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与实践方略
2023-05-30朱鹏华刘学侠
朱鹏华 刘学侠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2035年我国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也将实现新的发展目标。从新型城镇化已取得的重要成就出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可概括为“四重高质量”,即高质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质量城镇化空间布局、高质量城市发展和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机统一。从新型城镇化已积累的重要经验出发,在迈向2035年发展目标的征程上,要将新型城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机统一起来,以系统思维激活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3)02-0047-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20ZDA0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农民组织化建设研究”(20BJL081)。
作者简介:朱鹏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刘学侠,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致力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两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从2021年到 2035 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镇化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对标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如何更高质量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亟待深入探讨和研究。新型城镇化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明确目标、破解难题、提高质量的发展过程[1]。目前学术界对2035年新型城镇化的远景目标和实践方略尚无系统性研究。鉴于此,本文尝试在总结新型城镇化10年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对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进行展望,勾勒出2035年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美好图景,并探讨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实践方略。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成就和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为实现2035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提升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优化了城镇化空间布局,提高了城市发展质量,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1.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大幅提高,发展活力持续释放。2012—202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72 175万人增至91 425万人,有超过1.6亿人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城镇化率从53.10%增至64.72%,年均增长1.29%,既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0.45%),又高于中等收入国家(0.59%)和上中等收入国家(0.85%)年均增长水平。伴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的数量和面积也在不断增加。2012—2021年我国地级市增加了8个,县级市增加了26个,市辖区增加了117个,镇增加了1 441个,街道办事处增加了1 643个;市辖区人口超过400万人的城市增加了8个,200万~400万人的城市增加了17个,100万~200万人的城市增加了15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从45 565.76平方公里增至62 420.5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密度由2 307人/平方公里提高到2 868.39人/平方公里,基本扭转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旧格局。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一是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下城市已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也放宽了条件、简化了流程。2012—2021年我国户籍城镇化率由35.3%提升至46.7%,“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落户人口数量大于2004—2014年的累计总数[2]。2015年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目前居住证制度已全面实施,申请条件在逐步放宽,“含金量”在不断增加。建立并不断完善“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2016—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共计1 600万元。二是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覆盖范围大幅提升,持有居住证的城市新市民可以享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且办事便利项目不断增加[3]。2013—2021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4 452万套,基本建成4 717万套。这项持续的惠民工程帮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2亿多城镇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不断增强。一方面,加强了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国共组织农民工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过4 000万人次,提升了他们融入城市的能力;另一方面,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拓宽灵活就业渠道。2012—2021年农民工总量从26 261万人增至29 25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从16 336万人增至17 17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从7 173万人增至9 086万人。2013—2021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 609元增至4 432元,年均增长6.8%。
2.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各级城市之间的互动逐渐增强、分工不断明确与合理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形成了城市群与都市圈蓬勃发展、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一是城市群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城市群集聚人口和经济的作用持续显现,19个城市群承载着超过全国75%的城镇人口,同时产出了80%以上的GDP[4]。一方面,东部地区城市群优化升级,已成为我国经济创新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空间载体。比如,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发展的效果已经显现;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创新链、产业链统筹布局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已基本建成;珠江三角洲高质量发展格局已经展开,“硬联通”和“软联通”有力地促进了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山东半岛城市群已形成“一群两心三圈”的发展格局,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初显。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加快发展,通过有序承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比如,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快速发展,有力地带动了中部地区崛起;成渝城市群实现创新发展,双城经济圈建设势头强劲,成为西部开发开放的新高地;哈长城市群的转型发展,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着西北地区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纵深发展。二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大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持续优化。都市圈同城化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研发在中心、制造在周边”的产业分工协作不断深化。截至2021年底,南京、郑州、合肥、成都、福州等都市圈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多个都市圈建立城市间协商推进机制。在大城市的带动下,中小城市的產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资源稳步提升。将县城列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通过补齐产业配套、公共服务、环境基础、市政公用等设施的短板和弱项,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持续增强。2012—2021年建制镇从19 881个增至21 322个,已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其发展特色产业、承载疏解城市人口、连接城乡、服务“三农”的功能不断增强。三是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实力不断增强。2012—2021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从9.76万公里增至15.07万公里,对20万以上人口城市覆盖率达到99.1%;等级公路里程从360.96万公里增至506.19万公里,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高速公路从9.62万公里增至16.91万公里,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2012—2020年我国定期航班从3 280 114公里增至9 426 313公里,覆盖了全国92%的地级行政区和88%的人口。交通运输网络的快速发展,强化了城镇体系的交通联系,有力支撑了城镇之间产业专业化发展,促进了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布局优化。
3.城市发展质量大幅提高
新型城镇化建设使得城市发展模式更加科学高效,城市的经济实力、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公共服务、治理能力对人口的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在逐步实现。一是城市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吸纳就业能力持续提升。2012—2021年城镇就业人员从37 287万人增至46 77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 054万人;2012—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46 769元增至106 837元,年均增加6 674.2元,货币工资年均增长9.6%,实际工资年均增长7.5%。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持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取得了突破,实现了城市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和谐互融、创新发展[5]。二是城市建设品质逐渐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住宅、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2012—2021年城市供水普及率从97.16%增至99.40%;城市燃气普及率从93.15%增至98.00%,集中供热面积从518 368万平方米增至1 060 300万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从87.30%增至97.8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84.83%增至99.90%;城市道路长度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分别从32.7万公里和14.39平方米增至53.2万公里和18.84平方米,建成轨道交通城市的数量和线路长度分别从16个和2 058公里增至51个和8 736公里;截至2020年底,城市综合管廊累计开工建设5 800多公里,建成廊体3 800多公里;截至2021年底,5G 基站已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和97%的县城[6],光网城市全面建成,智慧、宜居、人文、健康、绿色等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3]。2012—2021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2.26平方米增至14.8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从39.59%和35.72%增至42.40%和38.70%;伴随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城市空气、水质、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2021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高至87.5%,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增至98.2%。2012—2021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从30 426.8万人增至48 07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从27 155.7万人增至101 002万人;城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现街道全覆盖,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不断完善。三是城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引领下,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多规合一”已初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另一方面,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增强,城市治理结构持续完善,街道社区治理基础更加坚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广实施,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的成效显著,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两张网”让市民更加便捷便利、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城市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取得了突破,建立了相关体制机制,增强了城市文化软实力,丰富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截至2020年底,已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12片,确定历史建筑3.85万处。
4.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新型城镇化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推动了城乡和区域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城市群带动区域协调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新型城镇化通过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逐步形成都市圈引领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统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取得诸多突破性进展[6]。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区域之间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优势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成就显著,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呈现持续上升的势头[7]。二是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从收入水平来看,2012—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4 127元增至47 412元,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8 389元增至18 931元,年均增长9.5%。从收入结构来看,2012—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63.2%降至6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37.2%增至42.4%。从消费水平来看,2012—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7 107元增至30 307元,年均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6 667元增至15 916元,年均增长10.2%。从消费结构来看,2012—2021年城镇和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32%和35.9%降至28.6%和32.7%。从城乡差距来看,2012—2021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88降至2.50,若考虑农民工收入,城乡差距还会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比由2.57降至1.90,城镇的消费倾向在减小(由0.709降至0.639),农村的消费倾向在增加(由0.795增至0.841)。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不仅大幅提升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而且有效地缩小了城乡差距,实质性地改善了城乡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实施以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接轨、均等化程度持续提升,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管水平全面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县域医共体加快组建,城镇居民社会養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并轨[6]。现阶段,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经验
新型城镇化的“新”是相对于传统城镇化而言的,推进新型城镇化也是不断丰富和完善“新”的内涵的过程[8]。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重要经验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1.坚持党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面领导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现代化呈现鲜明的党的领导与使命驱动特征。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其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决定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途和命运[9]。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和推进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新型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是不断破解城镇化所面临难题与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过程[1]。实践证明,新型城镇化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牵动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必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力量向着同一方向聚合,这样才能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坚持党对新型城镇化的全面领导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经验。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制定实施,到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制定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再到深化城镇化制度(统筹土地、投融资、住房等重点领域)改革、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并推广典型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已内化于新型城镇化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之中,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必然和本质,并影响着其发展的趋向。
2.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决定着城镇化的成效,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经验。第一,创新是新型城镇化的第一动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是破解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要素驱动的城镇化转向创新驱动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通过户籍、基本公共服务、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制度的改革创新,破解了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难题,提升了市民化水平;通过土地制度、城市规划、城市治理的创新,破解了城市建设用地粗放低效的难题,优化了城市发展空间结构;通过投融资机制和多元化融资模式创新,破解了城镇化“钱从哪里来”的难题,提高了城市发展质量。第二,协调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方法。城镇化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协调既是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内在要求,又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方法和评价尺度。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至少体现在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城市现代化与历史文化传承、有形的城镇化与无形的城镇化、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等方面。第三,绿色是新型城镇化的鲜明底色。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大城市病等使得传统城镇化陷入发展困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成为必然选择。新型城镇化通过变革城市建设运营模式、转变城市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实现了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第四,开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中,开放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通过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吸引全球高端要素向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集聚,提高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等的发展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对提升全国城镇化发展质量发挥了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第五,共享是新型城镇化的价值取向。让城乡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是新型城镇化的根本原则和价值取向,也是“以人为核心”的集中体现。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改进城市治理方式、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方式,破解“半城镇化”难题,不断提升共享发展水平。
3.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新型城镇化建设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起来,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上的又一重大成果。城镇化是一个资源重置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推进城镇化必然要科学定位政府与市场的边界[8]。新型城镇化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实现了城镇化发展模式的转變,从政府主导的旧模式转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新模式[10]。这种新型城镇化模式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和城镇化规律,有利于提升城镇化质量,更能凸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一方面,坚持市场主导新型城镇化。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都依赖于要素的自主有序流动,应充分遵循和利用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实践证明,坚持市场主导新型城镇化有利于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有利于城镇化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有利于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质量,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新型城镇化。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内在要求,应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营造制度环境、均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在新型城镇化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地,要形成市场主导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格局,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自由平等地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共享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
4.坚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向农业转移人口赋权
城镇化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它必然引致城乡居民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等发生系统性转变[5]。在政治经济学视阈下,我国经济制度的演进推动着城镇化模式的变革,以往的体制机制成为城镇化的障碍,坚持改革便成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基本逻辑。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就业管理、社会保障、城镇住房、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生态环境等制度的系统变革,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环境。“人”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就是不断向城镇化的主体——农业转移人口赋权,使其能快速地融入城市。一是通过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自由流动的权利。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建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等,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基本生存权。二是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权益。特别是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规范使用和优化配置,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是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平等的福利权。特别是覆盖城乡的就业、住房、社保、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住有所居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平等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等,这极大地提升了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四是通过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赋予农业转移人口更多的自主决策权。特别是政府持续“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自身职能,激发了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创业的活力。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2035年发展目标展望
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2035年我国人均GDP较2020年将翻一番,迈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11]。从城镇化水平来看,2027年我国将进入缓慢城镇化阶段(城镇化率超过70%),2035年末城镇化率预计将达到76.5%,城镇常住人口约10.9亿人[8]。在新型城镇化已取得重要成就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二十大擘画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愿景,展望2035年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其目标可以概括为“四重高质量”,即高质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质量城镇化空间布局、高质量城市发展和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到2035年,要经历三个五年规划,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与积累,是实现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基础(见表1)。
(一)高质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首要任务,高质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2035年新型城镇化的首要发展目标。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受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阻滞,以及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滯后的影响[13],形成了独特的“半城镇化”现象,大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口“两栖”于城市和乡村,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大幅提升,为2035年实现高质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一,在制度层面,消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壁垒,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2035年,户籍城镇化率约为62.4%,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降至14.1%(2021年为18.02%);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均等化,形成完备的“人地钱挂钩”激励制度和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机制;在农村建立起完备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退出机制,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各项合法权益。第二,在就业层面,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基本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是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市民化的基础,其核心是农民工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2035年,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以及终身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为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和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全面形成。第三,在精神文化层面,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2035年,文明城市建设高质量推进,城市更加开放包容,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乡文化互动交融,城市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使其能迅速融入城市生活和文化,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基本消除。
(二)高质量的城镇化空间布局
空间布局是城镇化的重要方面,城市人口分布要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在“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基础上,2035年新型城镇化将基本形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城镇化空间布局。一是城市群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2035年,作为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的城市群,将建成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发展机制,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实现产业分工协作、基础设施协调布局、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成长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其中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率先发展成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19个城市群GDP占全国的比重达到88.4%左右。二是都市圈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都市圈格局基本形成。2035年,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机制将发展成熟定型,全国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均与周边城市(镇)形成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基本实现城市功能互补、空间结构合理、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便利、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若干重点城市群中的主要都市圈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三是超大特大城市综合能级与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治理现代化。2035年,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为主的超大特大城市全面转向内涵提升型发展,“大城市病”有效破解,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结构,辐射带动力持续增强,郊区新城功能完善,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四是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完善,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2035年,以地级市为主的大中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实现较高水平的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交通便利、健康宜居。五是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科学定位、均衡发展。2035年,县城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更趋完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能力全面提升,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基本建成。六是小城镇特色鲜明,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作用更加有力。2035年,小城镇根据自身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实现高质量的特色发展,全国建成一批精品特色小镇。
(三)高质量的城市发展
推动城市发展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治理效能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和目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的基础将更加坚实完善,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基本建成,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一是宜居城市。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宜居安居是高质量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14]。2035年,通过持续的城市更新、空间治理和品质提升,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和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各类城市的宜居水平将大幅提升。二是韧性城市。2035年,通过不断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完善灾害智能化监测体系,城市在逆变环境中承受、适应和快速恢复的能力显著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创新城市。2035年,通过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城市发展由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城市的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城市经济密度提高到24.3亿元/平方公里左右。四是智慧城市。2035年,各级城市均建成“城市数据大脑”,并持续进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城市数据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等一体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病”问题通过高效的治理已得到有效解决,人人有责、尽责、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本建成。五是绿色城市。2035年,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建设和治理,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大幅降低,实现城市蓝天碧水净土,居民对人居环境质量和绿色城市的获得感大幅提升。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95%(约为95.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6.2%左右。六是人文城市。2035年,通过强化城市历史文化的创造性保护、创新性发展,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城市文化特色和人文魅力大幅提升。
(四)高质量的城乡融合发展
城镇化必然推动着城乡关系演变,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2035年,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公共资源配置高效合理,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一是建成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各类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平等交换。2035年,建立起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的市民化与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并存;农村承包地制度、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基本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城乡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基本建立,形成承载城乡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载体。二是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差距明显缩小。2035年,以市县为整体、乡镇为纽带,建成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其中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降至1.9(约为1.87)以下,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比降至1.4(约为1.39)以下。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2035年,以市县域为整体,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成,乡村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均等化基本实现。2035年,城镇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全面覆盖乡村基本实现,建成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務体系,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五是城乡治理联动发展,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2035年,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上,城乡治理互动交流、智慧协同,城乡特别是乡村治理体制成熟定型、治理能力精准全面、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实践方略
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系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过程[15-16]。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实施以来,已取得历史性成就,但我国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洪排涝、安全生产等方面暴露出城市治理体系亟待完善、能力亟待提升[4]。实践证明,只有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才能提升城镇化质量[17]。在已取得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将新型城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机统一起来,以系统思维激活实现“四重高质量”新型城镇化的新动力。鉴于此,本文重点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阐述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实践方略。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新型城镇化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提高党领导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经验,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科学谋划、协同推进,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所产生的体制优势,能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协调和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发展合力[18]。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新型城镇化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贯彻以人为核心的根本要求,建立中央规划指导、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机制,健全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各项制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建设和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等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二是提高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把方向、谋规划、促落实的能力,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强化决策的执行、评估和监督[19]。三是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和探索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打破利益阻隔、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半城镇化”、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大城市病”、城乡差距过大等难题。四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各级党组织依法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健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法治保障制度,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法治体系、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法治体系、现代化都市圈培育法治体系、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法治体系、新型城市建设法治体系、城市治理法治体系、城乡融合发展法治体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改革和完善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行政体制,构建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政府治理体系
从本质上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根本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现代化[20],应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21]。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的决策部署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大职责,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政府治理体系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一是改革和完善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行政体制,优化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继续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二是加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将数字技术融入政府管理和服务之中,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质量。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不断拓展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实现“以人为本”的精细化治理。三是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优化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体系,明确政府权责清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市场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发挥战略规划、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产业、就业、投资、区域等政策对新型城镇化的引导作用。省市县级政府应科学制定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明确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为市场和社会指明发展方向。四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形成更加高效的组织体系,提高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以县城为主的中小城市集聚人口和辐射乡村能力。五是健全发挥中央省市县镇五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理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权责关系。中央政府重在推进宏观管理、重大战略规划、区域协调发展、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省级政府重在推进省域新型城镇化规划、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地市级政府重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支持辖域内县城建设,县级政府重在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口集聚能力、提高辐射带动乡村能力,建制镇政府重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规范发展特色小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六是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探索城市建设长效机制,逐步摒弃“土地财政”模式,通过健全地方税体系,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城市投融资机制。
(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夯实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基础
基本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决定着该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和城镇化模式[22]。“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按劳分配”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城镇化从属于政府的计划,计划模式的城镇化人为地建立起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业转移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城乡无法实现融合发展;“私有制+市场经济体制+按要素分配”的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崇尚城市市场化开发等城镇化理念,城镇化从属于资本积累,容易忽视社会问题、偏离人本价值[2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逐渐探索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践证明这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基础制度。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将各种所有制经济统一到繁荣城乡经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就业、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上来。二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将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有机统一到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收入水平,以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上来。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各类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将有效的市场机制和有为的政府调控有机统一到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上来。四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城市,引导创新要素在城市之间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大中小城市形成优势互补、密切协作的科技协同创新网络,进而优化城市的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五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和制度型开放增强我国城市对国际高端要素的吸引力,提升我国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国际化都市圈、双循环型城市群。
(四)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筑牢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城镇化的重要软资源。粗放式的城镇化使得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生活缺乏促动性,容易引致城市内的二元分割[24]。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不同文化资源共生共融的过程,也是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向往的过程。文化融合、文化创新与文化治理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8]。因此,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深厚支撑,也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突出新型城镇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应始终将其作为指导新型城镇化的“纲”和“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二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养,丰富城镇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把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城市治理质量,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三是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结合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成就和创新实践,改善文化民生,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四是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人文城市建设。在城市更新中加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在城市建设中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将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城市的内在品质。五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提升文化治理效能,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以文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五)改革和完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型城鎮化的基本内涵,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统一起来,既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经验,又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和权益保障水平。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二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结构与布局,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三是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中小城市医院、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城乡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减轻城市新市民的家庭经济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同时支持社会力量扩大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五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升农民工参保率和参保水平,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城市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中小城市重点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提升居住品质和人口集聚力。
(六)改革和完善城市社会治理制度,构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从城镇化的国际经验来看,政府的治理能力,特别是政府的信息协调、公共品的供给、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力,是实现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5]。城镇化必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唯有“自上而下”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同时“自下而上”引入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才能真正地实现新型城镇化[26]。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完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一是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畅通和规范城乡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7]。二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行“数字化+网格化”“综治中心+便民服务”等模式,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筑牢城市发展安全屏障。三是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将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与韧性城市建设统一起来,有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城市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同时健全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四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资源向基层下沉为抓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职能,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畅通城市新市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通过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提升。以家庭家教家风为重要抓手,让人文城市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
(七)改革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绿色成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城镇化对生态环境既有挑战又有机遇,保护生态环境是提升城镇化可持续能力的关键[28]。新型城镇化重在破解发展难题,培育绿色发展能力。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建立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全面绿色转型,是迈向新型城镇化2035年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一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根据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发展潜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城乡关系等因素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低效用地。灵活运用基础设施领域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PPP、产权交易、兼并重组等方式有效盘活城市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城乡规划在空间治理中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优化城市、城乡空间结构,建设宜居城市,推动城市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和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的处理处置,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三是健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制度体系,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在城市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行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自觉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建设绿色城市。四是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大气、水等污染联防联治。五是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政府主导、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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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ype Urbanization with People as the Core: Development Goals and Practical Strategies in 2035
ZHU Peng-hua LIU Xue-xia
Abstract: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the level and quality of China's urbanization have steadily improved,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and accumulated many important experiences. In 2035, China will enter a new stage of "basically realizing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and the new-type urbanization with people as the core will also achieve new development goals. Starting from the important achievements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the development goals of new urbanization in 2035 can be summarized as "four high-quality", namely, the organic unity of high-quality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high-quality urbanization spatial layout, high-quality urban development and high-quality urban-rur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 Starting from the important experience accumulated by new-type urbanization, on the journey towards the development goal of 2035, it is necessary to organically unify new-type urbanization with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and activate the new driving force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with systematic thinking.
Key words: new-type urbanizati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