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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诗歌写出了生命和它的光辉”

2023-06-06李以亮

特区文学·诗 2023年2期
关键词:惠特曼草叶诗歌

惠特曼是谁?他的诗歌来自何处?一个半世纪过去了,我们对他知道多少?他是否还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谁是那“伟大的读者”?谁有资格前来领受他那句满含期待的献词—

读者,你与我同样为生活、骄傲和爱而心悸,

所以我将下面的诗歌献给你。

1819年5月31日沃尔特·惠特曼出生于纽约长岛,在九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父亲是个农夫兼木匠。这样的家庭条件自然无法保证惠特曼接受良好的教育,他大约只上了六年学,在年仅十一二岁时就开始挣钱糊口了,先后做过学徒、排字工、乡村教师、报馆编辑。最初他在给一个律师事务所当差时,常在律师儿子的图书室阅读各种文学名著,可惜不久他就不得不到一个医生诊所做杂差,就无暇自修了。

成年后,有两年他曾是《长岛人报》的主编人,并常在上面发表一些杂文,现在看来都是一些意义不大的习作。接下来,他任职于《长岛民主报》,同样写一些说教性的、不够成熟的散文,并自以为寻到了“真理”,但文字很乏味。不过在这些散文里,作者初次使用了后来广泛采取的“列举法”,表示他胸中有容纳整个大千世界、不受时空限制的抱负。他还十分热心于政治活动,一度做过民主党的地方政治演说者。在这个时期,他仿若一个“成功人士”,经常衣着考究,蓄着当时流行的胡须,风度翩翩,出入于百老汇的歌舞场所。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惠特曼得以潜心研究英国诗歌、《圣经》、希腊和印度典籍及其它经典文学作品。

此后,他继续给纽约和布鲁克林多家报纸、杂志投稿,结识了不少文人。除了社论和诗外,他还写过流行的小说,其中《富兰克林·埃文斯》据说卖出了二万册。他开始熟悉大城市的生活,喜欢以新闻工作者的身份接触社会各阶层的人,经验大为丰富。在他开始主编布鲁克林《鹰报》(1846)不到两年后,因为政治思想偏激,遭到解雇。遇此挫折,惠特曼与自己的一个兄弟结伴,去南方做了一次短暂旅行,并在南方一家报纸做了特约记者。这事说来并无特别之处,奇怪的是,惠特曼后来却自称“逗留很久”,还自认与一个不宣布姓名的女人结下一段隐秘的良缘,并生下六个私生子。但是这些说法毫无根据,并不可信。惠特曼身上长期有这种自编传奇的特点,不知道是因为他过于自信、没有分清幻想和现实的界限,还是太过孤独和寂寞,反正他禁不住有时会亲自出马宣传一下自己,如化名对惠特曼进行一番“访谈”。

如此这般,虽然雄心万丈,惠特曼却很快发现单靠卖文为生非常艰难。所以,有时他也不得不回到父亲那里,兼职做做木工(或者做做木工,兼职写作)。他开始变得不修边幅,与之前完全判若两人。他改穿敞领的工人装、头戴宽边呢子帽,一手插兜,表现出一副豪放的气概。这也成为我们如今从照片上看到的惠特曼的标准形象。

惠特曼在《过去历程的回顾》(1888)一文里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不过,诗歌之路也是荆棘丛生。他的传记资料显示,在南北战争爆发之前,惠特曼遭遇了一场实实在在的精神危机,《当我与生命一起退潮时》即是见证,诗作明显蒙上了一层迷茫、沉郁之气:

啊!失败,受挫,几乎屈身到地,

我对自己感到恼怒,悔不该大胆出声,

如今才明白,在那些胡说八道又反过来

害我的人中间,我从来丝毫没想到自己

的身份,

只知道在我傲慢的诗歌前,真正的我

仍站在那里,没有触及,没有说明,

根本没有接近,

它退得远远的,以赞讽参半的手势和

鞠躬把我嘲弄,

对我所写的每个字都报以冷冷的讽刺

和一阵阵哄笑,

默默地指着这些歌,然后又指指沙上

的脚印。

我发觉我没有真正懂得什么,连一个

东西也不懂,而且谁也不能,

在这里看得见海的地方,大自然趁机

突袭我,刺我,

只因我曾经大胆地开口歌吟。

内战的直接影响就是使他摆脱了精神的苦闷,从过于抽象缥缈的永恒之思中醒转,投身到血与火的残酷现实中(当然,“永恒之思”也是一个诗人必须具备的维度)。1862年他的兄弟乔治作战受伤,惠特曼赶到弗吉尼亚去照料他,又在华盛顿住了很久。实际上,他完全是主动地去充当护士,他不仅替伤兵包扎伤口,还代他们拟写家书,朗读诗文,为他们筹购应用物品,而且无论对于南军或北军,他都一视同仁。战争结束后他还一直干到了1872年。

内战结束后,惠特曼的经济状况就一直捉襟见肘,曾两次去政府部门当小职员。1873年,54岁的惠特曼不幸中风,移居新泽西养病,和自己的兄弟乔治住在一起。到1885年,惠特曼已经行走不便,包括马克·吐温在内的一些著名作家还捐助他买了一辆二轮轻便马车。次年年底有人提出,惠特曼曾在医院义务工作多年,理应发给他一笔生活津贴,但是没有争取到。1888年4月,惠特曼再次中风。1892年3月26日,惠特曼在位于卡姆登的住所去世。

我们也许应该相信天才。不过,天才从来也不会从天而降。除开早年有限的学习不论,惠特曼整个青年时期的磨炼和自我教育,绝不是可以回避的事实。众所周知,《草叶集》在1855年出版时,惠特曼已届三十七岁,而诗歌史上另外一些奇才,如拜伦、普希金、兰波,基本都只活到或不到这个岁数。诗歌天才当然不能只以年龄而论,但说惠特曼并非一个早慧的人物,应无异议。其实,真正需要指出的是,惠特曼的奇才完全不在于他的早熟,而是一种特殊的创造性和革新能力。

可能惠特曼之前的大量文章只能算是“為稻粱谋”或“练笔”,文本价值并不重要,但它们在其个人思想发展史上,却意义巨大。举一个仅涉文学的例子。在《“本土”文学》(1846)一文里,惠特曼开宗明义地写道:

必须记住欧洲文学对我们的影响—有不少的利,也有很大的害,我们希望对这害不再“容忍下去”。常有对英国作品的华而不实的斥责,这我们无意否认—不过危害却往往在另外一方:凡盖了外国评论家认可的印章的,我们都盲目崇拜,一律接受—仅仅是因为盖了这种印章。

比照当时的文学环境,设身处地看,年轻的惠特曼表现出的问题意识和洞察力,还是颇为不凡的:对于欧洲巨匠们的优秀创作,“我们应该表示钦佩和尊敬”(他列举了系列名字,包括莎士比亚、歌德、拜伦、卢梭、休谟、吉本等等,并阐明了他们各自的意义)。但是,人们热衷的不是那些闪耀欧洲文化之光的星辰,却只是一些低劣的作家,而且忽视本土已经产生的杰出作品,这就不能容忍了。

在独立战争大约八十年后,美国的土地上的确已经结出了一片文学的硕果:爱默生的《代表人物》(1850)、霍桑的《红字》(1850)、麦尔维尔的《白鲸》(1852)、梭罗的《瓦尔登湖》(1854)—这还只是最著名的一部分。而且,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和超验主义哲学的结合与突进,已不仅让民族文学意义上的“美国文学”呼之欲出,更使有识之士对于迎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诗人”的诞生充满了期待。此时,惠特曼的横空出世,就完全可以说是“应运而生”了。

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诗坛上朗费罗、罗威尔一班人因循守旧的势力还占着上风。巧合的是,也是在1855这一年,朗费罗发表了他的史诗《海华沙之歌》,一时间自然是好评如潮;而《草叶集》则只是由它籍籍无名的作者亲自排版印刷了几百本。除了送出若干本,几无销售记录,就连作者的一个亲兄弟随手翻了翻后,也深表诧异和不解。一个名诗人在收到《草叶集》后直接把它扔进了火炉。及至《草叶集》第二版(1860)出版时,《纽约时报》依然在攻击惠特曼“诋毁了人类的最高典范”。《草叶集》虽然名义上出版过九版,但它在商业上遭受的冷遇是再明白不过的,就连作者也明白无误地承认这一点。从作品问世起,到作者逝世前(1892)亲自编订的“临终版”,在这三十多年里,美国文学界对它否定性的评价始终占了压倒性优势。而站出来支持并高度评价它的,只有爱默生、梭罗等不多的人物。而在英国,《草叶集》的运气反而要好得多,先后有威廉·罗塞蒂、丁尼生等人对它表示极大的欣赏,更有安妮·吉尔克利斯特夫人慧眼识珠,深为其“天然的活力和广阔的视野”所折服,并终生钟情于它的作者(此友谊一直持续到惠特曼最后的岁月,给了诗人极大的慰藉)。

作为一个典型的“一本书主义者”,惠特曼在诗学上也许并无完整而统一的体系,但是,却并不缺乏根本性的原则—“有机论”。就是这样一条统领其终生的原则;为贯彻它,他一生不断倾心修订、补充、完善之,使其如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经历了发育、成长直至成熟的过程。

诗人把凝聚全部心血的作品以“草叶”命名,书中是有过点题的,“这便是凡有陆地和水的地方都生长着草”。而后来加入的《题铭集》里说得更清楚,“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人,/ 不过要用民主的这个词、全体这个词的声音”。惠特曼就是要把自己作为全体的代表来抒写,写一部“个人的史诗”。阿根廷大诗人博尔赫斯以其独特的理解看出,这是“一本绝对之书,一本书中之书,它包括了一切”。

从《草叶集》“临终版”的结构,不难发现与其“有机论”对称的努力。全部四百余首诗作中,《铭言》是为纲领;继之,《自己之歌》展现总体的精神风貌;然后,《亚当的子孙》和《芦笛集》,犹如生命迈进青春的阶段,歌唱爱情和友谊的主题;《候鸟集》《海流集》和《路边之歌》,所见即所是,如生命进一步展开,目击而诗存;《桴鼓集》和《林肯总统纪念集》记录生命和历史中相对激昂(或低回)的特殊阶段;《秋之溪水》《神圣的死的低语》以及《从正午到星光之夜》,则是对应中老年的宁静与开阔之境;最后,《别离之歌》《再见了,我的幻想》和《老年的回声》三辑,抒写生命的完满和余音。在这些“辑名”之下,各收录数量不等的诗篇,它们实为组诗,形如主题下的变奏。而在这些大型组诗之间,又安排了各自独立而互相联系的25首长诗,《从巴门诺克开始》到《巴门诺克一景》,它们形成了多重间奏。如此主线和副线互相交叉,纵横交织,组成了一部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诗歌总集。

其实,《草叶集》初版只有十二首单独的作品,在之后三十多年里才逐步增补,最后完成。如果只读惠特曼的一首作品,我以为仍然应该是“初版”的开卷之作《自己之歌》;不过当时它并没有题目,第二版时才题为《关于一个美国人—瓦尔特·惠特曼》,第七版时确定为《自己之歌》。这也许是诗中最著名的诗节:

瓦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

的儿子,

粗鲁、肥壮、多欲、吃着、喝着、生殖着,

不是一个感伤主义者,不高高站在男

人和女人的上面,或远离他们,

不谦逊也不放肆。

(《自己之歌》)

这些诗句定下了诗人此后一生的基调,无论从观念还是形式上,彻底与当时流行的浪漫主义诗歌拉开了距离;现在《草叶集》已被公认为美国现代诗的一个源头。惠特曼就像诗歌里的哥伦布发现了一个新大陆,将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全部人类活动纳入了自己的视野。他以一种近乎宗教的狂热,歌颂平凡人生的庄严和神圣,他特别赞美民主所赖以存在的每一个人的个体,而每一个个体又代表全体和宇宙。他的泛神论的思想使他具有了神和人合一的力量,尤其值得一书的是,他特别强调个体的尊严,而他每次说到个体时,绝不是在说一个抽象的概念。他强调个体存在的肉身性质,都是有性别、有思想、有情感、有灵魂的现代人。

惠特曼对于现代诗的贡献,当然不止于观念的革新,他在形式上的独创,影响更是极大而深。这就是他用来表现其丰富内容的自由体诗,看似完全不拘于一切修辞和诗律,一副任我行的架势,实际上却极有讲究。他独创的自由诗,不讲传统诗歌的外在韵律,却以气为主,十分注重诗行本身的内在节奏,大开大合、抑扬顿挫才是他追求的神韵,特别是在那些长诗里,歌剧式的宣叙调和咏叹调交错运用,其奇妙的艺术效果迄今读来也仍然令人佩服不已。

惠特曼的自由,在詩艺上并不是表现为“无规则”,而是丰富和恰当。多数时候惠特曼是一个直抒胸臆的诗人,但他其实非常在意“言外之意”的传达,这在他的一些短诗里尤其如此。“散文化”可说是作诗的大忌,可是,那些极有可能流于“散文化”的描写和叙述,一经惠特曼之手就体现出无比豪放的气势、气象万千的格局。与其说惠特曼是打破散文和诗歌壁垒的高手,不如说惠特曼就是一个重新确立诗歌标准的“立法者”。有趣的是,惠特曼不仅因为其惊世骇俗的内容而屡遭误解,他也还被人讥讽为一个“形式主义者”。

惠特曼的创造性,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如他那种不讲韵律的平行句式,就受惠于詹姆斯翻译的《圣经》句法。诗人也曾坦言这一点,不仅可信,也是完全可以验证的。此外,绘画、一生爱好的意大利歌剧,这些无不在帮助他形成个人的诗歌风格。而在这一切之上,向生活和自然本身的学习,可以说更是他的创造性的根本。有研究者认为,“大海”可能是惠特曼最大、最深的灵感之源。“海流”给予他的启示,也许超过了一切。难怪他一生追求“不急也不停地向前奔流”的风格。

后世模仿惠特曼的人多如牛毛,但是往往忽略了“自由诗其实是在限制中开辟道路”的道理。他们往往只学到惠特曼的皮毛,比如他标志性的列举法,有时学到的甚至只是缺点,因为不具有他身上那样挥霍不尽的热情和深阔宏大的气象,学到的只是他的散漫,甚至是沉闷。

虽然惠特曼生前就已得到过一些承认并产生了一些影响,但与其开创性的功绩是完全不相称的,直到二十世纪,他的影响才遍及全世界,这种影响在三十年代才达到极点。他对于美国现代诗的启示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在现代派兴起后,以庞德对于惠特曼的态度最为典型,他在克服个人偏见后,终于承认了惠特曼的伟大成就。意象派的崛起,一方面继承了惠特曼对日常语言的运用、新节奏的创造、对题材的自由选择,又提出了“意象的表现”和“高度集中”的原则,这些无疑属于创造性的发展。“意象派”也是看到了惠特曼在这两个方面的不足。

到了六十年代,“垮掉派”的核心人物金斯堡更是奉惠特曼为自己的精神父亲,无论在诗歌形式还是诗歌精神上,都似得了惠特曼的“嫡传”,叛逆的金斯堡对惠特曼表现出来的情感,是无限的尊崇。

我今晚是多么想念你啊,瓦尔特·惠特曼,因为我走在树下人行道上,感到头痛,神经过敏地望着满月。

我饿得有气无力,还想采购意象,于是走进了霓虹灯照着的水果超级市场,梦想在你的一览表!

……

哦,亲爱的父亲,灰胡子孤老头儿,教我学习勇敢的老师,当卡隆不肯摆渡,而你来到冒烟的河岸,站着望见渡船消失在忘川的黑浪之上你可有过什么样的阿美利加啊?

(《加利福尼亚的超级市场》,阿木译)

2005年,为纪念《草叶集》出版150周年,著名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为企鹅经典版《草叶集》所寫的导言里,称“惠特曼是美国想象力之父”,他列举了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著作,包括爱默生的《生活的准则》、麦尔维尔的《白鲸》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布鲁姆认为“它们没有一部具有像《草叶集》那样经典的中心地位”。

在我国,惠特曼对于新诗开创人物郭沫若的影响,具体到对《女神》的刺激和启发,更是众所周知的文学史常识。而对《草叶集》的译介,早在三十年代就出版了楚图南先生翻译的选本,虽不完整但也称得上精华荟萃,而且楚老的翻译得到了时间的证明,后来一再重版影响深广。此后还有不同译本先后问世,对惠特曼的学术研究持续深入。但是,我们对这位伟大诗人的认识和理解,谁能说就已经足够了呢?

博尔赫斯曾以一首十四行诗状写惠特曼的晚年情状,仿佛要概括大诗人的一生,无疑也是一首大师致敬大师的作品,恭录于此,亦表敬意—

咖啡和报纸的气味。

星期天和它的索然。这是早晨。

一些寓言诗装饰着倏然翻过的

纸页:一个幸福的同行所写的

浮泛的五音步诗行。这老人躺在他那

令人尊敬的穷人的房间,

四肢伸开,面色苍白。他懒散地

瞥见倦怠的镜子。他的眼睛

看到一张脸。他无动于衷地想道:

这张脸孔就是我。他把乱摸的手

伸向纷乱的胡须和不中用的嘴。

终点在望。他宣布:

我即将死去,而我的诗歌写出了

生命和它的光辉。我是沃尔特·惠特曼。

李以亮,1966年生人,写诗、译诗。作品见诸国内相关专业期刊。结集出版有个人诗集《逆行》、译集《扎加耶夫斯基诗选》《希克梅特诗选》《猎人的一年》等。获第五届“西部文学奖·翻译奖”、花城翻译贡献奖等。现居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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