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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妇喻”的认知解释

2023-05-31朱羿

今古文创 2023年12期
关键词:明喻喻体鹦鹉

朱羿

《鹤林玉露》是南宋文人罗大经的笔记作品,文辞典雅,构思精巧,其中《甲编》卷二“能言鹦鹉”与《乙编》卷一“妒妇喻”两条都涉及比喻的运用,然而后者的接受度远远低于前者,是一种颇为特殊的语言现象。

“能言鹦鹉”一条言:

上蔡先生云:“透得名利关,方是小歇处。今之士大夫何足道,真能言之鹦鹉也。”朱文公曰:“今时秀才,教他说廉,直是会说廉,教他说义,直是会说义;及到做来,只是不廉不义。”此即所谓能言鹦鹉也。夫下以言语为学,上以言语为治,世道之所以日降也。而或者见能言之鹦鹉,乃指为凤凰、鸑鷟,惟恐其不在灵囿间,不亦异乎!

这是一则暗喻,展现了当时士大夫学不能致用、徒以口舌为功的现象,所谓“教他说廉,直是会说廉;教他说义,直是会说义;及到做来,只是不廉不义”。这与鹦鹉简单重复人类语言却不能理解其内涵的现象具有明显的相似性。“能言”既在比喻的语境中以定语的形式突出了对当时士大夫的讽刺意味,又通过语用的M策略①委婉地暗示士大夫“空谈不能致用”。在这类暗喻中,本体和喻体同时出现,但喻底即两者的相似之处并未显现,不过只要利用生活常识和简单的逻辑推理,喻底便不言自明。

与之相反的,“妒妇喻”一条言:

张无垢在越上作幕官,不请供给钱;在馆中进书,不肯转官,人皆以为好名之过。无垢曰:“既请月俸,又受供给,偶然进书,又便受赏,于我心实有不安。此亦本分事,何名之好!贪者往往不曾寻思,此心病也。心有病,人安得知?我知之,当自医。别人既不自知病,反恶人医病,犹妇人妒者,非特妒其夫,又且妒人之夫,其惑甚矣。”无垢此喻甚切。世降俗薄,贪浊成风,反相与嗤笑廉者;谀佞成风,反相与嗤笑直者;软熟成风,反相与嗤笑刚者;竞进成风,反相与嗤笑恬退者;侈靡成风,反相与嗤笑俭约者;傲诞成风,反相与嗤笑谦默者。

这则明喻的接受度明显低于前一则,甚至乍看之下,读者根本难以理解它所表达的意思。我们不妨先考察一个在结构和语义搭配上都与之相近的句子:

一个如此生机勃勃的少女,用她年轻得像匕首一样的眼光,直刺到他的骨头里。

这则明喻的接受度应当介于“能言鹦鹉”喻和“妒妇喻”之间。用“匕首”形容目光早已不是清新脱俗的说法,然而作者却一反常态,以“匕首”形容目光之“年轻”,不可谓不奇绝。“匕首”是锐利的象征,正符合“年轻”之气盛的特点,并将“年轻”的这一特点实体化为切实可感的对象,同时排除了与“年轻”相关的无知、弱小等其他特点。总的来说,这类比喻的目的主要是将喻体的突出特性赋予本体,实现本体某一并不必然突出的含义。这一点在诗词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乙编》卷一“诗家喻愁”中提到“贺方回云:‘试问闲愁知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由于诗词格律和用字的限制,并未出现喻词,但是根据《现代汉语词典》(2000年修订本):

明喻:比喻的一种,明显地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某事物,表示两者之间的相似关系。常见“如”“像”“似”“好像”“像……似的”“如同”“好比”等比喻词,如“此时心情, 正像这无水的枯井”。

以及《修辭学发凡》:

明喻——是分明用另外事物来比拟文中事物的譬喻。正文和譬喻两个成分不但分明并揭,而且分明有别;在这两个成分之间,常有“好像”“如同”“仿佛”“一样”或“犹”“若”“如”“似”之类的譬喻语词绾合它们。

在定义中使用“常”字,已经反映出在人们的认知中喻词并非明喻的决定性本质特征和必要条件。如果比喻缺乏喻词且语义较轻,语气较为委婉,意在强调相似关系而非相合关系,那么这种形式可以看作明喻的略式。事实上,如果“试问”句翻译成现代汉语,一般都会添加喻词使句子通顺;即使就原句而言,读者也能自然地体会出 “闲愁”和“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三者之间的明喻关系。三个喻体从小到大,由少而多,层层递进,用形象的事物解释抽象的闲愁,用三者数量之多的特点,赋予本身并不具备数量特征的闲愁“多”这一新内涵。

上述结论为我们分析“妒妇喻”的语义提供了合理的思路。“妒妇喻”使用了喻词“犹”连接本体和喻体,最后给出了喻底“惑”,解释了这两种情况之间的相似性在于“胡涂”,也即通过喻体赋予本体荒谬的特性。如果作者没有解释说明,普通读者恐怕更难理解这则比喻所希望传达的意思,因为一般情况下对本体涉及的这种情况,读者首先产生的应当是憎恶其恬不知耻的愤恨之情,以及批判其败坏风气的想法,而不是喻体本身才具有的明显的荒谬性。这也反映了打压异己、结党营私的贪官乃历朝历代屡见不鲜的群体,时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而如此妒妇实属罕见,人们无法立即理解这种情况,所以喻体才得以具备荒谬性。张无垢是有意把人们从对如此贪官“习以为常”的状态中唤醒,让人们认识到这种现象本身彻彻底底的荒谬性,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愤怒、憎恶的朴素情感上,实现从“已然接受后产生抵抗”到“起初就拒绝接受”的认知跨越。

那么,“能言鹦鹉”喻与“妒妇喻”究竟为何呈现出如此不同的面貌?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们对自然范畴有一些强烈的成见来确定一个典型的范畴成员,这些成见包括关于一个范畴成员的外貌、行为、典型的习惯以及质量的看法。关于范畴的这套成见,就可视为该范畴的原型。根据原型理论,范畴内的成员不必在每个方面都相同,只要在某些方面与某些成员相似即可。某个范畴成员,和同范畴的其他成员之间的相似度越高,而与其他范畴的成员越无所相似,这个成员就越具典型性,我们称之为“典型成员”。具体来看,该理论可以溯及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性。他认为虽然下棋、赛球、奥林匹克比赛等活动都被称作“游戏(games)”,但是其间并不存在某一组共同的特征如比赛方式、决定胜负的方式,而仅仅是部分地存在交叉重叠,这种现象正如家族成员之间的遗传性状相似性一样,故名“家族相似性”。

因此,同一原型范畴内两个任意的成员之间并不必然具有相似之处,而它们仅仅是必然地与某些典型成员发生联系。本体和喻体往往是借助“典型成员”这个更高层面的中介使人产生联想,从而使自身成为有效的比喻,其语义结构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所以,上文所谓“这两种情况之间的相似性在于‘胡涂”其实并不准确,应该说本体和喻体只是各自借助“胡涂”使人产生联想。这就从理论上揭示了“妒妇喻”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当然,“妒妇喻”要实现从“可能成立”到“真正实现”的转变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

潘文《明喻词的句法功能及认知语言学思考》认为:

我们把这种首先想到的形象、最常见的特点称为喻体的“典型特征”,把以典型特征作为相似点构成的明喻称为“基本结构”。这种比喻在结构形式上比以非典型特征作为相似点构成的明喻更为简单……而以非典型特征构成的比喻,其形式要比基本结构复杂,有时还需要有相应的后续句作为条件说明或阐释。条件说明限制了理解的范围,阐释则凸显了本体的某一非典型特征。

这段论述基本上揭示了“能言鹦鹉”喻与“妒妇喻”在结构上的区别,其要点在于“喻体的典型特征”和“相似点”,但仍有缺陷。如果我们从喻词“像”的语义特征出发来解释上文的“赋予说”,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本体总是充当有待考察、认识的物件,而喻体则往往是具体语境下的参照物,比喻的过程就是寻求本体性质合于喻体特征的过程,因此,句义总是表现为喻体赋予了本体某种性质,尤其在“基本结构”中这种性质应为“喻体的典型特征”。然而其“相似点”理论却与“原型范畴理论”相矛盾。综上所述,“妒妇喻”中的喻体体现的恰恰是其最典型的特征——荒谬性,但是整个比喻却不容易被理解,更不能以所谓“基本结构”的面貌出现。原因何在?

一是荒谬性本身阻碍了人们对喻体的语义理解。以“匕首”喻为参照,尽管“匕首”喻的喻体“匕首”并不具有像“能言鹦鹉”那样高的典型性,但是其接受度也远远胜于“妒妇”的荒谬性,即便给出了喻底,荒谬本身也已经注定它是不容易被人理解的。

二是句法结构的特殊性。对于用“犹”“像”这类喻词连接的SVO结构(主动宾结构)的比喻句来说,人们的认知过程具有独特性。在一般的SVO结构,也即黎锦熙所说的主语-述语-宾语结构中,主语和述语是一个句子的主要成分,人们按照句子的线性排列理解语义,而宾语则是动作涉及的事物,是述语的延伸,很多情况下在语义上并非不可或缺。然而,因为喻词的意义非常抽象,孤立地理解不能获得任何有用信息,所以在上述类型的比喻句,也即黎锦熙所说的主语-述语(由同动词充当)-补足语结构中,补足语是必要的,而且人们的理解过程是非线性的,必然要先分别理解本体和喻体,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认识两者间的相似关系,进而明白整个句子的主要语义内容。

三是喻体和本体并不属于同一个范畴的高典型性成员,且两者之间不存在足以为人所接受的关联,这涉及所谓的“相似点”的缺失问题。如果我们改换“妒妇喻”的比喻关系,“别人既不自知病,反恶人医病,犹富商大贾侵刻贫民,贫者无立锥之地”,用家财万贯的富商剥削一贫如洗的民众这一事例来表现“别人”的道德败坏与其行为的重大危害,反映作者内心的愤怒之情,则两者便同属高典型性成员且关联更为紧密,改动后整则比喻的接受度有所提高。但“妒妇喻”本身的本体与喻体之间不存在足以为人所接受的关联,只是依靠“荒谬性”作中介使自身成立:喻体本身即是“荒谬性”的典型成员已见上文分析,无须赘言;本体则是由于其隐含的“道德败坏”“危害风气”“令人愤怒”等特征与“荒谬性”范畴内的某些成员(但不是“妒妇”)相合,也进入了该原型范畴——于是两者相合,成了有效的比喻。同时,根据喻词“像”的语义特征,“妒妇”的典型特征赋予了本体,在这个特殊语境中取代了其原有的典型特征。事实上,在这种关联缺失的情况下,或是在喻体特征的典型性不强,且关联表现为潜在的异质(即指向不同原型范畴)多样化时,人为地为其建立确定的原型范畴便成为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反映在句子的语义结构上就表现为喻底的必然出现,否则比喻就极有可能变得很不恰当。姑且举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提出的例子进一步说明:“近视眼像爆炸的(按:英文版作spluttering)灯火,因为二者都在收缩。”一旦这样的例子不说明喻底,人们便觉得毫无逻辑,不知其所云。又如“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 ,不容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如果不出现“不容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拍马屁”和“恋爱”之间可能存在多种异质联系,比如需要掌握微妙的分寸、需要耐心和人生智慧等,只有出现了喻底,这则比喻才得以确定,从而成为恰当巧妙的表达。亚里士多德强调,比喻的相配性不能太强,否则人们不需要加以思索就能理解,如此便会削弱比喻在智性上给人带来的快乐。因此,“妒妇喻”的表述同时也包含了智性方面的考虑,体悟到这一点的罗大经便称赞“妒妇喻”“甚切”。

而对于“能言鹦鹉”喻这一暗喻(“A是B”形式)来说,成立的必要前提是,B在人们关注的与A相关的焦点范围内为典型性高的成员,而且在人类认知具有多面性和差异性的大前提下,在人们关注的几个有限方面上,A与B之间应当存在充分的联系。具体地看,“能言鹦鹉”和“士大夫”在人们关注的能说会道、表面形式上出色、在实际行动上无益等几个方面几乎完全一致。

在这个前提下,读者如果接收到“A是B”的信息(“是”字本身强烈地暗示着两者在語义上的等同关系,具有判断动词的特质),就会自发地把B的突出特征转移到A身上,并自主地选择、判断A与B的特征联系而并不期待作者给予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因此不必给出喻底而读者便自明。

从目的来看,“能言鹦鹉”喻是为了让读者生动形象地体会士大夫空谈却不能行的特点,它兼具幽默的讽刺意味,能够加深读者的印象,主要起到审美方面的作用,但即使去掉这则比喻也并不影响读者对士大夫该特点的基本理解;“妒妇喻”不仅是用喻体赋予本体荒谬性的特点,更起到了调动读者智性以使其在智力活动中获得快感的作用。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能言鹦鹉”喻,我们在一定的语境下甚至可以直接以喻体代替本体(不出现本体),这意味着在“能言鹦鹉”喻中,两者地位有某种同等性,而且喻体不仅仅是解释性的,还可以是构成性的,人们可以直接通过理解喻体来把握本体,同样的例子还有“计算机病毒”“防火墙”“菜单”等;而“妒妇喻”类比喻的本体、喻体两者之间不仅地位明显不对等,而且并不具备替代/构成的关系,喻体只起到临时的解释性的作用。

本文在传统比喻修辞学即“用本质不同又有相似点的甲事物来描绘乙事物,或用甲道理说明乙道理”的定义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比喻分析范式,指出中介和原型范畴在比喻思维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扩大了比喻理论的适用范围,更好地解释了一批先前难以解释的比喻现象。

注释:

①即“既然这么说就有这个意思,或,只有这么说才有这个意思……例如,说‘他拧动把手推门进屋意味着他是以非正常的手段开的门”。具体来说,M策略既从正面体现了“足量原则”,即不寻常、特殊的情形要用复杂的形式来表达,又从反面体现了“不过量原则”,即表面上看似过量的话实际并非过量。

参考文献:

[1](宋)罗大经撰,孙雪霄点校.鹤林玉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3]沈家煊.语用原则、语用推理和语义演变[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04).

[4]束定芳.论隐喻与明喻的结构及认知特点[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02).

[5]喻芳葵.没有喻词的比喻句式的归属[J].当代修辞学,1987,(06).

[6]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J].中国社会科学,1995,(01).

[7]卢英顺.比喻现象的认知解释[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01).

[9]沈家煊.我看汉语的词类[J].语言科学,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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