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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旨、方法与本体认识:民族史书写中的中华民族意识
——以20世纪前半叶中国民族通史撰述为中心

2023-06-02关楠楠

关键词:通史汉族中华民族

关楠楠

(兰州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兰州大学 图书馆,甘肃 兰州 730000)

20世纪初,国家民族危机、社会危机持续加深。在学术界,大批学者将眼光投向中国历史研究,期冀通过挖掘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对抗西方列强的入侵。与此同时,西方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近代学术思想与理论传入国内,为中国的历史研究提供了新视角。自梁启超借鉴西方进化史观,在国内学术界掀起构建“新史学”话语体系思潮、构想中国民族史撰述的整体架构开始,民族史成为后辈学者探索以历史书写培育中华民族意识的学术重地。先驱们或围绕民族史书写问题展开理论探讨,如梁启超“新史学”理论体系的搭建,顾颉刚“以中华民族全体之活动为中心”[1]87的中国通史编撰的论述;或针对某一区域、某一文化事项、某一民族历史源流与社会文化开展史料爬梳与田野调查研究,如傅斯年对上古民族构成、民族关系及社会历史的研究,杨成志对两广瑶族、海南黎族、贵州川西的苗族彝族等西南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李文实对匈奴、回族、撒拉族等西北民族的历史及花儿等地方民俗文化的研究,等等;或以中国民族通史撰述为路径展开探索,如李济、王桐龄、吕思勉、宋文炳、林惠祥等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

本文将以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1)本文的论述主要以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北平文化学社,1928/1934年)、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世界书局,1934年)和《中国民族演进史》(上海亚细亚书局,1935年)、宋文炳的《中国民族史》(中华书局,1935年)、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吕振羽的《中国民族简史》(1947年)等为中心,兼及同时期出版的以“中国民族史”“中国民族志”为名的民族通史专著。主要依据在于: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在理论思想上直接承继于梁启超,是对梁启超以“同化”代替“竞争”“嬗代”来书写民族历史的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吕思勉采用的两部著作“分而述之”的方式在同时期民族通史的专著中仅此一例,颇具代表性;宋文炳面向“高级中学专门学校暨大学学生”撰述的《中国民族史》关注边疆安全问题颇值得关注;林惠祥平等地呈现各民族历史,尤其是揭示古今民族如何勾连的问题具有开创性;吕振羽的《中国民族简史》是我国第一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民族史专著。为中心,借鉴史学理论体系中的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挖掘知识分子在民族史书写过程中的中华民族意识。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学界对中国民族通史专著的体例、内容、理论及作者的学术思想均有评析(2)这类论文较多,多侧重于对某一部或几部民族史专著的评述。[2-9],对其中的中华民族及其相关理论也有不同程度的挖掘(3)赵梅春围绕中国民族史撰述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互动关系,论述了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为中国民族史撰述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架构,中国民族史撰述则丰富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内涵(赵梅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与中国民族史撰述》,《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冯建勇以罗香林对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的评议为切入点,论述了王桐龄、吕思勉、宋文炳、林惠祥等的《中国民族史》在“横”与“纵”两个维度上民族史叙述的学科史意义(冯建勇:《百余年来中国民族史编法讨论——从罗香林对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的评议说起》,《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王娟从中国民族史论著中提炼出三种关于“多民族中国”历史书写的叙事方案,认为三种叙事方案都存在着根本理论焦虑,即汉族的主导地位与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之间的张力(王娟:《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 20世纪中国民族史观的形成、演变与竞争》,《社会》,2021年第1期)。常宝关注的是民国时期几部《中国民族史》的“民族”叙事中中华民族社会史协作的趋向(常宝:《近代“民族”叙事的中华民族社会史写作趋向——兼论民国时期王桐龄等人之四部〈中国民族史〉》,《青海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但从整体上看,学界多关注的是民族史书写中的侧重与差异,对其中体现出的中华民族意识的研究尚有空间。第二,在文献梳理中发现,王桐龄等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所代表的民族史书写范式虽然在时代背景、指导思想、民族史观、研究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有着从传统史学话语体系,经新史学话语体系,到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转变的学科史特征;但在撰述意旨、结撰方法和民族史本体认识等层面却体现出自觉而稳定的中华民族意识。第三,王桐龄等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民族史书写以及民族史研究理论高度与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对当今中国民族史书写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一、以历史书写凝聚中华民族意识:民族史书写的意旨

20世纪前半叶,大批知识分子意识到以资本主义侵略为目的、以种族主义为主导的西学话语体系给中国国家与民族意识构建带来的思想危机。他们期冀通过挖掘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激发民众的民族自豪感与爱国热情。与此同时,“西学东渐”把西方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近代学术思想与理论带到中国,为近代民族史书写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全新的视角,推动民族史书写从传统的贵君轻民、贵华贱夷的思想中脱离出来。

(一)从王朝史到民族史:梁启超民族史书写意旨的确立

“新史学”运动的开启者和急先锋梁启超发表的《中国史叙论》《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等系列著述,是近代知识分子对民族史书写架构最早的整体设想,标志着民族史书写自觉意识的萌发。

梁启超首先讨论了“为谁作史”的问题。梁启超指出,传统史家作史的目的“在珍稀于秘府而不在广布于公众”[10]30,所以各朝代所撰国史“必易代而始布”[10]30。各朝代撰述国史的目的是为今朝政治的正统性寻求理论依据,所以史家记述的不过是“人间一二有权力者与兴亡隆替之事”。传统史学中除了官方治史外,也有私家撰述的史书,但其流传面有限,所谓“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春秋》是供贵族中为人臣子的群体阅读的。梁启超对中国传统史学侧重于王朝史撰述的传统的批驳,推动史学焦点向社会史、民族史与民众史转移。

民族史书写转向标志着历史书写功能与意旨的巨大变化。与传统历史书写“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11]85-88的弊端相比,“新史学”话语中的民族史书写能激发“国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激厉其爱国之心,团结其合群之力,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11]91。可见,梁启超提倡“新史学”的中心思想是为国民著史,以唤醒国人的爱国意识,对内求团结,对外御侵辱。随后他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究吾之此论,其将唤起我民族共同之感情,抑将益增长我民族畛域之感情。”[12]他把激发民族主义的情感、增加民族团结的凝聚力作为民族史书写的最终意趣。

(二)消除误解与陶铸民族意识:“新史学”话语体系影响下民族史书写的意旨

梁启超尝试构建中国民族史叙述的新模式、促进国族整合以御辱图强的学术路径受到同时期及稍后学者的重视。这突出表现在20世纪20—40年代,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民族学家都投入中国民族通史的撰述中,中国民族通史著作层出不穷。李济的《中国民族的形成》(1923年)、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1928/1934年)、金兆梓的《新中华本国史》(1932/1933年)、张其昀的《中国民族志》(1933年)、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1934年)和《中国民族演进史》(1935年)、宋文炳的《中国民族史》(1935年)、缪凤林的《中国民族史》(1935年)、刘掞藜的《中国民族史》(1935年)、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1936年)、俞剑华的《中华民族史》(1944年)、吕振羽的《中国民族简史》(1947年)等都是这一时期中国民族通史的代表性著作。这些著作因学术背景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色,试举几例。

王桐龄在《中国民族史》的序中说:“晚清光、宣之交,国人对于民族观念上发生两种误解:一为对内之误解,是曰排满;一为对外之误解,是曰媚外。实则中国民族本为混合体,无纯粹之汉族,亦无纯粹之满人,无所用其排。中国文化常能开辟东亚,武力亦能震撼欧洲,亦不必用其媚。”[13]1按照这一思想,王桐龄将《中国民族史》分为内延史和外延史两部分。内延史意在说明中国境内各民族都是混合体,并无单纯血统,消除中国境内各民族间的误解与隔阂,激发民族团结和自信心,一致对抗外辱;外延史主要叙述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发展的事迹。王桐龄认为,亚洲周边政权或由汉族创立,或受中国民族影响而开化,甚至欧洲中古近古史受亚洲影响的原动力也在中国。他的意图非常清晰,即确立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定位,激发民族自豪感。王桐龄的民族史书写以对内与对外两个向度展开,最终都以“唤醒国民意识、陶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鹄的。

林惠祥主张:中国民族史书写首先要呈现各民族的真实境况,以实现消除隔阂与误解、陶铸国民意识的撰述意旨;记述各民族交往史,以反映各民族已皆互相杂糅的现状及日趋交融的趋势,从而扩大各民族的视野,使之舍去狭隘的民族观念而趋向于“大同思想”,亦即发挥民族史书写宣传“民族主义”的现实功用,将“大同思想”深植于民众心中。基于此,林惠祥分秦以前、汉至南北朝、隋至元、明至民国四个时期,论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匈奴、鲜卑、乌桓、氐羌,突厥、回纥、吐蕃、南诏、契丹、党项、女真、蒙古,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等融入华夏族的历史事迹。

宋文炳在论述东北边疆问题时疾呼:“现在日本的武力占据东北以一手造成的伪国满洲,残延于日人翼羽之下,东北四省无异于沦亡,华北日陷于危殆,中原亦趋于紊乱……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关内同胞,未可以虞虢而漠然旁视!”[14]83-84他在边疆安全问题上的忧患意识和民族情感溢于言表。

这些中国民族通史专著的撰述意旨与梁启超“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的撰述目的一致。知识分子民族史书写的核心任务在于重构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对内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对外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一致对抗外辱。

(三)探寻规律与促进中华民族认同: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民族史书写的意旨

吕振羽尝试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来书写中国民族通史。在《中国民族简史》中,吕振羽批驳了西方资本主义出于侵略目的、以种族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民族史研究,以及当时流行的中国人种“单元论”“多元论”“全元论”及国内有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学者的民族观,目的在于“解脱神学和假科学的羁绊,揭露法西斯主义者的大汉族主义阴谋”[15]8,科学地解决问题,“以推进并达成国内民族问题的合理解决”[15]8。

创造力是创新活动的首要前提条件。要创新,最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这个能力。创造力是创新的首要前提,创新活动依赖于人的创造力。

在吕振羽看来,以民族史书写促进中华民族认同,要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揭示中华民族发展的规律为前提。具体来说,首先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阶级理论、社会形态理论探讨古今民族的“生产力状况、社会经济结构、阶级关系演进”[16]等历史问题。比如从侵略与反侵略的结构性视角分析王朝政权之间的权力争夺与战争,以革命与反革命的结构性视角分析民族内部的政治权力斗争[16],以阶级关系理论分析各民族的社会结构。在此基础上,尝试探索中国各民族发展不平衡、分布特点、互动机制等更为复杂的问题。如此,以达到以民族史书写推进国内民族问题的解决、促进中华民族认同的目的。

20世纪前半叶,民族史书写在从新史学话语体系向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转变的过程中,“陶铸民族意识”的撰述意旨与中国传统史学或资政或猎奇的意趣已经有了根本的不同。新史学话语体系中的民族史书写旨在书写出一部供国民阅读、能够消除民族隔阂、激发爱国心以抗外辱的民族通史。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的中国民族通史旨在唯物辩证地看待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书写一部能够真实反映中国各民族历史的民族通史,以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两种话语体系中民族史书写的模式与侧重点有所差异,但其中不变的宗旨就是以民族史书写凝聚中华民族意识。

二、兼顾“一”与“多”:民族史结撰技术中的中华民族意识

1906年与1922年,梁启超先后发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按照他早期关于中国民族史撰述的设想,尝试建立能够兼顾中华民族“一”与“多”的民族史书写模式。《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围绕中华民族多源还是一源、中华民族的主干、其他民族“同化”于中华民族、民族交往所依赖的交通、促进民族融合的动力、中华民族的国际影响、中华民族“同化力”的由来、中华民族“同化”他族的途径等中国民族史关注、研究和解决的八大问题展开讨论[12]。在此之后,梁启超论述了中国民族构成(分类)的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梁启超在探讨种族、民族、国民的范畴问题,中华民族来源问题,民族分类问题,汉族的成分问题等之后,详述了“中华族、蒙古族、突厥族、东胡族、氐羌族、蛮越族”的起源、分布区域、历史活动及民族关系[12]。这前后两篇文章采用的“以‘一’为中心”与“侧重于‘多’”的民族史结撰方式是梁启超在民族史书写中对如何呈现中华民族“一”与“多”的学术探索,也是他对民族史书写理论及实践层面的又一贡献。在梁启超之后,学者希望通过灵活的结撰技术来调和中华民族历史叙述中“一”与“多”的辩证关系,尽可能地呈现出真实、客观的中华民族历史,共形成三种类型的书写模式。

(一)侧重“一”,“一”中带出“多”

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以“民族之混合及发展事迹”为核心内容,是一种侧重于“一”的整体性书写模式。但在《中国民族史》每一历史阶段的具体章节的安排中,王桐龄对中华民族内部各族族源、历史发展、民族关系与交往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中国民族史》以汉族与其他民族的交流、融合作为分期的主要依据,把中华民族的发展分为胚胎期、四次蜕化期与三次休养期,分述了各个历史时期少数民族的发源及其与汉族融合的历史概况。比如,第四章“汉族第二次蜕化时代”详述了匈奴、乌桓、鲜卑、氐羌、巴氐等支系少数民族的发展状况及融入汉族的过程,第五章“汉族第二次休养时代”详述了高丽、百济、突厥、铁勒、沙陀、党项、吐蕃、奚、契丹等古代少数民族的发展状况及融入汉族的过程。王桐龄试图在以“一”为主的书写模式中,避免“一”遮蔽“多”的弊端,调和中华民族书写中“一”与“多”的张力。但需要注意的是,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尚未从传统民族史书写以汉族为主线的叙述模式中脱离出来。

(二)“一”与“多”分而述之

吕思勉在民族史书写中对如何呈现中华民族“一”与“多”的问题,是通过两部完整的著作来解决的。1925—1926年,吕思勉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中国民族史专著《中国民族史》,1934年4月由世界书局初版,同年12月再版。《中国民族史》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划分为汉族、匈奴、鲜卑、丁令、貉族、肃慎、苗族、粤族、濮族、羌族、藏族、白种等12个族类,叙述民族源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内容。1935年,吕思勉完成并出版《中国民族演进史》。《中国民族演进史》以中国民族发展整体进程为主线安排章节,从整体上论述中国民族的起源、中国民族的形成、中国民族统一中国本部、中国民族第一次向外开拓、五胡入华后的中华民族史、中国民族在近代的创痛史、中国民族的现状、复兴中国民族及中国民族演进的总观察等问题。吕思勉的两部民族史专著,分别以“一”与“多”为书写模式,互相参照,完整地呈现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全貌。可见,他的民族史书写是统合考虑了“一”与“多”的辩证关系的,发现了在中华民族历史书写中“一”与“多”的张力,从而选择“分而述之”的策略来多方位地记述中华民族历史。

(三)以“一”统领,以“多”为主体

林惠祥和宋文炳尝试在一部著作中同时展现作为整体“一”的中华民族和作为部分“多”的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宋文炳的《中国民族史》第一编论述了几个重大的民族问题:一是“中华民族的来源问题”,主张利用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地质学、古生物学等多学科综合解决这一问题;二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成分”,对古代民族作了分类,认为中华民族的基本成分有诸夏系、东夷系、百粤系、苗蛮系(泛指中国南方的各少数民族)、巴蜀系、氐羌系、北狄系、东胡系;三是中华民族的演进问题,总结了中华民族演进的特点;四是中华民族历代活动区域的变化,各个历史朝代及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五是中华民族在海外的活动。第二编到第六编分别论述蒙古族、回族、藏族等的起源、历史活动、活动区域、民族关系、文化特征等。

林惠祥在《中国民族史》中明确指出:“中国民族史为叙述中国各民族古今沿革之历史,详言之即就各族而讨论其种族起源、名称沿革、支派区别、势力涨落、文化变迁,并及各族相互间之接触混合等问题。”全书分为十八章。第一章为总论,从横的方面论述中国民族的分类问题;第二章从纵的维度考察中国民族的事迹及历史分期。他认为中国民族史可分为秦以前、汉至南北朝亡、隋至元亡、明至民国这四个时期,并概括出每个时期民族发展的特点:秦以前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同化及华夏系第一次之扩大”;汉至南北朝亡为“匈奴、乌桓、鲜卑、氐、羌之同化及华夏系第二次之扩大”;隋至元亡为“突厥、回纥、吐蕃、南诏、契丹、党项、女真、蒙古与汉族之接触混合及汉族第三次之扩大”;明至民国为“满洲族之兴起及大部汉化,西南民族之启发,蒙回藏族之继续汉化及华夏系第四次之扩大”。他以华夏系与其他支系混合的过程及特点为分期标准,论述了以华夏系为中心的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第三章至第十八章分别论述中国境内十六个支系的族源、名称、民族关系、历史沿革及现状。这种体例有效地规避了单纯以族别为分章依据以及以民族融合为主要内容的编撰方式的缺陷,既能反映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又能揭示各民族发展的完整景象,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体例。

林惠祥和宋文炳在民族史书写中还尝试解决中华民族之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勾连的问题,即“多”的呈现问题。针对20世纪前半叶的民族史书写中应该按照现代民族还是古代民族来分类叙述的问题,林惠祥认为无论以古代民族还是现代民族的分类作为民族史书写的体例依据,都不能完整地反映中国民族的历史、现状,以及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关系。林惠祥以自创的“民族的二重分类法”为依据,以民族变化为线索,将古代民族分类与现代民族分类结合起来。以此为根据,林惠祥以十六个支系的古代民族为正题名,以与其有渊源关系的现代民族的名称为副标题,比如“华夏系汉族来源之一、东夷系汉族来源之二、荆吴系汉族来源之三、百越系汉族来源之四、东胡系满族来源之一、肃慎系满族来源之二、匈奴系回族来源之一、蒙古系今自为一族、氐羌系藏族来源之一、藏系藏族来源之二”等等。这种分类方法成功地将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勾连起来,成功地揭示了中国各民族从古至今的发展进程和现实状况。宋文炳将同属一系的古今民族安排到一编中,比如把西汉前的东胡,汉时的乌桓,晋时的鲜卑,唐时的渤海,北宋时的女真,清朝的满族以及其时的黑斤、鄂伦春、索伦、冯涅克尔、齐勒等族群编排到“满族”一编中,分别从“互助”与“汉化”两个角度叙述古代民族交往史,然后按照族别分述各现代民族的文化习俗、生活实践等状况。对比发现,宋文炳民族史书写中对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排列与林惠祥强调“古今勾连”的方式不同,宋文炳更加注重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相对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及基于同一地域的古今民族间的自然联结。

总之,20世纪前半叶学界在中国民族通史结撰技术方面的探索以如何完整、真实地揭示中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历史为最终目的,兼顾中华民族“一”与“多”的辩证统一关系的书写策略,使民族通史专著越来越客观地呈现各民族共创中华的历史景象。学界在民族史书写的学术实践中探索出兼顾中华民族及其内部各部分的历史、各民族的历史与王朝史、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勾连等的书写策略,这对后辈学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陈永龄、陈连开、徐杰舜等就是在前辈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深入思考之后对中国民族通史体例作出改进与创新的。

三、多元缔造一体:对中华民族历史本体的认识

致力于民族史书写的知识分子对中国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关系问题的认识已经与传统的“华夷之辨”民族史观有了本质的不同。他们虽然在一些具体的民族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在中华民族演进的整体认识上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中论述道:“各种各族,各自发生,其数之多,殆不可思议,且也错居既久,婚姻互通,血统相杂。今欲确指某族某种之分界线,其事盖不易易。况游牧民族,迁徙无常,立于数千年之后,而指前者发现于历史上之民族,一一求今之民族以实之,非愚则诬。”[17]73此后,他在诸多著述中都论述了“中华民族混合而成”的观点。王桐龄同样持“中华民族混合说”,他在《中国民族史》中说:“‘中华民国’为汉、满、蒙、回、藏、苗六族混合体,亦绝无单纯血统。”[13]2宋文炳在《中国民族史》中多次使用“混合体”来表述中华民族、汉族及其他各民族在血统与文化上的特点[14]。概言之,他们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在互动融合中形成的一个实体。基于这种共识,他们确认民族史书写要注意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民族史是中国通史撰述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又不同于中国通史。夏曾佑在其新式中国通史《中国历史教科书》中说:“凡国家之成立,必凭二事以为型范,一外族之逼处,二宗教之熏染是也。此盖为天下万国所公用之例,无国不然,亦无时不然。此二事明,则国家成立之根本亦明矣。”[18]5这里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作为中国通史的两个重要内容,并将这两个内容与政治兴替结合起来考察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梁启超说:“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其专述中国先民之活动,供现代中国国民之资鉴者,则曰中国史。”[10]5他认为,中国通史编纂的内容应以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与关系为中心。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李大钊认为,民族史是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学必须包括民族史的记述,历史理论包含“民族经历论”的事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翦伯赞也持相同观点,他指出,研究中国史“应该尽可能的去搜集汉族以外之中国境内的其他诸种族的史料,从这些史料中去发见他们自己的历史之发展,以及在他们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之彼此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影响”[19],所以要撰述中国通史,就要研究国内各民族的历史。

但民族史书写与中国通史书写不同,有其学科独立性。如前文所述,梁启超虽认为中国通史编纂应以民族史为中心,但又指出民族史不同于中国通史,并将其列入“政治专史”的首列。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和《中国史》在内容方面的安排是统合考虑的。他在《中国史》序论的第二节“历史之种类”中,对政治史、文化史、专门史和普通史作了鉴定。他认为:“考据世界之大势,研究国与国之间之关系者”叫作“万国史”,即现在的世界史,如他的《东洋史》;“考据一国家或一民族的盛衰兴亡者”叫作“某国史”,即现在的国别史,如他的《中国史》。从另外一个维度来分,历史可分为政治史和文化史:政治史就是“研究国家之状态者也,凡法制史、外交史、教育史、战争史之类属之”;文化史即“研究社会之状态者,凡风俗史、宗教史、言语史、文学史、美术史、农业工业商业等史之类属之”。专门史即研究某一类者,普通史即涉及各类内容者。虽然王桐龄没有明确说《中国史》即属普通史,《中国民族史》即属专门史,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他是分别按照普通史与专门史的标准来安排《中国史》和《中国民族史》的具体撰述内容的。《中国史》侧重分析国家和社会文化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国民族史》则以“民族之混合及发展事迹”为核心内容。林惠祥鉴定了专门史(民族史)与普通史(通史)的关系,认为民族史对中国通史具有补益作用,这主要体现为“凡通史所不详,而于民族之沿革上有重要意义者,咸在采取之列;至于通史所常述之材料则只略提而不复详述,以免重赘而省篇幅,如汉族之史实,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统治中国后之事迹,皆从简略,而只各以一小段概括之”[20]3。概言之,即专史应略通史之所详,详通史之所略。

第二,民族史书写要以中国境内古今各民族的历史及其交往史为主体。无论是本文中着重论述的王桐龄、林惠祥、宋文炳、吕振羽等先辈的中国民族史,还是同时期同名或异名出现的通史性中国民族史,在中国各民族历史、民族交往史以及中华民族发展史的论述上都存在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分歧。比如,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发展史以汉族为主线;林惠祥主张在民族史书写中平等地看到各民族的历史,在学术上承认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形成中的地位与作用;宋文炳呼吁关注边疆安全问题;吕振羽以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分析中国民族发展的动力机制。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中国民族通史专著都包括中国境内古今各民族的历史和民族交往史两大内容。在各民族历史的书写中,尽力做到详述各民族古今沿革,包括“族群起源、名称沿革、支派区别、势力涨落、文化变迁”等;在民族交往史的书写中,侧重于叙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事例与重大事件,扩大各民族的视野。这两大内容的书写,最终指向对“中国之民族虽多,然有日趋混合而成为一族之势”的规律之探索。

这一学术传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被学界很好地继承。王钟翰对中国民族史的基本方向进行了阐述,他说:“中国的历史与文化,既具有众多民族各自创造本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独特性,又具有众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共同创造中国历史与文化的相同点。差异性具有多元和异彩纷呈的特点,共同性具有兼容并包和中华民族相同的特点。”[21]2基于这样的认识,王钟翰认为民族史书写要有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叙述各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发展轨迹,这是民族史书写的基础;二是把握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内在联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注重古今各民族交往的历史;三是揭示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辩证发展的规律。后面两点是民族史书写的更高层面的追求。这与20世纪上半叶先驱们所论中国民族史书写的理路不谋而合。与王钟翰同时期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均秉承传统,兼顾各民族的历史与民族交往史的书写。

第三,民族史书写要真实地呈现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及国家形成的贡献,既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各个历史时期给中华民族输送的新鲜血液,也不能忽视汉族在中华民族发展中的主干作用。王桐龄在谈论中华民族演进过程中的融合问题时,采用汉族与少数民族双重的视角,总结出中国古代民族间融合的六种形式,其中以汉族为主体的融合形式占六分之一。而古代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融合情况较前者更为复杂,有五种形式之多:自愿使自己融合于汉族,包括杂居、杂婚、更名、改姓、养子、易服色、变更语言文字、接受汉人道德伦理等;努力使汉族与其融合,包括赐姓名(比如赐汉人本族姓、赐国姓、赐嘉名等)、易服色(强制汉人改服色)、提倡本族文字;努力使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与其融合,包括杂居、赐姓名、养子;在其支配下的汉人模仿古代少数民族自愿更名、易服色、学语言;阻止本民族被融合,如禁止杂居、禁止通婚、禁止冠以汉姓、禁止易为汉人服色,等等[22]。王桐龄强调,古代少数民族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景象,他们在对待民族融合问题上是积极主动的,或积极吸收汉族较为先进的文化理念,或尽力保持自身的民族特色。这就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各民族在中华民族融合问题上的地位与贡献,是民族史认识上一个巨大的进步。

宋文炳在《中国民族史》第二编“通古斯族”中设置“汉满二族的互助史迹”章节,回顾从汉至明时期,乌桓、鲜卑、渤海、契丹、女真、满等与汉族的交往史;在第四编“回族”中设置“汉回二族的互助史迹”章节,回溯先秦至清时期,匈奴、高车、突厥、回纥、沙陀、回与汉族的交往史;在第五编“藏族”中设置“汉藏二族的互助史迹”章节,讲述先秦至清时期,氐羌、藏等与汉族的交往史;在第六编“苗族”中设置“汉苗两族的互助史迹”章节,叙述上古至清时期,蛮濮、西南夷等与汉族的交往史。宋文炳以“互助”一词来概括中国古代各民族交往交融的历史,并且以朝代为时间主线,以古代各民族为叙述主体,就是期望在承认汉族在中华民族形成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不遮蔽古代各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贡献。

吕振羽的《中国民族简史》是同时期最为明确地批判民族史书写中“大汉族主义”问题的民族通史专著。吕振羽的基本态度是偏正不倚地呈现中国各民族的“立体交流”过程。他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血统与文化的交流“不只表现为汉族文化影响了他族,汉族同化了他族大量人口;也表现为汉族不断接受他族文化影响,不少汉族人口被同化”[15]208。在民族史书写的实践过程中,他跳出“大汉族主义”的限制,选择以各民族本位视角来铺陈历史,呈现出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在起源、形成及外向发展过程中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贡献;与此同时,他以马克思阶级斗争的理论探讨“前国家时代部落间”“进入国家时代的族体与未进入国家时代的族体”“阶级社会时代族体间”斗争的本质,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汉族与其他民族相互融合的历史事实。吕振羽对各民族历史及交往史的书写体现出其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思想指导下对汉族及少数民族同等重视的民族史观。

综而述之,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民族通史专著在“多元缔造一体”的中华民族意识的影响下,形成了“兼顾各民族历史以及民族交往史,并重汉族及中国古今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形成及中国国家建立上的贡献”的传统。在民族史书写过程中,强化知识分子“多元缔造一体”的中华民族意识的共识。

四、结语:民族史书写与中华民族意识建设

民族史书写作为一个国家或一种文明不断积累和流传下来的文化成果,在民族认同、国家认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世纪前半叶,民族史书写在撰述意旨、结撰方法与本体认识等层面的调整与演变,既表现出学科发展的承继性,也体现了中华民族意识在近代知识分子中逐步自觉的历史过程。知识分子在民族史书写的学术实践中对中国各民族的来源、民族分类、历史分期、民族关系、各民族历史贡献等重大民族理论问题的讨论,为学术界和民众深入认识中华民族历史及优秀文化提供了知识养料,夯实了中华民族意识的塑造与培育的历史基础与文化根源;结撰体例的尝试与创制,各民族历史及民族关系史的内容编排与表述,对新时代中华民族史编纂仍具有借鉴价值;以历史书写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启迪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挥民族史书写在民众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形成的贡献等问题上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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