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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影响
——基于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

2023-06-01李菁菁张士强王一粟

关键词:技术型补贴新能源

李菁菁,张士强,王一粟

(1.山东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2.山东女子学院 会计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

一、引言

能源问题一直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面对全球能源分配不均、不可再生能源日益枯竭的现实状况,世界各国均转向可供人类永续利用的新能源。1980 年联合国召开“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将包括开始研发或处于研发过程中的、有待推广的能源界定为新能源。新能源企业主要指从事新能源研发(如地热能、太阳能、海洋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生产及推广的企业。目前我国新能源企业主要分布在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及水能等领域,新能源企业的发展能够为我国的能源供应系统提供有效补充。

我国政府推行“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并重”的经济发展理念。2009年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11 年国务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新能源产业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并于2016 年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型产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整体上看,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已经从产业的起步阶段,逐渐步入高速发展阶段。纵观全球各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情况,新冠疫情使得大部分国家经济增长乏力,但各国仍大力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据2022年我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公布的数据,虽然韩、印、法、西班牙及丹麦等国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但中、美、德、日四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对均衡,多年间占据着核心地位。为了保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势头,2022 年3 月22 日,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共同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作出了政府应引导新能源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通过“有中生新”的利用式创新和能源技术等方面的突破式创新实现新能源产业纵深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

关于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发展的作用,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三方面:(1)企业绩效的影响方面,政府补贴能够通过增加研发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及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等方式对新能源企业绩效产生正向影响①彭中文,文亚辉,黄玉妃:《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绩效的影响:公司内部治理的调节作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7期;袁显平,颜桐:《公司特征、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以我国新能源上市公司为例》,《改革与战略》,2019年第9期;鲁钊阳,杜雨潼:《税收优惠对新能源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以沪深A股新能源上市企业为例》,《经济学报》,2023 年第4 期;张恩众,崔琳琳,王楚:《政府补助、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基于A 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2)新能源企业创新激励方面,新能源企业在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技术模仿及引进的成本相对较高,政府补贴可以帮助企业提升研发投入强度②李兆友,齐晓东:《政府财政政策、企业R&D 投入和专利产出关系研究——基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面板数据》,《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适度降低企业投资不确定的风险③周亚虹,蒲余路,陈诗一,方芳:《政府扶持与新型产业发展——以新能源为例》,《经济研究》,2015年第6期。,可以驱动企业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积蓄创新能力,形成后发技术优势,同时,实践发现,目前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的双元创新具有激励作用,且对利用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④李传宪,黄丽:《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上市公司双元创新投入影响研究》,《中国科技论坛》,2019年第3期。,甚至形成了“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⑤李明珊,姜竹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以新能源产业为例》,《软科学》,2022年第12期。;(3)制度环境方面,制度环境能够增强技术多元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⑥杨博旭,王玉荣,李兴光,张冰:《技术多元化对双元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环境的视角》,《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21年第12期。。现有研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企业的补贴包含对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补助,已有研究成果多基于政府补贴整体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探究,对专项给予企业的“创新补贴”关注较少;(2)为了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速度,集中资源实现技术突破,我国新能源补贴业务多采用项目投档的形式进入市场,告别了产业发展初期“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的模式,且我国现有新能源产业具有多行业背景的特点,现有研究成果对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背景下政府补贴对不同行业背景企业创新发展所发挥作用的异质性研究较少;(3)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各地区的政策支持,不同省份创新政策数量能够体现地区政府对新能源产业激励扶持的态度,也会影响新能源项目的孵化与产出,现有研究成果对不同创新环境下政府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创新发展的影响研究较少。

基于此,本文着重探讨不同行业特征下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影响,并对补贴过程中企业所处的创新环境及企业产权性质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讨论。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有针对性地探讨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创新驱动所发挥的作用,并进一步讨论政府“创新补贴”对不同行业特征下的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作用;(2)探究了新能源企业所处的创新环境对政府“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驱动所带来的影响;(3)讨论了政府“创新补贴”对不同产权性质的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所发挥的作用。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政府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政府补贴能够推动科技进步,对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高外溢性的特点,一旦新技术研发成功,将会得到巨大的社会创新红利,但与之对应的是新能源企业创新的高风险性,表现为创新投入转化为有效创新产出的风险性较高,即使创新得以成功,外部企业“搭便车”的做法会降低企业对创新投入的回报,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政府补贴以专项资金投入的形式能够帮助企业充裕资金①李光红:《高质量就业的动态评价与协同治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22年版,第283-284页;Oliviero A C,R&D Subsidies and Private R&D Expenditures:Evidence from Italian Manufacturing Data,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pplied economics,Vol.25,No.4,2011,pp.419-439.、分担企业创新风险,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企业对创新投资失败的后顾之忧②龚红,刘宇珊:《政府非研发补贴、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可持续性——基于高科技企业的实证研究》,《珞珈管理评论》,2021年第4期。,从而使得企业更有兴趣加大创新投入,体现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刺激与激励作用③吕晓军:《政府补贴与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来自2009—2013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证据》,《软科学》,2016年第12期。。从外部市场来看,政府专项补贴代表政府对企业研发项目发展前景可观的认证,能够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能够消除市场中外部投资者的顾虑,从而提升其追加投资的可能,进而缓解企业资金约束及融资压力,降低企业固定成本,即政府补贴能够通过抵消企业融资约束产生的负面效应促使企业增加创新投入④谢琨,张正銮:《企业数字化、政府补贴与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目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新能源企业创新补贴的政策,标志国家发展新能源企业的信心和决心。这些创新补贴政策对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在此背景下,新能源企业更愿意成为政策引导的典型代表,在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以更为强烈的创新投入意愿来获取持续的政府创新补贴。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1: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March 基于组织学习角度将企业的创新活动划分为利用式创新与探索式创新,其中利用式创新强调的是对现有基础与能力的改进完善,探索式创新指突破式的开发创新⑤March J G,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in Organizational Learning,Organization Ence,Vol. 1,No. 2,1991,pp.71-87.。新能源企业 “有中生新”的利用式创新体现在其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贯彻低碳发展新理念等,是新能源企业对现有技术的深挖,表现为优化与改进已有产品或服务,能够帮助新能源企业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变化。利用式创新的实现能够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升企业的创新效率与质量⑥谢雪钰,薛晔:《双元创新视角下新能源汽车企业创新效率提升路径研究——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管理现代化》,2021年第2期。,使企业的短期绩效得到保障。新能源企业的探索式创新则具有“突破性”的特点,是新能源企业对现有技术边界的扩展,表现为脱离原有技术轨道、探索新知识、开发新技能等,探索式创新能力的提升是新能源企业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有效保证。在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探索式创新更具新颖性,能够帮助新能源企业不断挖掘潜在市场,实现突破式的发展。然而,无论利用式创新亦或探索式创新的实现均离不开企业强大的资金支持。双元创新同样具有技术创新 “市场失灵”的主要特征,如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市场技术的先进性易被淹没等,且这些特征都会对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影响,往往会影响企业对创新的积极性。政府创新补贴以“专项资金专用”的形式,一方面丰盈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另一方面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弥补了企业双元创新投资中的缺陷,为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及产出提供保障。结合政府创新补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a: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利用式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H2b: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探索式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国内外学者对于企业家精神概念主要有“创新说”“风险承担说”及“市场机会说”三种主流观点,其中“创新说”认为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创新可以表现为应用新技术、适应环境变化或创新组织形式等,是企业保持长期优势的决定因素①张自卿,邵传林,裴志伟:《制度环境与企业家精神 一个文献综述》,《商业经济研究》,2015年第7期。。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中制度变迁的目标在于提高效率以促进社会发展,合适的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创造更大财富,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下,制度能够通过提供运行机制从而有效激励企业的创新能力,即企业所处的创新环境体现了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关注,政府期望通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保护企业研发成果,维护企业创新红利。因而,企业所处的创新环境更多地表现为其面临的制度环境。完善的创新环境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创新红利被窃取的风险②吴超鹏,唐菂:《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经济研究》,2016年第11期。,提升企业家的研发投资信心③邵传林:《制度环境、财政补贴与企业创新绩效》,《软科学》,2015年第9期。,从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帮助企业提升创新绩效④陈艳,许伟,周园媛:《创新政策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基于中国新能源企业的实证分析》,《科技管理研究》,2022年第1期。。新能源企业依其行业特点,企业发展充分体现了企业家理论中“创新说”观点,企业研发新技术、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创新环境一方面能够体现政府对于新能源行业发展“顶层设计、高位推进”的决心,进一步刺激市场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投资,帮助企业破解创新瓶颈制约,另一方面能够不断完善市场规则,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保障,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规范科技成果的转化。此外,创新作为新能源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良好的创新环境有助于培育企业良好的创新观念,提升企业的创新意识,并最终提升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3:创新环境能够促进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正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模型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构建如下计量回归模型。

其中,模型一用以验证假设1 与假设2,探讨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及双元创新的影响,模型二、三用以验证假设3,探讨创新环境在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创新之间的调节作用。Control_V 包括表1变量名称及定义表中的所有控制变量;α 表示常数项,β、π、σ、γ和φ 分别表示各解释变量回归系数,ε表示误差项。

表1 变量名称及定义

(二)变量设计

1. 被解释变量

本研究将新能源企业的创新驱动界定为其创新投入和以双元创新为代表的创新表现,因此,被解释变量包含创新投入及双元创新两要素。

创新投入(Input):较多学者提出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成果的可比较性较差,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创新投入主要由公司高管层决定,能够更好地表现出经营者是否有代理行为的产生。因此,根据研究目的和数据的可获得性,以R&D投入强度相对指标代表企业创新投入①徐伟,张荣荣,周文梅:《国有控股方治理机制、竞争环境与R&D投入》,《中国软科学》,2017年第10期。。

双元创新指标包括探索式创新和利用式创新。采用国际专利分类号(IPC)进行测度②曾德明,李励,王泓略:《研发强度对二元式创新的影响——来自汽车产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年第1期。,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利用式创新(Utili):该企业该年度申请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在过去5年曾出现,则计数为Mi=1,否则为0,则该年度的利用式创新为∑Mi;(2)探索式创新(Explore):该企业该年度申请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在过去5年未曾出现,计数为Ti=1,否则为0,则该年度的探索式创新为∑Ti。

2. 解释变量

政府创新补贴(Gov):以往研究中的政府补贴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研究对国泰安数据库中新能源企业的政府补贴数据进行了手工筛选,选取数据中与企业创新相关的补贴款项,并对其取自然对数进行衡量。

3. 调节变量

创新环境(Env):创新环境是一系列与生产交换及分配基础相关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企业所处地区的创新环境越好,企业创新的动力也就越强。参照Kafouros等人的研究,本研究采用各省份年度创新政策数量衡量创新环境①Kafouros M.,Wang C. Q.,Piperopoulos P.,Zhang M. S.,Academic Collaborations and Firm Innovation Performance in China:The Role of Region-Specific Institutions,Research Policy,Vol.44,No.3,2015,pp.803-817.。

4. 控制变量

结合理论分析及现有文献,本研究将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TDR)、企业性质(En)、行业特征(Ind)及年度效应(Year)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关于行业特征,本文在结合2012年我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索引》对样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行业特点,将样本企业划分为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和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其中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主要包含具有“高精尖”产业特征的新能源企业和资本密集型的新能源企业。变量名称及定义汇总见表1。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国泰安数据库新能源概念板块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样本公司研发信息披露情况以及数据处理需求,选取信息较为完备的2012—2019年上市公司数据。主要变量数据来自于国泰安CSMAR 数据库,专利信息来自中国知识产权网的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部分缺失数据根据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进行手工整理,创新环境通过手工梳理国资委、发改委、科技局等各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及北大法宝检索整理而来。为确保结论真实可靠,本研究在选择样本时尽量排除非相关因素带来的影响,对初始样本做出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保险行业样本公司;(2)剔除ST、*ST样本公司;(3)剔除模型所需指标数据缺失、零值或负值的样本;(4)对部分连续变量按照1%和99%加以缩尾处理。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分析

创新投入、双元创新方面。创新投入最大值12.25,最小值为0,均值为2.680,结合四分位数统计结果,表明我国新能源企业在创新投入间存在较大差异;利用式创新与探索式创新的差距不大,其中利用式创新的均值为0.878,探索式创新均值为0.797,说明样本企业的双元创新较为均衡。政府创新补贴均值为11.881,标准差6.036,结合四分位数据统计结果,说明样本企业在政府补贴项目上有显著差异。创新环境均值46.960,最小值与最大值间具有较大差异,表明样本企业所属不同地区的创新环境有所不同。行业特征均值0.332,标准差0.471,说明样本企业以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为主。其他控制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与已有相关研究差别不大。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二)相关性分析

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数据显示,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上市公司创新投入、双元创新均具有显著正相关性。各变量间相关系数绝对值均小于0.6,且考虑到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本研究进行了VIF 检验,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3,可认为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不会对实证分析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表3 相关性分析结果

(三)回归结果分析

1. 全样本回归分析

全样本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第(1)列为政府创新补贴对创新投入的回归结果,第(2)与第(3)列分别为政府创新补贴对利用式创新及探索式创新的回归结果。政府创新补贴对创新投入、利用式创新与探索式创新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β=0.045,p〈0.01;β=0.031,p〈0.01;β=0.019,p〈0.01),表明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利用式创新、探索式创新均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假设H1、H2a 与H2b 通过验证。结果表明,无论是从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角度,即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还是包含利用式创新与探索式创新的双元创新产出,均能够体现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显著正向影响。

表4 全样本回归分析表

2. 创新环境的调节效应

本文进一步验证了创新环境在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及双元创新中的调节效应,具体如表5所示。其中,奇数列未考虑交乘项的影响,偶数列在加入交乘项控制变量后,除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水平略有变化外,其他结论基本一致。第(2)、(4)、(6)列回归结果显示,在纳入制度环境后,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65,p〈0.01;β=0.058,p〈0.01;β=0.024,p〈0.01),表明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的创新投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再次验证了H1、H2a及H2b。同时,第(2)、(4)、(6)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系数分别在5%、1%与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61,p〈0.05;β=0.056,p〈0.01;β=0.042,p〈0.05),表明创新环境越好,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及双元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驱动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假设H3得以验证。综上所述,良好的创新环境能够为企业的创新保驾护航,从而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正向调节了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驱动的影响。

表5 政府创新补贴、创新环境与企业创新驱动

(四)异质性分析

为验证创新环境对政府创新补贴与我国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行业特征差异性,本研究将样本划分为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进行分组检验。表6 显示了创新环境在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间发挥作用的行业特征差异性结果。

表6 创新投入的行业特征差异性分析

表6 中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89,p〈0.01),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在为正但不显著。从交互项系数来看,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47,p〈0.1),而第(4)列的对应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的创新投入激励作用更为显著,创新环境所发挥的正向调节作用在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中也更显著。

表7显示了创新环境在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间发挥作用的行业特征差异性结果。在利用式创新中,表7 中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69,p〈0.01),第(6)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说明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的利用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48,p〈0.01),而第(6)列的对应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表明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相比,创新环境的正向调节作用在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中更为显著。在探索式创新中,表7 中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28,p〈0.01),第(8)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说明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的探索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34,p〈0.05),而第(8)列的对应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表明与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相比,创新环境的正向调节作用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更为显著,且对利用式创新的影响更大。

表7 双元创新的行业特征差异性分析

分析原因,技术型新能源企业通常集合了大量资金,汇集了大量技术,该类新能源企业依托强大的资金或技术支撑普遍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通常不会过于担心其创新资金受限,此时的政府创新补贴及创新环境对企业创新驱动更多只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对于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而言,其技术创新资金通常较为有限,企业管理者出于“理性投资者”视角可能对创新投入更为慎重,更加看重对创新红利的维护。此时的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更像是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强心剂”,政府创新补贴的介入能够为其提供强有力的创新投入支持,良好的创新环境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双元创新成果的“唯一性”,因而政府创新补贴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对于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也更为敏感。

为了进一步分析新能源企业不同产权性质下政府补贴、创新环境与创新驱动的关系,本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分为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进行分组探究。具体如表8、表9所示。。

表8 创新投入的企业产权差异性

表9 双元创新的企业产权差异性分析

表8 中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59,p〈0.01),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在为正但不显著。数据表明,与国有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非国有企业的创新投入激励作用更为显著。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19,p〈0.05),而第(4)列的对应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数据表明,创新环境的正向调节作用对非国有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更为显著。

表9显示了创新环境在政府创新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间发挥作用的产权性质差异性结果。在利用式创新中,表9中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第(6)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69,p〈0.01),这说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国有新能源企业的利用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第(2)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为正但不显著,而第(6)列的对应估计系数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26,p〈0.1),这表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创新环境的正向调节作用在国有新能源企业中更为显著。在探索式创新中,表9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第(8)列中政府创新补贴的估计系数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37,p〈0.05),这说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政府创新补贴对国有新能源企业的探索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第(4)列中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的交互项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而第(8)列的对应估计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β=0.012,p〈0.1),这表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创新环境的正向调节作用对国有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更为显著,对利用式创新影响更大。

分析原因,国有企业汇集了较多的国有资源,通常作为各省份重点发展对象具有更为雄厚的实力,相较国有企业而言,非国有企业更需要政府创新补贴发挥其“刺激”作用,提升其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更需要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其创新投入提供保障,因而政府创新补贴的激励作用对非国有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更为显著,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也更为突出。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看,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守护者,需要承担更为突出的社会责任,更愿意成为政策引导的典型代表,是双元创新的“主力军”。国有新能源企业更希望通过双元创新成果获得持续的创新红利,更希望拥有良好的创新环境营造良性竞争,从而更好地保障企业利益。因而政府创新补贴对双元创新的激励作用在国有新能源企业中更为显著,国有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对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更为敏感。

(五)稳健性检验

为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首先,为了解决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间互为因果产生内生性问题,本文参考已有学者的研究①宋德勇,毕道俊:《环境规制下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基于长江沿岸中心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经济经纬》,2022年第1期。,对作为解释变量的政府创新补贴做滞后处理,再次进行回归检验。回归结果显示,除系数大小变化外,与初始检验结果相同②囿于篇幅,回归结果未做展示,如有需要请向作者索取。。其次,本文采用研发投入占企业总资产的比值重新定义企业创新投入这一被解释变量,并就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进行重新分析。结果显示前文结论仍然成立,再次验证了本文的假设。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我国新能源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政府创新补贴与创新环境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影响,着重讨论了行业特征差异与企业产权差异所发挥的作用,得到如下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第一,政府创新补贴对我国新能源企业的创新驱动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从行业特征来看,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激励作用在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中更为显著。从企业性质来看,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投入的激励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对双元创新激励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

第二,我国新能源企业所处的创新环境能够正向促进政府创新补贴对新能源企业的创新驱动。从行业特征来看,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对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的创新驱动更为显著。从企业性质来看,非国有新能源企业的创新投入对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更敏感,国有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对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更敏感。

第三,综合来看,政府创新补贴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利用式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创新环境所发挥的调节效应也更为显著。相较利用式创新而言,新能源企业在探索式创新中的融资难度更大,企业所面临的研发风险及研发红利的不确定性也更大,且研发期限通常更长。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内外部资源有限时会优先选择进行利用式创新,更为关注利用式创新的创新环境,更希望通过利用式创新成果寻求企业短期绩效的增长。因此政府创新补贴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利用式创新具有更强的激励作用,且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在利用式创新中更为显著。

(二)相关建议与启示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提升政府创新补贴效率、强化创新环境建设及推动探索式创新三方面提出管理启示。

1. 关注补贴资金流向,真正发挥政府创新补贴效用

新能源产业特性决定了新技术的研发对新能源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此时,政府的创新补贴能够降低新能源企业研发新技术的不确定性,降低研发的风险性,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产生积极作用。如今我国的新能源产业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尚未形成如传统能源产业一样的规模经济优势,研发成本仍然较高,因此产业发展仍需要政府创新补贴的支持。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创新补贴力度,同时关注新能源企业在技术研发、改造及产业化阶段创新补贴的利用效果,如要求新能源企业公示创新补贴的使用、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等信息,另一方面在选择补贴对象时,应综合评估新能源企业对创新投入及双元创新的实际情况,从而提升新能源企业对政府创新补贴资金的“珍惜”程度,真正发挥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激励作用。

2. 精准补贴,强化创新环境建设

新能源企业能够通过对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产生巨大创新红利,良好的创新环境能够维护企业的创新红利,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驱动的正向刺激作用。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创新环境能够正向促进政府创新补贴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创新驱动的激励作用,且创新环境所起到的调节效用在非技术型新能源企业中更为显著,非国有新能源企业的创新投入、国有企业的双元创新对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更为敏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时,应在响应国家号召、考虑区域创新环境情况的同时,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展开充分调研,集中优势资源进行分类驱动,如针对不同行业特征的新能源企业设置不同的政府创新补贴门槛,通过推进创新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融资环境,从而为非国有企业的创新投入提供支撑,采取多元化补贴机制等引导国有企业加强双元创新投入,以巩固现有技术维护创新成果。

3. 推动探索式创新,促进产业与经济共同发展

新能源企业的探索式创新汇集了许多高精尖项目,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探索式创新的成功在给企业带来超级创新红利的同时,也能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文实证研究表明,政府创新补贴对我国新能源企业双元创新的激励作用在利用式创新中更为显著,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也更为显著。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创新政策时应综合考虑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类型,将目光更多地聚焦于能够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探索式创新项目上,通过完善探索式创新的创新环境,给予新能源企业更有力的补贴支持。具体的,可通过完善产学研制度建设等,打通政府、科研机构、新能源企业、高等学府及用户间的合作渠道,鼓励新能源企业构建研发合作平台及战略研发联盟,推动新能源企业的探索式创新由原有的“产学研”向更多维的“政产学研用”进行转化,从而帮助新能源企业突破“卡脖子”的技术困境,促进我国新能源产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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