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企业在市场化三十年中的发展与变迁
2023-06-20武建勋耿召君
武建勋 耿召君
【摘要】在中国电影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电影企业是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主角,是不可忽视的主体。电影企业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亦是对中国电影产业市场化改革三十年变化的反映。三十年中,中国电影企业发展表现出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务复合化、资产结构持续深化和市场外延不断拓展等特点,显示出较强的发展活力。在面向电影强国建设的目标下,回顾电影企业的发展变化对于未来朝着更好方向迈进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电影企业 电影市场化 电影强国建设 产业改革
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展示大国形象的重要功能,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电影企业作为电影产业的市场主体,是电影产业生命力的展现,对于电影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电影企业的发展深受政策影响,自建国至1993年,电影发展并无所谓的“产业”概念,长期都是以“事业”的属性存在,由国家统一管理。其中,电影制片生产基本由以北京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制片厂等为代表的国有电影制片厂负责;发行放映则是以中影公司为端口向省、市、县发放和调度拷贝影片的四级发行放映体系。这一阶段,电影的“计划制”特点较为鲜明,制片厂生产存在配额,发行放映也是严格的自上而下。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这种“计划制”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导致影片质量下滑和观众人数降低,电影行业亟须新的机制以激发活力。1993年,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电影行业也终于开始了市场化探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相继于1993年、1994年、1995年印发了《关于当前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广电部〔1993〕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机制改革的通知》(广电部〔1994〕年348号)和《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广发影字〔1995〕001号)等文件,彻底打破了中影公司统购统销的垄断局面,电影行业的多主体性开始得到肯定,电影的“产业”属性开始凸显,电影行业正式开始由“计划制”向“市场化”跨越。市场化的改革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开始遭受海外竞争的冲击,其中尤以好莱坞大片的引进较为明显。1994年《亡命天涯》的引进让中国电影市场感受到了较大的压力,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电影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对经济、文化的影响,因此国家加大鼓励国产电影创作,如1996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电影工作会议上提出了“9550”工程,即在“1996年到2000年五年间推出50部优秀影片也就是每年10部精品电影作品,提升自身的同时以应对外部挑战。随着中国加入WTO,电影产业的改革也愈发深入, 2001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正式提出实行以院线为主线的发行放映机制,由此正式拉开院线制改革的巨幕,院线制改革彻底转变了我国的电影市场环境,迎来了电影市场全国统一开放的局面。院线制激发了我國电影市场的活力,推动了电影市场的繁荣,中国电影市场成为全球电影市场重要的组成板块。2018年,电影管理工作统一转隶中宣部,国家对于电影产业的重视进一步加强。这一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国影发〔2018〕4号)等文件相继印发,电影产业在文化领域的重要性再次得到提升,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开始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
不难看出,从1993年到2023年,电影的市场化改革是有着清晰的政策指引的,而各类政策文件的最终实施落实则会体现在电影企业的发展上面,无论是国有电影制片厂的转变还是发行体系的改革,其本质都是电影企业的市场运营。因此,在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电影企业是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主角,是不可忽视的主体。可以认为,研究电影企业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亦是对中国电影产业市场化改革三十年变化的反映。而三十年间,中国电影企业不论是在市场主体构成、市场发展战略,还是企业自身业务发展,以及资本构成上,均呈现出一定跃变趋势,这也是本文将具体研究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多元化———由国有企业为主体向多元主体共存转变
1993年开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指引下,为了推动电影产业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影生产活动,我国逐渐放开了电影产业的准入准则。但刚刚开始的市场化改革仍然是聚焦于国有企业,对于民营企业还没有过多放松,如1995年印发的《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广发影字〔1995〕001号)、1996年印发的《电影管理条例》中都明确提出了民营企业没有独立制片权,可见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市场的主要力量仍然是国有电影企业。在这一阶段,由于市场化的发展要求,国有电影企业不再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但制作权又集中在国有电影企业,民营电影企业虽无独立电影制片权,却拥有较为充裕的资金。资源的互补性推动了二者的合作,国有电影企业以“社会募资”的名义吸纳民营电影企业的资金,二者共同进行电影项目的制作。如电影《有话好好说》(1997)就是由广西电影制片厂与北京新画面影业合作完成;《挚爱情缘》(1996)是由深圳电影制片厂出品,由深圳影业公司摄制,此类民营电影企业以投资的方式参与到电影制作的例子逐渐增多,其积极地参与为之后民营电影企业在市场中得到认可打下了基础。
2002年,《电影管理条例》内容进行调整,明确提出了:“民营公司连续以单片许可证拍摄两部影片后,可独立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允许外资控股经营电影技术公司。发行过两部国产片或者两部电视剧的公司,可申请国产影片的发行业务。”彻底放开了对民营电影企业制片权的控制,也使得之前参与过众多项目的民营电影企业可以顺理成章地参与到电影项目的独立运营中。2002年院线制改革后,民营电影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逐渐成为发行业务的主要参与者,如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地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等。他们的出现打破了国有电影企业对于电影发行的垄断,多样化的电影市场主体使得电影发行放映业务也充满了新的活力。之后《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外商投资改造影院暂行规定》《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等文件相继出台,允许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电影市场逐步形成国有、民营、混合等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很多互联网企业也开始将业务瞄准影视行业,相继出现了多个具有典型互联网属性的平台类电影企业,如爱奇艺、腾讯、优酷、淘票票、猫眼等,他们凭借自己独特的流量和数据优势迅速成长起来,成为电影市场各环节重要的参与者,这些互联网电影企业的发展壮大更加显示了民营电影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了电影市场主体多元共存局面的稳定。
(二)经营业务复合化———由单一领域向集团化发展转变
企业集团化意味着企业可以从更高层面进行计划制定,整合多方个体优势,提高企业面对突发危机的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的运作与管理效率,扩大企业规模,从而促使企业综合实力的发展。电影企业的集团化发展表现为在电影行业中的制片、发行、放映等各业务的占有与把控,这种多元结构也能够促进电影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从电影企业发展来看,也必然遵循着集团化的发展目标,但是需要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成长。在“3号文件”发布之前,我国电影行业仍然是“统购统销”的模式,电影的制片、发行和放映企业功能都较为单一,比如制片业务主要由电影制片厂来完成,发行业务主要由中影公司进行,放映业务则是各地的影院。“3号文件”发布后,打破了“统购统销”的局面,鼓励国有电影制片厂积极主动开展变革;之后2001年8月下发的《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7号)更是提出了电影企业要以集团化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
从电影企业的集团化发展趋势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遵循着不同的节奏和特点。率先完成集团化的国有企业是上海电影集团,其通过对多个环节的整合逐步实现产业链多环节的发展。较具代表性的集团化发展范例是中国电影集团,中影集团通过对组织架构的改革,在制片、发行放映、进出口、后期开发等几个主要环节中都设立了分公司,完成了对产业链的初期布局。2003年8月中影集团下属的制片分公司———中影集团联合影视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第一家改制试点单位, 2007年加大了对制片环节的投入,成立了制片分公司, 2008年建立了中影集团电影数字制作基地,业务从前期拍摄延伸到后期剪辑,实现影片制作一体化,逐步地完善了制片方面的运作。而在发行放映方面,中影集团由于之前有着很长时间的发行经验和优势,相继建立了四川太平洋院线(1995年成立)、北京新影联院线(1996年成立)、辽宁北方院线(1998年成立)、中影星美院线(2001年成立)、江苏东方院线(2002年成立)、深圳中影南方新干线院线(2004年成立)、中影数字院线(2010年成立)等几条院线。同时中影集团在2003年之前一直享受着国家对于进口片的独家发行权,即便后来增加了华夏电影公司,但其仍然掌握着较为丰厚的发行资源,有着较强的市场资源优势。之后,峨影集团、西部电影集团、珠影集团相继成立,国有电影制片厂陆续完成了集团化的变迁。民营企业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是华谊兄弟、博纳影业和横店影业。华谊兄弟最早主营的是广告业务,之后开始涉足影视行业,但更主要的是以制片为主。之后华谊兄弟开始逐渐拓展自身的业务,包括与太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下设导演工作室、海外部、宣传部、发行部、制片部等部门;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又成立了“华谊兄弟文化经济有限公司”和“山西西影华谊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分别负责演艺经纪以及电影院线发行等工作,基本建立了从制片到市场推广再到发行等一系列的生产体系。2010年,华谊兄弟在影视产业链业务基础上又拓展了游戏改编、实景娱乐和音乐等业务,实现了业务版图的集团化。再比如成立于1999年的博纳影业,最初是专注于发行业务的民营企业,通过对发行业务的不斷夯实奠定了企业长期的发展潜力,之后博纳影业开始涉足制片,并探索出了以主旋律电影为核心的创新表达之路,生产创作出了包括《智取威虎山》《红海行动》《中国机长》《长津湖》等一批优秀的影片。同样,在影视产业链业务基础上博纳于2016年也开始了集团化版图的拓展,成立了博纳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涉猎了包括旅游服务管理、艺人经纪以及新媒体技术研发等业务。与华谊兄弟和博纳影业以某一块影视业务起步不同的是,横店影业最初是以横店影视城为起步,其业务主要是为影视作品拍摄提供拍摄场地并发展文旅、研学等产业。影视场所提供本身属于影视产业链外围的内容,但横店影业则在不断努力完善影视拍摄服务的基础上,进而提升了其在影视行业中的影响力,之后横店也以影视基地为基础开始了其影视业务集团化的发展路径,于2000年成立的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就涵盖了影视拍摄制作发行、院线投资经营以及演艺经营等业务。
(三)资产结构持续深化———企业资本化程度持续加深
三十年市场化发展也促成了电影企业资产结构的持续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资本能力愈发增强。正如前文所言,电影企业经营业务趋于复杂化,而随着业务的多元发展逐渐推动了电影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大,更加需要资本运作的加持。充分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才能更好地助推电影企业的成长,我国电影企业的资本融入主要围绕股份制改革和上市这两大途径进行。
首先便是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不仅可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向社会筹集资金,也意味着更加民主的企业管理形式,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中国电影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于1993年开始出现,最先是由上海电影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永乐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的,其是由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转制而成,成为我国第一个股份制电影企业。2000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0〕320号),更是明确提出了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在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国有电影企业陆续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尤其是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力量来实现企业资源配置的持续优化。如陕西西影华谊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影集团联合影视有限公司、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等,都是由国有资本控股,民营资本参股的股份制电影企业。这样的股份制改革模式为国有和民营电影企业的资本合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思路,给国有企业注入了资金、人才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为其带来了新活力,为上市做足准备。
股份制改革在电影市场化进程中为电影企业注入了资金,尤其是从计划制转向市场化运营的国有电影企业更是通过股份制改革这一模式不断创新,逐渐开始拥有了发展活力,更加适应市场化,也能够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市场化运作之中。当然,股份制改革仅是电影企业资本程度加深的一个表现形式,通过股份制改革或发展,电影企业积累了资本,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同时伴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环境的持续放松,一些电影企业也开始将目标瞄准了上市。我国电影企业中第一个实现上市的公司是国有影视企业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但是之后,电影企业上市的脚步却略显缓慢,直至2006年,才有了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1]。随后便迎来了民营电影企业上市的井喷期,包括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完成上市、浙江华策影视有限公司于2010年完成上市、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完成上市、万达院线和唐德影视于2015年完成上市,等等。不同于民营电影企业在上市方面的积极探索,国有电影企业上市的步伐则相对有些滞后。如中国电影集团早在2008年就开始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创造条件,并于2012年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但真正完成上市是在2016年;同为大型国有电影企业的上海电影集团也是于2016年才完成上市。在电影企业上市的过程中,独具特点的是博纳集团,其于2010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民营电影企业。但是由于在美上市五年仅融资不到一亿美元,博纳最终选择了从美股私有化退市转而向国内提交IPO申请,但因种种原因最终于2022年才完成在国内的重新上市。对于电影企业而言,上市不仅意味着拥有了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融资渠道,有足够的资金发展多产业链,同时也带来了更加科学的管理方式,直接面对市场和大众的企业必将更加透明与规范,实现企业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改变,从而建立自我企业品牌,进而为进入国际市场打下基础。
(四)市场外延不断扩展———由国内发展向国际合作转变
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电影企业并不是闭门造车。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放,国外电影开始进入国内市场,而这也必然意味着国外电影企业对于国内市场参与程度的加深。国外电影企业的进入,给国内电影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同时也激发了国内电影企业的发展热情,中国电影企业运营的外延也在不断拓展。整体来看,我国电影企业的外延扩展也遵循了先“引进来”再“走出去”的步骤思路。
在1993年市场化改革之初,我国电影企业仍然在市场化探索初期,这一时期电影企业的主要精力都聚焦在国内市场,无论制片、发行还是放映企业其主要的发展目标仍然是国内市场份额。在电影制作对外合作方面,那时的政策环境仍有一些保守, 1996年印发的《电影管理条例》中虽提及允许电影制片单位与境外合作,但还是有要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立项申请的规定。2001年中国加入WTO,整体环境的变化也要求电影行业进行转向, 2003年印发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指出了允许外资同国内电影公司合资、合作成立制片公司以及电影技术公司。200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印发的《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更是提出了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三种合作制片形式。该规定也显示了我国从“仅允许外资的资金投资国内电影企业”向“允许参与摄制”的转变。
我国加入WTO成为我国电影制作企业与外资企业合作由“保守”到“逐步放开”转变的重要时间节点。之后, 2004年我国出现了首家中外合资的影视制作公司———华索影视数字制作有限公司。由中影与美国克莱斯德公司合资创办的中影克莱斯德数字媒介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07年成立,等等。具体在电影企业出品制作项目方面,众多电影企业在独立制作电影项目的同时也在积极探求向外合作,如《大唐玄奘》《狼图腾》《长城》等都是中影集团对外合作的典型案例。在此之后,众多中外合拍作品的大量出现为我国电影企业主动出海、实施海外布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发行放映方面, 2000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电影院,就投资电影院这一行径设置了较高的门槛[2]。加入WTO之后,这一门槛得以放松, 2003年印发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中提出了在7个试点城市,外商投资电影院持股比例放宽至75%,就是较为明显的表现。但之后试点城市政策取消,又恢复至常态的不超过49%的政策。2019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9年版)》,删除了2018版负面清单中“电影院建设、经营需由中方控股”的表述,外商投资电影院准入限制全面取消。同时,我国电影发行企业也积极进行海外布局,如博纳影业和华谊兄弟于2011年共同参股北美华师电影公司,试图推进电影在国际市场中的同步发行放映;万达集团于2012年收购了全球第二大电影院线AMC,虽然于2021年全部退出,但为国内电影发行企业进军全球市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从“引进来”到“走出去”,我国电影企业在不断学习外来经验的同时不断地壮大自己,实现了国际市场的拓展,力图在国际电影市场中占据一方土地,并为世界电影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
1993年至今,经济的发展以及政策的支持推动着电影企业的不断成长,电影企业作为电影市场最具生命力的主体不仅扩大了我国电影市场规模,也带动着整个电影产业向“电影强国”这一目标不断迈进,电影企业的成长以及对整个中国电影产业所创造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电影企业的发展时间相比于国际知名的电影企业仍较短,如环球、迪士尼等电影企业均已有百年的发展历史,经历过时间沉淀的这些电影企业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而这也是中国电影企业实现长远发展应当借鑒和参考的,有助于中国电影企业更好地实现国际化发展。
如今,中国电影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电影企业也将承担着更重要的使命。在面向电影强国建设的目标下,中国电影企业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十四五中国电影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电影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建立健全市场和产业体系,带动电影产业主体充满活力:国营电影企业在突出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发挥好骨干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并形成龙头企业与独具特色的中微企业并存的市场局面。”可以看出未来的电影企业发展将逐渐形成体系化、层次化的结构。一方面要依托龙头电影企业对内支撑市场、对外合作与竞争;另一方面则要鼓励电影企业多元化、特色化发展。中国电影企业与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相信随着中国经济和电影市场的腾飞,中国电影企业也一定会朝着更加高质量、高标准的方向不断前进。
注释
[1] 2021年3月12日终止上市, 2023年2月3日重新挂牌上市。
[2]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