通”、“真管用”。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效能和程序机理体现着回应性治理的科学价值。在现代民主模式下,承诺是整个政治过程的起点。兑现承诺、回应民意则是实现有效民主的必然要求。西方学者将“回应性”理解为“民主程序是否有可能使政府去形成和执行人民想要的政策”[15](P23),强调通过程序性的负责制来保证政府回应民众需求。民众有参与、政府有回应、政策有实效,是民主政治视域中回应性治理的本质写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程序具有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的特点,能够保障人民群众在政策过程和政治生活中“始终在场”,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得到实质性体现,政策供给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诉求,实现了对群众利益的有效回应。这种“有效回应”超越了西方民主“选举—回应”的单向度逻辑,依托群众路线制度化所形成的主动性思维和主导性力量,在主动了解并回应群众最必需、最迫切诉求的过程中,实现聚合群众现实需求和激发民主参与热情的有机结合,变西方民主中的“被动回应”为基于群众路线优势的自主性回应。
第三,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实现政治民主与社会民生的有机互动,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效能优势。把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争取民主与发展民生密切结合、一同推进,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立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开展民主革命与土地革命,实现政治上权利平等与经济上造福农民的统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确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两大基石,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在先进社会制度的创制、工业化体系的快速建成、科学技术的突破等方面得以充分彰显;改革开放新时期,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制度创新,创造出集中人民智慧、激发民主活力、发展民生的典范,广泛深入的基层民主成为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的关键力量;新时代,从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发展,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的双向融动,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的重大突破,國家综合实力的跃升和民生水平的快速提升,无一不展示民主主体平等的彻底性、民主价值的纯粹性、民主运行效能的优越性,有效防范了人类民主发展中的低效化、无效化和负效化,实现了对西方自由民主模式的全方位超越。
第四,人民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效能的重要体现。权力的公正性价值诉求与权力主体的自利性缺陷之间存在永恒的张力。克服人性的自利弱点,维护权力的公正性,既是古典民主形态的滥觞,也是现代民主效能的重心所倚。“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13](P249)。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特质意味着监督主体必须而且只能是人民。只有使人民享有监督权,对公权力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与及时矫正,才能确保公权力依法依规运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形形色色的权力异化,以有效的权力监督彰显民主的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构建起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民主监督作为重要职能,融入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各个环节,并通过监督响应、反馈、调查、处理机制的完善,保证人民对权力的全链条、全方位、无缝隙、无遗漏的监督,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实现人民权利行使与民主治理绩效的统一。
四、人的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归宿和终极诉求
现代化进程展现了以人的现代化为主轴的社会形态全方位转换的历史景观。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6]。从发展的视角来看,人的现代化是人不断摆脱外在束缚,寻求自我解放和全面发展的过程。“现代化表征着一场人类逐渐摆脱异化状态和减少依附性,实现物质生产和精神世界的多侧面、全方位重构的历史发展运动,凝结着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体现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17]。在现代化过程中,人通过自觉能动的实践活动,达到主客体关系的全面建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高度和谐,无限逼近至真、至善、至美的理想境界,由异化状态转变为全面发展状态。
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与提升,需要通过不断扩展人的活动空間,增强创造性和自主性来实现。民主政治是以政治参与为核心内容的政治形态,其本质在于保障人作为政治活动主体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民主政治隐含的政治主体性,本身就是人类生命的重要目的”[9](P492)。西方国家乘着启蒙运动的曙光迈入现代化门槛之后,人的主体性逃离神性束缚得以确立和彰显。然而,在民主的观念世界与实践运行中,人的主体性中蕴含的平等诉求并未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之后得到现实保障。古希腊城邦时期就存在的公民资格的条件限制,成为西方民主发展中主体不平等的渊薮。西方式民主运行中,性别、种族、肤色、财产等成为平等参与的绊脚石,成为抽象民主、虚假民主的真实写照。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人的价值取决于其作为经济工具的效能。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发展与人的主体性的生成呈现悖反态势,以牺牲多数个体的全面发展为代价,使人“非人化”,严重背离了民主的原初价值。人的现代化体现着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终极诉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1](P23)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规定。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物”和“人”的丰富与发展提供了根本路径。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主体的最彻底平等,创设了人的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政治平等的实质体现为民主权利的充分享有和完全行使,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谛。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就提出“人民民主”的政治范畴,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的民主政权中,“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P743),在文盲半文盲占主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业社会,实现了元典意义的真实、广泛、彻底的政治平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并由人民掌握,强调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和自主性提升,以人民民主推动人民的“个体解放”。一方面,这种权利平等不仅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决策权、协商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体现了空间上的全覆盖和内容上的全方位;另一方面,这种权利平等依托“全过程”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通过民主实践过程中各个要素、内容、环节的支撑配合、互动衔接、迭次推进,形成动态的、螺旋上升的全链条式迭代闭环结构,将人的主体性诉求转化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实践,最终落实于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使命和价值归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途径和保障,既确保权力的人民性,又以平等价值为基础保障公平正义,在平等的民主参与中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从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的人民性与主体性、实质性与过程性实现了最彻底统一。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锻造了人的现代化的能力素质。人的现代化不是自然演进的产物,需要在广泛深刻的社会实践中,不断改造自身的精神品格和价值理念,提升认知水平和能力素质,实现社会革命和主体革命的内在统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社会革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促进国家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有机结合的重要路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文明价值和人的主体性政治诉求落实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实践中。系统化的民主体系与运作机制,保证了人民在各层次、各领域广泛、全流程的民主参与,在民主实践中锻造“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涵育自我解放的素质。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代表制”为主轴,构建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链式环节,既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又确保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扩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途径,增加人民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代表制”与基层民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习近平指出,要“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19](P10)。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将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从政治领域延伸到社会、经济和文化层面,并通过不断推进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探索形成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企事业民主管理、决策议事协商会议等广泛有效的直接民主形式,在普遍、深入的参与实践中培育、发展个体的民主品质,建构具有主体性的政治人格,为社会所有成员平等而自由地解放自身、发展自我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了人的解放与国家发展的共生统一,提供了人的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人的现代化不会是一种顺理成章的程序性推演。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人的现代化不可能脱离国家建设的坚固保障。个体的自主发展是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出发点和逻辑归宿,并为国家建设提供主体力量;国家现代化是实现人的主体性的现实基础,为个体自由的真正获取提供根本的经济与社会保障。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提出“现代化之问”:“两极分化还是共同富裕?物质至上还是物质精神协调发展?竭泽而渔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零和博弈还是合作共赢?照抄照搬别国模式还是立足自身国情自主发展?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现代化?怎样才能实现现代化?”[16]中国式现代化模式中的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平发展、自主发展,既是对“现代化之问”的正面应答,又在民族叙事和世界叙事的双重视野下,为人的现代化指明方向和路径。个体解放与国家发展的共生统一为前提,在推进文明转型过程中,始终强调个体追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律性。这既保障国家发展的效率和绩效,又使作为主体的人不断摆脱资本的奴役和物的枷锁,逐渐成为自主、自觉、自由的个体,避免优裕的物质生活对人的现代性价值的遮蔽和腐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诉求、制度安排和机制建构,提供了国家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和根本动力,保障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确立了人的现代化的现实空间和实践路径,使个人的天赋、才能和创造性得到充分释放和发展,不断增强自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共生并进,充分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文明发展的理论光芒和实践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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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