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系抚育视角下的离婚对农村家庭抚育的影响
2023-06-15刘雨钊
摘要:双系抚育是父母来抚育孩子的一种生育制度的形式。哈尔滨市呼兰区富强村、伟光村和永兴村三个村子出现高离婚率现象,针对这一情况,以双系抚育理论为基础,结合农村单亲家庭的特殊性,从人类情感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为视角,以人类抚育的两个特性为出发点,分析农村离婚的特性,离婚对农村家庭经济和抚育带来的影响,离婚对分工制度传承的影响,发现社会性抚育在双系缺失的情况下能够在生理抚育等方面进行抚育替代,但心理上与社会性上的抚育则会伴随双系缺失成为孩子社会化的难题。因此,保持家庭的完整以完成双系抚育,仍然是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双系抚育;离婚;青少年;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3)06-0071-04
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的富强村、伟光村和永兴村,通过访谈村支书与村民得知3个村子均存在离婚率高的现象。永兴村因村中离婚且未再婚男性颇多,在当地有“光棍村”的绰号。一部分失去妻子的“光棍”自暴自弃,终日酗酒打牌无所事事,不仅为村子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而且影响到子女的抚育,进而阻滞了村子吸纳合格社会成员的进程;另一部分主动解决了婚姻问题的男性,他们往往会为了弥补家庭经济缺口而选择外出打工,这同样无法满足繁重的抚育子女的任务。虽然以男方问题为主要原因的离婚占少数,但带来的却是更为严重的子女抚育问题。失去了成年男性这一主要经济来源,固然会使家庭难以正常运转,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失去父系抚育的男性青少年会出现阴柔化、自卑、忧郁、社交恐惧等心理问题。由于多数离婚家庭育有一到两个子女,单亲家庭承受抚育负担能力的不足外加农村家庭在抚育上的物质困难,使得农村单亲家庭抚育子女中出现的种种复杂问题难以解决。
一、双系抚育视角下的农村离婚现状
从人类情感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农村的高离婚率现象, 费孝通在双系抚育中给出了清晰的解释,“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认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可以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度的方式。”[1]32。这段话给了这样一种视角去看待农村家庭的破碎:社会生活因素的影响大于感情因素,即作为父母其中一方脱离家庭往往是由于对当前生活不满。
费孝通认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可以解释情感寄托的对象,关于生育与抚育的社会制度自出现以来在不断发展完善,生活与情感的关系不仅适用于生育制度出现的过程,它也同样适用制度不断发展的当下。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在今天的哈尔滨农村,这些抛弃原有家庭投奔他人抑或离开故土远去南方的人,大多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通过几个村子的访谈,发现抛弃家庭的多是嫁到农村的女性,她们以外出打工为理由离开村子一去不返;另一类是因为各种情感问题而破碎的家庭,被迫离家的女性往往不会离开子女太远,双方基本都会履行应尽的养育义务,这一现象在双系抚育理论中也有独到的解释。如上所述,人类的情感是社会所培养出的结果,而父子间的生物联系不像母子间明显,如果母亲是被迫离开原有家庭的,那么相比于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父子情感联系往往不如母子情感联系紧密,这也是被迫离开家庭的女性甚至比男性尽更多的养育义务的原因。由此,我们应该研究的是单亲养育或被祖父母辈、其他亲属等养育的青少年,这种“双系”的不完整会对他们的社会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二、离婚对农村家庭物质抚育的影响
在婚姻中人类抚育作用的两个特性:一是孩子需要全盘的生活教育;二是这教育过程相当长。孩子所依赖父母的,并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全部[1]36。“全盤”“长”“全部”这3个贯穿抚育作用的形容词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愈发紧密地与当今社会连接,应试教育的环境与智能设备的普及极大地增加了义务教育过程对家庭的要求。尽管我国已经开始着重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培养,实行了“双减”政策,但在教育水平落后于城市的县城与农村,为了通过小升初、中高考等机会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县城与农村的学校一般都会变本加厉地设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强度。这样一来,教育带来的压力便成了不完整家庭孩子社会化的最大难题。“全盘”“全部”明确地给予我们看待抚育过程的正确角度,传统的教育理念往往会将我们带入看待这类问题的误区,“再穷不能穷教育”固然没有问题,但是在东北地区的县城和农村的教育环境下,经济与时间二者密不可分,即既要花“金钱”又要下“功夫”。无论是县城与农村,还是打击补课实行“双减”的城市,从“偷补”、自习室等层出不穷的现象就可以看出家长的热情丝毫不减,花在教育上的钱也并未减少。尽管国家早已为义务教育免除了学杂费,但一个不完整的农村家庭仍然难以承担学习资料与课外辅导的费用。正是对应了“孩子依赖父母的全部”,仅从教育角度看,农村单亲家庭无论是经济还是花在教育上的精力都减半了,耗费精力去教育孩子就没有时间赚钱,花费时间赚钱就没有精力去教育孩子,如此一来,在农村单亲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整个社会化过程的经济与教育抚育相比其他家庭健全的同龄人就会大打折扣。无论是物质的支持还是成长过程的陪伴,在青少年社会化的过程中都是不可缺少的,来自家庭的经济与教育就像是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享有的资源,双系抚育的缺失与农村家庭的经济困乏,导致农村单亲家庭孩子社会化过程中资源的匮乏。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人的社会,这种资源的匮乏让农村单亲家庭青少年在增加其社会性时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往往社会化不完整,社会化失败的青少年多来自这类家庭。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开始,保证家庭完整参与青少年社会化过程是保证其成功的基础,尽量参与青少年的抚育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青少年的社会疏离。
三、离婚对分工制度传承的影响
在男女分工体系中,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包括两性的合作[1]36。随着家庭结构的变迁,各种新型的家庭结构出现,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占比不断提高,人们在现代化社会追求自由的同时却忽视了男女分工对于子女抚育作用的必要性。对于务农、外出打工为业的农村家庭,高强度、高耗时的工作更使得男女分工在抚育过程中尤为重要。例如,大多数与父亲一起生活的孩子往往衣服脏破,男性在抚育团体的分工中担任的角色决定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具备在生活中细心照料孩子的能力。那么,这样的分工特征是由男性的天性决定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它同样产生于生育制度中;不论男女,有人天生细心,有人天生粗心,之所以在众多家庭中可以保证孩子衣着整洁、书本书包规整等细致性照顾由女性来完成,是因为这样的分工源于父辈在与祖辈一起生活过程中的耳濡目染。在祖辈对父辈的抚育中,他们遵循着生育制度给予的分工任务来抚育父辈,到了父辈对子女的抚育过程时,分工作为制度的一部分也随着现代化进程得以保留与发展。这种制度的传承为单亲家庭的抚育制造了不可避免的麻烦。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一般会依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及分裂出新的家庭,直至母家庭消亡。在家庭生命周期中,母家庭孕育子家庭并消亡,家庭得以延续[2]。分工制度的传承就发生在母家庭孕育子家庭的过程中,在分工制度的传承中,男孩不会向母亲学习如何当一位母亲,同样的女孩也不会观察学习父亲在分工中的任务。一个家庭缺少了细心的母亲,一些必不可少的细致照顾在抚育过程中往往会被忽略。无论是儿童还是青少年,这些细节都会在生理与心理上影响其整个社会化过程。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在四季气候变化分明的东北,快速的气温变化要求人们准备对应不同温度的衣物,尤其是对于还在成长的孩子,他们往往并不会照顾自己来弥补单系抚育在细节上的缺失,在县城与农村的小学里冬天流着鼻涕的孩子往往都来自这样的农村家庭。为了抚育孩子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健康的营养膳食管理、细致的个人卫生呵护、合理的成长发育监督等抚育的细节应当如涓涓细流般伴随着孩子社会化的全过程,大部分家庭中,担负这样的抚育任务的大多为母亲,其缺失不仅仅会使孩子步入社会后会出现疏于对自己的照顾等个人问题,随之而来的还有分工制度的断流。如果一个农村女孩的母亲弃她远去,她便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失去了母亲的榜样,学习未来作为母亲的分工任务的机会被剥夺,尽管父亲在抚育过程中会不断探索在他看来本不属于他的分工任务,但这个过程也需要时间,分工任务的传承在子代不免断流。幸运的是,子代在抚育后代时会不断探索各自不同的分工任务,这也使得在现代化社会离婚率升高的环境下,分工抚育的生育制度由于这样的恢复性努力而得以延续与再发展。
四、教育机构与单亲家庭抚育
教育机构的取代趋势能否解决单亲家庭的抚育问题?在社会生活日益复杂之后,有一部分抚育作用不得不从家庭里转移出来,交给特设的教育机关。这种教育机关起初不过是补充性质的,但随着其日渐发达,有取代父母责任的趋势[1]41。当今社会,正如费孝通所预见的,托儿所、课后辅导、补课机构、家教等确实在素质教育方面从补充性质逐渐取代父母一部分的抚育作用,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很大一部分孩子在放学后到补课机构或由家教辅导完成课后学习,但这相对于十几年漫长的抚育过程只是很小一部分,任何的教育机构都不可能完全替代家庭的双系抚育功能。从前文所述的有关分工制度的自我恢复可以看出,我国作为一个重视传统的大国,无论是孝道的传统美德、还是“中国式家长”①这种复杂的新型抚育特征的出现,有诸多因素在保证传统双系抚育的延续与发展。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关于人“健康”三要素,即躯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人的健康概念是指生理、心理、适应社会都能达到一个完好状态[3]。若想培养一个心理生理合格的社会人,父母在社会化过程作为第一监护人的抚育是必要的,这样的抚育制度无法随着教育机构的发展而改变。然而这样的趋势会将家长们带入一种“双系抚育部分可以被教育机构取代”的认识误区。部分家长误认为教育机构已经能担任孩子的素质教育抚育,错把抚育任务当作类似于网络购物、家政服务等可以替代的便捷化的服务。对于农村的单亲家庭,一个人承担两个人的繁重抚育任务,迫使家长不得已借助教育机构来替自己分担。家长对机构抚育范围与效果的高估,加上单人维持家庭运转的巨大工作压力,会让这部分家长越来越疏于对孩子全面的教育。对于务农或外出打工的东北农村单亲家长,他们着眼更多的是单系抚育导致家庭在经济上的困窘,用更多时间、更高强度的工作来维持家庭的运转。
当然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更全面、更周到的抚育可以避免社会化过程中双系抚育缺失带来的问题。这类问题不论从心理角度,还是生理角度,都不可能依靠教育机构去弥补,因为一个正常社会人的培養最需要的还是父母本人。
五、父母与心理和社会性抚育
人类子体的抚育如何由单系的生理给养转变成双系的社会教养,已成为研究人类生育制度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假定社会性的抚育作用是从生理性的抚育作用延长出来的,则所得到的将是单系的母体抚育[1]37。
基于这一观点,抚育由单系转变为双系,更多的是在生理抚育上增加了心理和社会性的抚育。研究农村单亲家庭这类由双系变为单系的家庭抚育时,视角应当放在心理与社会性上的缺失。随着社会发展,各种现代化产品与机构对双系抚育的部分替代主要体现在素质教育抚育、婴儿奶粉代替母乳、月嫂代替母亲负责照顾幼儿等方面,这说明了生理抚育在双系缺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很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相比之下,心理上与社会性上的抚育则会伴随双系的缺失成为孩子社会化过程的难题。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因为抚育作用不仅是给与孩子心理上的需要,还有社会上的需要,所以一个完整的抚育集合是包含两性双方的抚育,这样孩子得到抚育的过程才会更加的健全[4]。父母在抚育过程中不仅是双系抚育任务的承担者,同时也是子女社会化过程中概化他人②的对象。抚育是父母主动的过程,而学习却是由子女主动进行的。子女既会不自觉地继承父母的分工任务并令其代代相传,也会主动地以父母为榜样来塑造自己。不仅是父母的一些细微性格的特点,父亲男性的阳刚之气,母亲作为女性的温柔这些鲜明的性别特征也是青少年概化他人过程最先接触的资料。农村单亲家庭面对抚育问题时,在经济与时间的问题客观上没有较好的解决方法,但更为严重的是此类青少年的心理与社会性问题,双系缺失带来的最大社会性问题便是男性的阴柔化。在包容性越来越强的现代化社会,这样敏感的问题往往伴随各种角度的批判,若是无视由单系缺失这种后天因素带来的社会性问题,何尝不是一种冷漠呢?先天的独特应该去守护,后天的畸变也应努力去避免。父系的缺失是男孩阴柔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此形成的男性阴柔化特征更是难以纠正。即便单亲妈妈及时发现了儿子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阴柔化的迹象,大多数母亲也没有有效的办法来及时纠正。不仅仅是生育制度决定的十几年漫长抚育过程的长期性使快速而彻底的纠正成为不可能,即便母亲再婚,孩子本身心理因素的抵触与长期父亲榜样的缺失也决定了继父难以作为新的榜样来弥补男性阳刚之气的继承。
同样地,教育机构等抚育的辅助者与学校这一素质教育的承担者也不具有备足够能力来修正阴柔化这类心理性社会性问题。家庭是孩子开始人生的最初的初级群体,孩子对学校教育的心理接纳程度不如家庭便成为我们分析这类问题的前提。尽管农村单亲家庭青少年的心理与社会性问题较为复杂,但相比于难以解决的客观经济问题,这类问题能够通过家庭途径解决,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开始,家庭在青少年心理成长与增加社会性中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因为家庭对青少年的深刻了解,父母对社会化问题的纠正是最有效且最具体的,由此,尽力去保证父母的陪伴在孩子社会化过程中发挥最大的教育作用,是解决农村单亲家庭抚育问题的核心。
七、新时代的农村单亲抚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打响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历经了八年,脱贫攻坚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村贫困家庭的生活质量,农村单亲家庭的抚育条件也得到很大的提升。在教育、日常生活、青少年健康方面的抚育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个合格的社会人的标准也越来越复杂,青少年的社会化是否成功也越来越难以判断。以社会学研究者的角度,我们需要用更细心、更敏锐的态度看待各种各样的青少年社会化成果,我们也要抱有更严格更严肃的态度来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化问题,更要在党的领导下着手培养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出贡献的新时代青少年。生育制度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变革以如今复杂多变的姿态呈现在我们眼前,它同时也伴随着现代化进程而不断变迁,以一个承载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国公民的角度,面对着双系抚育破碎带来的子代社会化的种种复杂问题,每个人都要在党的领导下为承载祖国未来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奋斗。
注释:
①“中国式家长”:指中国的大部分家长最关注孩子学习,专注与孩子交流的比例低。在教育孩子上,过分注重孩子学习成绩,忽视孩子个性发展,存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
②概化他人:概化他人形成于儿童自我发展的最后阶段,指个人经由与他人互动,进而认识自己,知道别人对他们的反应,学习想象他人的角色以及期望,然后逐渐学会将总体的社会规范作为自我与他人互动时的行为依据。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2]孔海娥.转型期农村抚育模式与家庭结构的变迁——以湖北省浠水县柳树铺村为例[J].江汉论坛,2011(8).
[3]陈道红.双系抚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与差异[J].成才,2000(8).
[4]刘蓓.从双系抚育看留守儿童问题[J].青春岁月,2013(17).
作者简介:刘雨钊(1999—),男,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为城镇青少年社会化问题。
(责任编辑:赵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