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时代到工业革命
2023-06-09
本书系统梳理了世界推理小说180年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各大流派,精要介绍了各大流派的代表性作家及作品,对推理小说在中国的引进情况和中国原创推理小说进行了精当的评述,是一部轻松幽默、普及性强的推理小说简史。
褚盟
推理文学资深推广人,编剧,作家。2008—2014年任新星出版社“午夜文库”主编,引进出版数百部推理小说。现为推理影视剧、综艺编剧,推理专栏主讲人。
与诸多文明的起源一样,关于推理小说的起源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在官方警察机构和私家侦探出现之前,是没有推理故事的;另一种则认为早在《圣经》和希腊神话中便纠结着各式各样的调查与反调查,那就是早期的推理小说。
按照第一种说法,推理小说应该始于1841年。这一年,美国作家、诗人、评论家埃德加·爱伦·坡创作了第一篇推理小说——《莫格街凶杀案》。以今天的观点看来,这篇小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不可否认它已经具备了推理小说的三个最基本的元素——侦探、谜和推理;同时,小说的气氛渲染也相当成功。不过,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赞同此种说法,那么推理小说似乎就成了不符合进化论的“怪胎”——任何一种新生的文学类别都没有“横空出世”的道理。因此,即使埃德加·爱伦·坡在1841年发表《莫格街凶杀案》可以看作推理小说诞生的标志,我们还是要追溯这种类型文学的史前史。
《圣经》被很多人看作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学)的源头,推理小说也不例外。《圣经》在开篇便为我们讲述了两桩罪案——金苹果疑案和该隐杀弟案。在第一桩罪案中,夏娃触犯了人类最早的律法,而这条律法是由上帝制定的。完全无辜的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终身劳作以求溫饱,更严重的是,当时还未出世的亚当和夏娃的孩子——今天的人类——受到牵连,从此世世代代与天地苦斗。而且,不管后世子孙多么优秀,多么崇敬上帝,也无法得到生命之果,无法拥有和神一样的永恒生命。在第二桩罪案中,残忍的该隐因为“羡慕嫉妒恨”,杀死了更讨上帝喜欢的弟弟亚伯。我们可以认为,“犯罪”与“救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命题。如此一来,日后出现的推理小说便有了无限的用武之地。
在被看作欧洲文明起源的希腊神话中,这样的事件也随处可见。两场家族阴谋使得众神的统治稳定下来——先是克洛诺斯颠覆了老爸乌拉诺斯的统治,尔后宙斯变本加厉地让父亲品尝到了祖父不久之前的失落。此后,神界、人界、海界以及冥界便都在宙斯——这个暴戾、专横的主神——制定的律法之下悲惨地运转着。所以,我们会无限尊敬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会为赫拉克勒斯的丰功伟绩喝彩,会对第一智者奥德修斯将众神戏耍得团团转喜闻乐见。由此可见,后来推理小说中的“惩恶扬善”也是有着悠久传统和反抗精神的。
当然,文学不可能总是停留在传说和神话阶段,文学中人物的反抗也不应该停留在简单粗暴的层面——那样就轮不到侦探大显身手了。
历史进入了复兴与启蒙的时代。
思想家伏尔泰在他的小说《查第格》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王后的狗和国王的马不见了,查第格说自己没有看到它们,却知道母狗长了一对长耳朵,左前腿瘸了,而且最近怀了小狗,马有五尺高,马蹄很小,尾巴有三尺半长。他还说,马的蹄掌是用银子做的,而那用金子做的嚼子上还有装饰物。当他坚持说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狗和马时,国王和王后因为无法相信而鞭打了他。在狗和马被找到之后,查第格的推理被证明是正确的。母狗下垂的耳朵和乳房在沙子上留下了记号,而且一只脚留下的脚印比另一只深;马吃光了五尺高的拱廊上的叶子,尾巴扫过的灰尘有三尺半长,石头上留下的记号则说明了马嚼和蹄掌的情况。伏尔泰撰写这个精彩片段的目的并不是想说明推理的力量,只是表达一种无可奈何的讽刺。不过,站在推理的角度上看,一方面,国王和王后的律法“蛮不讲理”,另一方面,推理的效用立竿见影地体现了出来。
《一千零一夜》里的很多故事也存在着诡计和谜团,通常是以“利用机智摆脱困境”的例子而出现。乔叟的《修女和牧师的故事》里,一只公鸡被狐狸抓住,它说服狐狸张开嘴巴,然后逃走。类似的故事我们在另一本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伊索寓言》中更是屡见不鲜。在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和英国人的骄傲莎士比亚的一些作品中,与罪犯斗智的桥段堪称生动深刻,其中典型的案例是莎翁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对那个吝啬鬼的惩戒。这样看来,后来推理小说的出现及繁荣也就显得水到渠成了。
资本主义时代如约而至,但我们千万不要被什么“自由、民主、博爱”的口号蒙蔽。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初期,这个制度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君主、贵族、教会等特殊阶级依然拥有特权,经济层面则呈现野蛮生长的状态。所谓新制度下建立的新型刑侦机构几乎是维护特权阶级、自以为是的“走狗部门”。因此,由特权阶级制定、由“走狗部门”执行的所谓新型法律是何等货色,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里仅举一例。著名推理小说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曾受人之托调查过一桩冤案。一个牧师因为是有色人种,一贯受到歧视和非议。一个雨夜,牧师所在村子的一匹马被杀,警察马上逮捕了牧师。他们粗暴地把一块从马的尸体上割下来的肉和从牧师家找到的一件雨衣放在了一个袋子里,因此得出了牧师的衣物上有血迹的结论;又把牧师的皮鞋按在现场留下的鞋印上,得出了足迹完全一致的结论……就这样,牧师被判定有罪。在判决引起公众强烈不满,人们纷纷要求重审此案时,政府竟然委任当时力指牧师有罪的一个人作为“中立人物”负责重审此案。要知道,这桩奇事可是出现在维多利亚时代,由此可知,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初所谓法律究竟是何等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