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王诏墓志》录文校释
2023-06-15孙瑞隆
摘 要:明代《王诏墓志》出土于南阳淅川县九重村王氏祖茔,记载了其宗族六代的名讳,是研究南阳蒙古族王氏的宝贵材料。《王诏墓志铭考》公布了其拓片与录文,但因志石磨泐严重,录文舛误较多,句读也有不适当之处,今予以校正。王诏年少时即诵读经史,但屡试不第,捐金得授唐府典仪正,而未正式履职,生平孝悌友爱、垂范宗族子弟,可借以窥见明代普通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王诏墓志》;明代;校释
一、引言
20世紀80年代,明代《王诏墓志》出土于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九重村王氏祖茔,现收藏在九重村村委会。《寻根》2020年第4期,刊发了张庆华、唐新《王诏墓志铭考》[1]一文,公布了王诏墓志的拓片及录文。该墓志记载了唐府典仪正王诏的家世、生平、子孙等相关情况,是研究南阳蒙古族王氏的宝贵材料,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由于志石磨泐比较严重,录文舛误较多,句读也有不适当之处,因此,我们对墓志的录文进行了校正并予以简释,以期更好地利用这一墓志材料。
二、《王诏墓志》录文校理
《王诏墓志》志石磨泐处较多,以致录文颇有脱误,句读亦有不当之处,今依录文顺序,根据拓片予以校正,以冀恢复志文原貌。
1.会典邓庠之再稔其间也,有王生者,服衰绖手似状。踵门泣而稽额颡曰:
按:“会典邓庠”文义费解,“会”磨泐不清,应为“余”字,因形近而误识。“余典邓庠之再稔其间也”,是墓志作者邓州儒学学正朱国有自述撰文之语,墓主去世时的万历六年(1578),正是朱国有任现职的第二年。后文中的“余虽未悉公”,亦可证“余”字之确。
核查原拓,录文衍“额”字,应删。“颡”也是额头的意思。
2.父希周,仕四川垫江主簿,廉即应政有苛,栖鸾凤,生二子,公其长也。
按:此处的“即”,拓本作“”,整字是“節(节)”的异体,左上部分是“”的点化写法,右部的“阝”即“卩”。此处的“有苛”语义费解。“苛”,拓本作“”,
上“共”下“日”,实为“昔”字。“昔”可通“夕”,“有昔”意为有天晚上。“栖鸾凤”是瑞兆,这里是用作德政的象征。
核查原拓,“生二子”实为“生子二人”。本句句读为:“父希周,仕四川垫江主簿,廉节应政,有昔栖鸾凤。生子二人,公其长也。”
3.丰容伟质,几时诤诤负奇气。
按:此处的“几”,拓本作“”,即“”,为“兒(儿)”之异体。
4.垂草刻志,举子业,痛刮励树,立其扬名以显亲,不□尘世诩诩状。
按:此处的“垂草”语义费解。“草”,拓本作“”,录文者误识为“艸”,实为“丱”,右上部笔画与泐痕连通。“丱”是指古代儿童束的上翘的两只角辫,“垂丱”即年少的时候,和“垂髫”相对。“其”,拓本作“”,实为“期”。“不”后的缺字拓片作“”,可见下框为“辶”,中为“尔”,该字为“迩”。“不迩尘世”即远离尘世。本句句读应为:“垂丱刻志举子业,痛刮励树,立期扬名以显亲,不迩尘世诩诩状。”
5.诸亲友有劝其以仕为荣者,公笑而不答。劝者徂高其罔徂于俗。
按:第一个“徂”字,拓本作“”,比较模糊,可辨右侧部件为“丑”,而左上部件未有提划,左部应为“忄”,整字为“忸”。细审原拓,“高”前脱“”
字,即“且”。第二个“徂”字,拓本作“”,可见右侧部件为“丑”而非“且”,左边部件“彳”下有提画,应为“犭”部之变,整字为“狃”。“狃”意为因袭、拘泥,“罔狃于俗”谓不拘泥于世俗。后半句句读为:“劝者忸,且高其罔狃于俗。”意思是劝王诏入仕的人都觉得惭愧,并称赞王诏不流于俗。
6.勾稽绅职昂其千里之驹,然矮屋立身若投簪而归休私门以自适。
按:此处的“绅”,拓本作“”,实为“紏”字,是“纠”字的俗写。《周礼·地官·小司徒》:“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纠职”意为纠察百官职事。“昂其千里之驹”不词。“其”,拓本作“”,上边部件为“艹”,左右撇画,实是“若”字。“昂若千里之驹”典出《楚辞·卜居》:“宁昂昂若千里之驹乎?将泛泛若水中之凫,与波上下,偷以全吾躯乎?”“身”后“若”前脱一字,拓本作“”,为上下结构,并可见下方的半包围结构,应即“曷”字。“曷若”即“不若”,比不上。整句句读为:“勾稽紏职,昂若千里之驹,然矮屋立身,曷若投簪而归,休私门以自适。”
7.至内阁大洲赵公,以书慰勉,公唯浩然是请,从父徙归,大洲亦深器之,竞列名宦于垫邑。公之斡蛊而迥拔如此,
按:此处的“徙”,拓本作“”,右上部件为“土”,实为“徒”字。“徒归”多谓无功而返,这里指舍弃官位而归家。“列名宦于垫邑”是指列名于《垫江县志》中的《名宦志》,“竞”字在这里于义未安,拓本作
“”,实为“竟”,言出乎意料。“斡蛊”不词,“斡”,拓本作“”,右下部件应为“干”,整字为“幹(干)”,“幹蛊”意为干练有才能。唐永贞元年(805)白居易撰《王士宽墓志》:“故在家以孝友闻,行己以清廉闻,莅事以干蛊闻。”①唐宝历二年(826)《福建都团练押衙何君(洪)墓志》:“于维何君,干蛊有闻,履信思顺,友于天伦。”
8.晨昏省寒燠,扶掖抑搔,躬为瀚涤,群亲友纤毫薄厚……
按:此处的“群”,拓本作“”,显见下面部件为“巾”而非“羊”,为“帬”字,同“裙”。“亲”,拓本作“”,左侧部件应为“衤”,右侧部件似“皃”,然下部为三竖画,整字为“”(音wēi),指脏衣服。“友”,拓本作“”,左侧撇画为泐痕,而非该字的一部分,该字应是“女”。核查原拓,“女”后“纤毫”前还有三字,然磨泐难辨。这里是说王诏对母亲关怀备至,亲自浣洗母亲的衣物。墓志中常见此类描述,如北宋政和三年(1113)《汪居士(绍)夫人朱氏(郢)墓志铭》:“父母衣服中裙厕牏,皆自潄浣。”清道光十九年(1839)《乡饮耆宾王公(乃洽)墓志铭》:“疴痒则抑搔之,甚至浣裙涤牏,亦未有厌恶色。”
9.克敦孝友于协室,同庖虽刘君良杨延庆蔑遇过是。
按:核查原拓,录文中“孝”字为衍文,应删。“蔑”后“是”前仅有一字,据文意,应为“过”,“遇”字衍。应是“遇”“過”字形相近,录文者难以确定,最终存而未删所致。“蔑”在这里意为无、没有,“蔑过是”的意思是没有超过这(指志主对兄弟的友爱)的。“友于”典出《尚书·君陈》:“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指兄弟之间亲近友爱,后以“友于”代指兄弟,文献习见。“克敦友于”即恪守為兄之道。
“同庖”指同用一个厨房,典出《周礼·天官·膳夫》:“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郑玄注:“杀牲盛馔曰举。王日一举,以朝食也。后与王同庖。”北宋嘉祐五年(1060)《李昭述墓志》:“家世七叶,爨无异烟。”“同庖七世,弗忝尔生。”“同庖”即同厨,“协室同庖”谓一家人用一个厨房做饭。文献中有用“共庖”表现兄弟和睦的例子,与“同庖”意义一致。如元至治元年(1321)《有元旌表孝行刘君墓碣铭》:“抚其弟庆友爱尤笃,同居共庖,不间于人言。”[2](P309)明正徳十五年(1520)《止亭居士张君墓志铭》:“弟文威幼,抚而教之,恩意勤笃。弟亦能敬君,同居共庖三十年,无片言间。”[3](P846)可见,“同庖”并不是以孝行著称的刘君良、杨延庆的代称,应断入上句,整句为:“克敦友于,协室同庖,虽刘君良、杨延庆蔑过是。”
10.与人交无崖岸枯叶,信义秋霜。
按:此处的“枯”,拓本作“”,其右边部件为“支”,整字为“枝”。“崖岸”指自立的界限、隔阂。北宋至和元年(1054)《丁文简公度崇儒之碑》:“与士人交,初若无崖岸,无畛域。”北宋皇祐四年(1052)《寇忠愍公准旌忠之碑》:“与人无城府,接物无崖岸。”元至正十年(1350)《王奎墓志》:“待人以和,而无崖岸,明白坦夷,始终如一。”明正德十五年(1520)《孙夫人项氏(妙明)墓志》:“性本贞纯,绝无崖岸猜忌。”可见,“崖岸”与“猜忌”相关,“无崖岸”是说为人坦荡。“枝叶”一般指言辞冗滥枝蔓,“无枝叶”是说言辞可信。“信义秋霜”文献习见,如明嘉靖二年(1523)《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与人交信义秋霜,能析利于毫毛,故人乐助其资斧。”[4](P419)“信义秋霜”是指人恪守信义。《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九“邱绍宗”条:“与人交,无枝叶畦畛,信义秋霜。”[5]这里的“无枝叶畦畛”与志文的“无崖岸枝叶”义近。
11.公弗自为德,家居稀行,罕言笑,侃侃自将玩编省植廓如也。
按:此处的“稀”,拓本作“”,可辨该字左边部件为“食”,右边部件为“希”,实为“餙”,“饰”之异体。“饰行”意为修饰德行,使德行更美好。隋大业十二年(616)《独孤俭墓志》:“常贤阴马之德,饰行而循道。”唐武周长寿二年(693)《陈嗣墓志》:“少孤而有纯德,恭己饰行。”明成化二十年(1484)《薛茂墓志》:“至其生平为人,谨言饰行,笃爱文雅。”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朱翊镗墓志》:“生而聪敏,姿性过人,嗜学饰行,忠厚老成。”“侃侃自将”墓志习见,应点断。明嘉靖元年(1522)《梅山先生墓志铭》:“(李梦阳)又问:‘鲍七何为?(鲍)演曰:‘理生、饬行、训幼、睦族、玩编、修艺、课田、省植,八者焉已。”[4](P417)这里的“饬行”与上校之“饰行”义近。“玩编、省植”均是居家行为。“玩编”即“把玩编简”,指读书;“省植”则应指种植桑树之类的作物。《唐律疏议》卷十三:“若应合受田而不授,应合还公田而不收,应合课田农而不课,应课植桑枣而不植,如此事类违法者,每一事有失,合笞四十。”[6](P7)这里的“课植桑枣”可为勘证。整句句读应为:“公弗自为德,家居餙(饰)行,罕言笑,侃侃自将,玩编省植,廓如也。”
12.性不嗜饮酒,对客款洽终日苦乐而不厌者。
按:细审原拓,“款”前脱“”字,实为“必”字。“苦”,拓本作“”,其下边部件“口”旁为撇画而非竖画,实为“若”字。该句句读为:“性不嗜饮酒,对客必款洽终日,若乐而不厌者。”这是说王诏虽然不喜饮酒,但招待客人尽心尽力,就像很喜欢宴饮一样。
13.盛暑隆寒不废夜课,故伯仲文学驹驶有声,庠校春云,器未可量。
按:此处的“驹”,拓本作“”,右边之“卓”清晰可见,实是“?”字。《玉篇·马部》:“?,竹角切。马行。”《集韵·效韵》:“?,马驰也。”“?驶”意为马快跑。“伯仲”指兄弟,此处是指王诏的大儿子、二儿子,“文学?驶”是对他们的称赞。
此处的“春”,拓本作“”,底部的横画并不连属,并且右边部件也无捺画,应是“青”字之误识。“青云器”常用来形容人器量大,如南朝宋颜延之《五君咏·阮始平》:“仲容青云器,实禀生民秀。”[7](P304)后半句句读有误,应为:“故伯仲文学?驶,有声庠校,青云器未可量。”
14.若夫重祀先之礼,勤嗣家之则不蹈诖咎,以闵有司不尚脂。常以惬持誉又足以为族里式。
按:此处的“重”,拓本作“”,左边部件为“言”,右上部件为“艹”,右下部件可见三横画,即“謹(谨)”字。“常”,拓本作“”,上边部件为交叉笔,而非“常”上部的分离的三点,下边部件为“吊”,该字实为“韋(韦)”字的异写。“脂韦”典出《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将突梯滑稽,如脂如韦,以洁楹乎?”“不尚脂韦”指不尚圆滑。在古代墓志中,“脂韦”用例甚多,如唐武周长安三年(703)《程思义墓志》:“惟君道不希指,性①好陵折,罕脂韦以从俗,任刚毅以忤时。”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王思惠夫妇合葬墓志》:“不为规避,毫无媕阿脂韦态。”志文中的“以惬持誉”语义费解,“持”,拓本作“”,应为“(時)时”。“不尚脂韦,以惬时誉”是说王诏处事不尚圆滑,从而获得时人的赞誉。
“不闵有司”典出《礼记·儒行》:“儒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不慁君王,不累长上,不闵有司,故曰儒。”由此可知,“以闵有司”应断入上句。整句句读应为:“若夫谨祀先之礼,勤嗣家之则。不蹈诖咎以闵有司,不尚脂韦以惬时誉,又足以为族里式。”
15.虽未及从政,其施于有政者类,可颂,然身不得年,靳于知命所为□未,足抑将以后人也与!
按:志文所缺字,拓本作“”,左边部件为“彳”,右边部件为“酋”,系“猶(犹)”之变体。该字形符的变化路径应是:犭——彳。“犹”字,三国时期《范式碑》作“”,正处在第一到第二的中间状态;唐代薛稷《信行禅师碑》作“”,南京博物院藏明代胡宗仁画作《送张隆甫归武夷山》题跋,有郑如雨诗“嗟余作客,未得掩岩扉”,这两字中的“彳”下部都
微有提笔,和第三状态已极为接近;北魏《张黑女墓志》作“”,左上部件虽有勾连,但基本可看作第三状态;
明代正德《琼台志》序作“”,与志文字形相同,均属于第三状态。“”另有一异体“偤”,音yóu,其偏旁已从“彳”变化为“亻”。《玉篇·人部》:
“偤,以周切,侍也。”后代字书、韵书均承此。《正字通·人部》:“偤,按从酋,训侍。无义。”可见,
明人对“偤”的“侍”义已不甚了了。明嘉靖二年
(1523)《东孺人张氏墓志铭》:“故今为予道其事偤泣不已。”[8](卷十三)叶敬池梓本冯梦龙《新列国志》第三十一回:“穆公曰:‘汝国偤望君之归乎?”[9]《永乐大典》卷一万九百五十:“杨炎卢杞既相德宗,益恶公所为,连斥之,偤不满意。”[10](P4550)山西晋城明崇祯十六年(1643)《重修南范社关圣帝君庙碑记》:“噫!可怖哉!偤可敬哉!”山西阳泉清光绪十四年(1888)《记荒三年接替碑记》:“后奉上谕,招佃垦荒,现在偤有荒芜。”《乾隆晋江县志》卷八有“赵犹夫”,下注:“‘犹或作‘偤。”这些都是“偤”通“犹”的例证。
核查原拓,“将以”后脱一字,拓本作“”,其左边部件似“其”或“貝”,右下部件可见“口”,则整字应即“貽(贻)”。此句句读应为:“虽未及从政,其施于有政者类可颂。然身不得年,靳于知命,所为犹未足,抑将以贻后人也与!”
16.维积善至车耳,天永厥福。
按:核查原拓,“善至”后脱“”,即“于”字。“积善至于车耳”,典出西汉扬雄《太玄经·积》:“君子积善,至于车耳。”
17.委顺未父,森其立竹。
按:此处的“委顺未父”词句不通。“父”,拓本作“”,上边部件有一贯穿笔,实为“艾”字。“未艾”即未停止、未断绝,墓志中常见“流庆未艾”“福禄未艾”“德业未艾”的用法。“森其立竹”是说子孙繁茂昌盛,宋人敖陶孙有诗《永嘉魏秘校访仆萧寺,且言出处甚详,属与余同客昆山使人不能无怀,魏云欲还故乡,而吴中儿女森森如立竹矣。因用所惠诗韵,聊缀数语,以塞来意,韵长不复檃括,资客中一噱可也》[11](P948)。明万历七年(1579)《王府典膳郭公墓志》:“翁虽逝矣,而孙子森森如立竹然。”
18.万历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乡进士署邓州儒学学正事晋江贡生宋国有撰文
按:《王诏墓志铭考》录墓志作者为“宋国有”,并云:“宋本人《明史》及邓州地方文献均无传”[1]。
“宋国有”实为“朱国有”,其事迹载于地方志。朱国
有,福建晋江人,嘉靖四十三年(1564)于晋江学中举[12](卷十五),万历五年(1577)始署邓州儒学学正
事[13](P361),萬历八年(1580)由邓州儒学学正升任广东三水县知县[14](卷十九)。
三、《王诏墓志》的书写策略与典故运用
墓志通常具有记事和颂美两方面的功能,记事功能由志文承担,颂美功能则由铭文表现。墓志开头往往叙述志主的名讳、籍贯,《王诏墓志》开篇就记述了其宗族的源流演变:“其先讳成者,家邓州城西九重院。”王成是邓州王氏的始祖,相传是元末定居于此的蒙古族人。曾祖王铎、祖父王纪“咸有潜德”,惜乎史传无载,父亲王希周曾任四川垫江县主簿,卓有政声。接下来,着重介绍王诏的生平经历,因为其终身未仕,没有吏能、政绩可写,所以志文重点渲染的是其嘉德懿行。王诏“丰容伟质,儿时诤诤负奇气”“不迩尘世”,可见,他年少时已卓然不群。他喜好“诗及子史”,但科举之路并不顺畅,最终捐金得授唐府典仪正,却并未赴任。长史孙公多次催促,他都“力辞弗就”;亲友交相游说,他也不为所动。王诏“不官于朝而居家”[15](P364),虽曰有官,其实与处士无异。随父亲到垫江任所时,劝说父亲与其屈就,不如“休私门以自适”,内阁大洲赵公来信慰勉,也未能把王诏父子挽留下来。这里的内阁大洲赵公,是指赵贞吉(1508—1576),字孟静,号大洲,四川内江桐梓坝人。王诏服侍母亲尽心尽力,晨昏定省,对待兄弟爱护有加,不因外人挑唆而和弟弟分家。族侄懋恩早孤,王诏教之如子,懋恩事之如父,对家族中“隳业戾法”的弟侄则“谆谆戒谕”“革复乃已”。王诏谨于修身交
友,注重垂范宗族子弟。对自己的儿子教之以邹鲁之学,即使是“盛暑隆寒”,也坚持让儿子们学习,王诏去世时,大儿子懋志、二儿子懋忠都已经是秀才了。隆庆三年(1569),乡里发生饥荒,王诏出谷百余石而救济里人,不以有功有德自居,突出了他对社会责任的担当[16]。居家修习德行,不苟言笑,对朋友真诚坦荡,细心周到。志文还补叙了王诏十六岁时所作之梦,梦到神人告之“持身当戒之在色”,从此便洁身自好,杜绝非礼妄行,为志文增加了一丝神秘色彩。志文结尾简要介绍了王诏的生卒年月、妻子、子孙辈及葬期、葬地。铭文部分则赞扬了王诏的积德行善、性情真纯和子孙繁茂。王诏墓志体式完备,记述了他科场失败的经历以及对儒家之道的坚守,围绕嘉言懿行这一主题大做文章,描写了他对待亲人、友朋、乡亲们的诸种作为,塑造了一个饱读经史、德才兼备但因举业不顺而主动放弃仕途的处士形象。
墓志大都文体雅正,典雅凝重,婉转深沉,善于运用典故。在《王诏墓志》中,除前文随文拈出的《尚书》《周礼》《楚辞》中的典故外,其他古籍中的典故亦复不少。如“立期扬名以显亲”,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投簪而归”之“投簪”,出自西晋左思的《招隐》其一:“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7](P310)“投簪”即抛弃冠簪,喻辞官不仕,文献中习见。又南朝齐孔稚珪《北山移文》:“昔闻投簪逸海岸,今见解兰缚尘缨。”[7](P614)则把“投簪”落实到了汉人疏广身上,疏广为东海人,故曰“投簪逸海岸”。“盖心乎爱者也”,出自《诗经·小雅·隰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唐代刘君良、宋代杨延庆是孝悌的典范,这里用以衬托王诏孝顺母亲、爱护弟弟的美德。刘君良事迹见《新唐书·孝友传》:“武德中,深州别驾杨弘业至其居,凡六院共一庖,子弟皆有礼节,叹挹而去。”[17](P5579)杨延庆事迹见明代彭大翼《山堂肆考》“杨墓”条:“宋杨延庆,太宗时人。奉亲至孝,母死葬毕,庐于墓前。母存日喜食栗,乃种二栗树于墓前。经年其树连理,三年合抱,生栗盈枝,人谓孝感所致也。”[18](P196)《王诏墓志》中典故词的运用,不仅满足了生者的表达要求和纪念、赞颂、夸扬、悲悼等情感心理,也反映了当时的礼仪、丧葬、仁爱、孝敬等文化和制度特征[19],具有文化史方面的研究价值。总之,作为应用于丧葬活动的实用文体,《王诏墓志》中既有程式化的惯常表述,如“踵门泣”“奄弃不肖”“(法)宜有铭,不获辞”“丰容伟质”“青云器未可量”等,也出现了传世典籍和石刻文献中鲜见的表达方式,如“痛刮励树”“休私门以自适”“不蹈诖咎”“蔑过是”等,显示出志文作者求新求变的努力及其深厚的学殖修养。
四、结语
本文综合利用辨字形、通语法、审文例等训诂方法,对《王诏墓志》的录文进行校释,指出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部分错误的产生原因,主要目的是为学界提供一个接近原貌、相对精确的文本。《王诏墓志》记录了王诏宗族六代的名讳,其中的“其先讳成者”,是考察淅川王氏蒙古族族源的主要依据。墓主王诏年少时即诵读经史,但屡试不第,捐金得授唐府典仪正,而未正式履职,生平孝悌友爱、垂范宗族子弟,受到宗族和乡里的尊崇。他的人生经历虽然平淡无奇,但是可以借此加深对明代普通知识分子生活状态的了解,亦可窥见当时基层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风尚。需要指出的是,墓志还记录了一些明代的书面语词汇,如上文曾提及的“垂丱”;“故公幼壮为良子弟,强年为贤父兄”中的“强年”,意为壮年;“侃侃自将,玩编省植,廓如也”中的“廓如”,用以形容人的豁达等。这些词语在《汉语大词典》中均未收录,可见,该墓志还可补词典之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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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文所引墓志基本来自中华书局籍合网中华石刻数据库,其网址为:http://inscription.ancientbooks.cn/docShike/.以下不一一出注。
①在中华石刻数据库中,“性”录为“姓”,经核国家图书馆所藏拓片,实为“性”字。
The Coll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the Epitaph of Wang Zhao in the Ming Dynasty
Sun Ruilong
(Asia-Pacific Experimental Schoo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2211, China)
Abstract:The epitaph of Wang Zhao in Ming dynasty, unearthed from the ancestral Tomb of Wang family in Jiuchong village, Xichuan County, Nanyang, records the six generations of his clan, which is a valuable material for the study of Wang family in Nanyang. The rubbings and inscriptions on Wang Zhaos epitaph were published. However, due to the serious grinding of the epitaph, there are many errors in the inscriptions and inappropriate sentences, which should be corrected. Wang Zhaos life was devoted to filial piety and fraternity, and he set an example for the children of the clan. From this we can see the value orientation and social pursuit of the general intellectuals in the Ming dynasty.
Key words:Wang Zhaos epitaph;Ming dynasty;collation and explanation
作者简介:孙瑞隆,男,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二级教师,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