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公司就基差贸易会计错配及应对难点解析
2023-06-08陈丹
陈丹
摘 要:当前时期,我国贸易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贸易活动风险也随之增加。其中会计风险问题在贸易活动中较为常见,所产生的影响也较为突出,因此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为了提升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我国近年来逐渐开始推行套期会计以及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方式,与之匹配的基差贸易方式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以下本文简要介绍了基差贸易以及会计配错的概念,同时就风险管理公司基差贸易中出现会计错配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应对该问题的有效策略,并就应对难点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本文所述,能够为相关行业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会计错配问题的处理手段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风险管理;基差贸易;会计错配;应对措施;应对难点
目前我国对于基差贸易模式的应用还处于研究阶段,相关贸易管理模式还不够完善,这对于交易者而言,无疑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产品价值计量方式的确认方面,相关会计核算人员还需进一步明确计量属性影响,避免出现会计错配等问题,导致会计信息被扭曲,使相关人员对基差贸易的真实价值产生错误判断,进而做出对自身不利的贸易决策,损害贸易双方的利益。会计错配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对于风险管理公司开展贸易监管工作也会存在一定的误导,其危害性较大。研究会计错配问题不管对于贸易企业而言,还是对于风险管理公司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基差贸易及会计错配的概念
1.基差贸易
基差贸易是进口商经常采取的定价和套期保值策略,它是指进口商用期货市场价格来固定现货交易价格,从而将转售价格波动风险转移出去的一种套期保值策略。所谓基差,指的是某一特定商品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差,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基差贸易的具体形式为当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间的基差出现偏离时,综合利用现货、期货等衍生工具进行组合套利。
基差贸易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现货合同购销差价及期货合约等衍生品工具对冲端的投资损益合并计算的收益。
基差交易模式多样,主要为:
(1) 典型的传统模式,预计基差变动趋势存在利润空间时建立期货现货等的综合对冲头寸,基差变动按预计方向波动后,达到预期收益时反向交易平仓,或者到期交割,获取期货现货对冲的组合收益;
(2) 点价交易,买卖双方将大宗商品交易最关键的因素“成交价格”拆分为两块,一块是指定合约的期货价格生成的基准价,另一块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判形成的升水价。基差交易采用的期货价格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优点,不存在价格垄断和交易欺诈,而且以期货的价格为基准,根据对商品产地和质量的考虑来调整溢价。因此,该贸易方式能够很好地利用市场定价机制,使买卖双方地位平等。
2.会计错配
会计错配指的是当企业以不同的会计确认方法和计量属性对经济上相关的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或计量由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时,可能导致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上的不一致问题。如,基差贸易方式下,风险管理公司以确定价格或点价等方式提供报价,与客户进行现货交易,并通过期货合约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对冲,此时期货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存货则以历史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货和存货价格同时上涨时,期货合约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存货浮盈却不能计入财务报表核算,从本质上来说存货和期货承担的风险几乎是一样的,但由于计量方式的不同导致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损益产生了较大的波动,未能反映出真实的会计信息,产生会计错配,从而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
在会计的众多原则中,配比原则极为重要。在未出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时候,会计中收入和费用的错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如今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变得越来越普遍,并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也有了明确定义,公允价值计量不仅在金融资产中大量运用,在金融负债中的运用也越加广泛。但金融负债中的运用仍要明显少于在金融资产中的运用,在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中运用较多的是摊余成本的计量,而非公允价值计量。如保险行业,公允价值在保险公司金融资产中的运用要远远大于在保险负债中的运用,保险负债很多仍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在计算保险合同负债时也是运用原始利率而不是现行利率,这就导致在利率快速变化时资产和负债的变动幅度不匹配,扭曲了会计信息,导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算的资产和负债不能反映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价值。
二、常规基差贸易会计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会计处理方式
基差贸易是风险管理公司的重点业务之一,当预计基差变动趋势存在利润空间时建立期货现货等的综合对冲头寸,基差变动按预计方向波动后,达到预期收益时反向交易平仓,或者到期交割,获取期货现货对冲的组合收益。交易过程中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现货端,风险管理公司在完成现货采购后,在满足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存货。持有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最后销售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时确认收入、结转存货成本并转销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
(2)期货对冲端,最初期货建仓时,不进行会计处理。持仓期间,风险管理公司会在每个会计周期的期末节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期货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根据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确认期货衍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后平仓时,确认持有期货合约整体实现的投资收益。
2.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错配的原因
会计核算中风险管理公司对基差贸易业务中的期货头寸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将盘面盈亏直接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在现货价格较平稳的情况下,无明显问题。当期货和现货价格同时上涨时,现货端的浮盈则无法在报表中体现,此时期货套保业务处理中现货端与期货端的处理无法保证完全一致,最后形成的会計处理结果也不能整体反映对冲业务的意图和对冲效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盈利情况。
导致该类会计错配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是已经签订合约,但是尚未完成交割的基差贸易合约未进行核算,导致会计数据和合约对冲端损益之间的错配;其二是已经交割的基差贸易合约,其形成的存货在现有会计准则下,其会计上的账面价值只能下降而不能上升,如此便会导致单方面会计参数变动,与相应部分存货对冲端损益之间的错配。
根据风险管理公司以往的业务实践情况来看,其开展项目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内,除了业务本身的规模影响以外,会计核算上的不匹配也会导致净利润大幅度波动。如此一来,风险管理公司在不同期间所分析的利润波动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有效就有待商榷。会计错配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人,扭曲会计信息,进而影响投资者对于市场风险的判断。这种情况下,使用财务报表的人拿到错误的会计数据,很容易影响其对公司资产走向的预判,进而可能做出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决策。
三、基差贸易会计错配问题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应对难点
以目前我国风险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来看,要想解决其贸易交易中存在的会计错配问题,主要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将常规会计处理方式改为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二是对远期合约采用金融工具准则进行核算,同时对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但这两种策略各自也都存在一定的应用难点,具体策略实施原理以及难点问题如下:
1.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的处理方式实际上本身并不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对于风险管理公司而言,其期货管理周期一般都比较长,而在长周期范围内,无论其是否使用套期会计处理方式,最终所得到的基差贸易平均收益其实并不会有很大差别。但是采用套期会计的好处在于,风险管理公司能够将各会计期间内的利润值进行平滑处理,以达到降低利润波动程度的效果。与此同时,套期会计还能够对各项会计数据进行充分披露,进而使得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更加直观、准确地了解风险管理公司的对冲操作过程以及对冲操作后的业务表现效果。
2017年颁布了新套期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新准则主要做了几项修订,包括:
(1) 拓宽可以被指定套期工具的范围,允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
(2) 取消了原准则中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80%- 125%的定量要求,新准则用定性的有效性标准代替了定量标准;
(3) 引入了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新准则规定只要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不需终止套期关系,可通过调整套期关系的比率,达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从而继续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延续套期关系等。
虽然新准则做出了一系列的改进,但在实务操作中套期会计的运用仍具有一定的困难。风险管理公司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是否要采用该计量方式,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考量。具体考量因素如下:
(1) 风险管理目标的预设难点
新准则规定,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风险管理公司在对现货进行套期时,可能存在下述情况:一为对尚未确认的确认承诺进行套期,已经与客户签订合约,对合约约定的商品价格进行套期保值活动,即公允价值套期;二为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进行套期,仅为预期交易,暂未签订相关合约,现金流量套期。按照准则规定需要有明确的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但实务操作中存在很大困难,尤其预期交易,预期发生的可能性很难界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企业判斷的,对未来现货交易时间和交易数量无法提前预知。期货价格与市场走势息息相关,风险管理公司亦无法事先预计期货的开仓数量,相应的,期货平仓时间与数量也就无法预判,上述导致风险管理公司在预设风险管理目标时存在一定难度。
(2) 套期有效性的评估难点
新套期会计准则取消了80%~125%高度有效的定量评价标准,但要求对套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方式一般采用定性或定量分析法,并要明确套期比率确定方法、证明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风险管理公司的基差贸易涉及大量的现货购销、期货操作,对套期有效性评估需要依赖信息系统的支持,以实现套期关系的配对,故风险管理公司需要对信息系统升级,进而达到持续有效评估的目的及要求。实务操作中,还会碰到其他难点,比如,套期工具期货标准品种类有限,并非被套期项目中所有品类均存在相应的套期工具期货标准品合约。如何建立套期工具标准品与被套期项目非标品间的套期比率,并对非标品与标准品的折算系数进行论证,证明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尚需一定的技术手段。此外,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合约期间的不匹配,也会影响套期比率的确认,加大套期有效性评估的难度。
可见,定量评价标准的取消虽降低了套期会计的应用门槛,拓宽了使用范围,但并未降低对于套期有效性评价的难度,且新准则亦未明确规定套期有效性评价的方法,这也必然会影响套期会计的运用。
(3) 账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难点
套期会计具体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对于不同套期类别有不同的账务处理要求,同时还涉及指定套期关系、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及套期关系终止、再平衡等的不同环节,其财务处理的过程较为复杂,加上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本身复杂程度就较高,更增加了其处理难度,这也是该处理方式应用的一大挑战之一。另外,采用套期会计处理方式,必然会带来信息披露效果,而受到会计市场的监管控制,风险管理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必须依赖于企业强大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以及完善的信息系统,否则很容易出现违规问题。因此,采用套期会计处理方式,需要联合业务部门、风控、信息技术部等各部门对流程重新梳理,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运营管理成本。
2.公允价值计量现货合约和存货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现货合约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第八条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條件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可以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结论基础,允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绩效情况,进而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资料。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比套期会计计量方法减轻企业主体的负担。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有表示,通过将实物交割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会计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和负债类目中,可以有效消除会计错配问题,且可以不使用套期会计方式。由此可以分析,对于未使用套期会计的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现货合约,是应对会计错配问题的有效途径。
(2) 公允价值计量存货
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商品经纪人按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余额计量所持有的存货。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时也引入了这一规定。理论上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配合现货合约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错配问题,但是实际上,市场上从事基差贸易业务的主体机构除了风险管理公司以外,还包括大量上市公司、贸易公司等,市场主体构成成分较为复杂。因此,要想单独为证券或期货行业出台会计政策,仍存在较大难度,存货计量暂时还无法以公允价值直接减去销售费用的方式进行准确计量。另外,商品经纪商适用范围和大宗商品的范围也比较难以区分界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存货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理论造成了局限性。
四、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阐述不难发现,基差贸易是一种比较新型的产品销售模式,该模式的诞生为现货交易通向期货交易市场搭建了可靠的桥梁,是推动现货交易转型升级的一大重要机遇。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基差贸易会计处理技术也越来越先进,相关会计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和掌握最新理论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水平,以提高基差贸易会计信息处理质量。风险管理公司也要加大对新会计准则等的培训力度,让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更为专业的会计操作方法,从而有效消除会计错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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