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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出土“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文书考释

2023-06-07张慧芬李锦绣

敦煌学辑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西州咸亨本钱

张慧芬 李锦绣

(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 北京 100101)

“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文书, 出土于吐鲁番台藏塔佛教遗址。 这份文书是1996 年台藏塔遗址旁居民于塔东壁上方的洞内发现文书中的一件, 2005 年上交吐鲁番文物局保存。 这组文书“据当事人回忆, 文书残片在原洞内卷成一卷, 保存期间未经扰乱, 应为同一时期文书, 其中有《唐永淳三年(684) 历日》, 可以推断均系唐代文书”。①荣新江、 李肖、 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 北京: 中华书局, 2008 年, 第258 页。 这组文书中的《历日》 文书, 陈昊有精深研究, 详见陈昊《吐鲁番台藏塔新出唐代历日研究》, 季羡林、 饶宗颐主编《敦煌吐鲁番研究》 第10 卷,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 年, 第207-220 页。

“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文书编号为2005TST54,图版和录文见《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②荣新江、 李肖、 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 第269 页。, 除孟宪实在《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③孟宪实《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 《西域研究》 2009 年第1 期, 第1-12 页。一文中以之研究唐之“社本” 外, 没有更为详细的研究。

文书残存10 行, 分两个部分, 其一上报公廨本捉钱情况, 其二上报别本及奴婢赎价等情况。 第二部分残损比较严重。 结合图版及文书内容, 我们将文书标点著录如下:

1 仓曹:

2 公廨正本、 社本并 敕借本。

3 右件本去咸亨元年以前, 并补长头捉

4 钱府史。 检□频差征行, 阙人, 无情愿捉

5 钱府史。 即差行案府史捉钱, 一季回易,

6 次第转行, 季满与替。

7 别本及奴婢自赎价。

以下试对文书的内容做一些考证。

一、 文书的地点与时间

文书中出现的“府史” 是判定其机构的一个标准。

唐代地方上, 都护府、 都督府、 折冲府都设有府、 史。 此件文书发现于吐鲁番, 显然又在“咸亨元年” 以后, 可能隶属西州都督府, 但也可能隶属于安西都护。 众所周知, 贞观十四年(640), 唐平高昌, 设西州、 庭州, “置安西都护府于交河, 留兵镇之”①[宋] 司马光编著, [元] 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 卷195 “贞观十四年九月” 条, 北京: 中华书局,1956 年, 第6156 页。。 贞观十六年(642), 郭孝恪“为安西都护, 督西、 伊、 庭三州诸军事”②[宋] 王钦若等编纂, 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 卷398 《将帅部·抚士卒》, 南京: 凤凰出版社, 2006年, 第4511 页。, 安西都护府也因之迁到高昌城,③刘安志《唐初对西州的治理》, 收入氏著 《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 年, 第9-20 页。 参薛宗正《安西与北庭: 唐代西陲边政研究》, 哈尔滨: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1995年, 第48 页。掌管西州事务。 显庆三年(658) 五月, 安西都护府迁至龟兹,④柳洪亮《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 收入氏著《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7 年, 第355-362 页。 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域形势》, 《西域史地丛稿初编》,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5 年, 第144-147 页; 荣新江《新出吐鲁番文书所见西域史事二题》, 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 第5 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年, 第339-345 页;王小甫《唐初安西四镇的弃置》, 《历史研究》 1991 年第4 期, 第117-128 页。西州改为西州都督府, 统领西州军事和民政。

咸亨元年, 西域形势发生变化。 史载“咸亨元年四月, 吐蕃陷安西都护府”⑤[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40 《地理志》, 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年。 第1647 页。, “入残羁縻十八州, 率于阗取龟兹拨换城, 于是安西四镇并废”①[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216 上《吐蕃传上》, 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年, 第6076 页。, “移安西依旧于西州”②[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198 《龟兹传》, 第5304 页。。如果咸亨元年唐废四镇, 将安西都护府移至西州, 是否安西都护府如此前一样, 又成为西州的军政管理机构呢?

我们认为史籍记载的咸亨元年废四镇只存在于咸亨元年四月后的短暂数月, 安西都护府并没有移至西州。 刘安志根据《唐咸亨三年新妇为阿公录在生功德疏》 指出, 咸亨二、 三年, 安西与西州联系通畅,③刘安志《从吐鲁番出土文书看唐高宗咸亨年间的西域政局》, 收入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1 年, 第65-75 页。所论甚确。 本文探讨的这件文书也为咸亨元年后的西域政局提供了新的资料, 详见下论。 因此, 这件文书中的府史不是隶属于安西都护府的。

西州有岸头、 蒲昌、 前庭、 天山等折冲府。④张沛《唐折冲府汇考》,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3 年, 第244-246 页。折冲府虽也设有府史捉钱, 但此件文书不是西州折冲府的。 因为文书上有“仓曹” 二字, 而折冲府不设仓曹参军事,⑤[唐] 李林甫等撰, 陈仲夫点校《唐六典》 卷25 《诸折冲都尉府》, 北京: 中华书局, 1992 年, 第643 页。故而也排除了其属于西州折冲府的可能性。 这样, 我们可以将文书的地点定为西州都督府。

接下来考定文书的时间。

咸亨元年无疑是文书的一个定年代标志。 唐文书中称“去某年以前”, 表明此文书的时限至少是第二年, 否则不会加“去” 字, 因此此件文书的上限是咸亨二年(671)。

至于下限, 文书中记录的公廨本钱为我们提供了线索。 唐代公廨本钱的设置, 几经变化, 颇为曲折、 复杂。⑥李春润《唐代的捉钱制》,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 1982 年第4 期; 马世长《地志中的“本” 和唐代公廨本钱》, 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82 年, 第429-476 页。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 年, 第721-730、 830-841 页;刘玉峰《唐代公廨本钱制的几个问题》, 《史学月刊》 2002 年第5 期。《唐会要·诸司诸色本钱上》 云:

武德元年十二月, 置公廨本钱, 以诸州(司) 令史主之, 号捉钱令史。 每司九人, 补于吏部, 所主才五万钱以下, 市肆贩易, 月纳息钱四千文, 岁满授官。⑦[宋] 王溥撰《唐会要》, 北京: 中华书局, 1955 年, 第1675 页。

似京师公廨本钱始置于武德元年。 但由于同书同卷又记载:

贞观元年, 京师及州县, 皆有公廨田, 以供公私之费, 其后以用度不足, 京官有俸赐而巳。 诸司置公廨本钱, 以番官贸易取息, 计员多少为月料。⑧[宋] 王溥撰《唐会要》, 第1675 页。

也有学者认为公廨本钱制始于贞观。 公廨本钱设置后, 置废频繁。 贞观十二年(638)一度废罢, 《通典·职官典十七·禄秩》 云:

贞观十二年, 罢公廨, 置胥士七千人, 取诸州上户为之, 准防閤例而收其课,三岁一更, 计员少多而分给焉。⑨[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卷35 《职官典十七·禄秩》, 北京: 中华书局, 1988 年, 第963 页。

但“贞观十五年, 以府库尚虚, 敕在京诸司依旧置公廨, 给钱充本”, 因谏议大夫褚遂良上奏, “太宗纳之, 停诸司捉钱, 依旧本府给月俸”。①[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第963-964 页。不过唐依然无力承担这些支用, 贞观二十一年(647), “复依故制置公廨, 给钱为之本, 置令史、 府史、 胥士等职, 贾易收息, 以充官俸”。②[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第964 页。公廨本钱再次恢复。 至永徽元年(650), 俸料供给来源又有变革。 《唐会要·内外官料钱上》 云:

永徽元年四月二日, 废京官诸司捉钱庶仆、 胥士, 其官人俸、 料, 以诸州租脚价充。③[宋] 王溥撰《唐会要》, 第1652 页。

因有固定供给来源, 作为供京官俸料的公廨本钱暂时被废止。 这是京官俸料供给与京诸司公廨本钱的置废情况。

外官俸料来源和诸州公廨本钱设置, 史籍记载多有不详之处。 《通典·职官典十七·禄秩》:

永徽元年, 悉废胥士等, 更以诸州租庸脚直充之。 其后又令薄赋百姓一年税钱, 依旧令高户及典正等掌之, 每月收息, 以充官俸。 其后又以税钱为之, 而罢其息利。

凡京文武正官每岁供给俸食等钱, (并防閤、 庶仆及杂钱等。) 总一十五万三千七百二十贯。 (员外官不在此数。) 外官则以公廨田收及息钱等, 常食公用之外,分充月料。④[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第964 页。

《通典》 将外官月料及公廨“息钱” 放在了永徽之后, 但外官公廨本钱的设置, 当不始于永徽。 其间是否随京官俸料及公廨本钱设置而演变, 已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 永徽元年以脚钱充官员俸料, 只限于京官, 外官依旧实行公廨本钱纳息充给的制度。 《唐会要·内外官料钱上》 云:

仪凤三年八月二日诏……如文武内外官应给俸料、 课钱及公廨料度、 封户租调等, 远近不均, 贵贱有异, 输纳简选, 事甚艰难。 运送脚钱, 损费实广; 公廨出举回易, 典吏因此侵渔。 抚字之方, 岂合如此! 宜令王公已下, 百姓已上, 率口出钱, 以充防閤、 庶仆、 胥士、 白直、 折冲府仗身并封户内官人俸食等料。 既依户次, 贫富有殊。 载详职务, 繁简不类, 率钱给用, 须有等差。 宜具条例, 并各逐便。⑤[宋] 王溥撰《唐会要》, 第1652 页。

诏中的“公廨出举回易, 典吏因此侵渔”, 说的是外官俸料供给情况, 而“运送脚钱,损费实广”, 则说的是以脚钱供京官俸。 据此可知, 到仪凤三年(678) 之前, 外官是由公廨本钱供给俸料的, 负责经营公廨本钱的是“典吏”。 《新唐书·食货志》 云:

百官俸出于租调, 运送之费甚广。 公廨出举, 典史(吏) 有彻垣墉、 鬻田宅以免责者。①[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第1397 页。

其中前句是对“文武内外官应给俸料、 课钱及公廨料度、 封户租调等, 远近不均, 贵贱有异, 输纳简选, 事甚艰难。 运送脚钱, 损费实广” 的“文省”; 而“公廨出举, 典史(吏) 有彻垣墉、 鬻田宅以免责者”, 则是对“公廨出举回易, 典吏因此侵渔” 的“事增”, 从中可以看到诸州县典吏经营公廨本钱的情况。 根据仪凤三年诏, 可知其年增天下百姓口钱(户税) 供给百官, 一度停止了公廨本钱供官员俸料之制。 仪凤三年废止公廨本钱的变化包括京师和天下州县。

“唐仪凤三年度支奏抄” 也间接反映了仪凤年间地方公廨本钱的废止情况。 文书S部分(NMK2, 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馆藏) 其中几行云:

5 钱佐史。 此□家无人力, 不堪雇运, 任通

7 官人并官人亲知, 并不得假冒相知, 容其雇

9 及百姓充。②顾成瑞《韩国国博藏〈唐仪凤四年金部旨符〉 残卷释录与研究》, 包伟民、 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8 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1 年, 第72-85 页。

此条是关于诸州庸调及其折纳物运输的条款。 从仪凤四年开始, 庸调物的运输人员为诸州的防阁、 庶仆、 邑士、 州县杂职及捉钱佐史。 结合上引仪凤三年诏可知, 防閤、 庶仆、 胥士、 白直、 折冲府仗身等, 这些人不需要番上纳课, 故而成为运输庸调人的首选。 仪凤三年同时废止了地方上的公廨本钱, 诸州负责公廨本钱放贷的佐、 史(即“捉钱佐史” ) 也闲而无事, 因此也被差遣运输庸调物。 此前防閤、 庶仆、 胥士、 白直及捉钱佐史等, 或服务于某个官员, 或在州县应役, 为地方官所熟悉, 故而此条特别强调一定要派遣官员认识的防閤、 庶仆等运输, 不能让别人假冒。 “仪凤三年度支奏抄”中明确规定防閤、 庶仆、 胥士及“捉钱佐史” 等运输庸调, 表明上引废止防閤、 庶仆、胥士、 白直及诸州公廨本钱的诏已然实施, 诏文和“仪凤三年度支奏抄” 适相符合。据此, 可以确定, 地方的公廨本钱在仪凤三年曾一度废止。

回到我们讨论的文书上来, 可知西州在仪凤三年也暂时废止了公廨本钱。 仪凤三年是此文书的下限。 故而我们推断, 本文书的时间在咸亨二年(672) 至仪凤三年(678)年之间。

此件文书虽然短并残, 但对唐代政治经济制度及西域历史提供了更为丰富资料。 以下论述几个问题。

二、 诸州府本钱经营

(一) 诸州府本钱的种类

此件文书丰富了我们对唐代地方置本及公廨本钱构成的认识。 文书中提到了多种本钱。 这些本钱大别分成两类: 敕借本和别本。 敕借本是皇帝敕允设置的本钱, 别本当是地方自行设置的本钱。 据文书可知, 敕借本包括“公廨正本、 社本” 和其他奉敕而设的本钱。 就西州而言, 目前可考者的敕借本除公廨本钱外, 主要为宴设本钱。①开元二十二年, 京城设病坊本钱。 地方上, 至少天宝年间敦煌郡病坊有本钱“壹伯贯文”。 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733-734 页。 此病坊本也应属于敕借本。 由于西州未见病坊本钱记载, 本文略而不论。

宴设本是唐中央地方普遍设置的一种本钱。 敦煌P.2862V、 P.2626V “唐天宝时期(744-755) 敦煌郡五行帐”②对这件文书, 池田温、 唐耕耦两先生均有完整录文, 池田温定名为“唐天宝时代(744-758) 敦煌郡会计帐”, 唐耕耦定名为“唐天宝年代敦煌郡会计牒”。 见[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东京: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1979 年, 第481-484 页; 唐耕耦、 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 第1辑,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6 年, 第468-478 页。 定名为“唐天宝时期(744-755) 敦煌郡五行帐”, 见李锦绣《唐“五行帐” 考》, 侯仁之主编《燕京学报》 新29 期,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 第63-88 页, 收入《新史料·新观点·新视角: 天圣令论集(下) 》, 台北: 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11 年, 第299-323 页。文书记载, 敦煌郡宴设厨“壹伯阡文本钱, 准 旨差官典回易, 随月收利”。 “准 旨差官典回易”, 即准旨条或敕旨设置经营。 宴设本钱为敕借本。 西州宴设本钱的经营情况, 大谷文书记载, 开元十九年(731) 正月, 西州下交河县“一符, 为杜成礼等捉宴设本钱, 每月二日征利送州事”, 此符应是仓曹符, 因为同月, 天山县也收到“仓曹符, 为毛慎己等公廨钱, 捉州宴设本利, 月二日送纳事”。杜成礼是交河县的捉钱人, 毛慎己为天山县的捉钱人, 故而仓曹所下县不同, 但符文的内容都是要求捉钱人将每月宴设利钱, 在第二个月的二日送州。 之后, 交河县又收到“仓曹帖, 为追十二月宴设利钱九百五十五文事”,③大谷3477、 3473 (2)、 3472 号文书, 见[日] 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贰) 》, 京都: 法藏馆, 1990年, 图版5、 8, 第108、 105、 104 页。 池田温缀合整理为“唐开元十九年西州岸头府到来符帖目”、 “唐开元十九年正月—三月西州天山县到来符帖目” ( [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57-361 页)。我们认为第一组文书虽然有岸头府印, 但并不是西州岸头府的(参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 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 第1 卷,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年, 第347-3400, esp.355页), 而是西州交河县的, 因为这组文书中提到了在交河县“洿林城”, 同时也可以证明石舍镇位于交河县, “唐西州某县事目” 文书( 《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3, 第456-465 页) 也应是交河县文书。 笔者将另文考论, 此不赘。这是因为交河县开元十八年十二月的宴设利钱没及时送州, 故而仓曹下交河县帖追征。 值得注意的是毛慎己等既捉公廨钱, 又捉州宴设本利, 设置本钱内容有公廨与宴设之别, 但捉钱人相同, 可见西州捉敕借本的人的身份是一样的。 敕借本只是种类、 数量不同, 经营方式同于公廨本钱。 这也是文书中将“公廨正本、 社本并敕借本” 放入一类的原因。

文书中体现的公廨本钱有正本和社本两类, 更是更新了学界对公廨本钱的传统理解。 孟宪实指出: “除了人所共知的公廨钱以外, 在唐朝另外还有一种‘社本’ 即社本钱, 使用方法也一样是放债求利。”①孟宪实《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 《西域研究》 2009 年第1 期, 第9 页, 收入氏著《敦煌民间结社研究》,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第375 页。[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58 页。社本也是公廨本钱的一部分, 故而孟宪实缀合的“武周西州公廨钱帐历” 记载, “为去年社等社利不足, 准例取(公廨白直课供) 社等用讫”②孟宪实《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 第8 页; 《敦煌民间结社研究》, 第374 页。。 公廨正本收益用来供官吏俸料及公廨杂用, 社本供“社” 等用。

以社本供支用的“社”, 是官社, 具体到西州, 就是州县春秋二社祭祀。 “人非土不立, 非谷不生, 不可遍敬, 故立社稷而祭焉。”③[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卷45 《礼五·社稷》, 第1266 页。社为五土之神, 稷为原隰之神,④[清] 孙诒让撰, 王文锦、 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 卷18 《地官·大司徒》, 贾公彦疏引郑玄注, 北京:中华书局, 1987 年, 第694-695 页。周时已列入国家礼制体系。 汉高祖二年(前205) 二月, “令民除秦社稷, 立汉社稷”;⑤[汉] 班固撰, [唐] 颜师古注《汉书》 卷1 上《高帝纪》,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 年, 第33 页。“令县为公社”。 十年(前197), “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⑥[汉] 班固撰, [唐] 颜师古注《汉书》 卷25 上《郊祀志》, 第1210、 1212 页。地方建立了社稷祭祀体系。 沿袭至唐, 州县皆置有社稷, 每年二月、 八月, 由州县官祭祀, 称为“春秋二社”。 咸亨五年五月诏曰: “春秋二社, 本以祈农。 如闻此外别为邑会。 此后除二社外, 不得聚集, 有司严加禁止。”⑦[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5 《高宗纪》, 第98-99 页; [宋] 王溥撰《唐会要》 卷22 《社稷》, 第421 页。表明只有春秋二社, 是地方官社。 每年州县社稷祭祀, 由州府功曹、 司功参军事掌, “若州县春、 秋二社及释奠之礼, 亦皆以少牢。”⑧[唐] 李林甫等撰, 陈仲夫点校《唐六典》 卷30, 第748 页。祭祀所需祭料、 明衣等费用,⑨详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932-941 页。由公廨本钱中的“社本” 盈利来提供。 沙州有二所社稷坛, “州社稷坛各一, 高四尺, 周回各廿四步”, “在州城南六十步, 春秋二时奠祭”; “敦煌县社稷坛各一”, “在州城西一里”。○10P.2005 《沙州都督府图经残卷》, 录文和图版见唐耕耦、 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 第1辑, 第12 页。西州社稷坛位置不详, 但从咸亨元年有公廨社本, 武周时期因社利不足挪用了公廨白直课钱, 开元十九年正月西州功曹“为差户曹等摄祭事” 下交河县符,○1孟宪实《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 《西域研究》 2009 年第1 期, 第9 页, 收入氏著《敦煌民间结社研究》,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第375 页。[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58 页。知西州如沙州一样“春秋二时奠祭” 社稷。 天宝四载九月十六日, 诸郡增置风伯、 雨师坛, “应缘祭须一物已上, 并以当处群(郡) 公廨社利充。 如无, 即以当处官物充。 其祭官准祭社例, 取太守以下充。”○12[宋] 王溥撰《唐会要》 卷22 《祀风师雨师雷师及寿星等》, 第426 页。天宝年间新增诸郡祭风伯、 雨师, 祭祀费用以当郡“公廨社利充”。 “公廨社利” 一词, 正是社本属于公廨本的证明。

除敕借本外, 州县还有其他本钱设置, 总称为“别本”。 西州的“别本” 可考者有“馆贴本钱” “贴料本” 及自放贷。 开元二十六年, 洿林城百姓捉柳谷馆“贴本钱叁拾叁阡陆伯肆拾壹文。 (每月当利壹阡陆伯捌拾贰文。) ”①大谷3500 号文书, [日] 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贰) 》, 图版63, 第113 页。这是柳谷馆的“馆贴本钱”。馆驿出举者不只是钱, 开元十九年“北馆坊出举本” 就是小麦,②[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58 页。这也属于广义的“馆贴本钱”。 开元十九年正月, 西州仓曹下交河县, “为贴料本利麦粟帖, 送勘申事”。③[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58 页。这里的“贴料” 性质不详, 不知是否也是供馆驿食料或马料。 地方各单位自放贷较为普遍, 据大谷文书记载, 安史乱后, 长行坊、 瀚海军都有预放、 赊放緤布的行为。④[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442-443 页。 参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737-738 页。咸亨以后西州经费紧张, 可能存在用奴婢自赎价补充“别本” 兴利的情况。 这些官府自设筹措经费的本钱, 都构成了“别本” 的内容。

(二) 府史捉钱

唐代地方公廨本钱始置于何时? 史籍无载, 但据文书可知, 至少咸亨元年诸州已有公廨本钱了。 咸亨元年, 负责西州公廨本钱出举放贷(即捉钱) 的是西州都督府的府史。

西州为中都督府,⑤[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40 《地理志》, 第1644 页。其所设府、 史数量: “功曹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府三人;史六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府三人; 史六人。 户曹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府四人; 史七人; 帐史一人。 兵曹参军事二人, 从七品上; 府四人; 史八人。 法曹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府四人; 史八人。 士曹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府三人; 史六人。”⑥[唐] 李林甫等撰, 陈仲夫点校《唐六典》 卷30 《三府督护州县官吏》, 第744 页。六曹参军事下, 府21 人, 史41 人。 这62 名府、 史, 是文书中提到的“行案府史”。 吐鲁番出土《唐府史高叡牒为件录西州诸曹今日当直官典事》 文书, 记载五月廿三日当直的典为法曹府史田文、 麹张师; 廿四日为功曹府王行、 安威, 廿七日为功曹府辛藏、 史艺,⑦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4,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92 年, 第378-379 页。可见西州都督府府史设置情况。

府史行案, 可举两件吐鲁番文书为例: 《唐仪凤二年(677) 西州都督府案卷为勘酱估报等事》 (中村文书E) 记载:

1 市司: 件状如前, 牒至准状, 故牒。

2 柳中县主者: 件状如前, 符到奉行。

3 仪风二年十一月廿二日

4 府 史藏

5 参军判仓曹 让

6 史①金祖同辑《流沙遗珍》, 秀水金氏影印本, 1940 年; 又见《敦煌丛刊初集》 第5 册, 台北: 新文丰出版公司, 1985 年, 图版四之三, 第254 页。 [日] 内藤乾吉《西域發見唐代官文書の研究》, 《西域文化研究(三) 》, 京都: 法藏馆, 1960 年, 卷首图版9, 第84 页, 录文第64 页。

这里的史藏, 是西州都督府仓曹下的府。 《武周长安三年史宋果牒》 略云:

(前缺)

1 上亦听留者, 至其月十七日判依, 请下

2 乡, 并牒知讫。

3 牒, 件检如前, 谨牒。

4 长安三年五月廿日 史宋果牒②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3,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92 年, 第411 页。

这里的宋果是西州都督府的史, 只是文书前残, 不能判断其属于何曹之下。 史藏、 宋果这样行署文书的府、 史, 就是文书中的“行案府史”。

唐代府史之设置, 除地方都督府外, 尚有中央九寺五监、 十六卫、 太子家令等三寺、 太子诸率府、 诸王府, 地方诸都护府、 折冲府、 关津、 京兆等三府。 其中, 中央各机构、 地方都护府和关津的府史有流外品,③[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卷40 《职官典二十二·秩品五》 “流外” 条, 第1104-1105 页。府与史不同, 二者等级有别。 如“唐长安三年至开元二十九年北庭都护府流外官考课名簿” 记载:

1 北庭都护府功曹府, 流外肆品, 云骑尉, 营田第一等, 赏绯鱼袋王孝[

7 北庭都护府户曹史, 流外伍品, 武骑尉, 营田第一等, 赏绯鱼袋张虔礼年卌八④[日] 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 第380 页。

从中可见都护府府、 史等级不同, 府比史的地位高。⑤[唐] 杜佑撰, 王文锦等点校《通典》 卷40 《职官典二十二·秩品五》 记载, “诸都护府” 为流外四品,“诸都护府史” 为流外五品, 第1104-1105 页。唐地方只有都护府、 关津府和史有流外品, 称为“流外行署”。 京兆等三府、 都督府、 折冲府的府史没有流外品, “总名‘杂任’ ”。 复原唐《杂令》 第42 条云:

州县录事、 市令、 仓督、 市丞、 府、 史、 佐、 帐史、 仓史、 里正、 市史, 折冲府录事、 府、 史, 两京坊正等, 非省补者, 总名“杂任”。 其称“典吏” 者, “杂任” 亦是。⑥天一阁博物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 北京: 中华书局, 2006 年, 第752 页。 参赵璐璐《唐代“杂任” 考—— 〈天圣令·杂令〉 “杂任” 条解读》, 荣新江主编《唐研究》 第14 卷,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第495-508 页。

都督府的府、 史及诸州县的佐、 史又可称为“典吏”,⑦参见黄正建《天圣令(附杂令) 所涉唐前期诸色人杂考》, 荣新江主编《唐研究》 第12 卷,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第203-220 页; 顾成瑞《唐代典吏考》, 《齐鲁学刊》 2016 年第1 期。故而仪凤三年诏敕中称“公廨出举回易, 典吏因此侵渔”。 具体到西州, 掌公廨出举的“典吏”, 就指的是西州都督府中捉钱的府史。

在其他史籍中, 我们还看到捉钱令史、 捉钱佐史之名, 是因为这些捉钱胥吏隶属的机构不同。 唐中央尚书、 中书、 门下、 秘书、 殿中、 内侍六省及御史台、 东宫詹事府、左右春坊、 内坊的行案胥吏, 是令史、 书令史, 这些机构的捉钱人称为捉钱令史; 中央九寺五监、 十六卫、 太子家令寺、 率更寺、 仆寺、 诸率府、 诸王府, 地方京兆、 河南、太原府、 都护府、 都督府、 折冲府、 诸关津的行案胥吏, 是府、 史, 这些这些机构的捉钱人如西州都督府一样, 称为捉钱府史; 地方诸州、 县的行案胥吏是佐、 史, 州县的捉钱人称为捉钱佐史。 除中央的令史、 府、 史, 及地方诸都护府、 诸关津的府、 史有流外品外, 其余的府史、 佐史都是“典吏”, 仪凤三年诏用“典吏” 一词, 概括了天下的捉钱人。

正因为都督府、 折冲府的府和史没有流外品, 府史地位无别, 因而区分并不严格,“唐开元二十一年唐益谦、 薛光泚、 康大之请给过所案卷” 文书中, 行案的谢忠分别署“史谢忠” “府谢忠”。①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4, 第272-274 页。 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368-369 页。捉钱府史也总称“府史”, 不再区分为府或史。 “唐开元十二年请补岸头府府史捉钱牒” 记载:

2 牒请续劳。 蒙州司勘责, 色颊(类) 相当, □

4 牒, 件状如前, 谨牒。

这个替曹师捉钱的服满某人, 充任的是岸头折冲府的捉钱府史。 他之前已经有“六考”的前劳, 应是做了六年的捉钱府史。 他虽属于折冲府, 但诸州府捉钱府史的选任、 劳考情况也应与之相当。

文书中的“去咸亨元年以前, 并补长头捉钱府史”, 表明了咸亨元年捉钱府史的选任、 充当情况。 “长头”, 相对于下文的“季满与替” 而言, “长头” 是专职的捉钱人,常年捉钱。 《唐会要·内外官料钱上》:

贞观十二(五) 年二月, 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曰: “……陛下近许诸司令史,捉公廨本钱。 诸司取此色人, 号为捉钱令史。 不简性识, 宁论书艺, 但令身能估贩, 家足赀财, 录牒吏部, 使(便) 即依补。 大率人捉五十贯已下, 四十贯已上,任居市肆, 恣其贩易。 每月纳利四千, 一年凡输五万。 送利不违, 年满受职……在京七十余司, 大率司引九人, 更一二载后, 年别即有六百余人输利受职……况乎捉钱令史, 主于估贩, 志意分毫之末, 耳目廛肆之间, 输钱于官, 以获品秩。 荏苒年岁, 陛下能不使用之乎? 此人习以性成, 惯于求利, 苟得无耻, 莫蹈廉隅, 使其居职, 从何而可? 将来之弊。 宜绝本源。①[宋] 王溥撰《唐会要》, 第1651 页。

褚遂良奏文描述了捉钱令史的拣选、 捉钱及授官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年满受职”。 捉钱令史的地位应与令史相同, 唐令史“国初限八考已上入流; 若六考已上[频] 上、[七] 考六上, 并入流为职事”②[唐] 李林甫等撰, 陈仲夫点校《唐六典》 卷1 《尚书都省》, 第12 页。, 捉钱令史不可能年满授职事, 只能考满授散官。 只是其是否同行案令史一样八考入流, 还是多考或减考? 尚乏材料。 据“唐开元十二年请补岸头府府史捉钱牒”, 可知折冲府的捉钱府史六考还不够考满的条例, 还需要“续劳”。 捉钱府史考满年限大于六年。

咸亨元年西州都督府所设捉钱府史的情况应与诸司捉钱令史相似。 其名为捉钱府史, 需捉钱数年(超过六年), 每人年捉50 贯。 若八分生利, 需每月纳利钱4 贯。 由于捉钱时间长达数年, 又称“长头捉钱”。 在纳足数年利钱份额之后, 可以获散官, 走入仕途。 在任捉钱府史时, 他们可以享受“杂任” 待遇, 免除赋税和徭役。

捉钱府史是行案府史之外的胥吏, 因为经营高利贷, 所以选择的是“家足赀财”的富人。 天下公廨本钱设置, 《新唐书·食货志》 记载:

天下置公廨本钱, 以典史(吏) 主之, 收赢十之七, 以供佐史以下不赋粟者常食, 余为百官俸料。 京兆、 河南府钱三百八十万, 太原及四大都督府二百七十五万, 中都督府、 上州二百四十二万, 下都督[府]、 中州一百五十四万, 下州八十八万。③[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第1397 页。

《新志》 未书年代, 此条设本数额的时间性还多有争论。 如果我们以此为标准, 西州中都督府的公廨本钱定额为2420 贯, 这是公廨正本和社本的数额。 西州敕借本数额未见记载, 若按沙州公廨本钱与宴设本的比例计算,④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732 页。 按此书在计算沙州宴设本比例时有误。 沙州下都督府, 公廨本钱应1540 贯, 沙州宴设本钱100 贯, 宴设与公廨本钱比率为5 ∶77。西州宴设本约为157 贯, 则咸亨时西州敕借本至少2577 贯。 若人捉54 贯, 则需捉钱府史52 人。 其数相当于西州都督府行案府、 史(62 人) 的87%。 其数额是相当多的。

据文书可知, 因西域军事形势严峻, 西州都督府的长头捉钱府史“频差征行”, 空出的捉钱府史名额无人愿意充任。 联系到《新唐书·食货志》 记载的“公廨出举, 典史(吏) 有彻垣墉、 鬻田宅以免责者”, 可知捉钱府史的经济风险之高。 这是西州无人情愿任捉钱府史的原因。 为此, 西州采用了临时措施, 调用行案府、 史暂时充当, 纳利一季后转替。 西州捉钱府史至少54 人, 其差充征行的应是一部分, 而不是全部。 因为如果54 人全部要行案府、 史充当, 必然导致西州的行政瘫痪。 只是具体差充了多少人,已不得而知了。

(三) 出举利息

文书第10 行有“六分” 二字, 这可能是指别本六分生利。

唐代公廨本钱利率呈递降趋势。①余欣《唐代民间信用借贷之利率问题——敦煌吐鲁番出土借贷契券研究》, 《敦煌研究》 1997 年第4 期,第141-155 页。武德贞观时, 捉钱令史“所主才五万钱以下, 市肆畈易, 月纳息钱四千文”, 则官本月利率八分(即8%)。 后“收赢十之七”, 降为七分, 至开元六年秘书少监崔沔奏, “且五千之本, 七分生利”②[宋] 王溥撰《唐会要》 卷91 内外官料钱上, 第1653 页。, 利息仍是7%。 开元七年后, 利率有变。 吐鲁番出土“唐开元年间征麦利残文书” 记载: “都督异笔直取开七利……妄剥一分。”③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4, 第121 页。表明开元七年后, 利率由原来的七分变为六分。 至开元十六年二月十六日诏, “自今已后, 天下负(质) 举, 只宜四分收利, 官本五分取利。”④[宋] 王溥撰《唐会要》 卷88 杂录, 第1618 页。官本五分收利, 一直延续至长庆三年(823)。⑤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726-727 页。

此件文书在开元六年前, 官本应是七分收利。 “六分” 较官本利率降一分, 这可能是因为咸亨时战争频繁, 军费增加, 西州经费紧张, 故而多方筹措经费, 可能存在增设本钱的情况。 但州县无人情愿捉钱, 西州急于得到经费, 故而将敕借本外的其他本钱降低利率出举。 文书中的“六分”, 即降低出举的利率。 军费紧张的情况下, 西州将“别本” 利率降一分, 通过这种方式勉力维系“别本” 收入来源。 文书所反映的“别本”与“敕借本” 利率不同情况, 也展示了唐代官府本钱经营的丰富性。

三、 “水硙” 及仓曹管理的非赋税收入

文书第二部分说的是“别本及奴婢自赎价” 的问题, 其中提到“水硙”。 碾磑是唐代颇为兴盛的将麦粟等颗粒粮食磨成面粉的工具,⑥[日] 西嶋定生著, 韩昇译《碾硙寻踪——华北农业两年三作制的产生》, 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 第4 卷, 北京: 中华书局, 1992 年, 第358-377 页。分水硙、 步硙两种。 顾名思义, 水硙即以水流为动力、 步硙是利用畜力或人力转动的碾磑。 敦煌文书中寺院“硙课”、“硙入” 的大量出现, 推进了敦煌地区碾磑、 寺院经济及粮食加工业研究,⑦[日] 那波利貞《中晚唐時代に於ける燉煌地方佛教寺院の碾磑經營に就きて》, 《东亚经济论丛》 第1 卷第3、 4 号, 1941 年, 第847-874 页、 第2 卷第2 号, 1942 年, 第535-556 页; [法] 谢和耐著、 耿昇译《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87 年, 第175-185 页;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年, 第226-246 页; 唐耕耦《关于敦煌寺院水硙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文献》 1988 年第1 期, 第178-197 页; 刘小平《唐代寺院的水碾硙经营》, 《中国农史》 2005 年第4 期, 第44-50 页; 郝二旭《唐五代敦煌地区的面粉加工业》, 《中国经济史研究》 2011 年第2 期, 第104-111 页。但由于史料较少, 吐鲁番等地区的碾磑则较少受到关注。 此件文书中的“水硙” 一词, 也为唐代西域地区碾磑研究提供了新资料。

吐鲁番地区无疑是有大量步硙的。 吐鲁番出土“唐开元十九年(731) 虞候镇副杨礼宪请预付马料麸价状” 文书记载:

1 进马坊 状上

3 右□□令于诸步硙坊料麸贮纳, 待赵内侍

4 □□马者。 其马今见欲到, 其麸并不送价直。

6 牒 件 状 如 前, □ 牒

7 开元十九年六月 日虞候镇副杨礼宪牒

8 虞 候 府 家

10 诸 硙 家, 即 收 麸

11 纳。 崇。 十二日。

由虞候镇副杨礼宪负责的进马坊因为迎接赵内侍的供进马, 需要预先贮备大量麸料。 麸是小麦磨成面后剩下的麦皮和碎屑, 只有经营碾磑的地方才有, 进马坊向诸步硙坊购买, 需要大练叁拾匹。 从进马坊领大练付步硙坊, 而不是西州直接将大练拨给步硙坊看, 这里的诸步硙坊不是官府机构。 麸是不值钱之物, 进马坊一次采购价值大练30 匹的麸, 数额巨大, 从中可见此坊步硙之多。 这些步硙是属于个人, 还是如敦煌寺院碾磑一样租赁硙户经营? 已不得而知。 不过, 敦煌寺院经营的是水硙, 利润更厚, 西州个人或寺院经营的只是步硙, 表明两地水利资源的差异。 刘安志先生考证, 安西都护府的大井馆有“步硙一具”, 表明馆内设备齐全, 有自己的粮食加工工具。①刘安志《库车出土唐安西官府事目考释》, 《西域研究》 1997 年第4 期, 收入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 第319-327 页。西州的诸馆可能也配备有步硙, 只是数额远不如私人及寺院多。 西州大量的私人步硙, 表明西州非官府的碾磑经营只能以步硙为主。 西州水资源短缺, 利用水力的水硙很有可能被官府所垄断。

无独有偶, 安西都护府也有水硙。 敦博58 号“唐天宝地志残卷” 云:

“白练七千匹、 水硙三” 是国家拨给安西的代替公廨本钱的经费。③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 》, 第761 页。西州有公廨正本、社本之设, 水硙收入当是官府补充财源, 与安西代替公廨本钱有所不同。 但水硙盈利较大, 水资源紧张地区, 官府设置水硙营利, 无论在西州还是在安西都护府, 都是一样的。

吐鲁番出土文书的“唐典焦玄素牒为麦粟帐事” 文书, 记录了西州碾磑课利情况:

敦煌寺院账目中的“硙课” 有寺放给“硙博士” 工价和承租寺硙的硙户向寺方交纳课税两种含义。③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 第239 页。西州硙课由典上报, 是西州官府自己经营, 还是租赁给“硙户”, 不能遽断。 可以肯定的是, 西州官府碾磑是有硙课收入的。 硙课以麦、 粟计, 收取的是粮食加工费。 硙课每日有定额, 停二日, 则要扣除两日课额。 维修碾磑的花费, 如四月雇匠人安装硙底, 要给工匠费用, 此费以铜钱计, 折合成粟额, 在应交纳的硙课中扣除。 唐《水部式》 规定, “诸灌溉小渠上, 先有碾磑, 其水以下即弃者, 每年八月卅日以后正月一日以前听动用。 自余之月, 仰所管官司于用硙斗门下著锁封印, 仍去却硙石。”④敦煌文书P.2507, 见Tatsuro YAMAMOTO, On IKEDA, Makoto OKANO, 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I Legal Texts, (B) Plates, Tokyo: The Toyo Bunko, 1978, pp.79-86; (A) Tntroduction and Texts, The Toyo Bunko, 1980, pp.40 (89) -44 (85).参王永兴《敦煌写本唐开元水部式研究》, 载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 第3 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6 年, 第41-67 页; 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 北京: 中华书局, 1989 年, 第326-354 页。如果焦玄素牒中的“硙” 是水硙的话, 一年十二个月都在使用, 可能官府水硙并未受到“灌溉小渠上” 碾磑使用时间的限定。 焦玄素所上牒, 可能就是西州水硙的营利和支出记录。

唐代将碾磑、 奴婢等收入概括为“庸赁”。 《唐律疏议·职制律》 记载:

诸监临之官, 私役使所监临及借奴婢牛马驼骡驴、 车船、 碾磑、 邸店之类, 各计庸、 赁, 以受所监临財物论。

[疏] 议曰: 监临之官, 私役使所部之人, 及从所部借奴婢, 牛马驼骡驴、 车船、 碾磑、 邸店之类, 称奴婢者, 部曲客女亦同, 各计庸、 赁之价, 人、 畜、 车计庸, 船以下计赁, 以受所监临财物论。①[唐] 长孙无忌等撰, 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北京: 中华书局, 1983 年, 第224 页。

具体计价方法, [疏] 议曰: “庸, 谓私役使所监临及借车马之属, 计庸一日为绢三尺,以受所监临财物论。 赁, 谓碾碨、 邸店、 舟船之类, 须计赁价为坐。”②[唐] 长孙无忌等撰, 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卷4 《名例律》, 第90 页。监临之官于所部借奴婢、 碾磑之类有两种情况, 其一为借使私人奴婢等, 其二则为借使官府奴婢、 碾磑等。 具体到西州, 官府拥有碾磑、 奴婢等财产。 天山县曾上报西州“公廨奴前烧贰拾车炭”③大谷2988 号文书, 见[日] 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壹) 》, 京都: 法藏馆, 1984 年, 图版22, 第151 页。, 则西州及各县公廨奴应不在少数。 此件文书中的“奴婢自赎价”, 可能是西州公廨奴都交纳赎价之后被放为良人。 西州听任奴婢自赎, 也是战事频仍时期筹集经费的手段。 “奴婢自赎价” 放在“别本” 之后, 可能用奴婢赎价扩大了别本数额, 奴婢赎价纳入别本之中, 成为增收方法之一。 西州的水硙与计庸的奴婢放在一条, 收入以硙课计, 租赁的可能性比较大。

将文书的第一、 二部分结合起来看, 此件文书涉及本钱、 碾磑、 官奴婢, 是仓曹处理的非赋税收入文案。 唐前期诸州非赋税收入也归仓曹管理。 诸都督府、 诸州“仓曹、司仓参军掌公廨、 度量、 庖厨、 仓库、 租赋、 徵收、 田园、 市肆之事”④[唐] 李林甫等撰, 陆仲夫点校《唐六典》 卷30 《三府都护州县官吏》, 第748 页。, 除了“租赋”外, 仓曹也是公廨本钱实际运行的管理机构。 根据文书, 我们还可以确定, 碾磑、 官奴婢等赋税之外的收入, 本钱、 庸赁等自营性收入, 即非赋税收入, 也归仓曹管理。

关于此件文书的格式, 我们可以试据其他吐鲁番文书进行推测。 吐鲁番出土“唐高昌县史王浚牒为征纳王罗云等欠税钱事” 文书略云:

6 尚贤乡户王罗云

12 右同得状称: 上件户今年税钱, 无知征处者。

14 去二月内, 却还到州, 即拟输纳税钱。 其人到此遂

15 即疹患, 久违不纳。 请限三日内输纳, 如有推延,

16 阿麹请受重杖十下者。 依检麹威下弟一限钱,

18 牒 件 检 如 前 谨 牒。

20 宋抱苏等□蒲昌横

21 管征, 仍勒麹威同

22 到, 其张郍郍下乡

23 依限征送。 谘。 □□

24 白。

文书提到了尚贤乡、 武城乡, 整理者将之定为高昌县文书。 但从判文“宋抱苏等□蒲昌横管征” 看, 行判之人可以指挥蒲昌县征税, 因此有可能是西州仓曹。 西州仓曹下史整理州欠税问题上报, 仓曹参军判, 之后应是通判、 长官依次行判。 文书前缺, 但保存了史上牒及判官行判的部分。

“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文书正可与“唐高昌县史王浚牒为征纳王罗云等欠税钱事” 文书互相补充。 前者保存了文案的开头部分, 是仓曹府史整理本钱、 庸赁等非赋税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上牒的内容, 之后府史牒、 仓曹判的部分残缺了; 后者则保存了府史上牒、 判官行判的内容。 将两者对比, 可以推见“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文书的格式。 只是文书的内容, 一个是关于非赋税收入, 一个是关于户税, 有所不同而已。 赋税与非赋税的营利收入, 都是诸州府仓曹所管理的内容。

四、 咸亨元年后的西域形势及唐军事制度变化

咸亨元年西域发生重大变革。 《旧唐书·高宗本纪》 记载:

(咸亨元年) 四月, 吐蕃寇陷白州等一十八州, 又与于阗合众, 袭龟兹拨换城, 陷之。 罢安西四镇。①[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5 《高宗纪下》, 第94 页。

“罢安西四镇” 事, 两《唐书》 《唐会要》 《资治通鉴》 等书无异词,②[宋] 王溥撰《唐会要》 卷73 《安西都护府》, 第1325 页; 《册府元龟》 卷986 《外臣部·征讨第五》, 第11413 页; [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3 《高宗纪》, 第68 页; 卷216 《吐蕃传上》, 第6976 页;[宋] 司马光编著, [元] 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 卷201 “咸亨元年四月” 条, 第6363 页。可见四镇曾短暂废罢。 由于史籍中只记载吐蕃陷龟兹拨换城, 并未记载陷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城, 安西都护府可能并未东迁。 不久, 唐出兵西域和青海, 展开反击。 以薛仁贵为首的逻娑道行军与吐蕃主力相遇, 兵败大非川,③[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83 《薛仁贵传》, 第2782-2783 页; [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111 《薛仁贵传》, 第4142 页; [宋] 司马光编著, [元] 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 卷201 “咸亨元年八月条”, 第6364 页。史籍有详细记载。 而另一支出兵西域的行军则未见著录, 直到《阿史那忠墓志》 刊布。④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礼泉县昭陵文管所《唐阿史那忠墓发掘简报》, 《考古》 1977 年第2 期, 第132-138+80 页。墓志略云:

西海诸蕃, 经途万里。 而有弓月扇动, 吐蕃侵逼。 延寿莫制, 会宗告窘。 以公为西域道安抚大使兼行军大总管。 公问望著于遐迩, 信义行乎夷狄。 飨士丹丘之上, 饮马瑶池之滨。 夸父惊其已远, 章亥推其不逮。 范文后人, 情不论功, 冯冀却坐, 事非饰让。 奉跸东京, 承颜北阙。⑤胡元超《昭陵墓志通释》,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0 年, 第577 页。

与薛仁贵出兵青海相配合, 阿史那忠咸亨元年进入西域,⑥郭平梁《阿史那忠在西域—— 〈阿史那忠墓志〉 有关部分考释》, 《新疆史学》 1979 年创刊号, 后收入新疆人民出版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82 年, 第182-193 页。虽名为安抚大使, 实兼招讨之职, 故而兼行军大总管。 阿史那忠最终促成了咸亨二年四月唐对西突厥阿史那都支“左骁卫大将军兼匐延都督, 以安集五咄陆之众”⑦[宋] 司马光编著, [元] 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 卷202, 第6366 页。的任命,⑧王小甫《唐、 吐蕃、 大食政治关系史》,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 年, 第73 页; 刘子凡《瀚海天山——唐代伊、 西、 庭三州军政体制研究》, 上海: 中西书局, 2016 年, 第170-177 页; 朱德军《唐蕃博弈与高宗咸亨四镇弃置问题再探讨》, 《宁夏社会科学》 2021 年第1 期, 第202 页。并在咸亨二年返回洛阳,“奉跸东京”,⑨郭平梁《阿史那忠在西域—— 〈阿史那忠墓志〉 有关部分考释》, 《新疆历史论文续集》, 第189 页; 陈瑜、 杜晓勤《从阿史那忠墓志考骆宾王从军西域史实》, 《文献》 2008 年第3 期, 第29-37 页; 刘子凡《瀚海天山——唐代伊、 西、 庭三州军政体制研究》, 第169 页。吐蕃也退出了四镇。 安西都护府来自北、 南、 西三方的压力消解, 自然也没有必要东移了。

文书中“本去咸亨元年以前, 并补长头捉钱府史。 检□频差征行, 阙人” 一段,正记录了咸亨元年四月以后西域的紧张局势。 府史“频差征行”, 不是被差往青海, 而是随阿史那忠进入了西域。 从“频” 字看, 西州府史被差兵的情况发生了多次。 《阿史那忠碑》 记其西域之行“有征而无战, 威信并行, 羌夷是[服] ”○10《阿史那忠碑》, 张沛编著《昭陵碑石》, 西安: 三秦出版社, 1993 年, 图版见第65 页, 录文见第190-191 页。, 《阿史那忠墓志》称其“情不论功” “事非饰让”, 可能在战事上没取得大的进展, 因而没什么功劳可言,①郭平梁《阿史那忠在西域—— 〈阿史那忠墓志〉 有关部分考释》, 《新疆历史论文续集》, 第190-191 页。但这并不表明唐在西域没有用兵。 西州府史“频差征行” 表明唐咸亨元年后在西域用兵之频繁, 以致西州杂任多次被差遣。 而且从其他史料看, 这一时期唐向西域派兵, 征发范围颇为广泛。

近年新出土的《鱼行赟墓志》 记录了咸亨年间府兵在于阗的情况:

君讳行赟, 字纯, 冯翊人也……起家任左卫翊卫, 秩满, 授游击将军、 右金吾卫石门府果毅都尉、 上柱国……以咸亨三年七月十三日, 终于于阗城, 春秋六十有三。②王庆昱《鱼行赟墓志与唐初经营西域史事考》,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年第3 期,第98-101 页。

石门府在河中府,③张沛《唐折冲府汇考》,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3 年, 第148 页。以石门府果毅都尉掌石门府的府兵。 府兵是唐代前期行军的核心力量。④孙继民《唐代行军制度研究(增订本) 》,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8 年, 第56-57 页。鱼行赟以石门府果毅都尉的身份, 进军西域, 咸亨三年(672) 在于阗去世, 可知这期间内地府兵也被差发至西域, 差兵不仅限于西州等边陲地区。 根据《仆固乙突墓志》, 我们还可以发现西域差兵范围更广。 《仆固乙突墓志》 记载:

及东征靺羯, 西讨吐蕃, 并效忠勤, 亟摧凶丑, 褒录功绩, 前后居多。 寻除右骁卫大将军, 依旧都督, 加上柱国林中县开国公, 食邑一千户。 频加宠授, 载践崇班……以仪凤三年二月廿九日遘疾终于部落, 春秋卌有四。⑤罗新《蒙古国出土的唐代仆固乙突墓志》, 吕绍理、 周惠民主编《中原与域外: 庆祝张广达教授八十嵩寿研讨会论文集》, 政治大学历史系, 2011 年, 第57-63 页; 杨富学《蒙古国新出土仆固氏墓志研究》, 《文物》 2014 年第5 期, 第77-82、 88 页; 冯恩学《蒙古国出土金微州都督仆固墓志考研》, 《文物》 2014 年第5 期, 第83-88 页。

仆固乙突“东征靺羯, 西讨吐蕃” 发生在唐封禅之后。 其“东征靺羯” 指的是乾封二年(667) 李勣、 契苾何力出征高句丽,⑥[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220 《高丽传》, 第6197 页。仆固乙突率仆固部随契苾何力出战。 “西讨吐蕃” 不是指大非川之战, 因为大非川之战, 唐兵几乎全军覆没, 与志文的“亟摧凶丑,褒录功绩” 不符, 志文称“寻除右骁卫大将军, 依旧都督, 加上柱国林中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 显然是“褒录功绩” 的结果。 志文虽有溢美之处, 但可以肯定僕固乙突“西讨吐蕃” 取得了一定胜利。 结合咸亨年间唐与吐蕃的关系看, 仆固乙突“西讨吐蕃” 应是参加了咸亨年间唐与吐蕃在西域争夺战, 这可能是咸亨元年追随阿史那忠,也可能是咸亨二、 三年出征西域, 与鱼行赟等内地府兵同入于阗。 通过向西域大量、 多次派遣府兵及漠北部族蕃兵, 唐很快扭转了吐蕃攻陷拨换城之后的被动局面, 更为积极地恢复四镇。 西州某“从咸亨三年简点蒙补旅帅以来, 至四年从果毅薛迪入疏勒”,⑦吐鲁番出土“唐自书历官状” 文书, 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3, 第302 页。 参见荣新江《吐鲁番文书〈唐某人自书历官状〉 所记西域史事钩沉》, 《西北史地》 1987 年第4 期, 收入《新疆通史》编委会编《新疆历史论文选编(隋唐卷) 》,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8 年, 第317-320 页。也是咸亨之后唐在西域一系列主动出战、 收复四镇军事活动的延续。

结合文书和墓志, 可知咸亨元年拨换城失陷后, 唐频繁差兵进入西域, 西州的府兵、 杂任府史等, 内地的府兵和漠北部族, 都成为差发的对象。 咸亨以后唐并未放弃四镇, 西域战争频仍, 这些军事行动多有不见诸史籍者。 通过咸亨元年至四年的一系列军事行动, 唐在西域与吐蕃的对峙中转败为胜, 暂废的四镇也很快收复。 郭平梁先生曾根据《阿史那忠墓志》 只字未提罢四镇事, 怀疑当时四镇可能只是遭遇了一次围剿, 并未真的被放弃,①郭平梁《阿史那忠在西域—— 〈阿史那忠墓志〉 有关部分考释》, 《新疆历史论文续集》, 第190 页。甚有见地。 我们认为可能是废四镇时间极短, 至上元二年(675) 崔行功撰《阿史那忠墓志》, 四镇已重新建立, 经营四镇成为时人主流意识, 故而墓志未书罢四镇事。

此件文书中记载的差西州府史征行事, 也值得注意。 日本书道博物馆藏吐鲁番《唐垂拱二年后西州差兵试判题》 略云:

1 奉刺西州管内差兵一千二百人, 准

2 敕唯取白丁、 杂任, 不言当州三卫。②金祖同辑《流沙遗珍》 1 号, 1940 年, 见黄永武主编《敦煌丛刊初集》 第5 册, 台北: 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年, 图版第249 页, 释文第279-282 页。 定名见陈国灿、 刘安志主编《吐鲁番文书总目(日本收藏卷)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第487 页。

唐长孺首先关注到差兵及于杂任的现象, 指出这垂拱年间, 频繁的征镇之役, 不仅非府兵所能承担, 而且征募也不能限于白丁范围之内。 差兵及于杂任, 是不寻常的措施, 其表现出唐初军事制度变化的迹象。③唐长孺《唐西州差兵文书跋》, 《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83 年, 第439-454 页。差兵及于杂任, 不仅限于差兵问题, 其意义及对唐代军事制度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唐咸亨元年后西州仓曹文案为公廨本钱及奴婢自赎价事” 记载了西州差捉钱府史征行, 可见差兵及于杂任, 在咸亨年间既已出现, 可能是咸亨元年西域形势变化, 唐大量征兵到西域, 引发了府兵、 募兵应役不足, 西州杂任也在差遣之列。 吐鲁番文书还记载了差兵及于杂职的情况。 “唐仪凤二年后西州残差科簿(?) ” 略云:

5 □ □ 典 狱 并 差行。④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 图文本2, 第272 页。 整理者注“本件记诸人差科、 破除等, 疑是差科簿。 纪年残缺, 然片(一) 之十二行见有“仪凤二年”, 知必在是年后, 今姑置于调露前。”

仪凤二年(677), “十姓可汗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诱蕃落以动安西, 与吐蕃连和”,⑤[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108 《裴行俭传》, 第4086 页。进攻安西, 俶扰四镇。⑥[宋] 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 卷3 《高宗纪》 作: “西突厥及吐蕃寇安西。” (第73 页) 张说撰《赠太尉裴公神道碑(铭并序) 》 作: “十姓可汗匐延都支及李遮匐潜搆犬戎, 俶扰西域。” ( [唐] 张说著, 熊飞校注《张说集校注》 卷14, 北京: 中华书局, 2013 年, 第721 页)。为抵御吐蕃与西突厥的联合进攻, 唐西陲大规模调兵, 西州典狱也被差行。 “诸州执刀、 州县典狱、 问事、 白直, 总名‘杂职’ ”⑦复原唐《杂令》 第42 条, 天一阁博物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 第752 页。。 典狱被差征行,表明仪凤时差兵已及于杂职。 杂职地位低于杂任, 应先于杂任被差征行。 垂拱差兵“唯取白丁、 杂任”, 这里的“杂任” 可能是杂职、 杂任之省。 差兵及于杂职、 杂任,自咸亨元年以来, 在西州久已成例。 因此, 唐初军事制度变化不始于垂拱, 而是在咸亨元年已经出现。 据吐鲁番文书, 可以将咸亨年间定为唐代军事制度变化的开始时期。

实际上, 不只军事制度, 甚至唐代历史演变的节点都发生在咸亨年间。 景云年间(710-711), 毕构在剑南道按察使任上革除旧弊, 睿宗降玺书劳曰:

我国家创开天地, 再造黎元, 四夷来王, 万邦会至, 置州立郡, 分职设官。 贞观、 永徽之前, 皇猷惟穆; 咸亨、 垂拱之后, 淳风渐替。 征赋将急, 调役颇繁, 选吏举人, 涉于浮滥。 省阁台寺, 罕有公直, 苟贪禄秩, 以度岁时。 中外因循, 纪纲弛紊, 且无惩革, 弊乃滋深。①[后晋] 刘昫等撰《旧唐书》 卷100 《毕构传》, 第3113-3114 页。

咸亨、 垂拱之后, 唐经济、 军事、 吏治及社会风俗都与贞观、 永徽截然不同。 睿宗以“咸亨、 垂拱” 概括唐社会变革之始, 将咸亨、 垂拱视为唐代历史的转折时期, 反映了唐人对前期历史发展的普遍认识。 西州差兵及于杂任现象, 也出现在咸亨、 垂拱时期。这时, 吐蕃进入西域导致唐西陲军事形势严峻, 为解决军费和兵源, 只能“征赋将急,调役颇繁”; 而大量征兵及军事负担又影响了社会经济和国家政治, 使唐代历史发展也背离了贞观、 永徽的轨迹, 进入了另一阶段。 差兵及于杂任所反映的兵制变化, 只是唐代历史转变的一个方面而已。 而西域对唐代历史的影响, 确实值得重视和深入探究。

本文书为咸亨二年至仪凤三年之间的西州都督府仓曹案, 记录了西州非赋税收入公廨本钱、 其他本钱、 官奴婢、 碾磑等征利情况及执行中的问题。 文书很短并残缺不全,但由于咸亨元年以后唐代政治、 军事、 社会制度变革均发生变革, 因此这一远在西域一隅的仅存10 行的文书, 也曲折反映了唐代历史转折时期的特色和变化, 为唐代政治、经济制度及西域军事历史提供了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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