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构建研究
2023-06-05朱丽芳
周 利,朱丽芳,黄 丹
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构建研究
周 利1,朱丽芳2,黄 丹1
(1.武汉学院;2.武汉东湖学院,湖北 武汉 430212)
创业教育实践育人是我国一系列政策文件强调的高等教育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高等教育应重视“产教融合”。据此,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的构建既是高等教育实践所需,也是政策所向。本文基于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基础薄弱、前提准备不足、关系松散等问题,提出应注重合作“互利共赢”的前提和运行机制的构建,深挖合作利益来源,构建校内共同体,调整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以利于服务创新发展;创新平台建设,服务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
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构建
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一直是政策的重点、落实的痛点和研究的热点。教办〔2010〕3号文件强调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性[1],国办发〔2015〕36号文指出创业教育与实践脱节、实践平台短缺[2]。国办发〔2017〕95号文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为校企合作指明了方向[3]。教高〔2019〕6号文要求挖掘和充实各个环节的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业协同育人,充分体现构建创业教育实践育人共同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4]。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一再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同时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构建校企合作共同体是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方式。
创业教育应在理论和实践之间不断切换,创业能力的培养应与社会实体的开放性延伸密切相关[5]。然而校企合作落地困难,企业驱动力不足、校企合作机制缺乏[6],创业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割裂[7],应本着共同体理念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机制,其行动的逻辑前提是“主体层级互利共生”[8],从合作的“要素叠加”思维转为“教育生态”思维,优化人才培养目标、搭建创业实操平台、完善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保障机制[9],使高校、企业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如“三螺旋”协同提升。教育部在2022年工作要点中强调“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
一、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校企合作是解决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路径。一直以来,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具体表现为实践“虚化”,包括实践项目“虚”、实践形式“虚”,与专业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我国从2010年倡导创业教育以来就深刻认识实践型师资和创业实践教育环节的重要性,到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创业教育与实践脱节、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等问题,对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做出明确要求,再到现在,虽然高校开展了各种创业类竞赛、参观和模拟改进创业实践教育,开展教师挂职锻炼和培训等活动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创业教育的现状和相关研究仍然表现出创业教育实践型师资匮乏、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平台薄弱、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本研究积极响应国办发〔2017〕95号文件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和教高〔2019〕6号文要求挖掘和充实各个环节的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业协同育人的精神,以共同体为理念引入实践一线的企业参与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中来。在企业引入时注意与专业教育对口,从专业知识的角度探索创业实践,避免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两张皮”;借助企业市场的眼光甄别创业实践项目的可行性,保持创业实践的与时俱进,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合作基础薄弱,前提准备不足
传统单一主体封闭式育人模式强调高校作为育人的唯一主体,“象牙塔式”教育模式妨碍了高校育人供给与市场人才需求的接轨,不利于高校育人服务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高校育人质量的提高。
校企合作将有利于以上问题的解决,但是校企合作共同体的运行需要与之相匹配的高校育人体系作为基础和准备。高校应深挖校企合作的利益共同点,为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提供坚实的逻辑前提;谋求学校行政部门和教学单位、不同专业、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之间形成稳定有序、协调一致的校内合作共同体,为校企合作共同体的构建提供顺畅的校内运行机制;探究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学分管理方案改革、授课方式改革、教材改革、教学计划调整等等,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工作运行的落地提供教学体系准备;多元主体的合作,特别需要沟通的及时与畅通,高校应探索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校企合作共同体的沟通做好平台准备。
(二)校企合作关系松散
创业教育具有目标的多重性、对象的广泛性、发展的时代性、学科边界的模糊性和融合性、教育教学方法的实践性等特征,要求育人路径开放和育人主体多元[10]。但是多元主体推进中的创业教育呈现“碎片化地理解实施理念”“强制性地割裂实施方式”“松散性地推进实施过程”“表层性地嵌入实施结果”等问题[11]。
多元主体之下,每个主体的主观想法和主观能动性不同,具有异质性特点的主体进行合作时,必须从动力促进理论角度思考动力机制。同时,各主体在组织文化、利益诉求、发展观和组织行为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致使多主体的虚拟组织常常因为缺乏约束机制没有形成合力,导致项目进展不顺。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尊重规律,建立以“互利共赢”“共生共长”为前提的共同体。在此行动逻辑前提下,挖掘各方资源,构建适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共同体的各项协调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等,最终实现和谐共处、相互协作,形成“向上向善”的共同追求,以及基于共同价值认同的目标追求、价值信仰和情感认同。
二、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创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通过丰富实践育人资源,服务创业教育,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将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由“虚”向“实”引导。不论是创业类竞赛还是模拟实训都是虚拟的操练,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将师生“沉浸”在真实的与时俱进的项目中,更能激发热情,提升教学效果。
(二)有利于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
通过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完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基于共同体理念,树立多元主体一致的价值取向,通过目标协同、制度协同和行为协同,形成教育合力,保障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提高创业教育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高校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错位的局面,由于企业是“市场导向”的个体,其通过共同体参与到人才培养第一线,能帮助高校沿着社会发展趋势培养人才,从而有利于高校更好地服务于行业、企业与地方经济。
三、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机制构建的前提与准备
(一)逻辑前提
校企合作共同体“互利共赢至关重要”。而企业通常认为“收益不大”, “参与意愿不强”[12],最终导致合作关系非常脆弱。构建教育共同体机制首先必须深度挖掘合作各方的优势资源,实现协同共赢的局面。企业凭借实战主体身份,在教学场景、项目资源、市场导向、成果转化等方面成为合作强势一方,高校则可以在人才培养、教育条件和技术研究等方面深度挖掘自己的潜力,体现合作的价值。深度挖掘“1+1>2”的价值源泉,引导企业从更宽广的角度、更长远的视野着眼利益来源,并保障共同体各方有利可图。
(二)校企合作共同体构建的准备
1.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内共同体的构建。意欲谋求校企合作共同体,高校内部就必须形成稳健的教育共同体,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学校管理层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和推进校企合作共同体的构建工作。高校管理层要改变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的“政策压力”思维,从规范教学、提高育人质量的内驱力上推进相关工作;学校管理层还应提高教师的认识,通过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帮助教师明确发展方向和提升路线,积极参与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工作中来。第二,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应该融合发展,改变“两张皮”“两条轨道行进”的局面。专业课教师应该在专业课中注重嵌入创业教育元素,让创业教育注入专业的灵魂,实现“学以致用”,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富有专业“内涵”。第三,营造校内各专业各院系融通发展的文化氛围。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不仅应与学生本专业知识相融合,还因其复杂性需要与其他专业知识相融通,兼容并包才能保证创业实践的落地。这就要求创业教育实践教学要在各专业之间营造校内共同体的文化氛围。
2.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这种育人机制的构建和实施,要求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应调整学分管理制度,将创业实践纳入到教学计划中,作为第二课堂学分加以管理。在授课方式上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书写实习报告”式的实践教学模式,增加校企合作创业实践的考核元素。研究和开发丰满的创业教育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不局限于一门或几门“创业基础”课统管整个创业教育,增加创业类实践教学课程,同时在专业课中嵌入创业类实践教学模块。
3.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互联网信息沟通平台的搭建。第一,共同体应重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整合,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专业知识与创业实践相结合的案例通过重现情境模拟和企业运营模式展示出来,辅助创业实践教学;第二,多元化的主体合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与行政管理部门、院系部门及企业相互沟通和合作,统筹各方力量。
四、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的内容与措施
(一)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协调机制
当前,高校创业教育服务资源有限,而高校与行业企业之间也未能做到及时准确的沟通,导致创业成果无法有效转化。应加强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成立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供指导和信息,吸纳创业基金,调研区域经济需求和行业企业发展状况,服务人才培养方向,帮助学生把握商机,加强沟通协调。从共同体的协调管理来看,目前呈现管理主体模糊、管理机制松散的局面,应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执行措施,构建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规范和激励主体行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信息互通和协商沟通,落实经费投入制度和基金制度等。创业教育的实践发端于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创业教育快速发展,1979年百森商学院的创业研究中心、1988年仁斯里尔理工学院的新技术创业中心,以及1985年创立的“普莱兹-百森项目”,直到现在仍是国际范围内创业教育者和企业家交流学习的平台。
(二)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保障机制
本部分涉及两方面的保障机制:第一,保障共同体的运行。按照机构、人员、场地和经费“四到位”的要求,大力发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功能,高校应在资源配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权衡好教学、科研和创业的关系,共同体应协商编制完善的工作计划,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避免因政策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资源利用不当;挖掘校友及社会资源丰富导师人才库,作为师资的有益补充。第二,共同体保障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实现实践育人功能。借助校企合作共同体资源搭建实操平台,通过共建创业孵化器、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共享科研实验室和实训场地、企业入校园等方式将创业教育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同时避免大学生的培养方向与社会现实发展出现错位,保障其创业项目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接轨。
(三)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考核评价机制
为实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通过考核评价机制保障共同体运行有章可循。第一,明确“实践教学”导向的各项标准。应聘请专家依据导向把脉教育内容,建立标准化教育模式,明确创业教育实践工作标准,设定目标课程、人才培养标准和实践教学条件。第二,建立高校、企业和学生三方互评机制,保证共同体各方相互约束相互激励,实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良性运转。第三,设计校企合作共同体的进入退出机制。一方面遴选发展前景好和符合高校专业发展特色的企业成为共同体的一员;另一方面遴选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项目进入共同体。同时,根据工作标准和评价结果引导效果不佳的项目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退出共同体,保障共同体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构建校企合作共同体有利于发挥企业在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但其合作的逻辑前提应是互利共赢,实现“1+1>2”的价值目标。高校还应在校内共同体的打造、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信息沟通平台的搭建等方面为校企合作共同体的构建做好准备工作,进而从协调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的运转提供支持。
[1]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Z].2010.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Z].2015.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Z].2017.
[4]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Z].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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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4
A
1672-1047(2023)05-0051-03
10.3969/j.issn.1672-1047.2023.05.13
2023-09-05
湖北高校教学研究项目“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共同体运行机制构建研究”(2021489);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字经济背景下商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探索”(220501065232956)。
周利,女,湖北鄂州人,教授。研究方向:创业教育。
[责任编辑:秦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