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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观及其经验启示

2023-05-30丁胜

关键词:经验启示乡村治理唯物史观

丁胜

[摘 要]中國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观并非线性样态,而是不同时期物质和意识辩证统一的逻辑结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落后的自然经济和小农为主的生产关系,使得乡村需要组织起来,反对乡村强权和封建保守性的危害;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公有制的确立需要集中统一的土地制度改革,政社合一的治理模式旨在通过统合方式增强国家能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市场经济的确立需要重新审视权力集中的局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旨在激发乡村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乡村治理越来越强调人民主体性、文化传承性和法制保障性。百年启示在于: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观是唯物史观的展示和延续;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是意识反作用力的逻辑结果;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乡村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唯物史观;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23)01-0072-10

探索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思想,可以发现既不是简单的“国家中心论”,也不是简单的“社会中心论”,而是不同时期物质生产力和意识能动性辩证统一的逻辑结果,具有阶段性、规律性和能动性。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不仅在乡村扮演着领导者、组织者角色,同时十分重视人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乡村有效治理体系行稳致远。但稍显遗憾的是,相关研究大多与威权主义、法团主义甚至全能主义等关联,使得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观湮没于建构秩序的认知中,亟须给予关注。一般而言,乡村治理主要涵括组织秩序与自发秩序两种形态。其中,组织秩序是政党政治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优势的体现,属于统合型治理方式;自发秩序取决于权力让渡的空间和社会进步的程度,是国家能力建设中柔性治理的充分展示。本研究立足于百年来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分析不同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对于两种秩序形态的影响,旨在突破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观仅有建构秩序的刻板认知,为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研究抛砖引玉。

一、建构到解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乡村治理观

人类社会历史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过程,各时期的乡村治理也有其客观规律性。民国时期,随着王朝国家向政党国家的转型,国民党治理下的乡村社会不断遭受政权力量的渗透。这一时期,基于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宗族血亲和伦理教化仍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以保甲制度为典型的国家力量牢牢掌控着乡村社会,内生秩序不断弱化,建构秩序的特征迅速凸显。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积极动员和引导群众加入反强权主义、反封建主义、反命令主义的乡村行动中来,为推动实现农民当家作主的自主秩序开辟了新纪元,乡村治理观呈现从建构到解构的过程。

(一)强调有组织、有程序、有民主的乡村治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此时的中国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走出来,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乡村治理凸显为封建礼治的样态。这一时期,囿于生产力水平以及群众思想觉悟等处于比较低的阶段,因此乡村秩序表现为低水平的、富人治理的和官治之下的依附型秩序,农民基本丧失反抗能力和话语能力。在这种秩序里,无产者因处于弱小、散乱和相对愚昧的状态,需要团结起来甚至组织起来,走夺取生产资料、壮大财产权为基础的自主秩序道路,中国共产党承担起这一时代重任。党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的李达曾指出:“所以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是无政府、无秩序的状态,社会主义生产组织是有程序、有政府的状态,这两者的利害得失,我想无论何人都容易判别出来。”“世间不懂社会主义的人,把社会主义看成洪水猛兽一般,当着这社会主义潮流澎湃而来的时候,这类人就大惊小怪,好像对于项城称帝、张勋复辟一样,纷纷议论顺逆的态度。”1]260-261其中可见,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即强调社会主义之于旧秩序的革新意义,同时重视秩序的程序性和组织性,对于软弱涣散的乡土社会团结起来形成自发力量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长期扎根农村并将土地改革和乡村自治作为革命努力的方向,旨在增强农民财产权基础上的自治能力。毛泽东等在1927年的《中央委员宣言》中指出“故对于两湖广大农民运动之发展,以及农民群众进入为解决土地问题及建立乡村自治之革命行动,认为不但不应加以压抑,且认为系本党‘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渐得广大农民之认识。”2]2这是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思想的早期表述,将破除旧有生产关系、团结群众和推动农民运动作为实现乡村自治的路径加以确定。彭公达在《关于湖南秋收暴动经过的报告》中详细记录了毛泽东等人对于土地问题、农民暴动、政权问题等的意见,认为必须鼓动农民一致下决心,推翻地主占据的土地政权并取消地租制度,通过平分土地、恢复农民协会以及乡村政权归农协等举措,引导农民开展暴动夺取政权取得自治。2]13这一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自下而上的民主权利,但认为民主权利并非迁就群众中的错误意见,跟随不正确的自发思想尾巴走,因为这样的秩序只会带来资源的耗散,不值得提倡。同时强调,游击战争以及革命根据地时期高度的地方性和自治权是必要的,克服了当时极为复杂的困难。但是,分散主义或地方主义的习惯也在无形中形成,造成了党内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而这些对于夺取全国胜利是有害的。1948年毛泽东在指示全党干部研究列宁《左派幼稚病》时指出“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现在存在于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3]435总体而言,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观是一种强调有程序、有组织的治理观。

(二)强调价值共识和思想引领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马克思认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隐喻的是,意识既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共识作为意识的最大公约数,不仅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同时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强大的能动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移步走来的乡土社会里,针对农村物质相对匮乏和智识未开化的特殊情况,中国共产党主张启蒙式的秩序观,即通过引导、启发甚至教育的方式,使人们因获得知识、拓展见识和产生体悟而自觉自愿地团结起来,破除旧的生产关系,向往并通过实际行动追求当家做主。从建党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十分强调共产主义理想在乡村的宣传和与乡土精神的结合,并基于思想引领基础上团结群众、发动群众追求自治。1922年7月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议决案》中提出“系统的合理的宣传,在乡村是必要的。”1]347新华社社论、《解放日报》社论等指出,群众是否发动起来的标准,不单看群众得到多少经济利益,而主要看群众在争取这些利益的过程中,是否已经产生了主人翁的自觉,是否相信自己组织起来的力量,是否产生了大批的积极分子和群众自己的领袖,进而指出“领导的主要任务乃在于启发群众的觉悟,扫除他们的顾虑,使他们自觉到他们已经获得民主权利,并敢于以主人翁的气概,来参加运动,来揭发和反对顽固地主的抵抗企图,而不在于防止‘过火。”3]107-108在中国共产党启蒙、引导和团结下,乡村产生了一些区别于地主富农的新的自然权威和意见领袖,秩序开始展现出活力的、民主的特征。毛泽东在批判封建秩序时,十分推崇思想启蒙后的意见领袖,尤其是积极分子与较好分子自觉引领的乡村秩序。他在《寻乌调查》中指出,新式会场里,大家虽然乱讲一顿,却有一种自然的秩序。“这种社的会议是农民作主,不是豪绅作主,也不完全是富农作主,是大家来而‘更公道的人的话为大家所信仰,这个人就作了无形的主席。”4]隐喻的是,只有对先进文化和正确思想感同身受,群众才能产生共鸣并形成价值认同。正如毛泽东所言:“一个党不是靠党员个人的思想自觉,而是靠赌咒发誓,它的事情就大不妙了,其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5]其中可见,价值共识是多元思想综合和互洽的逻辑结果,不仅要强调榜样示范,同时要反对命令主义,为自主秩序提供空间。

(三)强调乡村强权和封建保守性对乡村治理的危害

实践表明,每一种既存阶层、制度或文化都或多或少具有保守性,对新生力量、制度和文化展现出抵制的本性,直至力量发生改变之后的调适、消亡或融入。正如马克思指出,既有阶层(比如中间等级)为了维护生存免于灭亡所进行的斗争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甚至是反动的,只有他们不是为了维护目前而是将来的利益,进而站到无产阶级立场上来进行的斗争,才是革命的,也才是进步的。6]42中国绵延上千年的乡村社会中,以有产阶层为代表的既得利益者偏向守成制度,以封建思想为代表的宗法礼制偏向保守主义,他们维护的秩序事实上是以既得利益和权威为目的的,乡村要实现民主式秩序,必须破除守成力量和保守规则。毛泽东等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宗法礼制的保守性提出批评,认为经济落后之半殖民地革命最大的对象是乡村宗法和地主阶级,因为无论是帝国主义还是统治阶级,他们对于农民的压迫与榨取,都是宗法和地主阶级死力拥护的结果,因此不仅要打倒军阀,还要打倒宗法和地主。进一步而言,农民在土豪劣绅大地主几千年来持续压榨的政权中,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自主独立,只有推翻这个压榨的政权才能有农民的地位。 在号召打倒乡村保守力量的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对封建乡绅,尤其是文化精英的保守性持批评态度。毛泽东等人深刻描述了秀才甚至举人在维护旧秩序和抵制新事物中的保守性,认为“秀才都是地主阶级的产物,但也有极少数是从贫农阶级出身,受地主的栽培而读书进学的。”4]227因此秀才等乡绅具有较强的保守性,哪怕旧秩序已然触及自身利益也不会主动反抗,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表面上赞成新文化,但同时又限制子女婚姻自由等,存在认知上的缺陷,在推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减退。因此,引导和团结群众反对乡村保守性尤其是推翻阶层压榨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主要目标,厘清阶层结构十分关键。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中国的农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所谓依靠和照顾人民群众的多数,主要就是农民这个主体,“我们党的主要部分之所以长期处在农村中,这是由于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有最广大的农民作为目前革命中的主力军,由于中国工人阶级在城市中受压迫,长时期内无法自由进行革命活动,乃派遣自己的先锋队到农村去,组织自己广大的农村同盟军,以便在适当時机配合这个同盟军解放城市。这就是我们党长期在农村中工作的实际意义。”7]424在深刻分析农村关系结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在农村反对压迫和实现民主的目标,即土地革命,强调消灭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为乡村自主秩序提供保障。

(四)强调自治和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无须讳言,落后生产关系中群众最初的自治权需要引导和抗争获取,正如恩格斯在考察意大利和法国市民社会时指出,市民从封建主手中争得最初的自治权后,才能朝着共同体的“公社”迈步前行。6]33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的乡村社会里,此时落后的生产力使得统治权掌握在有产者和地方军阀手中,引导群众取得最初的自治权十分必要。然而,国民党统治下的旧势力对于乡村自治持有保守态度,尤其对于中国共产党坚守的革命根据地以及大后方更是持有警惕甚至打压的策略,自主秩序面临诸多困难。1944年周恩来在双十节讲演中指出,国民党当局是一心一意在实行法西斯主义政治,拒绝实行三民主义,“他们在大后方,却剥夺人民自由,实行官办自治。”7]277面对强大的舆论指责和群众反抗,尤其是抗日战争即将胜利的大环境下,国民党短暂同意保障人民自由和地方自治,《双十协定》中国共两党一致同意保障人民自由,强调地方实行自治,即“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各地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3]131945年10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明确地方自治为民主政治之基础,县以下行使直接民权。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的《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中提出废除现行保甲制度,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承认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及其自治权。但不久之后,国民党单方面违背协定内容,开启全面内战,乡村自治沦为纸面协定。亲历国民党在大后方官治的危害以及对自治的抵制,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寻求乡村自治的初心和使命。但需要指出的是,破除旧势力和成立新中国要求制度上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此实现动荡社会的安定团结,进而为乡村自治的回归奠定组织基础。正如毛泽东于新中国成立前夕指出:“总之,革命形势要求我党缩小(不是废除)各地方各兵团的自治权,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而在各地区和各部分则统一于受中央委托的领导机关。”8]其中可见,为地方自治提供制度环境和组织保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旨在为乡村治理提供活力和动力。

二、解构到异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乡村治理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后,乡村社会从国民党统治下的强权社会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乡村治理经历了建构之后的解构。这一时期,中国进入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与政治整合要求解放生产力和重塑生产关系。这一时期的早期,中国共产党放权赋能激发乡村活力,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改造以及按劳分配等举措,极大激发了群众维护既有秩序的热情。之后随着阶级斗争为纲政策的转向以及政社合一全能主义的实施,乡村治理从早期的解构进入异构,自主秩序一度陷入困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以推动土地改革和反对命令主义形塑乡村秩序

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一直以来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土地问题,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十年内战期间,就领导农民开展打倒土豪劣绅和反对重息、重租、重税的土地改革斗争。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央颁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明确把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随即在根据地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地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央规定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但在土地改革中,由于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因此阻力和趋利等现象时有发生,制度保障成为土地改革中维持乡村秩序的关键。刘少奇在1950年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土地改革中不能容许混乱现象的发生,必须有领导地、有计划地、有秩序地去进行,才能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因此“为了有领导有秩序地去进行今后的土地改革,中央人民政府必须颁布一个土地改革法及其他若干文件”,9]52确保土地改革运动有秩序地、有步骤地、有分别地去完成。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成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制度保障下,这一阶段的土地改革重在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土地分配到户,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意识也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这一时期,为了规范业已形成的秩序局面,中国共产党强调反对官僚主义以及命令主义。朱德指出群众迸发的自觉性是规范权力和形成秩序的可靠力量,强调“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地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作到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觉,并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逐渐地把官僚主义这个坏毛病克服。”9]42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直言不讳地指出趋利倾向的小农意识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危害,认为需要加以引导以走上兼顾公私利益的合作化道路,但他又指出引导、指导也并非一味的命令主义,甚至强调农村的事情必须获得群众的支持,少一些命令主义。在谈及合作化问题时,他指出“只要我们党当着发动群众加入合作社的时候所采用的工作方法,不是命令主义的或者简单从事的方法,而是向群众讲道理,作分析,完全依靠群众自觉自愿的方法,那末,完成合作化,并且达到增产,决不是很困难的。”10]其中可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重塑,这一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反对盲目性和命令主义之间找寻治理平衡,以此激发乡村活力,同时保持集中有效的领导。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放权赋能和法制建设激发治理活力并保障乡村秩序

“在现代历史中,国家的意志总的说来是由市民社会的不断变化的需要,是由某个阶级的优势地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11]隐喻的是,一个国家的治国理政思想具有阶段性和阶级性,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互动发展的逻辑结果。在中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公有制改造,开启了经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历程。在此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凸显了制度优势,为进一步激发农村活力和农民动力,中央相对重视放权赋能,以此巩固合作化改造成果。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12]31同年,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民主管理和自由的重要性,“现在我们反对自由主义,是反对在不应当搞自由的地方也搞了自由的那一部分,不是反对一切自由。”12]55其中可见,放权赋能历来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中占有重要席位,以民主自由促进乡村活力的努力也从未停止。正如毛泽东在谈到统一和分散问题时,指出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后来发展到有些根据地闹独立,应当听中央指挥的也不听,于是中央作出了关于党的领导一元化的决定来进行纠正,但同时仍然给根据地保留了很大的自治权力;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发出关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逐步把过去過于分散的状态纠正过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又有一种偏向产生了,就是集中过多,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有多大的自主权,地方要有多大的自主权,都还没有研究好,但总体上“过分的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调动一切力量来达到建设强大国家的目的。”12]52总地来看,放权赋能在这一阶段的乡村治理中始终是广泛存在的。需要指出的是,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的关系、统治形式等。也就是说,国家意志需要以制度和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以此夯实执政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律在巩固分配关系方面的影响和它们由此对生产发生的作用,要专门加以规定。”13]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还对乡村治理的法制保障作了探索,并将其作为政府领导和政策指导的有益补充。毛泽东在1957年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12]197其中可见,法制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乡村治理中一以贯之的态度。

(三)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乡村治理在相对集权中探索民主自由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束,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力迸发出巨大活力,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初步积累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极大增强了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信心,这一时期的统合型治理方式旨在凝聚社会力量和增强国家能力。1958年第一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同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撤乡镇并大社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正式开始,放权赋能逐渐被高度集权所取代。1962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的确立,使政社合一的治理模式在中国确立并持续了20余年,直到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颁布。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期间以人民为中心依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初心使命,虽然集权和分权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总体目标还是达成组织需求和个人自由的互动,因此放手调动群众主动性、积极性的思想从未动摇。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目的在于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4]293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强调只有群众真正掌握了主导权,才能享有真正意义上的自治权,人民公社作为以人民为主体的基层组织形式,人民民主不可或缺。邓小平在1958年谈到集体生活中的个人自由问题时,指出凡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事情,应当和群众商量,不能凭主观愿望办事,“总之,在集体生活中的个人选择自由,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15]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民主和自由在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思想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毛泽东1962年对自由和规律的辩证关系进行论述时,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在认识必然的基础上,人们才有自由的活动。这是自由和必然的辩证规律。所谓必然,就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性,在没有认识它以前,我们的行动总是不自觉的,带着盲目性的。”14]306也就是说,在认识规律和掌握真理之前,探索或多或少存在盲目性和自发性,但在掌握规律之后,我们就能很好地改造世界并服务于人民的真正自由,因此,包括人民公社在内的探索都是在追求社会主义民主和自由的过程中。

三、异构到架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乡村治理观

十年动乱结束后,乡村治理亟需从混乱到治乱转型。这一时期,计划经济逐渐显现出疲态,亟需解放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中国共产党重新审视乡村社会中权力过度集中、非理性自由以及政社合一的弊端,重视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以及民主集中的价值回归,同时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和德治的非典型政治功能,旨在引导乡村公序良俗的复归。总体上,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重在突破全能主义时期的异构状态,为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有效治理体系和“三治合一”的秩序观奠定了基础。

(一)重新审视权力集中的局限,推动基层自治并明确民主集中在乡村秩序中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这一时期,中国共產党重视群众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邓小平多次谈及“权力下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以及提升群众自主权,认为“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16]1204尤其是农村改革要见成效,必须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其中可见,“权力下放”和“调动积极性”是这一时期乡村治理的努力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聚焦基层作风转变、村民直接民主以及法制保障等重点领域。邓小平针对一些基层干部仍然沿袭“管制”模式的情况,指出“队长不合格就淘汰,社员应该有权利,现在有些干部权力大得很,包办选举,几个人说了算。所以现在农村有霸,有霸王。不管是公社各级领导干部,还是工厂企业的管理干部,都要考核。”17]这是对乡村权力集中的反思,也是党的领导人以“考核”这种现代管理方式对基层治理做出要求的一次重要表述。邓小平强调社会治理中实质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反对空头政治,指出民主集中制的中心是民主,在农村就是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社会主义出现严重失误和挫折的重要原因,要求“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显然,把代表制民主同基层的直接民主、居民的广泛自治结合起来,使人民成为乡村生活中真正的主人是这一时期乡村政治的主基调。1987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进行了确定。总体上,这一时期乡村主要经历了两件大事,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给农民在生产生活上带来了自主权,使得农民有了追求财产权基础上的自主性;二是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和阶级斗争为纲的结束,在政治上形成“乡政村治”格局,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制度化落实和保障。

(二)面对动态复杂环境,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乡村秩序中的作用

恩格斯认为,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由生产的有计划的组织所代替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这种社会里,劳动将由沉重的负担变成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们获得全面的发展,进而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18]隐喻的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在解放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引领人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全党全国工作重心,我国开启了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旋律的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四大之间国家经济增长快速,同期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特别是1987年党的十三大以后的五年里,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伴随制度认同困境,自由化思想带来执政考验。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环境和机遇挑战,党和国家领导人坚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理念,将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党的十四大明确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全面开启经济发展新阶段。市场经济作为首次在中国大地落地的经济形态,同时需要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加持,尤其需要道德、诚信、契约等价值共识的回归。这一阶段,市场经济伴随的逐利性、流动性以及非建构性对乡村传统观念带来了冲击。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基层的神经末梢和前沿指挥所,必须率先熟悉市场规则并引领乡村治理融入其中。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党委要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和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农村要进一步搞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19]249胡锦涛在1997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正确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要善于发现群众创造,总结基层经验,又要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20]其中可见,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种蕴含家国情怀的秩序观旨在提高群众活力和增强国家治理能力。

(三)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型,更加重视法治和德治在乡村秩序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具有规则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等社会属性,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非冰冷的商品经济,其中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等饱含温情,较之西方国家自由主义视角下的市场经济更加具有集体主义属性和非典型政治功能。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蕴含的法治观念和德治内涵,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时期,党的工作是继续“搞活”,发挥各方积极性,同时规定比较详细的法令,以防止对自主权的曲解和滥用。1981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访华代表团时,坦言若使民主变成了无政府主义,就没有什么社会秩序、社会安定和社会团结可言,“所以,没有法制不行。我们历史上的缺点就是法太少”,16]769进而指出法治之于秩序的重要性。德治作为柔性治理方式,在促进国家精神与乡村精神有机融合中意义重大。党的十四大强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同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因为法律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解决人们思想、道德的问题,只有思想上、道德上的自省自觉才能推动形成整体的乡村秩序。江泽民在谈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时,指出“总之,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在社会秩序的维系、社会风气的治理中,法制建设是很重要的一手,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也是很重要的一手。”19]643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21]其中可见,自治、法治、德治融通发展的治理思想初见雏形,为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坐标参考系。

四、架构到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基本上架构起了以党的领导为统领,以限权赋能、民主集中、基层自治为保障,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为目标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迈上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同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新冠疫情等的交织影响,乡村治理需要形成坚持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格局。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持续以解放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为重点,举全党全国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朝着治理现代化阶段迈步前行。

(一)组织秩序与自发秩序共荣,着力打造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模式

恩格斯认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22]隐喻的是,权威为主的组织秩序与自治为主的自发秩序并无优劣之分,而是受制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调适程度。当时间进入21世纪,现代化、多元化、信息化伴随的动态复杂性,使得乡村治理中任何单一主体都难以发挥决定性作用,而是需要联合出场,以此保障乡村社会的安定和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党的领导在维护乡村治理和保障人民权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充分依托制度优势建强基层党组织,打造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防范市场失灵、社会失效导致的治理失败。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要处理好活力和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23]93中央统一部署下,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在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同时,聚焦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构建,以自治、法治、德治夯实乡村治理的自主性、制度性和传承性,不断提升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進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24]善治作为一种开放的、合作的、共赢的秩序,是组织秩序和自主秩序互洽的逻辑结果;善治作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也是政府、社会和市场在乡村协作共赢的有效方式。为了实现乡村善治,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治理资源的下沉和治理重心的下移,同时号召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总体上,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以治理现代化为战略方位,以建强基层党的领导为组织保障,以激活乡村自主秩序为努力方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形成。

(二)合作秩序与活力秩序联袂,更加重视人民主体性地位和基层治理经验

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中所采取的政策并不是直线的,而是曲线的,既明确村委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同时注重民间组织和自然权威等新乡贤的作用发挥。或者说,基层自治的制度设计与基层党组织的嵌入治理交相辉映,既为乡村自治让渡了空间,同时又为党的领导预留了通道。在此结构中,乡村治理中既包括具有建构性质的正式权力,也包括自发形成的自然权威,同时还有赋权性质的社会组织等,形成了一个庞大且有效的治理体系并共同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多种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合作共存并非没有位序,在强调党的领导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十分重视人民创举和基层经验。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同历史唯心主义英雄史观相对立,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接着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只有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才能激发活力和形成秩序。23]148其中可见,中国共产党历来尊重人民主体性地位,认为只有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乡村治理才有生命力;只有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激发人民的主体性动力并促进共同富裕,乡村治理才有内在动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要求:“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25]总体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乡村治理中的若干基层创举,比如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三社联动的“相城经验”以及共识凝聚的“四在农家”等,都凸显出人民群众主体性地位的合作创举,源源不断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基层智慧。

(三)传统秩序与现代秩序互洽,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历史观是政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的集体记忆、民族的精神积淀和文化的基因传承。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形塑了兼具制度优势和文化优势的治理思想和治理制度。其中,制度优势为乡村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铸造了筋骨,传统文化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价值共识,注入了灵魂,二者共同为乡村治理提供动力源。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努力实现两种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因为只有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民族才永远充满希望。习近平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26]260其中可见,以兼具时代精神和传统文化的价值共识引领乡村治理成为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将传统文化之于制度文化的重要性置于如此战略高位,可见中国共产党对文化传承和共识凝聚在治国理政中地位的重视。习近平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与中华文明历史底蕴之间的逻辑关系作了深刻阐释,指出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明蕴含丰富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思想,这些思想为中国的治国理政提供了重要养分。他指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26]120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強调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乡土社会是孕育优秀传统文化的温润之地,其涵养的传统文明与社会主义文化的相遇与结合,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总体上,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观的特征之一,即是促进以伦理道德为特征的传统秩序与政党政治为特征的现代秩序的交流互鉴。

五、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观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观是唯物史观在中国大地上的生动展示,无论在血与火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曲折动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全面拨乱反正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还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总体上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具有重要的经验启示。

(一)唯物史观是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观的根本遵循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发展进程和阶级意识,一个国家历史上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取决于物质的丰富程度,具有规律性和阶段性。正如马克思所言:“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27]724隐喻的是,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关系反映这一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阶段性特征。综观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观,可以发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而不断调适,从自然经济时期强调组织引领、价值共识、乡村自治,到计划经济时期强调组织秩序、民主集中、政社合一,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强调放权赋能、协同共治、三治结合等,其中可见源于物质和意识辩证统一的内在要求。带来的思考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乡村作为安身立命、夺取政权、执掌政权以及慈乌反哺的主阵地,作为中国不断迈步现代化国家的主战场,其不同时期的乡村治理观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产物,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直观展示,更是政党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具有阶段性、阶级性、规律性和能动性。

(二)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是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逻辑结果

马克思批判一切旧唯物主义者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作用的主要缺点,强调哲学家们过去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同时认为“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27]574隐喻的是,意识对于社会存在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共产主义更加注重联合起来的组织秩序,但始终尊重前人的自发创造。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没有受限于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也没有窒息社会发展活力,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加强基层党建以确保政权根基稳定并服务群众组织化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对社会放权赋能等举措,有效避免了乡村陷入僵化治理的陷阱。一方面,赋权增能,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在处理乡村事务时,明确“不论建社工作和整社工作,都应以乡村中当地的干部为主要力量,鼓励和责成他们去做;以上面派去的干部为辅助力量,在那里起指导和帮助的作用,而不是去包办代替一切。”28]另一方面,自治为主的差序治理格局日益受到重视并加快布局,基层组织或民间力量能够自行解决好的治理事项,治权不再第一时间介入,转而为这种自主秩序提供支持。可以说,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是政党意识能动性的鲜活例证,不仅有效巩固了乡村治理的执政基础,同时为社会力量的参与让渡了空间,对于乡村善治而言始终具有积极意义。

(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乡村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涵括三大要素,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二是按劳分配为原则,三是共同富裕为目标,其中可见共有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特征以及人民在其中始终居于主体地位。首先,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是空泛的程序民主,而是实实在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乡村治理中的人民主体性提供了保障;乡村治理的现代转型要求碎片化的乡村社会能够进行自我治理,将权力从泛政府责任的绑架中释放出来,乡村治理中的人民主体性由此更加重要。其次,越是现代化加快推进,越是注重传统文化的非典型政治功能。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非常重视价值共识的引导和培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识”“道德”“共同体”“自愿”“自发”等关键词开始频繁进入治国理政理念之中,乡村治理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更加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更加注重群众的创造力,凸显出由刚性治理转向与柔性治理并重的时代特征。最后,乡村治理中历来反对命令主义。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有组织、有目标、有活力的乡村治理观,同时反对命令主义,认为单纯的组织建构会窒息乡村活力,不利于乡村治理的持续健康发展。可以说,人民当家作主始终贯穿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全过程,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乡村治理越来越强调人民主体性、文化传承性和法治保障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选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党的创立时期》,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选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选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86页。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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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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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8—449页。

[1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页。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3页。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79页。

[1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19]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0]胡锦涛:《胡锦涛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94页。

[21]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60页。

[2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

[2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

[24]《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农村经营管理》2021年第1期。

[2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dangshi.people.com.cn/n1/2021/1116/c436975-32284185.html,2021-11-16。

[2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

[2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43页。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f Rural Governance Led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the Past Century

DING Sheng

(Guizhou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Guiyang 550002, Guizhou, China)

Abstract: Over the past century, the practice of rural governance led by CPC has not been a nonlinear development pattern, but the logical result of dialectical unity of material and consciousness in different periods. In the new democratic period, the backward natural economy and the production relationship dominated by small farmers make it necessary for the villages to organize and oppose the harm of rural power and feudal conservatism. In the period of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and construc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public ownership requires centralized and unified land system reform, and the governance model of the 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and society aims to enhance the national capacity. During the period of reform & opening up and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arket economy requires a re-examination of the limitations of power concentration, the household contracted-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the grass-roots mass autonomy system aim to stimulate rural vitality. In the new era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rural governance has increasingly emphasized peoples subjectivity, cultural heritage and legal guarantee. The centennial enlightenment lies in the fact that the CPCs view of rural governance is the display and continuation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hat the cooperative and co-governanc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is the logical result of the reaction force of consciousness, and that the socialist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determines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people in rural governance.

Key word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Rural Governance;historical materialism;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責任编辑 编辑朱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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