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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

2023-05-30赵珍珍

文史月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罗城于成龙两江

赵珍珍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人,其故里在今方山县来堡村。于成龙年过不惑才步入仕途,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同知、知府,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等职,从七品“芝麻官”一路升迁至一品“封疆大吏”。因政绩卓著,三次被举为“卓异”。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他致力于平乱缉盗、澄清吏治、发展教育、清理诉讼,所到之处皆有政声,秉持“天理良心”的初衷,保持清廉本色,深得百姓爱戴,情操传天下,被康熙钦定为“天下第一廉吏”。

天理良心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功名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背井离乡,远赴广西罗城任知县。当时正值明清易代之际,罗城并入清朝不到两年,加之地处偏远烟瘴之地,多民族杂居,文化落后,“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且此前,两任知县一死一逃,城内遍地荒草,民不聊生。于成龙到任时,县衙仅存3间茅屋,他不得不寄居在破旧的关帝庙中,同行的5名仆从或死或逃,于成龙克服水土不服,并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兴利除害”,艰难地迈出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目睹罗城百废待兴的现状,于成龙积极采取措施,稳定社会秩序,收拢民心,恢复生产。仅用3年时间,罗城就由乱转治,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他消除盗患安抚境内,在全县建立保甲,严惩案犯,形成“严禁盗贼”阵势;组织乡民练兵,甘冒朝廷“未奉令而专征,功成也在不赦”的律条,准备讨伐经常入境劫掠的柳城县西乡贼。西乡贼首渠魁迫于形势,请求讲和,并将抢掳的男女、牲畜等尽数退还给罗城百姓;展开联防联治,周邻盗贼“誓不敢犯罗城境”。恢复农业生产,收拢民心,他招募流散乡民回归土地,深入田间访察农事,奖勤惩懒。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旧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为其题写楹联,以示鼓励。此外,解决了当地长久以来“数大姓负势不下”的地方豪强横行不法问题等等。

于成龙的突出业绩受到两广总督卢兴祖的重视,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举荐为广西唯一的“卓异”。“卓异”是明清两代“大计”(考核官员)中对德才俱优者的评级,考核有严格定额和标准,若能获得“卓异”,实为难能可贵。随后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临行时,罗城县城的大街小巷都是送行的人,可见“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郎潜纪闻》中写道:“遮道呼号,追送数十里。”

仁义施政

清初的合州辖三县,自古以来就是膏腴之地,而由于明末清初战乱纷争等原因,此时的合州土地荒芜,在册人口仅有百余户,且官府衙门的各种供役,使百姓苦不堪言。于成龙目睹地方荒凉残破,他率先革除宿弊,并以招抚流民百姓归田为第一要务。他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平日轻车简从,免去规定的随从,体恤生活困顿的百姓,下令停止百姓给官府送鱼的陋规等,陆续革除扰累民间的事情十余项。

同时,他大力发展生产,开辟田地。针对流民“原主认业不愿归附”的现状,于成龙大胆提出“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即以现在耕种为准,谁开垦谁所有。同时,他要求属县为归附之民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实际困难,并为他们规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在此新政下,百姓“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不到两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政绩显著,召民垦荒取得了成功。《合州志·宦绩》对此有很高的评价:“居官清正廉明,多善政,州人号于青天。”

宽严并济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后任知府。当时,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抢猖獗,民风强悍,甚至“白昼行动,莫敢谁何”,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后,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经常是微服私访,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盗贼被抓获后,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济”和“以盗治盗”的方法,不仅平定了盗匪,而且让可以挽救的盗贼口服心服,因此治盗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地方治安状况大为改观。

与此同时,于成龙积极解决了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甚至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专门叙述了他机巧破案的两个故事。

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龙再次被举“卓异”,并擢武昌知府。

爱民如子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主管全闽的司法与监察,处理刑狱诉讼是其主要职责。上任伊始,他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重审“通海”案。当时,清廷为防范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这无疑对沿海以出海打鱼、贸易为生的居民是一种致命打击。当地官府不顾连年兵祸、民生凋敝,动辄将那些冒险出海的渔民以“通海”罪名投入监狱,使许多沿海渔民遭难,甚至出现了大量的冤狱。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处以极刑的渔民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无辜的妇孺。此时“通海”案已经审结,等待执行。在视察监狱时,他发现了“通海”案的种种漏洞。面对无辜生命,他坚决主张重审,面对同僚的劝阻,他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亲自审定本案的康亲王终于让步,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此外,对于由于贫穷不能回家的人,他都给予资费,遣送其回家。重审“通海”案,影响巨大,百姓交口称赞。在任期间,这里常年积压的很多案件得以审结。

在福建任职期间,于成龙第三次被举“卓异”,并升任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

廉洁奉公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得到康熙皇帝的赏识和重用,就任畿辅直隶巡抚,这里是天子脚下,文武百官、王公贵族云集,于成龙不畏权贵,下大力兴利除弊,禁火耗、赈灾荒、革奢靡、绝贿赂、饬学政、查赌博、崇节俭,且“凡在亲戚交游相请托者,概行峻拒。所属人员并戚友间有馈遗,一介不取”,由此“自是人人惴慄,无敢有干工令者。而盗以息,民以安,滹沱、易水之间,洋洋乎颂声作矣。”后于成龙入觐,康熙皇帝赞许“尔为今时清官第一,殊属难得!”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成龙上任两江总督,成为封疆大吏,事务更加繁多、责任更加重大。加之两江是大清朝最繁华最富庶的地区,朝廷和地方的贪官污吏都把目光投注到这个地方,年老体衰的于成龙做得比以前更加勤勉,他殚精竭虑地对待这里的所有事务。他想方设法举荐人才,颁布《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整顿吏治,发布《励饬学政事宜》整顿科场,实行《兴利除弊条约》开展“两江新政”等等。这些德政和善举深入人心,一向奢侈的富裕人家脱下锦绣衣服,换上了粗布衣服,官宦人家出门时减少了轿夫随从,毁掉了房屋墙壁上的违规彩绘,婚嫁庆典上都不再唱戏奏乐。而违法乱纪的豪强,干脆来了个大搬家,离开了两江地区。两江的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善,政化大行。

与此同时,两江的诸多事务也让于成龙倍感棘手,这一时期,他经历了人生中最剧烈的一次宦海风潮,降五级留任,其中的起伏让他身心俱疲、积劳成疾。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在此职位工作两年后,于成龙去世。将军、都统以及幕僚属吏入内检点遗物,所遗留之产只有一身官袍及一些生活必需品,别无余物。于成龙生活朴素,素有“于青菜”“于糠粥”的名号,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去世后,上至皇帝、朝臣,下至士紳百姓,一直深情怀念他,并隆重纪念他。

康熙帝称赞他“秉心朴直、事忠勤,而考其生平,廉者尤著”,并赐联“历仕甘棠随地荫,两江清节至今传”,身后为其御写碑文,谥清端,对他廉洁刻苦的一生给予了极高的褒扬。今人对于成龙多有研究和演绎,如传记《于成龙传》、长篇小说《清官于成龙》、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京剧《廉吏于成龙》等,不同形式的演绎,全面、生动、鲜活地展现了他的精神。他的经世思想与吏治实践永远值得后人不断深入探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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