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时代融媒体内容编辑对计算机新技术的探索与应用
2023-05-31李梅
李梅
摘要:近年来,服务于多媒体的计算机新技术井喷式出现并不断完善,以此为背景,融媒体在技术路线、应用场景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得到了突破式的发展,促进了媒介资源的重构升级,为新时代背景下融媒体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和挑战。现阶段,以5G网络为代表的通信技术对于融媒体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以元宇宙为代表的新兴人工智能技术为融媒体传播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崭新的融媒体模式由想象变成现实。然而,过快的发展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只有揚长避短才能使融媒体技术更高质量地服务大众。本文从分析通信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特点出发,梳理了计算机新技术与融媒体的技术交互点,并挖掘了新时代融媒体内容编辑潜在的应用场景,最后总结了新环境下融媒体内容编辑面对的新挑战。
关键词:融媒体;5G通信;元宇宙;人工智能
传播学意义上的媒介是指利用媒质存储和传播信息的物质工具。著名传播学家施拉姆提出了“媒介就是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为了更好地服务传播学,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多种多样的媒介形式取代了传统单一的媒介工具,在多种媒介形式共同存在的前提下,媒介融合逐渐变成主流。为了更好地促进融媒体的发展,充分认识并了解服务于多媒体的科学技术是重要前提。其中,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以通信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为代表的计算机核心技术对促进融媒体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让从事融媒体内容制作的编辑人员有了更加广阔的操作空间。
自二十世纪以来,通信技术突破了传统有线通信中电缆距离的限制,进入了移动通信的新时代。当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到第五代,5G高速移动通信网络已经可以承载传统通信方式无法想象的信息量,其传播的内容和形式也更加多样。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为各行各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尤其是计算机视觉领域的虚拟现实等技术带来了信息传播的新方式。元宇宙也是近期研究比较火热的话题,它通过扩展现实技术创造沉浸的生活体验,并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经济系统,从而完成了虚拟社会与真实世界的全面整合,同时容许每个人都能从事相关内容的编辑工作。
以5G网络为代表的高速通信技术与以元宇宙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看似是计算机研究领域中两个无关的技术手段,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融媒体需要高速通信技术的支持,高速通信技术也因为融媒体的需要得到了更多关注和支持,二者相互促进。在这个新环境中,这种新型媒体内容的编辑人员需要掌握更加丰富的背景知识,才能更好地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发挥其优势,在融媒体时代制作出更有水平的内容产品。
计算机技术为融媒体内容编辑注入更多活力
在当前阶段,受众普遍厌倦了传统媒体单一的表现形式,希望能够获得更加多样的媒体传播形式以及更加丰富饱满的媒体内容。由于这个原因,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设备成为了主流。以元宇宙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采用了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传感器、人机连接等新科技,通过对社会环境的数字化改变,给消费者带来沉浸的体验。元宇宙的出现,使视频作品中观众的话语权增加,很大程度上摆脱了传统视频节目观看时的被动地位,使观众能够更方便并且主动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得到及时的反馈。不管元宇宙技术的出发点是什么,它的客观效果确实是推动了整个融媒体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也为媒体内容编辑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元宇宙通过转移部分主动性,为作品增加了类似于游戏的参与感,将视频欣赏、游戏参与、剧情确定等各种感受融入到作品中,从而改变了传统作品与用户的关系,这种变化为视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削弱甚至扭转了活跃会员下降的不利势头。元宇宙并不算一种新的概念,它能够在当下突如其来地“火爆”起来,除了疫情加快了人们数字化生存趋势之外,实现元宇宙构想中的基础性科技的相对完善也是主要因素。
有了高速通信网络的支撑,所谓的整合就不止于各种传统媒体间的整合,媒体与不同行业的融合给用户带来更加便捷的体验。媒介的跨界整合可以利用媒介的传播速度和广度上的优势增加企业的客户接触量。也可通过跨国联合拓展传媒的影响力,革新传媒业务形态,带来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这些不仅对产品的供应商有着积极作用,对用户而言也能提供更直接的体验。这包括传统媒体与商业、游戏、文创、民生服务以及高校学界等多个行业的融合。
同时,能否再次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是衡量媒体内容生产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媒体内容编辑人员最关注的数据指标。在5G技术引领的大数据时代,用户参与度越高,后台可获得的数据越多,用户的“个人草图”就越清晰。这种大数据的分析必须依托高速的通信技术,因此5G通信网络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更流畅的视频等媒体内容观赏体验,也为媒体内容编辑者带来了更有效的数据分析,这种良性循环不断拉近了媒体内容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同时,为整个行业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作为媒体内容的编辑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好融媒体时代中的大数据,使其作为调整内容制作大方向的工具,凭借各种手段制作出更高规格的媒体内容。
计算机技术拉近媒体内容编辑与用户的距离
根据媒介情境理论,电子媒介可以对原本属于各种类型的情境进行排列和重组。从现实来看,依托元宇宙技术的融媒体也顺应了这一趋势,将“互动与视频”两种传统场景融合在了一起。这种形式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参与体验。用户不再是被动的媒体作品接收者,还能够将自己的意愿融入到作品中,从视频观众演变为媒体内容的参与者,获得了更高的精神满足感。虽然目前各大视频网站都有自己的依托元宇宙技术的融媒体产品,但大部分产品都是由媒体集团的博主制作的。而在元宇宙技术的支持下,作者来源的多样性使得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呈现出自己独特的特点,既有角色替代,又有全能的上帝视角,这让用户有了更多的内容体验。
传统视频媒体的主要互动形式还停留在文字互动阶段,互动形式比较单一。观众只能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观看视频,交互空间有限,这使得新型融媒体技术中的交互技术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以5G技术为代表的高速通信技术带来了足够高的网络传输速率,使得依靠低延迟、高传输速率的VR、AR等新技术得到更好的普及,为用户提供了沉浸式的交互体验。观众也将变成真正的参与者,将互动的形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5G技术推动了交互形式的改变,也将改变传统的商业形式,特别是在游戏、电影、体育等具有较强交互属性的节目中,通过观众的参与来实现良好的交互。在5G时代,越来越先进的智能技术将为用户带来更流畅的互动体验,从而构建融媒体新的商业业态,它还促进了融媒体内容更广泛的传播,这将有助于交互式融媒体内容传输的效率和发展。
沉浸式是元宇宙的核心特征,而融媒体管理则强调资源之间的交互性与视觉化勾连。各种新媒体资源都可以利用本体工艺与图像技术进行多维勾连,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可穿戴设备、虚拟数字人、仿真机器人等科技进行媒介资源的虚拟视觉化呈现和层级跳转、场域切换、视角交互。元宇宙场景下的可视化呈现则是在元宇宙以外的融媒体上不可实现的。而这种方式又来源于虚实结合的全新叙事模式,是以虚拟现实技术为主的沉浸式互动与强化现实驱动叠加下的交互。
融媒体内容编辑的高成本
当下针对部分传媒组织来说,融媒体技术与内容的数字化尚且还面临着技术、管理、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多方面的问题,而如何在内容数字化的基础上逐步做到虚拟化,还面临着算力技术、硬件核心技术、应用体系、标准规范等多方面的问题。就行业发展而言,在短期内融媒体业务从全流程切入元宇宙早已不切实际,而如何单点突破、单阶段突破,从而建立基于元宇宙的新媒体技术应用中的“爆款”,就当下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与应用意义。
融媒体内容从素材收集、视频剪辑到后期制作都需要很高的专业性和制作成本。虽然各大平台上出现了一些新颖流行的融媒体内容,但总体而言,融媒体内容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内容缺乏新意,这极大地制约了融媒体内容的发展。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融媒体内容的制作需要专业的技术,制作周期长,制作成本高。如今的融媒体内容市场缺乏创新的视频格式和优质的视频内容,大量类似内容的出现,给受众造成审美疲劳。另外,创作者在制作融媒体内容的过程中,要么过分强调互动性,缺少对题材的深入分析,要么过分强调对题材的探讨,互动内容无法为观者提供时空上的沉浸式感受。因此,融媒体内容要想快速发展,就必须注重视频格式的创新和视频内容的优化。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视频处理技术给创作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简化了创作流程,节约了创作成本,可以提高融媒体内容的制作效率,创新视频格式,优化视频内容。
目前,各大视频平台之间的竞争加剧,相互之间建立了壁垒,缺乏沟通与合作。以爱奇艺和腾讯视频为例。双方都产生了格式不兼容的融媒体内容,无法在对方的传播渠道上发布,这使得融媒体内容无法建立完整的传播链。这种情况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社交媒体平台上也很常见。这种独立自主、缺乏合作的方式,导致了融媒体内容无法接触到更广泛的受众,各个平台上的受众之间无法进行无障碍的沟通和交流,使得融媒体内容难以普及。
融媒体内容管理的高难度
传统媒体由于内容单一,媒体内容编辑人员对于媒体内容质量的把控较为容易。但是由于计算机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语音、图像以及视频伪造技术层出不穷,尽管这些技术丰富了我们的视觉世界,却也导致“眼见不一定为实”。这让本就扑朔迷离的互联网信息更加真假难辨。以当下火热的元宇宙为例,其本体就是一种完全的虚拟世界,把控其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就更加困难。在计算机新技术为融媒体发展带来极大动力的同时,也对融媒体内容创作者提出了巨大的考验。分清真实与伪造、现实与虚拟是一切的前提。因此融媒体内容创作者需要借助更加先进的技术来辨别虚假信息,提升融媒体的可信度。
在著作权方面,融合媒体原创者存在着被侵犯著作权的危险。元宇宙通过融合媒体技术利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通过非同质化代币和非同质化权益对数字产品进行了唯一化、非同质化的验证。而对融媒体内容的认定则仅仅停留在产品溯源和信息流向保障的范畴内。由于融媒体的知识产权与交易机制相互隔离,融媒体内容即使在交易之前就被盗窃、更改或者破坏也没有受到法律保障,而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也依然受损。这对媒体内容编辑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在进行融媒体内容创作时,要更关注作品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避免侵犯作品的著作权。
在伦理方面,在虚拟世界中,融媒体使用者的个人隐私有被泄露的风险。元宇宙世界信息资源中的角色、社会架构、行为等方面的互动关系将进行自動、智能控制,融合媒介使用者的生命信息、思维习惯、情感倾向和生理、心灵信息等将被无条件收集和保存,而隐私权中的重要信息也将以看不见的形式被僭越,并由此造成了次生的信息安全风险,这都值得引起媒体内容编辑者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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