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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还乡

2023-05-31秦羽墨

广西文学 2023年6期

秦羽墨

1

尽管路牌已经严重褪色,我还是瞄到了。因为它的体积足够大,塑料板上“三合村五组(蒿子堂)由此进”几个字,每个都有人头大小。路口很窄,又被两边的树枝遮掩,从外面看,只是一条缝,开车很容易错过。

汽车在山道中行驶了一段,我从驾驶室跳下来,在路边伸了一个懒腰。世界铺陈在脚下,白云浮在腰际,云层之下是我出生的村庄,深呼一口气,胸中跌宕草木的气息。正值深秋,天气晴和,人无溽热之感,山林也没染上萧瑟之气,草木还是大规模的绿。远远地,听见了鸡鸣,它们的声音在群山之中,既空洞,又响亮,叫得人心慌。村庄掩在一片葳蕤之中,那种绿,比春天沉,比夏天结实,荒芜以另一种形式顽强生长着。村里的人一年比一年少,我需要治愈,村庄又何尝不是?

每次遇事,心情不畅快了,就想回老家,尽管此处已无我半分田地。父亲去世后,母亲随家兄进了城,老宅荒废不可住人,阶前荒草丛生,时有蛇鼠出没,在这个生我养我的村庄,我真的没了立锥之地。但还是忍不住回来了,像一个避难者,寻找内心的偏安之地。

我家在村口——所谓家,单是指房子——但我并没去看一眼那栋破陋的土砖屋,径直把车往前开,停在三叔家的晒谷坪上。听见刹车声,三婶甩手慌忙走出来。她脸上堆着笑,腰间系着青布围裙,为迎接侄子的归来,她在家里搞卫生。我觉得她过于客气了,从小在山里长大,怎会在意这些。我喊了一声婶,她的笑容立马从脸颊两边荡开。三婶看起来年轻了,脸上没有了先前茧状的酱紫色硬皮。三叔在县城工厂里做事,堂弟堂妹在外面打工,家里有了固定收入,她不用每日下地,更不用担心吃食问题,日子好过了起来。

三婶说,床铺预备好了,当在自己家一样。我问,叔呢?她说,知道你回来,骑摩托到镇上买酒去了。我说,我不可能空手回来,车上带了酒的。三婶笑了笑,就是个礼。我不再说话,默认了。有些东西,坦然接受反而是一种尊重。每次回来都住三叔家,自家旧宅这么多年无人居住,床铺、被褥都长了霉,屋顶很多地方漏水,破洞到处可见,夜里抬头,可望见堂屋上空的星星。说是回家,其实是回三叔家,父母不在之后,我已经是一名客居者。从后备厢把孝敬三婶的东西拿出来,靠在堂屋神龛底下。她没说什么,也坦然地接受,这让我感到踏实。

三婶将竹椅递到我手上,意思是让我坐,她的卫生没搞完,转身继续忙了。开了半天车,确实有些累。坐在晒谷坪,身上落满余晖,那日光有着金属般的质地,重重落在我发酸的胳膊上,我充分感觉到了它的分量。坐在大门前,对着青山发呆,过去放羊、放牛的山坡如今长满高大的树木,成了一片森林。掏出手机对着它们拍照,山头上飘着的白云,让图片看起来比现实美丽,挑了一张最好看的发到微信朋友圈,在点击完成的同时,听见山道中传来摩托车的声音。

三叔把摩托车停在墙根脚,人没站稳,就迫不及待掏出他的老摩托罗拉打了起来。等下过来吃夜饭啊,早点来,莫等到天黑,天黑我是不得去接你的。听语气,就知道他在跟新雄说话。三叔跟新雄是同庚,从小关系就好,到六十岁,还是这么好,互称老兄。按辈分,新雄跟我平辈,他要喊三叔一声叔,但他们两个喝酒猜拳的时候,从来都是把哥俩好放在前面,旁若无人地称兄道弟,爷爷在世时,经常骂三叔不分长幼尊卑,把辈分矮了下去。三叔在村东头,新雄在村西头,几年前,新雄死了老婆,如今女儿出嫁,儿子又不常回来,多数时候,新雄一个人在家开伙。一个人吃,一个人住,自己缝衣补鞋,日子有说不出的恓惶,三叔只要喝酒就喊他。

通完电话,三叔才腾出手跟我打招呼。他指了指手里的塑料袋,镇上有人开了酒坊,卖高粱酒,手艺不错,三十块一斤,隔那么久我就去打两斤。在老家,这种是最好的酒,平日大家喝的自酿米酒,市场价不过八块。听说我要回来,他老早就杀好了鸭子,血用半碗米醋装着,准备炒血鸭,刚刚又从镇上买了两斤排骨,打算清蒸。年轻时三叔在工地上学过几天砌匠,还当过帮厨,什么活都会几下子,十个八个菜不在话下。我乐得看他忙活,一边陪他聊天。干活和看人干活,也是一种交流方式。他问我近来如何。具体指工作、妻小、身体状况。我一律都答好,尽管实际情况并不很好。可如果我的回答有半点犹疑,他会当即停下手,问个究竟。接着又问,怎么不把儿子带回来看看。我说,太小了,才三岁,一个人带他,坐不了这么远的车。这个理由找得很好,三叔没察觉异样,我不会跟他说两口子吵架的事,更不会说吵到了何种程度。

新雄很快就来了。正值农闲,手里没有紧要事,天没黑,我们就在晒谷坪摆桌子,吃起了夜饭。好几年没跟新雄喝酒了,彼此都放不开。我客气,新雄更客气。三叔就催,喝起,喝起,喊你过来是陪酒的,又不是外人。我们这才放开手脚。喝到第二杯,婶子在一边敲警钟,莫让你叔喝多了,他春天因为胃病住过院。我说,不会的,我们晓得分寸。三叔则说,我不喝多,最多二两,让新雄和侄儿喝,我倒酒总可以吧。说得大家笑了起来。乡里喝酒用酒盅,比酒店里喝白酒用的小玻璃杯大不了多少,如果不猜拳,慢饮的话,喝一天都不会醉。

几杯高粱酒下肚,我坚持要开带回来的酒。三叔说,算了,算了,开了又喝不完,三个人哪里喝得完一瓶白酒。我说,喝不完,明天继续喝,谁规定开了非得喝完?喝多少算多少,尝尝吧。三叔乐得不再坚持,行,那就尝一下侄儿的酒。酒到嘴边,饮下半口,酒气喷向鼻尖,三叔连说好。新雄也说好。当然好,这酒买的时候就是年份酒,到现在又多藏了好几年,品质当属上乘,差酒也不敢往家里带。新雄平日不喝酒,我也不太喝,因为话赶话,进度出奇地快。天暗下来的时候,婶子把大门口的灯拉亮,灯亮的一刻,我看见三个人的脸都成了猪肝色。

酒桌上新雄一会儿指责儿子很久不回来看自己,电话都不打一个,我要是死了,在屋里臭了,长蛆了,都没人晓得。然后又说,不回来更好,看到胀眼睛。那女人什么都不会干。他是指儿媳妇。伟伟讨的老婆是河南人,是嫁到我们村的最远的外地姑娘。姑娘在镇上长大,说起来,算城里人。你一个农村娃,讨城里老婆干什么?长得好有什么用?讨回来当菩萨供?女人不伺候男人,还要你反过来伺候她!说起儿媳妇新雄很不满意,但从口气看,一时听不出到底是在埋怨,还是骄傲,儿子娶到一个城里女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本事。我说,什么农活不农活的,能搞钱就行,田种得再好,未必能吃饱肚子,时代不同了叔。三叔也说,他们两口子打工,不用下地干活。新雄说,打工能打一辈子?他像是在问我们,又像问自己。这是一个终极问题,一时间三个人都答不上来,场面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村里跟我一般大的这批80后,没有一个会驾牛耕田。山里土地不平,如果不用牛耕,那些田只能抛荒,三叔和新雄为此感到担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死了屠夫照样吃肉。他们自问自答道。所有问题都有它解决的方式,哪怕不解决,也是一种解决。儿孙自有儿孙福,真到了那个时候,双腿一伸了事,想那么多干什么。他们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继续着话题。

讲到儿女,三叔也有自己的苦恼。堂弟今年已经三十四岁,堂妹的女儿读小学一年级了,他还没言及婚姻,三叔和三婶催了一年又一年,始终不见动静,每次回来,都要谈及此事,我怎么搭话似乎都不太合适。新雄刚好相反,女儿方丽说嫁就嫁了,养了二十多年,没得到一点好处。没嫁人时,衣服是女儿洗的,地是女儿扫的,里里外外都靠女儿,如今,吃的没人煮,卫生也没人搞,屋成了狗窝。你啊,讨得老婆嫁不得女,光想着占便宜。三婶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起来。

夜色从野地漫过来,对酒桌形成合围之势。酒劲猛力冲击着头颅,夜色和酒配合得当,赐给我们短暂的安宁。酒不但能释放情绪,同时也给人带来勇气,在这份勇气的掩护下,一切变得没那么严重了。生老病死是常事,何况只是嫁女儿。

说到婚嫁,母亲那辈最远不过嫁一二十里,翻几个山头的事,如今,村里的姑娘动辄嫁到千里之外的外省。读书,或者出门打工,认识了外省男孩,两种情况都有。有孝心的,或者说有经济能力的,隔两年回娘家探一次亲,没经济能力的,嫁出去,跟卖给人家一样。就当那女娃死了吧,长辈们如此感叹。对偏远地方的人来说,女儿远嫁跟死老婆一样悲壮,即便新雄这样的硬汉也肝肠寸断。

倒了很久苦水,新雄才想起问,你妈身体好吗?我说,好。孩子跟老婆呢?也好。他便奇怪,那你回来有什么事?我说,没事,就是回来散散心。你是说旅游吧,农村有什么好看的,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啊。确实,散心对农民根本不存在,他们遇到闹心事,要么在肚子里憋着,要么用酒灌醉自己。他想不明白,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可烦的,吃国家粮,端铁饭碗,房子车子孩子都有了,日子很好过才对。我无法向他解释,我的烦恼是看不见的,更无法说清,不像他,可以列出一二三来。不过,经他这么一问,心情轻松了不少。人就是这样,看见别人不幸,好像自己的不幸就减少了许多,听别人诉说烦恼,自己的烦恼潜意识退居到了幕后。酒真是好东西啊,刚参加工作时,很少喝酒,就是喝,也当任务,当毒药,捏着鼻子往下灌,再好的酒都浪费了。现在,我经常一个人在家自斟自饮。很多东西,要到一定年龄才知道它的好处,如苦难,如孤独,如那些无法与人分享的悲与痛。人世深不可测,我们有着自己必须独立面对的东西,倾诉不过是瞎子点灯,别人的烛光照不亮自己的方寸之地。

2

原本以为开了五六个小时车,又喝了酒,一定会睡一个好觉。可上床后,灵台异常清明,脑子里播放起了白天的种种画面,仿佛喝下的不是酒,而是兴奋剂。煎熬多时,才意识到麻烦的根源所在。我的失眠与胃里的酒精无关,更与白天的奔波无关,是蟋蟀在作怪。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的这种说法经常被作家引用。如今正是蟋蟀跋扈之时,它们的叫声此起彼伏,如遥远星际的闪电,不时照亮这个屋子,也照亮黑夜深处的我。想到清明回来那次被蛙声打扰,现在又被蟋蟀吵得不得安宁,在这里,我已经是一个外人了,突然出现在村庄之中,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以前在村里,从没这种感觉,我很少注意那些野物在夜里的存在,它们的叫唤像身边某个人的呼吸,干扰不到我。现在不同了,多年的城市生活,一旦适应了一种环境,会对别的环境产生排斥,过去熟悉的村庄对我来说成了全新的领地。跟当初努力适应城市一样,如今,我又要调整心态去适应乡村,像两个血型不同的人,彼此深爱对方,可当身体遭遇危机,却爱莫能助,无法给对方以帮助。

饶有节奏的鸣叫,如强悍的敌人,在屋外环伺。闭上眼,全身心呼唤睡意,身体并不回应。乡愁不是愁,老家也不是家,谁能想到,一个人在他的出生地陷入了失眠的境地,睡不了一个好觉。

想着这般种种,睁开眼天已经大亮。

三婶问我睡得如何。我未及开口,她自问自答说,是不是醉氧?山里空气太好,氧气太足,所以睡不着。不过没关系,在山里睡五个小时,比你们平日睡八个小时还管用。我问,你怎么知道?她说,年轻人从外面回来都这么说。三婶说得对,我没睡多久,精神却很好,昨天开长途的疲劳全没有了。

早餐除了前晚的剩菜,还有一碗水煮南瓜苗。已经十月,居然有南瓜苗,我很是吃惊。三婶说,只要最顶上的嫩龙头,几田埂的南瓜,总共凑了这么多。她说,秋天的瓜苗比春天好吃,味浓,甜净,春天水分太重,味道寡。我迫不及待动了筷子,如三婶所说,确实好吃,有植物的清香,还有山泉一样的甘甜。三叔大清早就上班去了,他每天天亮出去,天黑回来,来去都骑摩托。我说,起这么早,冬天怎么办,会很冷啊。她说,冬天住工厂宿舍,他们厂有宿舍。三叔在砧板厂上班,老板是陈明忠。陈明忠是我们村的首富,一度也是县里的首富,县城最好的宾馆,就是他开的。再上两年班,就可以领退休工资了,三婶说,搭傍老板人好,他在厂里没上够二十年班,是老板想办法让他把以前欠的社保交上去的,凑足二十年工龄,工龄一到,每个月可以从国家领到一千八百块。有这个钱就可以安心养老了,跟退休干部一样,说到这,三婶脸上露出了难以抑制的幸福。的确,他们住在乡下,没有买房的烦恼,平日吃的粮食蔬菜都是自己种,不生大病,有这个钱,可以颐养天年了,比多数城里人都舒服。

被酒精侵蚀的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治愈,用力咀嚼,满口是南瓜藤特有的香气,我不觉放慢了进食的速度。城里吃不到这么可口的菜,那些菜大多出自大棚,是被化肥催出来的,像元宵节单位发的那些元宵,虚有其表,引不起我的食欲。

说起元宵,也许是位置偏僻,又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总之,小时候从未听说世界上有元宵这种东西。山里人只吃汤圆,也只认汤圆,那种做工简单,颗粒粗糙,味道却极好的东西。上年头顶好的糯米,用水泡一夜,第二天上石碾子,磨出来,过一遍筛,然后,在筛里直接用手搓。因为粮食有限,糯米不多,不管什么时候做汤圆,跟过节没什么区别。一家老小齐上阵,仪式感很强,什么馅都不加,丢一点白糖进去,就很好吃。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后来考大学,离开老家,再没吃过那么好的汤圆。原因很简单,如今的糯稻,经过品种的改良,产量上去了,质地却差很远,加上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口感不可同日而语。更关键的是,没有用汗水浇灌土地,一镰刀一镰刀割取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东西,少了劳动的艰辛,没了收获之喜,味道自然减色不少。

大山深处的寒凉之地,每棵稻子都关乎我们的命运,伺候它,打理它,看着它一步步从泥土中走到碗里来,整个过程,如奉神明。可如今,村里人已经不插老式糯稻了,那种糯稻产量低,禾叶锯齿锋利,收割麻烦,要吃糯米,都是到市场去买。那是一股近乎浓烈的芬芳之味,上磨的时候老远都能闻到,轻轻揉搓,满手生香,现在的汤圆和元宵,光用鼻子,根本无法确定是米做的。

在土地上丢失的东西,只能在土地上找回来,我的还乡无非也是如此。其实,一切精神所需都可以从物质中汲取,这仅仅取决于你的牙齿、嗅觉和肠胃的消化能力。我应该去爱具体的人,而不是什么模糊的精神概念,爱具体的事物,而不是纸上谈兵,玩文字游戏。绝大多数苦恼都是我自找的,虚妄而无意义,是我为自身设下的陷阱。如果每天能吃一碗眼前这样的南瓜苗,也许什么精神诉求都不会有了吧。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身体充满局限,有些事物比精神更难触及。

吃了早饭,一个人在村里漫无目的地走。

天气很好,我想去爬山,顺便到水库看看。

3

远远地,没靠近水库大坝,便有急促的犬吠传来。

大坝上那户人家还养着狗,那狗还像多年前一样敬业,从老远叫到跟前,踮着脚朝我探视,好在它并不龇牙。这是最好的看家狗,懂得掌握火候。主人家没随狗叫出现,想必下地干活了,单留狗看家,他们家的两个儿子和女儿也没出现。那两个儿子都比我大,女儿比我小,儿子跟村里大多数人一样,在外打工,至于女儿,已经远嫁他乡。主人不在,狗叫得也不自信,嚷了一阵,怯怯地退到屋檐下蹲着了。任何时候,狗都是要仗人势的,没有人给它撑腰,再称职的狗都会敷衍了事。它比我更恓惶,对眼前的世界更没底气。大概觉得任务已经完成,此刻,它坐在那里显得很心安理得。

爬上坝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土坑,水库不是印象中的平湖高举、碧波荡漾,底下只有一小层水。黄黄的,浅浅的,徒劳地汪在那。它是那么浅,那么可怜,犹如半锅黄汤。今年年成很好,雨水充足,没遭遇干旱,水库怎会没水?我想不明白。因为爬坡,身上出了一层细汗,秋风吹过,感觉到皮肤的紧缩,脑后似有一道寒流闪过,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村里最热闹最受欢迎的地方如此败象,寂寥透顶,只两壁倔强的骨骼,嶙峋地袒露在那,太阳一照,耀眼发白。泡在水下的小岛,露了出来,看起来那么丑,完全不是记忆中的样子。现实轻而易举刺破了记忆的表层,它比窗户纸还要薄。原本想从水库大坝上去,爬爬山,看看过去放羊的芭茅岭,如今一点心情都没有了。其实,也没法爬山,林木疯长,上山的旧路被柴草灌木覆盖得找不到入口。出门时三婶就告诉我,已经没路了,除了野东西,谁也上不去。我不信,非得来看看,结果让人败兴。

从水库回来,发现三叔在门口坐着。这两年因为疫情,厂里订单时有时无,班也上得稀稀拉拉,但他依然坚持每天按时去,机器不开,就回来,开的话,就做几个小时工,相机行事。

我问三叔,水库里怎么没水?他说,要那么多水干什么,村里只种了几十亩田,不到以前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半还是单季稻。碰到下大雨,蓄水太深,还会把水放掉,只留一小层,能兜住鱼就行。水库每年都要干,好出鱼,下半年蓄水太多,年底就得用抽水机去抽,那样会增加成本。又问,水库边上的窝棚是谁家修的?荣辉修的,一个给羊住,一个给猪住,他的猪和羊都是放养,猪每日三餐准时下来吃潲,羊只有落大雨才会归栏。你不知道吧,三叔说,现在山里野猪成灾,没人的时候,它们会下山偷东西吃,花生、红薯,什么都刨,山边边的地,没有不被祸害的,夜里还进到村里来,但不能打,说是二级保护动物,打野猪犯法,还可能坐牢。

其实也打不到,野猪力气大,比家猪聪明,很狡猾。荣辉养了两头母猪,故意不配种,天天往山上赶,让它们跟野猪混在一起,生下来的猪仔,都成了野猪。野猪肉四五十块一斤,比牛肉还贵呢,三婶在一旁啧啧称叹,她还打开手机微信,让我看视频。三婶的手机比三叔先进,是华为荣耀,4G,什么都可以看。荣辉在猪栏前装了摄像头,那段视频里,浑身长着棕色毛长嘴獠牙的野猪,跟黑色的家猪相处甚欢,混在一起吃潲,相对野猪仔的收益,猪食的损失不值一提。视频来自村里的微信群,那个群除了转发政策文件、下达通知,更多的是村里老头老太太唱歌跳舞的内容。自从荣辉装了监控,观看野猪下山跟家猪交配,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

荣辉不单在猪栏前装了摄像头,山前、山后和几个主要隘口都装了,猪羊丢在山上,一点也不担心。二十年前,我们家养羊,丢过好几次。有了这种操作,再也不可能出现偷盗事件了,不论谁想偷羊,都要从那几个隘口过,二十四小时全程监控,看得一清二楚,盗贼无能为力。真是与时俱进,养猪也用上了高科技。

荣辉是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70后,专科,在那个年代已经很不容易。早年他在中山某公司任职,一个月工资好几千,消息传回村里,大家瞠目结舌,因为那是2000年初,钱还非常值钱。事业有成,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的人,到中年,突然回乡创业,当起了农民。有人猜测,他肯定是在外面待不下去了,被迫回来的。也有人说,他厌倦了城市生活,不喜欢每天八小时按部就班,回来过小日子的。似乎都不像,他在村里干得很卖力,不像优哉游哉的样子,那些吃力活,没有半点享受生活的迹象。但他也没灰头土脸,仍然有条不紊地干着。对此,他没过多解释,好像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怎么就回来了。由此,这个奋斗半生,已经成为都市白领的人,成了村庄的另类。受荣辉的影响,前年我哥也把户口迁回了村。我哥是村里第二个大学生,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如今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在深圳教书法。他把户口迁回村里理由明确,现在土地比身份重要,只要有钱,到哪都可以买房,但土地不易得到,要是选择城市户口,他将失去村里的所有田地。哥哥把户口迁回来的举动,遭到亲戚们的一致反对。好不容易两腿不沾泥,成了城里人,又不像荣辉在家里创业,没必要这么干。但哥哥义无反顾把户口迁回来了。不在体制内,端的不是铁饭碗,城市户口没有多少用处,区别可能只在于吃低保的标准高一点,我难道会混到靠吃低保过日子?如此,大家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和三叔谈及村里的人事,发现这块巴掌大的地方暗流涌动,一些人在拼尽全力进城,另一些人又想方设法回乡。越来越多的村民在县城买房,买了但并不住,租出去给别人,只为证明自己有能力,好在村里争得话语权。在外创业的年轻人争先恐后在村里修起了深宅大院,那些院子,他们同样很少住,仅仅作为财富的象征而存在,提醒村里人不要把他们忘了。他们在模糊一个界限,或者说,强调了一个界限:无论走到哪,身份如何变化,他们始终是村里的一员,必须占据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据族谱记载,湘南陈氏于明代中叶从江西迁到此处,从定居那天起,没有一人埋骨他乡,这是一群有恋乡癖的人。

4

相较于我的默默无闻,几个月前,另一个人的回乡,则轰轰烈烈。

陈明忠的发迹充满传奇色彩。最初,他是厂矿的修理工,从学徒做起,成了老师傅。上世纪80年代末,工厂效益不好,被迫改制,他靠贷款购得一个车间,由此开启创业之路。在车间的很多年里,他的事业平平无奇,只是个小型企业主,他的发达与美国人有关。那年海湾战争爆发,在此之前,他的厂子钢材堆积,无法出手,战争一来,钢铁价格飞涨,那些滞销的钢材,一扫而空。之后,南斯拉夫又开打,有了前面的经验,嗅觉灵敏的他,迅速捕捉到商机,从广西和越南大量进口铁矿石,他的身价从小百万眨眼蹿到几个亿,以几何倍数增长,一跃成了全县首富。因为年事已高,十年前他移民美国,只留儿子在国内守着以前的产业。这种人以前大家只在电视和报纸上见过,他的存在,让村里人感觉,自己离财富很近,离美国也很近。

陈明忠回国,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美国那边疫情严重,这让他感到了恐慌。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新冠病毒对老年人很不友好,重症和死亡病例主要集中在老年人身上,在异国他乡,陈明忠每日担惊受怕,他闭门不出坚持了一年半,等情况一缓解,找准时机回了国。

村里最有钱的人从美国回来了,村里男女老少奔走相告。相较于村民的激烈,陈明忠本人倒显得很平淡,他回村不是为见乡亲,也非寻亲访友,他的那些兄弟姊妹,早迁居到了城里。他是回来祭祖的,老祖宗不但保佑他发了财,还让他逃离了病毒的围困,从美国安然逃离,必须要感谢一下。

大概受了陈明忠的启发,听说我要回老家,母亲大人专门从深圳(哥哥那)打来电话,嘱咐我,记得去看看你老子啊。所谓看看,是指到他坟前烧香化纸。春天涨水时村里人告诉她,父亲坟前的陡坡被山洪冲塌了一块,她担心自己丈夫在下面睡不安稳。由此,我的回乡有了一个临时使命,给父亲理坟。

父亲走得匆忙,不像村里其他老人,自己选好墓地,那个地方是村里长辈为他定下的。方位虽好,但地不平,空间不够宽敞,地势逼仄,然而,已经是短时间内可以选择的最佳地块了。只能怪父亲自己,只活到五十九岁,对身后事完全没来得及安排。照我们村的惯例,墓地和棺材,都是老人自己备的,只有他什么都没管,屁股一拍就走了,留下一个烂摊子。

听说我要去理坟,三叔决定陪我走一趟。

父亲的坟在村子对面,新安塘往上不到三百米的地方。我和三叔走到父亲坟前,看过之后,徒呼奈何。坍塌的地方虽小,但很难修复,因为它的前面是近乎悬崖的陡峭之地,要修复原貌,得从下往上砌一堵高墙上来,工程量很大。三叔估算了一番,运送土石方,外加人工费,没有几万块做不到。其实这个缺口并不影响坟头的安全,只要父亲不半夜里翻身,绝无坠入悬崖的危险,只不过有碍观瞻而已。村里人喜欢把坟修得很漂亮,越有钱,投入越大。跟办丧事一样,热闹是给活人看的,坟墓的华丽程度,代表子孙混得如何,纯粹是面子工程。可现在不是争面子的时候,我们的经济情况并不好,家里的房子都没钱整修,没有余力管去世的父亲的居住条件,只能等以后再说。用柴刀将父亲坟头的茅草和灌木收拾了一番,算对母亲有了交代。

忙完这些,两个人出了一身汗。三叔坐在父亲坟前抽烟,我站在原地伸起了懒腰。从父亲坟前望去,正对着我家大门,这是他们当初把他埋在此地的决定性因素,父亲可以看到自己挣下的家,只可惜,多半时间他望着的地方空空荡荡,我们很难回来一次。

就是那个土包,水桐树下的那个,海娃就埋在那,那是他家菜地,三叔忽然起身指了指左手对面的山坡说。我早就看见了那个新鲜的土包,只是不知道那是海娃的坟,还以为谁家新修了什么东西。

海娃去年冬天死于一场意外,坐在办公室,悄无声息丢了性命,据说是劳累死,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僵硬。因为是疫情期间,遗体不能出城,他们只好在殡仪馆将他火化了运回来,家中父母、妻儿,未能见他最后一面。海娃比我大三岁,不满四十,生龙活虎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了,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这些年村里很多看着我长大的老人都走了,年轻一辈,海娃是第一个。听到他走的消息,大家都无法接受,村里的年轻人不论在家的,还是在外打拼的,按人头,每人五百,自发给他捐了一笔款。想着那尚且年轻的妇人和失去父亲的孩子,我们能做的少得可怜。

照村里的习俗,亡人墓地多就近选取,屋前屋后,进村出村的路口,甚至自家菜园,哪里方便就埋在哪里,海娃的位置算远的了,因为村子周围的好地方早被前辈们占据了。按理,海娃没有资格葬在村边地界,因为他是横死之人,这种人被认为死后仍心怀怨气,幽灵会干扰活人的生活,对村庄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应埋在偏僻之地。但这次,村里人一反常态,表现出足够的宽容,他们觉得海娃虽是短命鬼,但留有子女,对村庄只有不舍和留念,不会有怀恨之心,因此,同意他就近下葬。除海娃这个例外,离村子越近的墓,主人的年岁越长。相对海娃这个晚辈,父亲辈分高一些,他的墓也就离村口近一些。

隔土相望,生者和死者之间隔着的是表里山河,满目人事,升起炊烟与苦难的村庄,无论萧条、繁茂、寂寞,还是热闹,永远是离乡者心心念念之地。如同一种媒介,我们用肉体连接泥土内外,年年岁岁,那坟头衰草,正是灵魂散布的消息。

5

要说我们村跟别的村有什么不同,可能就在于它是一个被死者围绕的村庄。这里的墓地和房屋近在咫尺,与眼前活着的百把人相比,埋在地下的人早已过万。老祖宗明中叶从江西搬来,迄今六百年,族谱上那一沓厚厚的名字,如今都活在土壤之中,活在每日三餐的粮食蔬菜当中。

出门见坟,很难说到底是活人住在死人堆里,还是死人始终参与着我们的生活。跟死人为伴,我们丝毫不觉惊扰,也不感到恐惧,大家早就习以为常。村民们下地干活,常挖到骸骨,那些坟墓因为时间久远,塌陷得看不出迹象,跟普通平地没什么区别。过去日子穷,无钱立碑,谁也不知道那些骸骨具体是哪家的祖先,唯一能确定的是,他们都曾是陈家祠堂的血肉之躯。因此,无论谁,在哪挖到骸骨,都会收拾好,烧一把纸,鞠三个躬,选一个不碍事的地方重新埋了。

村口大路边有两尊低矮的夫妻坟,据说是我们家先人,至于是几世祖,家中无人清楚,更谈不上具体名讳。爷爷说,他小的时候每年会跟着他的爷爷去给那两尊坟烧香化纸。之后,爷爷自己有了孙子,到岁末和清明,会带着我们去给那两口子上香烧纸,摆上猪头肉做的供品,再泼洒三杯水酒。因为这样的举动,村里人人知道那两个土堆是我们家先人,尽管平日里牲畜喜欢在那里撒泼拱土,屎尿拉了一地,但依然是一块令人敬畏之地。

既然是我们家先人,死后,理所当然也是我们家的鬼,他们守着的那两簸箕宽的地,自然就是我们家的地。过去,那个地方很不起眼,可有可无,跟路边其他角落没什么区别。后来,村里修路,两个土堆成了无法忽视的障碍,工程队的人说,用铲车铲平了事,却被村主任阻拦,这件事我们后来才得知,一家人对村主任万分感谢。既然是坟头,必须绕开,哪怕多费一些手脚,多转半个弯,也不能对人家的祖坟动手,这是我们村的规矩,在移风易俗的时代,外人很难理解这一点。也许,等我去世,后代就不会记得他们了,我从未告诉儿子,村口有我们家的老坟。祖先是用来怀念的,而怀念,也意味着事物的消失。乡村很多东西在变,但我并不觉得它像某些作家说的那样一味在荒芜,它只是改变了原来的状态,有了全新的面貌,这个面貌需要重新去认识和接受。

这些年人在外地,跟故乡联系有限,这个地方只有两件事能惊扰到我,一个是生,一个是死,至于我,无论生死,对村庄来说都微不足道。我喜欢这种微不足道的状态,不管去哪里或者回到哪里,都不会惊扰旁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时刻被内心的焦虑所充斥,需要想各种办法求得安宁,所幸还有故乡,所幸我还能回到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