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的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
2023-06-10张安军
摘要 开展合理的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不仅可以帮助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可以提升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推动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以国有林场的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为例,研究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阐释了国有林场应用该制度的意义,分析了管理制度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国有林场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的相关措施,以此减少不合理砍伐现象,保证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 林业栽培;国有林场;砍伐管理制度;管理问题;应用措施
中图分类号:S75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3)04–0034-03
对于我国发展而言,林业资源不仅可以起到维护生态平衡,提供优质生存环境的作用,还可以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建设美丽中国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助力[1]。但在实际的林业资源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栽培和砍伐管理不理想的问题,出现过度砍伐的现象,致使林业资源呈现枯竭的状态,不利于维持国家生态平衡。因此,为了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平衡,就要加强林业栽培和砍伐管理制度的应用,结合林业资源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解决林业资源发展问题,同时要加大国有林场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力度,保证栽培和砍伐处理的合理性,为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做铺垫。
1 国有林场的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论述
1.1 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含义
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制度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有林区和非公有制林业经营等一种制度设计,是国家在国有林区系统中实施的一种为了保证林业和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制度,可以保证林区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处于协调状态,具有经济性、生态性、社会性等特点,利用合理政府行为与有效的契约形式开展管理工作,实现国有林场林区的整体效益与长远收益[2]。在这个过程中,管理的主体是国家与政府的相应部门,以此保证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国有林场的进一步发展。
1.2 采伐管理的原则
在国有林场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在应用采伐管理制度时,要按照分类采伐管理的原则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其中具体的原则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保证森林经营者的处置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确保森林经营处于科学的状态,坚持永续利用和更好发挥森林资源作用的原则,维护生态平衡,保证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
其次,落实分类管理和分区政策的原则。这就要求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森林经营水平等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具备针对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的管理制度,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落实改革与创新、依法管理的原则,保证改革工作处于有序开展的状态,助推国有林场的林业管理实现稳步推进、进中提升的目标,提高国有林场的管理水平。
最后,落实森林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的原则,保证森林管理的质量得以提高,扩大森林面积,满足林分结构优化和生态系统稳定的要求,推动国有林场的林业资源向着越采越好和越采越多的方向不断迈进,更好地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3 分类采伐管理的框架
在开展分类采伐管理的过程中,要以森林分类作为管理的基础,结合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类型,分为限额管理和非限额管理;结合林业的经营目的,分为部分规划林地和非规划林地等。其中,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等属于非限额管理,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范围是除了非限额管理范围之外的全部森林采伐活动。而分类采伐管理的框架内容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首先,非采伐的限额管理。其范围主要是非规划林地上的营造林木和规划林地上的速生丰产林与工业原料林,还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伐的林木。在开展非限额管理范围中的采伐活动时,不再以限额指标进行控制,而是要借助采伐许可证进行管理[3]。在开展非规划林地上的营造林木与规划林地上的林木采伐活动时,要采纳森林经营者的意愿,自行选择森林采伐方式、年龄、数量。但是要制定采伐作业计划,并且向相应部分申报,在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由县级林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在均达到标准后,才能开展林木采伐工作。
其次,采伐限额管理。其是培育性采伐的一种,在面对培育性森林资源采伐或没有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但纳入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内容的培育性采伐活动,需要进行种类划分,按照商品林、生态公益林等进行划分,之后以用材培育的目标为基础,保证林木的密度是合理的状态,并且控制抚育间伐的强度,计算采伐的限额。在对天然商品林进行培育性采伐限额集散的过程中,要以森林采伐限额的额编单位为依据,以天然用林培育作为目标,以确定的森林经营模式为依据,应用合理的采伐技术遵循规定要求,保证密度和采伐方式的合理性,得出采伐限额。借助上述方式,保证林木采伐和培育的合理性,使国有林场的林木资源处于合理的状态。
最后,使用采伐许可证进行管理。这种方式是采伐林木的一种法律凭证,是落实采伐限额指标的主要方式。在我国实施采伐许可证管理方式后,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一直处于经营合理的状态,这也表明国有林场在开展林木管理工作时,应坚持使用该管理方式。为了保证自身的发展,国有林场也要結合改革工作的内容,对采伐许可证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限额管理与非限额管理等方式开展管理工作,要求不同的林木经营者要按照规定向上申报和审批,所有的森立采伐工作需要在获得采伐许可证的基础上进行,以此保障森林资源采伐的合理性,保证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2 国有林场重视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意义
当前,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林业资源保护与林业发展呈现出对立统一的状态,即矛盾统一体的关系。因为在林业实际发展过程中,主要方式是砍伐林木,但林业资源保护首先要做的就是限制林业采伐,这种导致二者呈现对立统一的状态[4]。然而,在林业发展过程中,采用合理的采伐方式,可以推动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保护林业资源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并实施了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借助设置了合理的采伐限额总量,以此实现保护森林资源与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借助森林采伐许可制度,保证林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许可证开展采伐工作,可以控制非法采伐。此外,还可以保证有关人员的采伐行为处于合理状态。定期开展检查与监督,对于不合理和不规范采伐的单位与个人采取没收许可证,可以控制乱采乱伐目的,更好地达到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高效利用林业资源的目的。
3 国有林场林业栽培和砍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砍伐类型划分过多
在开展国有林场的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时,发现林场普遍存在森林采伐类型划分较多的问题,且采伐限额的规定按照是依据采伐类型进行指标分配的。在这种现象下,由于采伐种类过多,以及国有林场的经营目标与方式的不同,导致不同类型的采伐限额出现不同数量的剩余,从而需要花费较多的资金开展抚育间伐的剩余数量工作。目前,虽然划分了森林采伐的类型,但采伐的控制方式并没有结合森林采伐的类型进行划分,反而是按照蓄积累量的方式开展控制工作,最终导致该现象与林业的实际发展相悖,不利于国有林场的稳定发展。
3.2 采伐的审批与检查的问题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需要借助采伐审批与检查等工作的力量,以此发挥出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优质作用。但在国家实际管理国有林场的过程中,存在忽视林业采伐制度、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监督管理部门力度不大等问题,导致国有林场的森林采伐审批与检查管理工作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阻碍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落实[5]。此外,审批程序极为复杂,从而导致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呈现效果不理想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状态,不利于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3.3 开展抚育采伐工作的意愿不强烈
在实际的森林采伐工作中,还存在抚育采伐的问题,导致国有林场不愿意开展抚育采伐工作,限制了国有林场的进一步发展。而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如下:第一,不能正确且充分地认识到生态公益林的相关政策与规定,造成指标不足;第二,在开展抚育采伐工作时,需要大量的财力与人力的支持,但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较大的收益,从而造成经营人员不愿意开展抚育采伐的工作;第三,受到资金和技术等诸多因素的限制。
3.4 树木采伐数量与养育不平衡
国有林场存在的意义是涵养环境破坏严重地区的水土,改善目前的环境现状和保护珍稀树种。加之大部分国有林场的发展是以国家资金补助为主要资金来源,然而,由于树木养育工作存在时间跨度大、林场面积大、涉及人口数量较大等问题,导致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和周围的居民工资较低,难以满足相应的生活需求。虽然国有林场的经营体制可以在短时间内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但由于早期考虑不周和个别工作人员过度追逐私利,导致国有林场树木采伐数量与养育不平衡,不利于国有林场的进一步发展。
3.5 珍贵树种养育工作开展效果不佳
在对国有林场存在的必要性分析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珍贵树种对国有林场存在和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需要加强对珍贵树种的保存和再育。珍贵树种是拥有较大观赏价值、艺术价值,并且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养育的树种,如紫檀木、铁梨木等,或者是由于人们肆意砍伐导致数量急剧減少,且对生长环境要求较高的树种。
但目前从国有林场实际管理工作情况来看,珍贵树种养育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的私欲,肆意砍伐珍贵且经济价值极高的树种。另一方面,珍贵树种对生长环境要求较高,在培育的过程中需要专业栽培与养护技术的支持,但目前我国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不具备相应的培育技术,使得珍贵树种的培育效果不理想,最终导致国有林场发展受限,减弱了国家环境恢复的效果。
4 加强国有林场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的措施
4.1 简化森林采伐的类型划分
要想保障国有林场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就要简化森林采伐的类型划分[6]。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中,过多的森林采伐类型会增加林场管理不必要的工作量,致使国有林场的管理难度增加。因此,为了保证国有林场的管理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就要缩减或简化森林采伐的划分类型,以此达到提升国有林场管理水平的目标,保证国有林场的林木资源处于可持续发展的状态,提高林木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国有林场林业资源生态与经济等方面的效益得到保证。
首先,结合国有林场自身不同的生产经营目标,简化森林采伐类型,按照商品性采伐与培育性采伐等方式划分工作。其次,结合采伐的类型确定不同数量的限额指标与划分限额的总量。最后,结合实际需求,选择合理的采伐控制方式,以此保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效果,推动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4.2 引进专业人才,组建管理队伍
为了保证国有林场林业栽培与砍伐的管理效果,国有林场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引进专业的林业管理人才,组建优质的林场管理队伍,以此达到提升国有林场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保证国有林场的林木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向着完善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解决国有林场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在组建专业管理队伍后,可以加大对采伐限额制度落实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力度,保证国有林场的长远发展,为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助力。
4.3 拓宽资金来源
国有林场在开展优化抚育采伐工作中,还应结合国有林场开展的抚育采伐工作现状,加大监督力度。可以通过拓宽资金来源、引进外资等方式解决抚育采伐的资金缺乏问题,以此保证抚育采伐工作的开展效果,使国有林场林业的栽培与砍伐管理符合国有林场发展现状,激活国有林场的发展动力。
4.4 明确自身经营定位
为了保证国有林场的管理效果,国有林场就要在发展过程中,明确自身的经营定位,结合国家新时期对林业的定位要求,落实以维护生态平衡和建设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7]。因此,国有林场要遵循“生态优先发展”的原则,开展“以林为本,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作用,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4.5 加大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
在国有林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想保证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落实效果,还要加大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首先,国有林场要重视驻场森林派出所的建设,明确国有林场派出所的建制、人员的职责与管辖范围等。其次,组建林政执法队伍,保证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可以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以此保证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效果。再次,实施护林联防制度,可以与周边乡村和林农等组建护林联防组织,开展定期的交流与分析工作,共同部署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此加大国有林场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从而保证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6 完善树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应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发展情况,优化和完善整体的管理制度,并且结合市场经营情况等,制定与时俱进的树木管理方案,改善传统国有林场管理方案带来的消极影响。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开展完善树木管理制度工作,为林业栽培与砍伐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保证国有林场的树木养育效果,从而推动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5 结束语
要想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要重视林业栽培与砍伐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国有林场的林业资源现状,制定相应的应用措施,招聘优质的人才,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落实限额采伐管理制度,以此保证林业资源的长远发展。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强国有林场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响应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号召,维护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国家生态的平衡性,提高国家的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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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艳飞
Abstract Carrying out reasonable forest cultivation and felling management can help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achieve the go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can als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and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Based on this, taking the forestry cultivation and fell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studied the relevant content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explaine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ystem in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forestry cultivation and felling management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so as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unreasonable felling and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orestry resources, Provide assistance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Key words Forestry cultivation; State-owned forest farms; Cutting management system; Management issues; Application measures
作者簡介 张安军(1967—),男,广西凤山人,林业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栽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