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成过程研究
2023-06-15刘燕凤
摘要: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成过程是具有现实性意义的问题,其批判了黑格尔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构建的市民社会理论,并在批判中建立了实践哲学的思维模式,从而形成了哲学思维上的转向。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国家理念的批判发现了市民社会的矛盾,对市民社会作出了区分,并对黑格尔构建的王权、行政权、立法权进行了批判。马克思通过辨析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对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矛盾作出了突围,找到了金钱异化的本质,提出了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关系,站在现代市民社会的立场上提出了关于人类解放的理论。
关键词:市民社会;形成过程;现实的人
中图分类号:A81;D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3)06-0026-04
一般来说,学界大部分人认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借助了费尔巴哈的主客体颠倒的方法批判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但是不能对马克思这一时期的思想作出如此简单的理解。而是应当深入到文本中,从马克思的批判视角以及最终的理论体系作出阐释。
一、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黑格尔因素
(一)对市民社会内涵的区分
综观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进程,市民社会理论在不同的时代都有着不同的先哲对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讨论,这也使得市民社会理论具有了极大的张力。马克思在辨析市民社会不同时代意义的基础上,对市民社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市民生活的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1]197不难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旧的市民社会是指等同于政治国家的市民社会,也就是停留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之前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里没有把市民社会与国家严格地区别开来。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所指的市民社会是现代的市民社会。因而,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的考察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显得极为重要。因为黑格尔是在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后站在现代市民社会的角度上构建他本人理论的。“此外,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1]199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在全部历史上都充满了深刻的含义。一方面,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在理论指向上影响了马克思,因而马克思在对市民社会批判中建立了实践哲学的思维模式,从而形成了哲学思维上的转向;另一方面,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不同于其他先哲,他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国家理念分化出来的实体的一个环节。与其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哲学史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不如说黑格尔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构建了市民社会理论。正是在此意义上才使得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作出了批判。
(二)国民经济学的影响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充斥着国民经济学的思想,市民社会是从需要的体系出发,经过三个环节的发展才得到了市民社会理论。“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1]199黑格尔在这里提出了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作为特殊性的个体和作为普遍性的社会组织或国家的辩证发展。虽然黑格尔把个人的需要作为出发点,但是这里要指出的是,个人仍然是处于作为普遍理念的国家中的个人。黑格尔受到了国民经济学的影响,从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视角出发,试图在现代社会中寻找到自由的原因,在伦理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家——市民社会的社会模式。“他这样做只是被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导着,去促进一个并不是出自他本心的目的。”[2]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欲,每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才能形成整个社会的全面联系,这样才能产生资本主义社会下的自由竞争。但是,亚当斯密把人理解为自然人的状态,把人们在资本主义市场自由竞争的行为理解为无意识活动,这样就把人为了自我利益而保存的自然状态解释为“看不见的手”的理论。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1]201黑格尔从目的论的角度论述了单个人和单个人之间的联系是如何形成的,即每个人都以他人的目的作为手段,这样就会形成整个社会中目的和手段的普遍联系,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构成目的与手段之间的普遍联系。很明显,黑格尔受到了国民经济学的影响。但是黑格尔并没有局限在国民经济学理论中,把个人在资本主义市场中的自由竞争行为理解为自然状态,而是理解为在理性指导下才形成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分工。
(三)实践哲学的影响
黑格尔尝试解决西方哲学中从笛卡尔开始遇到的主客体对立的问题。虽然黑格尔对笛卡尔在哲学中构建的主客对立表示肯定,但是对主客对立造成的理论难题也进行了反思。康德发动了哥白尼式革命,力图将对象和概念的关系颠倒过来,使对象符合概念,对象被主体所“吞噬”。虽然这样可以确立主体的认知结构对外部质料的整理从而产生客观必然的知识,但会造成主体和客体的截然二分和不可知的物自体的产生。具体到实践哲学的领域就是形式主义伦理学。虽然康德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树立了主体性的权威,但是与黑格尔相比,康德所树立的主体性只是现象界的主体性,主体性仍然是抽象的主体性。黑格尔在批判康德的基础上,将实体理解为主体,从而确定了既有内容又有形式的主体性。黑格尔认识到了康德形式主义伦理学背后的抽象空洞的主客二分,为了彻底解决形式主义伦理学,他批判了知性只是具有空洞的自由的观点,认为抽象的空洞的自由要赋予内容,从抽象的内容中将自己对象化出来成为现实的自由。也就是说,黑格尔认为作为精神的意志本身就包含着内容,意志能够将自身的内容对象化。由此黑格尔通过对意志的考察构建了抽象法—道德—伦理的法哲学体系。
黑格尔不仅确立了主体性的现实存在,更是通过将主观性的道德体系客观化为伦理体系,才使得自由被赋予了实际的内容。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的伦理体系中,才使得市民社会和国家及其关系是可能的。
二、市民社会批判的视角
(一)市民社会批判的指向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借助费尔巴哈的主谓词颠倒方法之上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形成的,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的第三章“国家”节进行了批判。但是,对于所谓的主客体的颠倒方法不能浅显理解。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的纵向历程来看,马克思在青年时期的思想是与青年黑格尔派一致的,即以自我意识作为世界的原因。这也是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时期主要的思想武器。但是正因为马克思在短暂的工作期间使他深入了解到社会现实情况以及国家理性和私人利益的矛盾,使得马克思需要对现实和理论作出反思与批判。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受到了物质利益难题的困扰,在这一阶段中马克思不仅对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作出了批判,撰写了被后世称之为《克罗茨纳赫笔记》的5本笔记。笔记中,马克思一直关注的是等级制度问题与私有制的问题。正是在这一阶段,马克思认为国家理念并没有使人民从贫困中或苦难中突围出来,反而是增添了贫苦农民的压力。由此,马克思回到了对国家理念的反思中。马克思剖析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从而找到了作为切入点的经济因素,以此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黑格尔的国家体系作出批判,以此作为批判现代社会的基础。
(二)市民社会批判的内容
首先,马克思对黑格尔构建的王权提出了批判。黑格尔认为王权是既单一又普遍的东西,同时还具有人格性。也就是说,黑格尔所认为的王权就是君主本人,君主拥有最大的主权,不被任何事物限制。“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3]11在这里马克思认为根本不存在君主的王权,只存在人民的权利。马克思认为只有民主制才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而君主制仅仅占有形式,并且对内容还进行了伪造。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承认的王权是一种神秘的主体。马克思认为君主王权是人民主权的外在表现,因而真正的主词是人民,王权只是宾词。在这里费尔巴哈的主谓颠倒方法被马克思借助于批判了王权,从而实现了贫苦人民和君主的倒置。
其次,马克思对黑格尔构建的行政权提出了批判。马克思指出:“官僚政治是市民社会的国家形式主义。”[3]26在黑格尔看来,行政权是作为贯彻实施国家决定的行政机关,其任务是调和普遍与特殊的矛盾。虽然市民社会中具有同业公会这样的集合体,但是这种同业公会仍然是处于特殊性中的集合体,所以无法克服与普遍性的国家理念之间的关系,因而要克服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局限性还是要依靠作为外部力量的官僚政治机构。对于马克思来说,同业公会与官僚主义的行政机关无法符合,因为官僚主义形式上代表着国家理性,但是其实际上是为了维护私人利益而存在的,因而对于同业公会的保障是虚无的。
最后,马克思对黑格尔所构建的立法权进行了批判。黑格尔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立法机构。由土地所有者组成上院,由工商业组成下院,由上下二院组成国会。当然,在黑格尔所构建的国会中,并不是全体人民都能参加的国会,而是等级制的国会。也就是说,国会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个代表阶级才能参加的,因而在马克思看来,在现代市民社会中个人并不能和社会地位相提并论。立法机构的任务是消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矛盾。马克思在这时已经意识到了黑格尔在构建立法机构时的理论矛盾。黑格尔在市民社会开篇之时便指出,作为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而在立法机构中,黑格尔并没有区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而因为在中世纪的市民社会与国家是统一的,这恰恰证明了黑格尔在此处的“剪接构建”,即为了体系的完整性而对内容的强制修改。
总而言之,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已经通过对黑格尔的国家理念的批判发现了市民社会的矛盾,但是他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仍然被黑格尔的思想所“笼罩”着。
三、人类解放:市民社会的形成
(一)政治国家的局限性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对国家观念作出了批判。首先,马克思在这时针对鲍威尔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宗教问题的观点作出了猛烈的抨击。鲍威尔认为,国家和个人是统一的。单个人是国家的整体并且单个人就是体现了整个国家的外在形式,个人的一切就是国家的一切。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笔下的国家是虛假的,因为鲍威尔笔下的国家仍然是具有市民社会基础的国家。
其次,对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辩证关系作出了阐述。因为政治解放不是完全错误的,而只是具有局限性。虽然他们要求开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承认信仰自由,等等,看似具有进步的意义,但是政治解放仍然是资产阶级自身对自身的解放,并没有触及私有财产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也就是说,这时的政治国家仍然没有和市民社会分离。只有马克思提出的人类解放,要求彻底扬弃私有财产时,才能够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分离开来。但是,在分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后,人又处于分裂状态。人们虽然能够享受在政治国家中参与讨论政治的权利,但是在政治国家中他们仅仅占有人格而并没有现实的肉身。在市民社会中人具有真实的生活,但是在这时他们没有受到任何的保护,只是作为单个的原子式的个人的现实生活。
最后,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是作为未解决的矛盾而存在的。一方面,马克思认为人们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够凸显自己存在的作用,因为个人在政治国家中的存在是普遍联系的,每一个人都以其他人的目的而存在,只有政治国家才能体现人的存在;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是虚假的存在,虽然政治国家才能体现人的存在,但是在这时的国家只是作为理念的存在,并没有具体的存在。
(二)市民社会批判视角的形成及其局限性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接续讨论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未解决的问题,也就是人的二重化问题。针对资产阶级自身解放的问题仍然具有局限性且鲍威尔抽象地谈论解放的问题,马克思在这一时期既要回答关于解放的标准问题,又要回答市民社会批判的视角的问题。换句话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主要研究了现实的人与市民社会批判视角形成的问题。马克思认为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后,处于市民社会中的现实的人仍然受到了国家观念的统治。
马克思是在国家和社会对立的角度上对两个问题进行回答的。首先,对于市民社会批判的视角的转变来源于马克思发现了货币的异化。“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3]166马克思在这里认为作为中介的金钱或货币一边体现着人的本质,另一边又体现着与人的本质的对立的力量。货币是作为客体主体化的存在,也就是说货币的存在就代表着人的存在。其次,马克思对货币异化作出了极为深刻的论述。在市民社会中,人是孤立的人,每个人的需求并不能依赖自己的活动得到满足,所以需要通过交换才能够生存。这样在最初的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中,是通过物与物的交换才形成了普遍的交往关系,随着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出现逐渐演变成了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单个人与单个人之间没有了任何的交往,只是为了满足自己需求的手段。随着商品交换的逐渐扩大,货币已经成为了人们崇拜的对象。对于货币的崇拜实质上已经体现了人和人之间与人和货币之间的矛盾斗争:人和人之间创造的作为等价物的货币成为了人们崇拜的对象,而货币被创造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商品交换中的矛盾,结果却引起了人和人之间的斗争。因而,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解决货币异化的问题,即把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由此,马克思在这一时期从货币异化的角度形成了市民社会批判的角度并确立了现实的人。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虽然从货币异化的角度确立了市民社会批判的视角,但是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并没有返回到国民经济学中对市民社会作出系统性的批判。正是因为《论犹太人问题》作为中介的存在,才使得马克思从副本批判过渡到了“原本批判”。
(三)市民社会与人类解放
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没有深入到国民经济学的角度对市民社会作出分析,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只是谈及在人类解放中要消灭私有财产的问题,但是没有接续论述;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才接续论述了扬弃私有财产的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历史维度揭示了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秘密,从而对市民社会进行了分析:“私有财产关系完成了从有产和物产的对立到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的过渡。”[4]在完成了这个过渡之后,私有财产从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的关系中表现了出来。劳动和资本的对立也孕育了人类解放的解决方案。
共产主义就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共产主义不是对私有财产的全面否定,而是承认私有财产的积极性,作为人们物质生活的基础。之所以要扬弃私有财产,是因为私有财产夺取了人的类本质,人们无法在能动活动中得到对自己的确证,扬弃私有财产就是要使人的本质能够得到确证。马克思没有停留在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上,他认为共产主义不是作为私有财产普遍化的存在,这是粗陋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不仅仅是在政治中消灭私有财产,共产主义就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因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作出了深入的分析,这一视角也正是由《论犹太人问题》中接续的[5]。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市民社会作出了区分,并通过对王权、行政权、立法权的批判转向了市民社会批判的视角。在《德法年鉴》期间,马克思通过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对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矛盾作出了突围,不但找到了金钱异化的本质,而且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了在现代市民社会中实现人类解放的伟大理想。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2]亚当·斯密.国富论[M].唐日松,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45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列宁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77.
[5]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J].中国社会科学,1993(4).作者简介:刘燕凤(1979—),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单位为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研究方向为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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