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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助推共同富裕的湖南实践与思考

2023-05-30杨娜曼骆锋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湖南金融

杨娜曼 骆锋

摘要:地方金融源于地方、依靠地方、服务地方,有人缘地缘的先天优势,是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新时期在支持地方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湖南地方金融服务共同富裕具备独特优势,与此同时湖南地方金融存在组织体系不全、供给能力不强、整体实力不强、资产质量不高、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结构、社会融资结构、自身发展水平、金融生态环境等不平衡是制约湖南地方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的主要原因,需要进一步高质量推动地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新时代地方金融服务共同富裕的需要。

关键词:地方金融;共同富裕;湖南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3)01-0080-07

一、引言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第10期 《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的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实现共同富裕是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1]。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当前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就是牢牢把握和正确处理“做大做好蛋糕”与“切好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关系,这也是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

金融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助力。理论界和实践界对金融助力共同富裕已开展诸多讨论但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思考和機制设计。典型成果如张晓晶于2021年在《经济学动态》杂志发表《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一个研究框架》一文,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些赋予了新时代金融发展的使命担当。中国金融发展促进共同富裕需要着力于以下几点: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避免过犹不及;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展普惠金融,使低收入群体也能分享增长红利;重视金融科技的双刃剑效应,推进金融科技向善[2]。

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郭树清同志组织召开常委会议指出: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并做出重要部署。新时代金融工作如何更好服务促进共同富裕伟大事业,需要把握好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普惠性,用理论创新和改革实践,践行“共同富裕路子应当怎么走”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3]。本文抛砖引玉以期从地方金融服务共同富裕的湖南实践出发,探索如何高水平推进地方金融更好服务共同富裕。

地方金融一般泛指国家独资或者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各类中小银行,中小信托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源于地方、依靠地方、服务地方,有人缘地缘的先天优势,是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在新时期支持地方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地方金融助推共同富裕具有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自觉、主动地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等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4]。在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服务共同富裕上,地方金融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属性上更具地缘性。地方金融诞生在地方,服务网络遍布城乡,具有人缘地缘“基因”,经过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与地方经济已共生共荣,与百姓民生已紧密相连。二是战略上更具普惠性。地方金融普遍定位于服务三农小微、城乡居民等,发展战略更注重普惠性,强调金融服务“普之城乡,惠及百姓”,在服务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上更加主动有为。三是经营上更具适应性。地方金融熟知地方产业布局、文化习惯、信用生态等,能统筹地方资源,结合地域特点,创新特色产品,推行特色服务。如地方金融与基层党建有机融合,在支持脱贫攻坚上就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推动了乡风文明,促进了基层治理。四是发展上更具融合性。湖南地方金融能有效与区域发展战略相融合,与地方工作重点相配套,在湖南乡村振兴、中部崛起、“三高四新”等重大战略实施中能有效参与规划编制、责任分担和工作机制。五是功能上更具体系性。地方金融主体多样、职责不同,但同属地方管辖,便于统筹,地方性的银行、证券、保险、担保机构能在地方政府引导下实现责任共担、功能互补,更好地发挥服务共同富裕的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5]。

三、湖南地方金融助推共同富裕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湖南地方金融总体保持健康发展良好势头,资产质量稳中有升,风险水平稳中有降,队伍建设稳中加强,逐渐成长为金融支持“三高四新”、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但湖南地方金融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高质量推动地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新时代金融服务共同富裕的高标准、严要求。

(一)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不全

湖南近年来一直在着力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地方金融体系,逐步构建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期货、信托、私募基金等行业并进,担保、小贷等地方金融为补充的多层次地方金融体系,特别是培育了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财信金控、方正证券等地方金融代表性企业。虽然通过不懈努力,湖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但仍然存在牌照不全、数量不多的问题,金融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法人主体缺乏,导致地方金融板块存在“短板效益”,使得整体协同性不畅。

(二)地方金融供给能力不强

按照中央的要求,湖南近年来地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推进,但地方金融由于历史基数、体制机制等原因,金融供给能力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湖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末存贷比仅为64.3%,其中农商银行系统存贷比只有63.6%,省内资金外溢现象严重。湖南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60亿元,在中部仅排第4位,导致对科创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不足。私募基金规模在全国排第23位,创投型私募基金缺乏,这与湖南作为制造强省的地位、“三高四新”的目标极不相称。同时,由于抵押担保机制不畅、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原因,地方金融支持湖南“三高四新”建设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地方金融整体实力不强

从《湖南统计年鉴2020》数据来看,湖南经济总量排全国第9位,但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5.1%,远低于全国8.3%的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靠后。湖南地方中小法人机构资产规模虽在2020年突破2.5万亿元,但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仅为25.8%,排全国第19位。湖南城商行数量只有2家,在中部六省落后于山西的6家、河南的5家、江西的4家,湖南城商行资产规模10789亿元,在中部六省排在河南、江西、安徽之后,只有河南的63.39%。部分地方法人银行特别是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业务较为单一,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息差逐步收窄,仅依靠利润留存难以满足资本补充缺口,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较为有限,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可持续经营能力不足。

(四)地方金融资产质量不高

2020年末,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66.9亿元,较年初增加5.4亿元;不良贷款率1.35%,较年初下降0.21个百分点。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虽同比下降0.58个百分点,但仍然显著高于湖南银行业平均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背景下,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外溢、部分县域房产基建行业疲软、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关停,产业转型带来的阵痛造成了地方金融资产质量承压。特别是2020年以来,受疫情的影响,张家界等地区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遭受冲击,直接影响地方金融资产质量,加之传统产业的升级迭代和接续转换还有一个过程,地方法人银行持续保持资产质量的稳定面临巨大挑战。

(五)地方金融人才储备不足

2020年末,湖南银行业从业人员13.5万人,金融从业人员队伍虽然庞大,但金融人才短缺,特别是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十分缺乏。湖南各级党政干部中具有金融专业知识、从事过金融工作的干部不多,地方各级与地方金融之间干部交流、挂职较少。地方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普遍偏大,地方金融机构自身培养力度不够,优秀年轻地方金融人才储备不足,经常需要从监管部门、国有金融机构甚至外省同业引进高级管理人员。

四、湖南地方金融助推共同富裕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

湖南地方金融发展存在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原因,也有地方金融自身基础差、发展慢的原因。具体来看,有以下五个方面主要原因:

(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湖南经济实力在全国靠前,但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东强西弱”格局,长株潭地区整体较强,洞庭湖地区和湘南地区次之,大湘西地区较弱。2020年,长沙市GDP总量12142亿元,省会优势明显,经济体量遥遥领先,是全省唯一一個GDP突破万亿的城市,经济体量是第2名岳阳市的3倍。省内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实力偏弱,必然造成地方金融资源区域结构的不平衡投放,使得长沙等发达地区金融供给“大水漫灌”,而湘西、张家界等欠发达地区金融供给“涓涓细流”。

(二)产业发展结构不平衡

湖南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阶段,有色、石化、钢铁、烟草、房地产等传统产业,由于产能过剩、污染重、能耗高等原因,受到国家监管政策限制。而相关乡村振兴、“三高四新”等领域新兴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能够满足授信政策的企业不多,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制约了信贷资源的大规模投入。2020年末,湖南制造业贷款仅占全省贷款余额的6.4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95.71亿元,仅占全省贷款余额的0.2%。同时,一些县域地方银行极容易受到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产生较大的行业集中度风险。

(三)社会融资结构不平衡

2020年,湖南社会融资规模新增10779.4亿元。其中,贷款新增7027.9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1570.6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1636.8亿元,同比多116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55.7亿元,同比多113.4亿元。从中可以看到,贷款融资在湖南社会融资结构中占首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信贷,创投基金等其他社会性融资发展水平不高。湖南地方金融机构习惯用传统思维和方式提供金融服务,表内外创新型金融产品不够丰富,对于缺乏抵质押品、业绩不太稳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企业等金融支持力度偏弱,投贷联动、银基联动、银保联动等创新金融支持模式探索较少。

(四)自身发展水平不平衡

地方金融创新和发展能力有待提升,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存在差距。一是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足。受增长规模化、利率市场化、竞争白热化的影响,地方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资本补充压力较大、资产质量总体承压、利率风险管理难度加大的风险挑战。目前,湖南还存在两家高风险机构,个别地方群众信访频繁,存在区域金融不稳定的因素。二是省级地方金融机构缺乏。由于历史原因,湖南缺乏省级地方法人银行,长沙银行这样的市属上市银行难以充当地方金融“旗舰”,缺乏实力和号召力。三是经营管理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挖掘客户金融需求,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成果构建信用评价模型,通过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等方面进展较为缓慢,与发达省份地方金融先进水平差距明显。

(五)金融生态环境不平衡

地方金融发展离不开区域金融生态,湖南区域金融生态存在“冷热不均”的问题。一是地方金融顶层设计不够。省级层面地方金融监管规则和风险处置机制还有待完善。尚未构建起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经济新动能的成熟模式,没有形成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等金融支持生态,基金小镇建设起步不久。地方层面对金融发展缺乏系统研究和政策安排,地方政府诚信意识不强,区域信用环境建设滞后。2017年省内发达地区某县政府单方面撤回债务承诺函等事件,导致金融市场对湖南诚信环境产生不信任情绪。二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压力加大。当前全省政府性债务规模虽然总体可控,但与GDP的比值相对较高,部分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压力较大,一些重点地区地方债偿还情况备受市场关注。一些县域政府性债务占用了地方银行的信贷资源,到期借新还旧,导致信贷资源长期不能释放。三是金融权益保护环境有待改善。部分地方还存在银行不良处置面临诉讼难、执行难等现象,金融案件结案和执结时间较长。一些地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虚拟货币的风险仍然存在。

五、湖南地方金融助推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湖南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充分认清地方金融存在的不足短板弱项,充分利用好地方金融杠杆和资源调配作用,创新探索支持共同富裕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服务,在高水平推进“三高四新”战略中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有力的“地方金融支撑”。

(一)健全地方金融顶层设计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新时代,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湖南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新时期地方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发展地方金融和促进共同富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要完善制度框架。在地方立法层面,要结合湖南实际,抓紧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绿色金融条例、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条例;在规划制定层面,要根据共同富裕新要求完善好战略和规划,并抓好督导执行。三是要落实支持政策。要落实好《关于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认识上要与时俱进,战略上要高度协同,组织上要统筹谋划,执行上要突出重点,加快地方金融补短板、提能力、促共富。四是加强智库建设。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与省内高校合作建设共同富裕金融研究中心,加强战略和政策层面跟踪研究,提升地方金融ESG(即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地方金融政策配套

一是鼓励特色化经营。在先进产业园、经开区等小微企业聚集区鼓励设立特色支行,对科创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在客户准入、信贷审批、风险偏好、业绩考核、团队建设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二是推动数字化管理。制定公共信息、涉政数据开放使用规则和机制,整合政府信息、企业信息和金融机构资源,推动以数字化思维、方法和手段促进金融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对居民信用情况精准画像,为持续加大地方金融供给奠定基础。三是支持融合化发展。支持地方银行、保险、信托、担保等行业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三高四新”领域银保互助、银担合作、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提供差异化、高效率、小而精的特色金融服务。四是实行补偿化支持。强化政府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共同富裕信贷补偿基金。五是完善人本化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金融干部交流机制,推动县级以上金融培训入机关、进党校,提升各级党政干部金融思维和金融能力。大力外引内培高端金融人才,重点解决高端金融人才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问题。

(三)提升地方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地区,推动地区间共同发展。湖南省共同富裕的关键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地方金融要把准区域城乡发展阶段和产业特征,创新产品和政策,加大对欠發达地区、革命老区等“乡村振兴”重点地区的金融支持,力促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二是聚焦“三高四新”重点领域,推动产业间协同发展。制造业是湖南经济强省之本,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要着力解决制造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企业迁出长沙,在全省地市均衡分布和发展,以此带动区域间经济均衡发展、群众共同富裕。要着力破解初创型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点痛点堵点,积极探索人才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模式,有效解决科创企业融资“卡脖子”问题,推动更多专业人才创业致富。三是聚焦“共同富裕”重点人群,推动群体间充分发展。地方金融要深耕普惠金融战略,关注脱困群众、毕业学生、创业群体、进城农民、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通过下沉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供给,把“普”做大,把“惠”做实,增强弱势群体“造血”功能,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

(四)强化地方金融风险管控

一是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等薄弱领域建设,持续推动市县两级金融安全区建设,将金融安全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年度考核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制机制,在总结浏阳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金融村官”机制,更好发挥乡村治理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正向激励和逆向惩处作用。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常态化债务监测机制、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协助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压缩和降低地方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三是加强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重点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道德风险防控,防止出现经营和案件风险。四是建立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联动机制。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司法清收主渠道作用,利用政策手段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力度,推动不良资产市场化出清。五是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要对非法集资、恶意操纵证券市场、电信诈骗、P2P、非法发行虚拟货币等金融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人民群众发展的成果被非法侵占,捍卫好共同富裕的财富基础。要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参与“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地方金融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J]. 求是,2022(10): 1-5.

[2] 张晓晶. 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一个研究框架[J]. 经济学动态,2021(12):25-39.

[3] 李民吉.金融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J]. 中国金融家,2021(10):16-21.

[4] 习近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N]. 光明日报,2021-08-24(1).

[5] 付梓翼. 地方金融机构的战略定位[J]. 时代金融,2021(18):5-7.

责任编辑:叶民英

收稿日期:2022-09-05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际竞争力研究”(项目编号:13ZDB11);湖南省情决策咨询课题“基于演化经济视角的湖南新型产业培育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6JCD047)

作者简介:杨娜曼,女,湖南郴州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出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骆锋,男,湖南永州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办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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